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关于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第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项目名称: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采购单位: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8年9月
浙 江 华 域 x x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HuaYuGaoYu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Co.,ltd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9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全县交通信号系统改造维护 |
项 |
1 |
72.15 |
仙居县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以及合同期内新增的道路交通信号灯系统维护和改造,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二)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公布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xxxxxx000-000x0x)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标室(xxxxxx000x0x)
八、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标室(xxxxxx000x0x)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10000.00元。
交付方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银行账号:345002051012010000460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注册资料信息过期的应先进行更新与维护),可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应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4.建议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介绍,客服、技术支持:000-000-0000。
5.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x://xxx.xxxxx.xx)。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地点:xxxxxxx000x
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18205766687
传真:0576-87689789
地址:xxxxxx000-000x0x
0.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联系人:xxx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
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与西三路交叉口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维护范围
维护范围包含:仙居县全县范围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以及合同期内新增的道路交通信号灯(本采购需求所指的信号灯包含信号机、信号灯组、倒计时器、电源线路、管道、机箱、立杆等各类组件)的日常维护和改造、定期检修和配时优化,确保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维护要求
(一)信号灯维护
1、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路口信号灯进行整改和完善。
2、交通信号系统设施日常巡查;对维护服务区域内的交通信号灯控路口进行全面巡查。每周通过视频监控或者现场巡查一次,每月至少现场巡查一次。
3、巡查内容为: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灯杆、灯具的歪倒斜及破损;配时不合理;树木、标志等对信号灯的遮挡;管道井盖是否破损;信号机箱、信号灯杆上的牛皮癣等。
4、在日常巡查发现或者接到故障报修,应当立即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尽快修复。短时间不能修复的,应当采用临时信号灯或者其它措施保障路口通行秩序。
5、加强对机箱、机柜等容易进水设备的巡查,提前做好保护措施;如遇到恶劣天气应提前检查加固外场设备的安全,及时做好保护措施,减少因灾害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6、积极响应并妥善处理业主安排的临时、应急任务。如遇到重大活动及特殊事件的情况下,应提前做好信号灯故障的排查维修工作。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信号灯零故障。
7、日常信号灯的配时工作。应根据交叉路口、路段日常流量的变化,不定期的对信号配时方案进行调整。
8、需至少提供2套功率在5KW以上动力电源(发电机等,产权归属中标人)用于路口停电时的临时替代电源。
(二)信号灯改造
1、对不符合接线标准的信号灯线路进行改造;对已发生老化的信号灯线路进行更换。点位改造见下表。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可能存在个别点位改造要求变动情况。
序号 |
路口名称 |
立杆式样 |
灯组更换 |
信号灯线路 |
人行灯线路 |
1 |
环城南路-永安街 |
L杆 |
|
更换 |
更换 |
2 |
环城南路-穿城中路 |
门框式 |
10 |
更换 |
更换 |
3 |
环城南路-响石山路 |
门框式 |
10 |
更换 |
更换 |
4 |
环城南路-环城西路 |
L杆 |
|
更换 |
更换 |
5 |
环城南路-泰和南路 |
门框式 |
10 |
|
|
6 |
环城南路-仙清线 |
L杆 |
|
更换 |
更换 |
7 |
环城南路-环城北路 |
L杆 |
|
|
|
8 |
环城北路-城北西路 |
L杆 |
|
更换 |
|
9 |
环城北路-泰和北路 |
L杆 |
|
|
|
10 |
环城北路-商城西路 |
L杆 |
|
|
|
11 |
环城北路-陵园路 |
L杆 |
|
更换 |
|
12 |
环城西路-省耕路 |
L杆 |
|
更换 |
更换 |
13 |
环城西路-城北西路 |
L杆 |
|
|
|
14 |
城北东路-穿城中路 |
立柱式 |
|
|
|
15 |
省耕路-穿城中路 |
L杆 |
|
更换 |
更换 |
16 |
省耕路-庆丰街 |
L杆 |
|
|
|
17 |
永安街-花园路 |
L杆 |
|
|
更换 |
18 |
建设西路-穿城南路 |
立柱式 |
|
|
|
19 |
环城北路-塔山沿路 |
门框式 |
10 |
|
|
20 |
福应路-陵园路 |
门框式 |
|
|
|
21 |
322省道-东上线 |
L杆 |
|
更换 |
更换 |
22 |
322省道-纬三路 |
L杆 |
|
更换 |
更换 |
23 |
322省道-218省道 |
L杆 |
|
|
|
24 |
临石路-218省道 |
L杆 |
|
|
|
25 |
322省道-步东线 |
L杆 |
|
更换 |
|
26 |
322省x-xx线 |
L杆 |
|
更换 |
|
27 |
322省道-光学路 |
L杆 |
|
更换 |
|
28 |
322省道-下街线 |
L杆 |
|
更换 |
|
29 |
322省道-白西路 |
L杆 |
|
更换 |
|
30 |
322省道-白龙线 |
L杆 |
|
更换 |
|
31 |
322省道-埠水线 |
L杆 |
|
更换 |
|
32 |
322省道-横溪高速线 |
L杆 |
南口增加一组灯 |
更换 |
|
33 |
322省道-胜利路 |
L杆 |
|
更换 |
|
34 |
东西大街-永安路 |
L杆 |
|
|
|
35 |
东西大街-镇府路 |
L杆 |
|
|
|
36 |
东一路-下各高速 |
L杆 |
|
更换 |
|
37 |
下各黄梁陈村路口 |
立柱式 |
|
更换 |
|
38 |
诸永高速埠头出口 |
L杆 |
|
|
|
39 |
东西大街-横溪高速线 |
L杆 |
|
|
|
40 |
环城南路-环城东路 |
门框式 |
|
|
|
41 |
环城南路-西二路 |
门框式 |
|
|
|
42 |
建设西路-西二路 |
立柱式 |
|
|
|
43 |
解放街-穿城中路 |
立柱式 |
|
|
|
44 |
xx街-庆丰街 |
门框式 |
|
|
|
45 |
城北西路-庆丰街 |
立柱式 |
|
|
|
46 |
环城北路-穿城北路 |
门框式 |
|
|
|
47 |
322省x-xx路口 |
L杆 |
|
|
|
48 |
322省道-职教中心 |
门框式 |
|
|
|
49 |
323省道-前垟路口 |
L杆 |
|
|
|
50 |
322省道-台创园 |
L杆 |
|
|
|
▲2、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的规定;采用触发方式控制倒计时显示器必须符合公安部行业标准GA/T508-2014《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的规定。提供最近批次产品经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并将产品检测报告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本次信号灯改造清单如下:
信号灯维护材料采购改造清单 |
||||
序号 |
改造项目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机动车道信号灯(门框式箭头灯组) |
