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电梯维保合同
编号: 11N010432384202325402
采购单位(甲方): 墨玉县民政局
服务单位(乙方): 苏州雷沃精工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 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苏州雷沃精工电梯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苏州雷沃精工电梯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
(2021年第一批类目)-苏州雷沃精工电梯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电梯维修保养 | - | - | 品牌:,服务周期:每月两 次,作业环境:10层以下,电梯类型:乘客电梯,维保内容:电梯立体车库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 | 7 | /台/年 | 4500.0 0 | 31500. 00 |
合同总价(元) | 315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叁万壹仟xx元整 |
二、付款方式
1. 合计每年保养费:¥: 31500元(大写:叁万壹仟xx元整)
注:此价格不包含电梯维修时所更换的材料费,包含电梯年度检验费用和电梯责任保险费。
使用单位电梯部件损坏应立即更换,如不及时排除继续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由甲方负责,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作证。
2. 合同期 此服务将于 2022年6月14日开始, 2023年6月13日结束,合同期暂定为 壹 年。一方如符合下述终止条件可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
3. 付款形式:双方约定以每(半年)一次付款形式支付电梯维修保养费,甲方应以转账,电汇方式,按乙方指定账户及账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账,电汇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账户及账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担且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
4. 延迟付款责任:在乙方按合同实施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乙方定期催告后7日内,如仍不付款,乙方将随时终止此合同并免除对该电梯的保养责任。
三、服务条款
第一部分 乙方的服务责任
2.1 训练有素的人员
乙方训练有素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将保证电梯设备性能良好,合理地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和安全的运行状态。乙方保养、维修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
2.2 提供优良的维护服务
乙方将根据这个合同条款,每15天一次检查、润滑并调整设备,并认真填写各项有关维护记录。以系统的方式使用乙方的技术知识提供优良的维护服务。当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急修服务将为您提供免费的全天候服务;对于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之外的维修,乙方将按照修理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 乙方的服务范围 对下述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a、根据需要进行修理所有绳和链以保持必要足够的安全。xx曳引绳的xx,维修随动电缆和井道及机房的电线。 b、根据需要在电梯原厂家严格指明的机械部件部位提供润滑。并能够提供多家易损件供货商(价格质量、信誉)
c、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设备,并作限速器安全测试。 d、按要求系统性检查、调整以下部件。
机器部分:曳引机、曳引轮轴承、制动接触器、电机、转换开关、电刷、轴承。
电器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平层设备PS板、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变压器、接触器、控制回路、减振器、定时器、钢带及其它设备。
安全设施部分:限速器、限速器轴和轮的配合、安全钳、载重量。
井道部分:随动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配合、补偿链配合、轿厢、对重和对重导靴包括滚轮、衬板。
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按钮、大厅信号灯、轿厢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辅助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门小扇、负载称重设备、轿厢设备,轿厢框架,轿厢光幕,轿厢安全结构和平台。
2.4 安全维护标准 乙方以新设备的安全标准进行维护客户的电梯。保证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年检,年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2.5 维护区域及部件更换 乙方将与甲方紧密配合,保护机房、门坎、分割梁和井道底坑的清洁。 乙方将有责任及时合理地提出对安全有影响的必须更换的电梯零件清单上报甲方经甲乙双方认可,同时乙方必须出具损伤部件有关的参数加以比较,经甲方核实后,由甲方购买配件,乙方免费更换。
第二部分 急修服务
3.1 乙方将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免费的急修服务,当电梯发生故障时,正常维修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发生紧急报修情况,乙方应立即派人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对于合同规定的之外的维修,经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三部分 甲方义务
4.1 进入维修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有关维修人员在不违反客户管理规定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将进入维修现场之等候时间降低至最短。
4.2仅由乙方修理 出入安全的需要,客户不能直接或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终止维护合同的执行。
4.3电梯及所有附件,均为甲方财产,甲方有义务对设备有负责保管的责任。
4.4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对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人员做必要的工作,以保护设备高效率运行。
第四部分 终止
5.1 乙方有权利在下列事件中终止合同并停止责任
a、当设备已被确认不能合理使用,且客户不配合时。 b、当客户对设备的使用不符合设备的功能和用途时。
c、当未经过乙方同意,由非乙方人员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进行修时。
d、当乙方写出书面通知以后的一个合理时间内,甲方拒绝提供本合同规定范围外的必要的工作或对设备部件的更换工作。 e、在本合同规定的30天内客户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时。
5.2 甲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提前90天给乙方提出书面通知后,有权利终止合同。下列事件发生时乙方在此合同中所负义务将停止。
a、当甲方提出证明建筑物的法人和收益人有所改变时。
b、如果乙方被迫、自愿或由债权人提出破产或无力偿还一系列债务时。 c、乙方无法按国家标准完成上述服务要求的。
5.3 终止后已付款的清理
合同的终止,将不阻止一方行使权利以及按法律应从另一方得到补偿,对于合同终止前已付款项的清理应由合同终止责任方承担。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6.1 一方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6.2 如发生重大事故时,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做出事故责任的鉴定,按事故责任的划分来承担相应的赔偿。
6.3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部分 生效
7.1 在本合同被甲方和乙方的代表签章后生效,而所有以前订立的合同都应停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7.2 有关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有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处理,如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则由合同签约地所在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青云支行
账号: 账号: 0706678231120100339419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