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 U 盘、录音(像)带、光盘、移动硬盘、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拟披露信息的内容或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不相关人员阅读、复制,不准交由 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 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