直径400mm,红黄绿为一组,独立灯板包含外框 |
40 |
组 |
2 |
机动车道信号灯(门框式满屏灯组) |
直径400mm,红黄绿为一组,独立灯板包含外框 |
50 |
组 |
3 |
机动车道信号灯(悬臂式满屏灯组) |
直径400mm,红黄绿为一组,独立灯板包含外框 |
20 |
组 |
4 |
机动车道信号灯(悬臂式箭头灯组) |
直径400mm,红黄绿为一组,独立灯板包含外框 |
20 |
组 |
5 |
立柱式信号灯板 |
直径400mm,红黄绿各10块 |
30 |
块 |
6 |
人行横道信号灯 |
红绿各20块 |
40 |
块 |
7 |
数字倒计时器 |
单8触发式数字倒计时器,定制,用于门框式信号灯路口 |
20 |
个 |
8 |
数字倒计时器 |
单8触发式数字倒计时器灯板,定制,用于立柱式信号灯路口 |
20 |
个 |
9 |
路口机动车道灯线材 |
RVV10*0.75mm纯铜线缆,22个路口信号灯线路更换 |
8000 |
x |
10 |
路口人行道灯线材 |
RVV6*0.75mm |
6000 |
x |
11 |
立杆 |
立杆高度4米,含基础安装。用于322省道横溪台金高速引线交叉路口南口及辅助灯 |
2 |
x |
12 |
变压器 |
信号灯板用220V交流转24V交流变压器 |
20 |
个 |
13 |
保险管 |
5A保险管 |
200 |
个 |
14 |
改造施工费 |
以上项目改造施工费用,包含,管道疏通,线路更换整理等人工费用。 |
1 |
项 |
15 |
道路顶管 |
对管道无法疏通的路面又不宜开挖的进行项管 |
200 |
x |
16 |
日常维护费用 |
全县现有及新增信号灯的一年维护费用 |
1 |
项 |
(三)路口信号灯配时优化
负责全县所有信号灯路口日常配时优化工作。当道路实行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时,定周期(公共信号周期)控制为了保证协调效果(即交叉口间相对相位差稳定),控制道路上所有纳入协调控制的交叉口交通信号周期相同。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方案优化,根据路网实际控制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目标和信号控制模型,针对协调道路上所有交叉口的不同公共信号周期、不同交叉口间相序(相位组合)、交叉口不同相位绿信比组合以及不同的子区划分方式、相邻交叉口相对相位差组合,通过比较不同信号配时设计方案的绿波协调控制效果确定最佳的协调控制配时设计方案。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每月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调查分析、协调控制方案设计、方案实施及运行效果评估、方案跟踪维护四部分。
(1)道路交通运行调查调查分析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几何结构数据与交通运行特性数据两个方面。道路几何结构数据主要包括交叉口类型(十字型、T型、Y型等)、交叉口车道功能划分(进口道左转、直行、右转以及掉头车道的数量及其车道组合情况)、交叉口渠化设计(进口道与出口道有无拓宽、拓宽类型等)、交叉口人行横道布置(数量与位置)、路段车道数量、路段人行过街设施(人行横道等)、相邻交叉口间距、路网路段类型(主干道、次干道与支路)与数量等。交通运行特性数据主要包括交叉口信号配时方案(信号周期、相位相序、绿信比与相位差等)、交叉口车辆排队情况、机动车流量、行人流量、非机动车流量、交叉口间车辆行程时间、交叉口间车辆延误时间、交叉口间车辆行驶速度等。其中,交通流量需要调查各个交叉口进口道在不同时段的24小时交通流量数据,包括直行流量、左转流量、右转流量、掉头流量和车辆构成比例等。
(2)协调控制方案设计
a)协调控制时段划分——全天交通状态变化随居民上下班时间具有明显的时段特征,一周交通状态随市民的出行需求具有明显的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变化,所以协调时段的划分本质是根据交通状态的时段变化规律,进行交通状态划分,能够准确区分全天交通峰值不同时段(一般有早高峰时段、午高峰时段、晚高峰时段、平峰时段、低峰时段五种时段类型,根据道路实际出行需求进行交通控制时段划分),有效识别非拥堵与拥堵区域,根据不同交通峰值时段下交通状态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策略,保证协调控制方案对交通状态的适应性。
b)控制子区划分——能够实现最佳协调控制效果的所有交叉口形成一个控制子区,协调控制子区不完全依据道路命名划分,而是根据路网结构、路段流量以及路口配时要求进行控制子区划分,交叉口交通通行能力相近、信号控制周期相近、交叉口间路段上交通流离散效果不明显,交通间距在800米之内的路口一般划分到一个协调控制子区。
c)交通信号协调控制——能够满足主干道(10个交叉口以上)双向绿波协调控制、潮汐流协调控制、红波协调控制、干道支路转入车流协调控制等不同交通信号协调控制需求;能够实现相交主干道绿波协调控制、区域主/次干道绿波协调控制,满足平峰期的区域协调控制效果;能够控制拥堵交叉口、拥堵路段以及所在区域的排队长度,缓解早晚高峰期的交通拥堵状况。
(3)方案实施及运行效果评估
对方案进行实施,并根据实际实施效果进行方案调整优化,记录最终方案的运行效果(记录指标:通行效率、平均行程时间、平均停车次数、平均延误、排队长度等)。每月须将方案实施及运行效果评估结果报告采购人。
(4)方案跟踪xx
对已经实施的信号协调控制方案运行效果进行定期跟踪,当实际交通状态发生较大变化,协调控制方案运行效果不佳时,对信号控制方案进行再次优化。
本次采购材料用于信号灯的改造,多余材料用作备品备件。合同期内备品备件用完的,采购单位根据质量价格可以向中标单位采购或者自行采购。
▲三、维护设备和人员配备要求
(1)维护设备:
维护设备要求 |
|||
维护车辆 |
数量 |
用途 |
备 注 |
专项作业车 |
≥1辆 |
用于道路信号灯维修的高空作业车 |
|
注: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自有车辆照片,并提供行驶证或购置发票等复印件。 |
(2)维护人员:
维护人员要求 |
|||
岗位 |
人数 |
其他要求 |
资格要求 |
维护人员 |
≥1人 |
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
持有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等 |
其他人员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派遣 |
四、其他要求
1、维护服务期间采购人新移交的信号灯设施交由中标人实施常态化维护,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收,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后续合同约定,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本标书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本标书没有规定但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要提供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列明,并含入分项报价表中。
▲五、商务响应表
维护服务期 |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起讫时间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
维护质量要求 |
确保信号灯系统正常运行,应保证7×24小时信号灯维护技术力量。城区信号灯应在发生故障后10分钟内到场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其他地区信号灯在发生故障后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
报价要求 |
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维护费、管理费、保险费、招标代理费和税金以及维护期间所耗维护材料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 |
付款方式 |
本合同约定的信号灯改造点位完成后付款至该合同金额的60%,其余的40%将在维护期内以固定比例按月支付。 |
驻地维护要求 |
1.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中标人应在仙居县城区设立驻地维护办公场所,拟派驻地人员到场,并将驻地和人员情况报告采购人后签订本项目的采购合同。 2.中标人驻地维护技术力量应保证本项目维护质量要求。如逾期未完成维护工作致使信号灯系统未能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维护力量完成维护任务,产生的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
2 |
招标内容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维护服务期 |
本项目合同要求改造的点位需要在两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起讫时间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
5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6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7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10000.00元,交纳时间:2018年10月9日09时00分前(以保证金账户入账时间为准,财务咨询电话:0576~00000000)。 |
8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本)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时间及地点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时间及地点 |
