市场汇率:参照国际市场,由中国银行根据电子买卖系统(EBS)提供,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说明书
(2021版)
一、 定义
除非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说明书(2021 版)》(以下简称 “本说明书”)另有定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协议》(以下简称“《期权宝产品协议》”)所定义的术语在本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在本说明书中:
期权宝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指符合本产品参与条件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根据对标的汇率(本说明书中“汇率”包括外汇汇价,以及贵金属价格等)走势的自主判断,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提供的交易渠道,按照中国银行提供的报价,自行确定所购期权面值,在支付相应期权费后从中国银行买入普通欧式期权(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从而取得在期权到期日按照相关约定以协定价格和期权面值要求获得一定收益的权利。
货币对:指交易标的,由两种可交易货币、或贵金属与货币组成,例如:美元/日元、欧元/美元、黄金/美元。
开仓:指客户叙做期权宝合约,买入货币对期权的操作。
平盘:指客户对已开仓期权宝合约,对货币对期权进行货币对相同的卖出交易操作。
普通欧式期权:指买方支付卖方一笔期权费,从而获得在到期日的固定时点选择是否以协定汇率将一预先约定金额的货币或账户贵金属兑换为另一预先约定货币或贵金属的权利。
基础货币:一个货币对中位于较前位置的货币。 非基础货币:一个货币对中位于较后位置的货币。
看涨期权:指期权买方获得在到期日的固定时点选择是否以协定汇率买入约定金额的基础货币的权利。
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获得在到期日的固定时点选择是否以协定汇率卖出约
定金额的基础货币的权利。
看涨货币:看涨期权中的基础货币或看跌期权中的非基础货币。看跌货币:看跌期权中的基础货币或看涨期权中的非基础货币。
协定汇率(或执行价格、执行汇率、到期转换汇率):指在普通欧式期权中,所约定的外汇买卖或账户贵金属兑美元的汇价。
面值: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日行使货币对买卖权利的面值金额,以基础货币计。
期权费:期权价格,指期权买方为购入期权所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期权费币种以交易渠道设定为准。
市场汇率:参照国际市场,由中国银行根据电子买卖系统(EBS)提供,用
于进行期权的委托到价判定等。如果该汇率因交易量、通讯故障或其它原因无法适用电子买卖系统报价时,该汇率由中国银行遵照公正、审慎和尽责的原则进行确定。
参考汇率:是指期权到期日当天的到期执行时点中国银行相关系统中的汇率报价,由交易系统自动读取进行期权执行判定。中国银行在综合考虑全球外汇市场价格走势、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期权执行的参考汇率。中国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参考汇率进行调整。
资金账户:指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的,用于进行期权宝交易,交易本金、损益、利息等资金结算的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到期日:是指期权持有者决定是否执行期权的日期。期权宝合约到期执行时点为到期日北京时间14:00。
起息日:实际进行期权费资金清算的日期。客户买入期权的期权费扣划,目前暂定为T+0交割。
期权交割日:指根据交易申请书中指明的期权到期日执行期权后,进行资金清算的日期。
即时交易:指客户根据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期权宝合约的报价直接进行的期权买卖交易。客户在进行即时交易时只指定交易金额和期权的相关细节,不指定期权成交价格。客户最终成交价格以中国银行向客户展示的交易成交界面结果为准。
客户容忍点差:在即时交易中,客户在中国银行规定范围内设定的允许其通
过电子渠道提交的价格与中国银行最终将确认的成交价格之间存在的差异。客户 进行即时交易时,须在中国银行规定范围内选择容忍点差。确认交易时,系统比 较价格差异是否超过了客户设置的容忍点差,如差异在客户容忍点差范围内,交 易将基于确认时的中国银行交易报价成交,如超出客户容忍点差范围则不予成交。
二、 《期权宝产品协议》的适用
《期权宝产品协议》与本说明书及所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补充风险揭示书》
(针对 65(含)周岁以上客户进行补充提示,以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权宝产品风险揭示书》合称“《风险揭示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以下简称“《投资者权益须知》”)、产品文件签署确认回单(适用于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台)、《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个人客户专业知识测试问卷》、交易申请书与电子渠道展示的成交记录共同构成客户与中国银行就本产品的单一和完整的协议。
三、 适用客户
x产品的风险等级为高风险(R5)。本产品适用于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客户。客户叙做本产品前,应接受中国银行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及专业知识测试等评估。
