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海洋大学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工程施工合同
中国海洋大学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工程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中国海洋大学
承 包 方:
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中国海洋大学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按国家现行建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质量等级,以甲方、工程有关监督单位最终评定为准。
合同价款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乙方包工包料,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照甲方审核的执行。
3.支付方式: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后,工程款一次付清。
五、双方驻现场代表
1.甲方驻现场代表:
2.乙方驻现场代表:
六、承诺
1.甲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定资金来源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质量保修期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年限。
七、双方一般权利及工作
1.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照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1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1.2提供施工所需的基础资料、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
1.3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协调乙方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4有权制止乙方的不安全xx施工行为,有权提出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奖罚。
1.5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工作
2.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要求施工,如违反此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修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施工现场地处我校教学、科研地段,乙方应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xx施工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和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3应遵守甲方的治安保卫、校容卫生有关规定和要求;
2.4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如因工程需要或其它原因,致使部分项目内容调整,甲方有权调增或调减工程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5如甲方因工程需要或其它原因,致使部分项目工期拖延,甲方不负担由于工期拖延有可能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消化。
施工相关事项约定
1.进度与计划
1.1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1.2工期奖罚:本工程总工期以合同工期为准,本工程提前竣工不奖,工程每拖后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 0.5 %罚,工期处罚总额不超过总造价的3%。(由施工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应限期返修,其损失由乙方负担,工期不顺延)。
2.质量与验收
2.1施工材料
x工程所用全部材料、设备、构件及半成品,在采购前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证明、准用证等,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准使用。对于其它需找差价的材料,施工中应由双方共同看样定价,结算时按核准的价格找补差价。材料采购合同由乙方与供货方签订。
2.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在覆盖前2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到施工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办理签证,否则不予认可,损失由乙方承担。
2.3安全xx施工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遵守学校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必须保护施工周围现有的设备、设施安全;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及人身安全,做好防火工作,动火作业需提前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动火作业证。
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好施工安全围挡、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及余土外运(入袋后按指定地点统一堆放、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工作,做好原建筑物、设施及绿化植被保护工作。
施工过程中拆除的有回收价值的物品,乙方不得自行处置,需按照甲方要求放置到指定地点,由甲方依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1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三份。
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按学校能源管理相关规定结清施工能源使用费用,并出具结清发票;按照合同要求明确项目保修期,保修内容及范围,签署修缮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恢复施工中损坏的绿化植被与道路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竣工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并视工程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共同参与。通过竣工验收后,双方相关人员共同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确认。对验收中查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认真、及时整改。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
3.2工程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否则不予结算:
(1)竣工验收证明书;
(2)工程预/结算书;
(3)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
九、合同签订、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中国海洋大学 签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内容履行完毕后终止。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共 页,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十一、未尽事宜
x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相关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青岛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发包方:中国海洋大学 承包方:
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27403888T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xxxxx000x x x:
xxxx: 0000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532-66786262 电 话:
传 真: 0532-66786262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 开户银行:
二支行
账 号: 226007730053 账 号:
指定财务收款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