12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需要质疑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13 |
实质性条款 |
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14 |
▲项目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2.15万元。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15 |
投标费用 |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价的0.63%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16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 |
一、总 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义
“采购人”系指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采购机构”指浙江华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价的0.63%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特别说明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有关条款规定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指定。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与投诉书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中模板格式要求填写,否则不予受理。质疑投诉模板下载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0000000000000)。
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仙居县财政局投诉。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其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需要质疑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并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认可。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
投标文件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目录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最近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依法免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格式);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商务资信技术文件的组成:
评分索引(见附件格式)
目录
投标声明书(见附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格式,同时在递交标书时另外附一份);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同时在递交标书时另外附一份);
企业情况介绍:
商务响应表(见附件格式);
技术响应表(见附件格式);
企业或产品政策奖励情况;
产品的检测报告;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见附件格式)
拟投入技术力量情况;
针对项目整体组织实施方案:
针对项目相关服务承诺;
对“▲”实质性响应要求须以书面表现形式作为响应材料的;
按“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标准编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报价文件的组成:
目录
开标一览表(见附件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格式)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要求编制。
投标报价
报价要求:
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为本项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材料费、管理费和税金以及维护期间所耗水、电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
项目维护的综合单价在投标中承诺一次性包定,不作调整。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 详见前附表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报价格式要求: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交付方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保证金账户入账时间为准,财务咨询电话:0576~87668998)。
开户名: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 号:3450020510120100004600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质疑(投诉),质疑人(投诉人)和被质疑(投诉)事项所涉及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在质疑(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递交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放弃中标资格的;
存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标、哄标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分包给他人的;
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顺延至项目完成,在此有效期内未经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和承诺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密封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建议双面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并分开单独装订成册且最大装订纸张不得超过250张:
(1)资格证明文件共 5 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
(2)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共 5 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
(3)报价文件共 5 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
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封面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标项号” (如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字样。
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
如本项目分标项,各标项报价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外包装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标项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格式)、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以及所有投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保证金凭证及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如因故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约束。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开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本次开标采用先拆封、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后拆封、评审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