中国银行有权调整产品风险等级以及客户叙做本产品需满足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要求和专业知识测试要求,并要求客户重新测评。
如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或中国银行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风险控制所需定期或不定期要求(包括客户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客户应及时通过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或电子渠道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果客户未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客户重新完成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与期权宝产品要求不匹配,客户将无法新开仓该产品(存量持仓平盘或持有至到期不受影响)。
就中国银行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风险控制所需定期或不定期要求(包括客户超过一年未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客户应及时通过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或电子渠道重新完成专业知识测试。如果客户未及时完成专业知识测试或客
户重新完成的专业知识测试未通过,客户将无法新开仓该产品(存量持仓平盘或持有至到期不受影响)。
申请叙做本产品的客户,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充分了解本产品的产品特点及相关风险,愿意且有能力承担相关风险;
2. 已经认真阅读并签署《期权宝产品协议》、本说明书及所附对本产品的
《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完成《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和《个人客户专业知识测试问卷》。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激进型(C5)且通过专业知识测试;
3. 已经指定本人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作为用于本产品的资
金账户。
客户须保持资金账户的正常状态,使中国银行系统能正常执行交易申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此对银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客户承担。客户可以更换其资金账户。客户指定的账户或相关介质(如借记卡和活期一本通等)出现挂失、换卡等操作时,须同步调整其期权宝产品指定的资金账户信息,因不及时调整资金账户信息产生的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 交易标的和交易币种
x产品的交易标的包括: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等货币组成的货币对及美元账户贵金属(以美元标价的黄金、白银)。客户可以按照本说明书约定的交易渠道、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对相关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本产品的面值和期权费的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xxxx、加拿大元等。
客户可交易的交易标的和交易币种以中国银行实际提供为准。中国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业务需要或风险管理需要等,调整本产品的交易标的、面值和期权费的币种。
五、 交易渠道
x说明书中凡提及交易渠道应包括中国银行所提供的 E 融汇、E 融汇网上
交易客户端等电子渠道(以下简称“电子渠道”)。中国银行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客户需求、业务发展或风险管理等需要,不时调整本产品适用的交易渠道或特定渠道的交易功能。
六、 交易时间
x产品的交易有效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 9:00-22:00。
中国银行可以不时调整本产品交易时间,并通过在中国银行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发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客户。
遇主要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银行有权暂停全部或部分本产品交易,并在可行的前提下,通过在中国银行官方网站(xxxx://xxx.xxx.xx)发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客户。
七、 交易起点金额、最小递增单位及交易限额
1. 交易起点金额和最小递增单位
外汇期权宝的交易起点金额和最小递增单位为 100 面值的基础货币。贵金
属期权宝的交易起点金额和最小递增单位为 0.1 盎司账户贵金属。
2. 单笔交易上限
期权宝产品的单笔交易上限为 10,000,000 基础货币金额。
3. 单一客户持仓限额
中国银行针对期权宝产品设置单一客户持仓限额。当客户期权宝的持仓金额(按美元中间价折算为美元后加总)达到单一客户持仓限额后,则该客户无法进行新开仓交易,存量持仓平盘或持有至到期不受限制。期权宝的单一客户持仓限额为 2000 万美元。
