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李明星,身份证号:35040219510721XXXX;自然人陈水路,身份证号: 35022119711118XXXX;自然人吴晓燕,身份证号:35020219640412XXXX;自然人林妍, 身份证号: 44052019750827XXXX ; 自然人张屿涵, 身份证号: 35020320040506XXXX;自然人洪晓玲,身份证号:3502211975032 6XXXX。以上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 康xx 公告编号:2012-054
深圳市康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x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康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与厦门牧兴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源生泰食品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就股权收购事宜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现将该股权收购意向书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意向书风险提示
x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需视具体协议标的金额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意向书对手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xxx,身份证号:35040219510721XXXX;自然人xxx,身份证号: 35022119711118XXXX;自然人xxx,身份证号:35020219640412XXXX;自然人xx, 身份证号: 44052019750827XXXX ; 自然人xxx, 身份证号: 35020320040506XXXX;自然人xxx,身份证号:35022119750326XXXX。以上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厦门牧业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 20 日,住所: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后垅村凤梨山(畜牧发展公司办公室),注册资本: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生猪、畜禽饲养;批发、零售:饲料”。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该公
司的总资产为 42,993,621.04 元,负债为 32,316,815.76 元,净资产为
10,676,805.28 元。
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厦门牧业实业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股
权登记现状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x | 40 | 40 |
2 | 陈水路 | 20 | 20 |
3 | xxx | 20 | 20 |
4 | xx | 15 | 15% |
5 | 张屿涵 | 5 | 5% |
合计 | 100 | 100% |
2、厦门源生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住所:厦门市思
x区湖滨南路 619 号 1516 室,注册资本:30 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
鲜冻畜禽产品、预包装食品”。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3,671,520.96 元,负债为 13,097,377.70 元,净资产为-9,425,856.74 元。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x | 18 | 60% |
2 | xxx | 6 | 20% |
3 | xxx | 6 | 20% |
合计 | 30 | 100% |
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厦门源生泰食品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股权登记现状如下:
3、厦门牧兴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源生泰食品有限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生猪产业链各个节点包括优质种猪选配、养殖模式、屠宰加工、配送、终端渠道等建立了较为成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处在发展扩张期阶段。
四、《股权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已就目标公司厦门牧兴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源生泰食品有限公司股份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即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公司收购对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份,在双方履行各自法定程序并获得批准后,再共同签署正式的股份收购合同。
2、本意向书签署后 10 日内,由双方共同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
司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收取的所
有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50%。但各自聘请的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
3、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价值为基准协商确定股份收购价格,并报各自的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4、双方原则同意的股权款支付方式为:以货币方式在签署正式的股份收购合同后即时支付 50%的股份收购款,剩余 50%股份收购款在一年内支付,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一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作为延迟支付股权款的相应补偿;如在此期间,本公司在二级市场发行或定向增发股票,则对方有权选择让本公司以股票方式支付股份收购款(但仍需相关的证券管理部门核准)。
5、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对方支付诚意金人民币 400万元,并约定由目标公司管理该笔诚意金。在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合同后,该笔诚意金将转作股权收购的首付款。
五、投资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合作意向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加快农业产业链建设,从而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安全和优质食品终端的市场商业营运模式,提升公司的品牌和竞争力,符合集团未来的发展战略。
六、其他相关说明
x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签署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