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并由供应商代表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拆封后的商务资信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于正副本数量和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退还投标人代表并由其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得分情况。
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得分、综合得分以及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评审程序
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
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
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评标委员会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对投标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无效标或废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资格文件、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混装的;
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即出现二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投标有效期、项目工期、质保期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招标文件中明确作无效标处理或被拒绝的条款;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打“▲”条款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报价中有算术错误,投标人拒绝修正或确认的;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有串标、拢标情形的;
法律、法规明确作无效标情形的。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出现以下情况除外: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者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此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评审过程中出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立即封存评审资料、中止评审活动,直至设备(或替代设备)运转正常或转移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后继续进行评审工作。
七、定标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因中标结果公告需要,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272285461@qq.com)。未按时提供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附中标通知书,视同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合同授予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如合同签订方(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认为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请在采购人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的同时附书面说明告知,否则相关责任由合同签订方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前附表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支付形式:转帐支票或汇票或电汇。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予返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凭合法收据向采购人无息退还(出现违约情况除外)。
九、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开标前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将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网页截图及相关证据,并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其他事项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评标程序
(1)本项目先开启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报价文件。
第一阶段:开启商务资信技术文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商务资信技术文件份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第二阶段:宣布投标人的商务资信技术得分,并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代理机构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内容,并由记录人做好开标记录。开标大会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资信技术得分和报价得分之和)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四、评标过程
1、初步审查
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资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其中技术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各投标人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如出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及事宜,由评标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并讨论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4、报价合理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报价、商务资信技术得分之和)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也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决定。
6、中标结果
采购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根据公示和决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评分标准
本项目综合评分设总分100分,其中商务资信技术文件为30分,报价文件为70分。
1、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满分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情况 |
2 |
投标人的资质信誉、知名度、市场形象、用户反馈、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综合评价,其中资质信誉好、知名度高、市场形象佳、用户反馈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得2分;上述各项中有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2 |
节能与环保 |
2 |
所投产品具备以下认证或证书的,单个证书得0.5分,最多可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1)具有绿色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投标人所投的产品符合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投标截止前)“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用颜色笔标识认证型号),投标产品规格、型号应和认证证书及清单规定的规格、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不得分。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4 |
项目整体组织实施方案 |
6 |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中确保供货的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拟实施本项目的改造方案、改造施工计划、进度表、维护方案、配时优化方案等情况, a.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6-4分; b.方案措施欠佳的,得4-2分; c.方案措施存在明显缺陷或无方案无措施的,得2-0分, |
5 |
产品响应 |