中国银行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客户需求、业务发展或风险管理等 需要,调整交易起点金额、交易最小递增单位、单笔交易上限和单一客户持仓限 额,具体数额以各交易渠道提示为准,同时中国银行有权另行设置其他交易限额。
八、 期权费报价及计算
1. 外汇期权宝:美元货币对按照每单位基础货币一定美元百分比的方式对期权费进行标价;交叉盘(基础货币和非基础货币均为非美元)货币对按照基础货币百分比的方式对期权费进行标价。
例:欧元/美元期权宝合约报价为“1.2”,期权面值为 10000 欧元,由此计算出的期权费金额为,10000*1.2/100=120 美元
例:欧元/日元期权宝合约报价为“2.5”,期权面值为 10000 欧元,由此计算出的期权费金额为,10000*2.5/100=250 欧元
2. 贵金属期权宝:按照每盎司账户贵金属的美元计价方式对期权费进行标价。
例:黄金/美元期权宝合约报价为“15”,期权面值为 100 盎司黄金,由此计算出的期权费金额为,100*15=1500 美元
九、 交易规则
客户应通过电子渠道向中国银行提交本产品的交易申请,按照电子渠道中预设条件和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在电子渠道交易本产品。客户的交易记录以电子渠道展示界面为准,客户所有通过电子渠道提交的交易申请均视为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产品交易方式分为即时交易和委托交易。委托到价成交或到期失效前,客户可申请撤销委托交易。
如果客户认为相关交易或结算结果存在错误,应于相关交易或结算结果产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查询并书面提出申请更正,否则视为无异议,详询中国银行营业网点。
如果发生《期权宝产品协议》约定的非正常的交易,中国银行有权将相关交易予以撤销并对相关款项进行扣划或退还,以恢复至如同没有进行该交易的状态,并在撤销非正常的交易前通知客户。交易撤销后,有关交易申请书、交易成交界面等凭证均无效,客户不得依其主张相关权利。如果客户资金账户内资金不足,中国银行有权向客户追索。
1. 期权宝开仓:买入期权
客户通过即时交易或委托交易方式买入规定的可交易的期权。中国银行根据 客户开仓期权的期权费,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按照先钞后汇的顺序扣划相应金额资 金。客户通过委托交易开仓,须在其资金账户存入至少等值于委托开仓期权对应 的期权费的对应金额的资金,中国银行将在委托到价或委托失效前冻结该等资金。委托到价时,中国银行将按实际成交时的期权费金额扣划相应资金。
2. 期权宝平盘
对于提供平盘功能的期权宝合约,在到期日之前(不含到期日当天),客户 可根据中国银行的报价,通过即时交易或委托交易方式向中国银行卖出所持期权,即平盘交易(本说明书中的期权“卖出”交易,均指对期权宝合约的平盘)。期 权宝合约平盘后到期不再执行。如中国银行的期权宝合约平盘的报价为零,则无 法达成平盘交易,该笔期权宝合约无法平盘。
3. 委托交易
客户应采取汇率委托或期权费率委托的方式通过中国银行实现委托交易。汇率委托指客户按照期权标的汇率的水平进行委托;期权费率委托指客户按照期权费标价的水平进行委托。如果中国银行提供的双边汇率报价(即标的汇率的买卖价格)或期权费报价触及客户所设定的委托汇率或委托费率,则客户期权委托交易由中国银行按客户委托汇率或客户委托费率确认成交。可委托交易产品以委托时中国银行通过交易渠道实际提供的为准。在进行委托交易时,客户应指定委托有效时间,最长委托有效时间以各渠道实际提供为准,在委托有效期过后所有的委托交易将自动失效。委托交易分为获利委托和止损委托。委托交易下中国银行与客户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客户指定的要素仅为交易达成的条件。
(1) 获利委托:指客户在委托交易中指定的委托价格优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报价。即:在期权费率委托时,客户买入期权时指定的获利委托费率必须低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期权费率报价,客户卖出期权时指定的获利委托费率必须高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期权费率报价。在汇率委托时,客户买入看涨期权以及卖出看跌期权时指定的获利委托汇率必须低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汇率,客户卖出看涨期权以及买入看跌期权时指定的获利委托汇率必须高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汇率。例:期权费率委托时,欧元/美元期权宝合约报价为“1.2”,客户若买入该期
权,指定的获利委托费率必须低于“1.2”;若卖出该期权,指定的获利委托费率必须高于“1.2”。
(2) 止损委托:指客户在委托交易中指定的委托价格劣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报价。即:在期权费率委托时,客户买入期权时指定的止损委托费率必须高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期权费率报价,客户卖出期权时指定的止损委托费率必须低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期权费率报价。在汇率委托时,客户买入看涨期权以及卖出看跌期权时指定的止损委托汇率必须高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汇率,客户卖出看涨期权以及买入看跌期权时指定的止损委托汇率必须低于中国银行提供的即时汇率。例:汇率委托时,中国银行提供的黄金/美元即时汇率为“1700”美元/盎司,客户若买入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指定的止损委托汇率必须高于 “1700”;客户若卖出看涨期权或买入看跌期权,指定的止损委托汇率必须低于“1700”。
4. 期权宝合约的到期执行
期权宝合约的执行时点是到期日北京时间14:00。参照国际市场,由中国银行依据当时的参考汇率进行期权执行判断,中国银行将根据参考汇率及期权具体细节自动判断是否执行交割,若期权不利客户,则放弃期权执行;若期权有利客户,则由中国银行自动将轧差收益于期权交割日转入客户的资金账户。轧差收益是通过期权执行产生的即期交易(协定汇率),与按照期权到期日参考汇率产生的反向即期交易轧差生成。美元货币对的期权交易执行产生的收益统一轧差为美元;交叉盘货币对的期权交易执行产生的收益统一轧差为基础货币。
十、 结算规则
1. 期权宝成交结算
客户即时交易或委托交易成交后,中国银行将即时为客户办理期权费的结算。
2. 期权宝执行结算
客户买入的期权被执行后,中国银行将于期权交割日及时进行资金结算,并将资金转入客户资金账户。
十一、 附则
x说明书中凡提及任何日期及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本说明书替换和取代中国银行官方网站(xxxx://xxx.xxx.xx)公布的期金宝(个人买入黄金期权业务)、期权宝(买入外汇及贵金属期权)的产品说明以及其他与本产品相关的其他任何产品介绍及说明文件。本说明书适用于客户签署本说明书后叙做的本产品全部交易。
本说明书由中国银行制定,本说明书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及第七条项下约定的中国银行有权不时进行的调整(该等调整将以本说明书或《期权宝产品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若客户有异议,则客户有权选择终止本产品项下的服务并终止《期权宝产品协议》,若客户未终止《期权宝产品协议》,视为客户同意并接受该等调整,中国银行可不就该等调整变更或修订本说明书。除前述调整外,中国银行有权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客户需求、业务发展或风险管理等需要,对本说明书进行任何其他变更或修订,该等变更或修订依据《期权宝产品协议》及本说明书约定的方式对客户生效。
附件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风险揭示书》
附件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补充风险揭示书》
附件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风险揭示书
产品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x产品相关过往市场变化不代表其未来走势,不代表本产品实际收益或损失,交易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由于期权宝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有可能包含各种风险因素,根据监管要求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在您叙做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揭示内容:
客户在叙做本产品之前,应充分认识并完全理解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并须自行承担有关风险及损失。鉴于本产品存在损失全部投资资金的可能性,客户应确认其参与本产品交易活动的损失将不会对客户的个人财务状况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否则,客户将不适合也不应叙做本产品。如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或中国银行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风险控制所需定期或不定期要求(包括客户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客户应及时通过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或电子渠道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果客户未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客户重新完成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与期权宝产品要求不匹配,客户将无法新开仓该产品(存量持仓平盘或持有至到期不受影响)。就中国银行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风险控制所需定期或不定期要求(包括客户超过一年未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客户应及时通过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或电子渠道重新完成专业知识测试。如果客户未及时完成专业知识测试或客户重新完成的专业知识测试未通过,客户将无法新开仓该产品(存量持仓平盘或持有至到期不受影响)。
在叙做本产品之前,客户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本产品的具体情
况;客户应确保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期权宝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及其它销售文件项下内容,自愿开展相关交易,并同意承担全部风险。
以下仅为中国银行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和本产品交易特点列举的主要风险种
类和对风险因素的客观分析,本产品可能还存在其他未能预知的风险,《风险揭示书》并不保证涵盖本产品的全部风险种类,同时也不代表中国银行对市场情况的预测。
一、 主要风险
(一) 政策风险
x产品是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监管规定设计的产品,如遇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客户正常交易,也可能造成本产品的交易规则调整或业务暂停,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