8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产品综合性能等综合比较评分: 一档得8~5分;二档得5~2分;三档得2~0分 |
6 |
技术力量情况 |
4 |
a.拟派项目维护人员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或持有机电工程或电子(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的加2分。 b.拟派项目维护人员承担过信号灯配时优化工作经验的得2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人员情况的,提供发包人情况说明。 |
7 |
相关服务承诺 |
4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综合评定,结合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期内、外的服务承诺等情况的综合评估。优的得4-3分,良的得3-2分,一般的得2-0 分。 |
8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
2 |
根据投标文件编排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完整详实等进行横向对比评分0-2分。 |
备注 |
1.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有)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并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请携带原件,以备核实,评审结束后退还。不符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
2、报价文件评分
(1)各投标人报价文件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计算(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报价文件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报价文件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100 。
备注: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具体优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浙江省仙居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维护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乙方(供应商):
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维护单位,招投标结果,乙方中标。现根据《合同法》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含附件)
中标通知书
更正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
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
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维护项目相关情况
维护项目名称: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维护地点:仙居县境内。
维护范围:仙居县全县范围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以及合同期内新增的道路交通信号灯(本采购需求所指的信号灯包含信号机、信号灯组、倒计时器、电源线路、管道、机箱、立杆等各类组件)的日常维护和改造、定期检修和配时优化,确保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信号灯改造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信号灯改造清单。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维护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维护服务期限为1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本项目信号灯改造点位完成后为维护期的起始时间,具体填写日期双方协助一致另行签订)。
双方职责
甲方
对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协调有关部门关系,为乙方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
审查乙方供货及维护的履行情况,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取消服务,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乙方违约相同。
乙方
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时领取合同款;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对信号灯设施的维护工作;
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服务期限提供优质服务;
对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如有问题无条件进行整改。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和维护人员养老保险、意外险和第三责任险投保工作。
乙方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遵纪守法,教育员工不参与赌博、流氓斗殴等社会“六害”行为,杜绝治安、民事、刑事案件的发生,对外来人口做到管理措施到位,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信号灯维护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含维修人员和过路人)及设备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及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包括民事赔偿)。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在维护工作中出现人身与财产的意外损害。
维护质量要求
为确保信号灯系统正常运行,应保证7×24小时信号灯维护技术力量。城区信号灯应在发生故障后10分钟内到场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其他地区信号灯在发生故障后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维护服务费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信号灯改造点位完成后付款至该合同金额的60%,其余的40%将在维护期内以固定比例按月支付。
乙方需随款项支付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上缴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 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按约履行的,合同期限届满时,双方无异议,甲方应予以全额无息返还。
在维护期限内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被甲方扣减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5日内及时补足本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甲方有权滞留合同款支付。
违约责任及赔偿
乙方驻地维护技术力量应保证本项目维护质量要求。如逾期未完成维护工作致使信号灯系统未能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维护力量完成维护任务,产生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维护质量要求,每逾期一次完成或未完成信号灯维护工作的扣减当月应付款的30%,当月应付款不抵扣减金额的在次月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护期内不得超过5次逾期维护,因乙方逾期维护产生的其他经济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甲方拖延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影响维护质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取消服务等情况,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办法处理:
(1)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或乙方中途停止服务,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取消服务,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乙方违约相同。
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一个月内出现二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出现一次较大安全事故;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维护质量要求,维护期限内超过5次逾期维护的;