(二) 市场风险
中国银行提供的期权宝的价格受到标的汇率、波动率、利率等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上述参数的不利变动都可能对期权宝客户造成损失。期权宝合约存续期间,期权宝的合约价格受其标的汇率的影响,且期权宝合约价格波动幅度通常大于其标的汇率的波动幅度。期权宝合约的时间价值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迅速递减,期权合约到期且无其他履约价值时,期权合约即无任何价值。期权宝的交易时间与国际市场交易时间不完全重叠,非交易时段国际市场价格的大幅变动可能给客户带来较大损失。
对于叙做期权宝客户,市场风险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即为期初投入的期权费。
(三) 交易成本变动风险
1. 止损委托:客户进行止损委托交易或包含止损委托的组合委托交易时,由于银行买入价和银行卖出价之间的价差非完全固定,市场剧烈波动、流动性匮乏等原因可能导致银行买入价和银行卖出价之间的价差临时性扩大,导致银行买入价或银行卖出价达到客户委托条件成交交易。例如:叙做期权宝的客户,下达了一笔平盘的止损委托,止损期权费率为 1.5。某一时刻银行的该期权宝合约的报价为 1.52(银行买入价)/1.66(银行卖出价),但因市场流动性的变化,银行报价买卖价差临时扩大,变为 1.49(银行买入价)/1.69(银行卖出价),触发客
户平盘的止损委托。尽管市场随后回稳,银行的该期权宝合约的报价又恢复为 1.52(银行买入价)/1.66(银行卖出价),但客户的止损委托已经被触发,以客户委托价格 1.5 将客户的期权宝合约平盘。
2. 客户容忍点差:客户确认即时交易时,系统将比较客户提交价格与中国 银行最终将确认成交价格之间的差异,如差异在客户设置的客户容忍点差范围内,交易以确认时的银行价格成交,如超出客户容忍点差范围则不予成交。
(四) 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条件剧烈变动时,中国银行有权对期权宝合约调整点差或暂停交易,可能造成客户交易成本升高或无法成交等不利情况。
(五) 电脑系统和通讯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和交易传输均依赖于计算机系统、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通讯技术,互联网之间的信号、接收或线路、设备配置或其连接系统之可靠度、网路不畅、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病毒皆非由中国银行所能预见、控制和解决。如中国银行未能接收到完整、正确的信息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中国银行可能暂停报价或发生错误报价。暂停报价时,客户将无法交易;对于客户基于中国银行错误报价而成交的交易,中国银行将有权撤销该错误交易。
(六) 操作风险
客户通过电子渠道提交交易申请,须按照各电子渠道系统预设条件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可能因客户人为原因造成操作失误,导致客户 损失。
(七) 转账限制风险
客户的资金转账等操作受到系统维护等因素影响,客户叙做交易前应关注中国银行就系统维护等情况的相关公告,保持适当充足的资金满足交易叙做。
(八) 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
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对客户正常参与本产品交易造成影响,进而可能使客户受到损失。
二、 情景分析及历史模拟压力测试分析
为使客户对本产品有更直观的了解,在此特对某些情境下的不同合约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分析,分析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客户实际交易中盈亏的允诺和预测,不代表对所有可能发生的情景进行列举,也不作为对将来市场的预期。在下述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分析中,均假设客户仅叙做本产品,而未叙做中国银行其他金融市场个人产品:
1. 产品损益情况介绍
客户叙做期权宝产品,最大的可能损失即为期初投入的期权费;若期权执行,以期权协定汇率与到期参考汇率的差额计算得出期权执行的收益,减去期初付出的期权费后即为客户收益。
2. 情景分析
以下情景分析及使用数据均为假设,只用于向客户揭示期权宝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并不代表市场实际水平及未来走势。
(1) 假设客户买入 10000 英镑面值、协定汇率为 1.2920、1 个月期限的
英镑看跌美元看涨期权宝合约,期权价格 1.4,客户付出期权费 10000*1.4%=140 美元。
情景 1:10 天后,英镑/美元的即期汇率下跌,同时受到其他市场因素影响,客户期权合约卖出费率涨至 2.4,客户对其进行平盘卖出,获得期权费 10000*2.4%=240 美元,扣除期初付出期权费,客户盈利 100 美元;
情景 2:10 天后,英镑/美元的即期汇率上涨,同时受到其他市场因素影响,客户期权合约卖出费率跌至 0.4,客户对其进行平盘卖出,获得期权费 10000*0.4%=40 美元,扣除期初付出期权费,客户亏损 100 美元;
情景 3:1 个月后期权到期,英镑/美元的参考汇率跌至 1.2720,客户执行期权宝合约,客户从中获得收益 10000*(1.2920-1.2720)
=200 美元,扣除期初付出期权费,客户盈利 60 美元;
情景 4:1 个月后期权到期,英镑/美元的参考汇率涨至 1.3050,期权宝合约不执行,客户亏损为期初付出期权费 140 美元;
(2) 假设客户买入 100 盎司面值、协定汇率为 1750 美元/盎司、1 个月期限的黄金/美元的看涨期权宝合约,期权价格 10 美元/盎司,客户