(3)乙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4)乙方不执行甲方中途新移交信号灯设施的常态化维护工作;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完成规定的合格维护内容后,甲方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
不可抗力及其他
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政府行为。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须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将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由双方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与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争端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实施中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仙居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财政局各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采购人、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文件袋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请选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请选择) 标项号(如有)
投标人: 地 址:
开标时启封
|
递交地点: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标室(仙居县永安街216号4楼)
投标文件封面样式
正本或副本(请选择)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请选择)
标项号(如有)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1、资格文件格式
目 录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
(2)提供最近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页码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依法免税)………………………页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格式)…………………页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格式);………………………页码
(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页码
附件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
在贵方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招标编号:GYTZ[2018]-015-2号)招标邀请,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声明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2、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格式
附件3:
评分索引
序号 |
评分内容 |
满分 |
评分标准 |
页码 |
自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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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相关内容填写表格,除主观内容评分外,对客观分的评审内容投标人都应自评分,并对所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
目录
(投标人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要求编排)
投标声明书(见附件格式)…………………………………页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页码
企业情况介绍…………………………………页码
商务响应表(见附件格式)…………………………………页码
技术响应表(见附件格式)…………………………………页码
企业或产品政策奖励情况;…………………………………页码
产品的检测报告…………………………………页码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见附件格式)…………………………………页码
拟投入技术力量情况…………………………………页码
针对项目整体组织实施方案…………………………………页码
针对项目相关服务承诺…………………………………页码
对“▲”实质性响应要求须以书面表现形式作为响应材料的…………………页码
按“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标准编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页码
附件4:
投标声明书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 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 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商务资信技术文件;
(3)报价文件;
(4)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回。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9、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项目名称: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序号 |
类别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是否响应 |
1 |
维护服务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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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护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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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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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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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付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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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驻地维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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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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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6:
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项目名称: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序号 |
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对应页码 |
偏离情况 |
1 |
(一)信号灯维护 |
|
|
|
|
2 |
(二)信号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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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三)信号灯配时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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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维护设备和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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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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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填写其中的技术响应内容时,必须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维护要求各指标项逐条说明,写出各自提供服务的具体参数响应内容。
2、如响应表格无法清晰完整描述响应内容的,应在对应页码中标识页码,引导评标委员会审阅响应内容,因投标文件编制原因引起评审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如有负偏离,应按实写明负偏离情况。否则视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指标,并作为今后维护的验收依据。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7:
(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项目名称: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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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业绩参照“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并附上每个业绩相关材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3、报价文件格式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页码
(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
(3)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页码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
附件8: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项目名称: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
注: 1、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维护费、管理费、保险费、招标代理费和税金以及维护期间所耗维护材料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9: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GYTZ[2018]-015-2号
项目名称: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序号 |
维护改造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投标单价(元) |
投标总价 (元) |
1 |
机动车道信号灯(门框式箭头灯组) |
40 |
组 |
|
|
2 |
机动车道信号灯(门框式满屏灯组) |
50 |
组 |
|
|
3 |
机动车道信号灯(悬臂式满屏灯组) |
20 |
组 |
|
|
4 |
机动车道信号灯(悬臂式箭头灯组) |
20 |
组 |
|
|
5 |
立柱式信号灯板 |
30 |
块 |
|
|
6 |
人行横道信号灯 |
40 |
块 |
|
|
7 |
数字倒计时器 |
20 |
个 |
|
|
8 |
数字倒计时器 |
20 |
个 |
|
|
9 |
路口机动车道灯线材 |
8000 |
米 |
|
|
10 |
路口人行道灯线材 |
6000 |
米 |
|
|
11 |
立杆 |
2 |
根 |
|
|
12 |
变压器 |
20 |
个 |
|
|
13 |
保险管 |
200 |
个 |
|
|
14 |
改造施工费 |
1 |
项 |
|
|
15 |
道路顶管 |
200 |
米 |
|
|
16 |
日常维护费用 |
1 |
项 |
|
|
其他 |
招标代理费、税金等其他费用 |
1 |
项 |
|
|
… |
|
|
|
|
|
合计投标总报价 |
¥ |
注: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报价明细表所填内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维护范围和内容要求为准。如有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或已作优惠处理。有重大缺项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此表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行。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10: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YTZ[2018]-015-2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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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1: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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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
制造企业名称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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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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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依据(以“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为准进行价格折扣,表中所填内容必须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相符,如出现不相符或提供资料不全的,该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合计金额将不予以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优惠);
2、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和型号、金额要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附件12: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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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1)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仙居交警大队信号灯路口改造及维护项目(GYTZ[2018]-015-2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13:
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及编号: 标项:
中标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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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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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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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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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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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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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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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272285461@qq.com)。未按时提供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