付出期权费 100*10=1000 美元。
情景 1:10 天后,国际金价上涨,同时受到其他市场因素影响,客户期权合约卖出费率涨至 18 美元/盎司,客户对其进行平盘卖出,获得期权费 100*18=1800 美元,扣除期初付出期权费,客户盈利 800美元;
情景 2:10 天后,国际金价下跌,同时受到其他市场因素影响,客户期权合约卖出费率跌至 4 美元/盎司,客户对其进行平盘卖出,获得期权费 100*4=400 美元,扣除期初付出期权费,客户亏损 600 美元;
情景 3:1 个月后期权到期,国际金价的参考汇率涨至 1800 美元/盎司,期权宝合约执行,客户从中获得收益(1800-1750)*100=5000美元,扣除期初付出期权费,盈利 4000 美元;
情景 4:1 个月后期权到期,国际金价的参考汇率跌至 1700 美元/盎司,期权宝合约放弃执行,客户亏损为期初付出期权费 1000 美元。
3. 压力测试分析
期权宝的价格受到标的价格、波动率、利率等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上述参数的不利变动都可能对客户造成损失。
(1) 价格变动
客户付出期权费叙做期权宝产品,在极端市场条件下,假设标的汇率或账户贵金属价格向对客户不利方向变动 10%,客户买入的期权的价值可能迅速减少,扣除点差后平盘交易价格显示为 0,客户无法平盘。在期权到期时,期权不执行,客户损失所有期权费。
(2) 波动率变动
假设在波动率较高的环境下,客户以较高价格买入以外汇或账户贵金属为标的的期权宝产品,随后市场波动率大幅降低,客户买入的期权价值可能迅速减少,扣除点差后期权宝的平盘交易报价显示为 0,客户无法平盘。在期权到期时,期权不执行,客户损失所有期权费。
(3) 时间变动
假设客户叙做期权宝产品,随后标的外汇的汇率或者账户贵金属的价格变动极小,期权的时间价值可能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步递减,期权合约到期且无其
他履约价值。在期权到期时,期权不执行,客户损失所有期权费。
本人确认如下:
客户确认
叙做本产品是本人的真实意愿,本人已充分认识本产品的特征、风险。本人在下方签名即代表本人已经全部阅读《期权宝产品协议》、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与《投资者权益须知》,特别是加粗字体部分,并充分理解、同意及接受其条款与条件的约束,中国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在下方签名构成本人对《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本确认中的用语应具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说明书(2021 版)》中所定义或指代的含义。
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
□谨慎型(C1)□稳健型(C2)□xx型(C3)□进取型(C4)□激进型(C5)请全文抄录以下风险声明:
本 | 人 | 已 | 阅 | 读 | 以 | 上 | 风 | 险 | 揭 | 示 | , | 愿 | 意 | 承 | 担 | 相 | 关 | 风 | 险 | 。 |
, | 。 |
客户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补充风险揭示书
产品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x产品相关过往市场变化不代表其未来走势,不代表本产品实际收益或损失,交易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您已年满 65 周岁,在您叙做期权宝产品前,需仔细阅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协议》、本产品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说明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权宝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充分理解、同意及接受其条款与条件,并应在全面、客观、审慎分析自身身心承受能力、资金承受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及自主判断能力的基础上,确认具备叙做本产品相对应的专业知识,能够充分认识并自行承担期权宝产品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交易成本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电脑系统和通讯风险、操作风险、转账限制风险、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且相关损失不会对您的生活质量和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否则,您不适合叙做期权宝产品。
本人确认如下:
客户确认
本人已阅读以上补充风险揭示,具备叙做期权宝产品的专业知识,能有效识别所叙做的期权宝产品的特征及其所涉及的风险,并已对本人叙做期权宝产品的身心承受能力、资金承受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及自主判断能力做了全面、客观、审慎地判断。尽管本人为 65(含)周岁以上个人客户,但相关风险在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本人所进行的涉及期权宝产品的交易活动,均是基于对期权宝产品的产品特征、交易规则、交易方式及相关风险等的充分理解和评估所做出的独立判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不会对本人的生活质量和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追究银行责任。
客户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