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1526001
广州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1526001
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2022 年-2024 年食材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1. 潜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及公告要求报名。
2. 本公司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投标人报名,不设线下售卖招标文件。请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xxx.xxxxxx.xx)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
3.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4.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5. 请仔细检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章)、签署日期。
6. 请正确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7. 投标人须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xxxx://xxx.xxxxxx.xx)获取子账号的方式递交投标
/中标/成交服务费。
8. 如招标文件有澄清、修改或者延期的,我司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10.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1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12.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13. 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14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30
第五章 合同格式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
1. 自查表 62
2.报价表 65
3. 投标函 66
4. 资格证明文件 67
5. 其他证明文件 69
6. 供应商获得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一览表 77
7.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77
8. 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78
9. 采购人需求条款偏离表 79
10. 实施计划 80
11. 投标人xx承诺书 81
12.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82
13.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 8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简介
1.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1526001
2. 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2022 年-2024 年食材采购项目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采购预算: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5. 采购内容及用途: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财政部门批准。
6. 交货时间: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②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年至今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③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
项证明文件);
④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7.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报名方式
x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xxx.xxxxxx.xx)
进行网上报名。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有关网上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000-000-0000,网站客服 (QQ):3151435402)
四、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xxx.xxxxxx.xx)完成报名后,
获取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售价
x项目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 303 元/套(售后不退)。
六、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2.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3. 投标模式:纸质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xxxx://xxx.xxxxxx.xx/)及其他相关媒体。
八、 本项目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详见招标公告。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 000 xxxxx 00 xxx:000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xx、x小姐,xx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E-mail:xxxxx0@000.xxx。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 定义
(一)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三) 供应商(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四) 采购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分项报价表中单列。
3.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 招标费率 |
100 以下部分 | 1.5%×80% |
100-500 部分 | 1.1%×80% |
500-1000 部分 | 0.8%×80% |
1000-5000 部分 | 0.5%×80% |
5000-10000 部分 | 0.25%×80% |
10000-100000 部分 | 0.05%×80% |
1000000 以上部分 | 0.01%×80% |
(二)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按规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同时通知所有当时已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三) 知识产权
1.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采购文件者,不得将采购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供应商应归还采购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五)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1.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询问、质疑及投诉
1.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书面方式询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信函。
联系方式见《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8)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9)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x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0000 x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00-00000000
3. 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2)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文件须按照第六章的要求装订成册。
2.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 投标文件数量:
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7 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word 版及正本 PDF 扫描电子版(需签字盖章)1 份。(电子版必须以 USB 闪存盘或光盘保存,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用信封密封后随投标文件递交)。
4. 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2. 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 除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4. 投标文件报价的编写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
(2) 投标文件报价包含货物的(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配送、加工、保险费用及其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有关费用,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的,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 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允许报多个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6. 投标文件须编页码。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
1.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副本可以是投标文件正本复印,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涂改和增删之处,必须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装订、标记和密封
1. 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封装完好。
2. 封套上建议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收件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子包:(如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3.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 供应商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有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和招标项目编号。
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加盖公
章。
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七)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后 90 天(特殊情况除外)。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八)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样品(如有)
1. 本项目如要求提交投标样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取样品时不对样品外观进行验收及性能测试,对样品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
2. 由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样品的空间有限,采购活动结束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在中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遗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处理。
3.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证据。
(十)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x采购文件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万元) | 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2022 年-2024 年食材采 购项目 | 5400 | 1 | 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一)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为采购人病人厨房和职工食堂供应早点(包点粉面类)、粮谷(米、粉、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饮料、乳制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酱料等食堂食材。核心产品为米、蔬菜、禽畜生肉。
(二)项目服务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在项目服务期限内使用资金达到采购限价(即采购预算)时项目自动终止;项目按中标价和实际采购量结算,如项目到期后实际使用金额未达到采购限价的,本项目也自动终止(即以项目期限和项目限价先到者为准终止项目,供应商应自行充分评估、承担备货及经营风险,不得以此主张可期利益损失)。
(三)★在合同履行期内,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每天(每月)采购食材的数量
以及金额,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某次供货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
拒绝提供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供应商三次以
上(含三次)拒绝供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终止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进行投标及报价。
(四)★中标人应按照《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
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
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1﹞40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例等要求,通过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网络销售平台(xxxx://xx.xxxxx000.xxx)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如遇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
则按新政策执行)。价格按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标价为准,不可以提高价格,每次向采购
人供货时需提供相关采购截图或平台提供的供货证明等凭证。
(五)★在项目实施期间,如签订的合同内容与中央和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要求有违背
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必要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
(六)采购人尽最大能力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的任何责任。
二、总体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供货质量及安全性高,供货能力强,企业售后、信誉、企业体系等方面具备一定实力,获得相关企业认证。
(二)★中标人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
药最大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保质和行业生产及经营要求,
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
检验证明,供货时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三)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提供货物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中标人提供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最新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
(以高者为准)。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州市的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采购人与中标人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检测。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
(五)若因食品质量或中标人包装、仓储、运输等环节不卫生、不妥当引起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律师费等全部法律责任,并向采购人
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 5%,采购人同时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
(六)★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即购买有效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 责任险并将本项目纳入保障范围,或单独为采购人提供一份以采购人为受益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承诺期限在本项目期限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不可撤销的保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为体现食品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中标人要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相关设备(如:兽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重金属检测仪等检测设备)等自有的安全检测保障手段,或与农业或食品科研机构在原材料的采购、安全检测和相关科研指导有合作关系,保障食品食材安全。
(八)采购人不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中标人供应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至少含有CMA标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采购人留存备案。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补送并扣减相应结算货款。
(九)投标人应承诺具备自有或合作蔬菜种植基地,自有或租赁冷藏、冷冻库有一定的货物存储能力和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辆。
(十)投标人应设有与其经营相适应的长期固定的供货食材加工(分拣)配送点,加工(分拣)配送点须有加工清洗等设备、设有固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配送人员、运输车辆。
(十一)★投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期内,每日厨房工作时间内安排不少于 8 名工作人员(须提供有效
期内的健康证)到采购人厨房协助进行食材现场加工处理及事后场地清理工作,在采购人厨房常驻配置
全新的切菜机、绞切机、搅拌机、排骨切粒机、打蛋器等常用食材机械化加工处理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人员及设备撤离,采购人不负责撤离费用。
(十二)★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后,须按投标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提供)
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拟派人员、配送车辆、加工分拣(清洗)设备、检测设备等内容和标准,为采
购人提供供货及其他配套服务。如在中标人供货服务期间,采购人首次发现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或提供)的上述内容和标准进行供货服务,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如再次发现或中标人未按
要求进行整改,则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十三)中标人应指派固定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5 人并报采
购人备案,团队成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其中设立项目经理 1 人,专职负责实施期间内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需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服务团队,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和其供应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
(十四)中标人应具备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配有食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采购人提出的关于饮食健康和营养搭配方面的咨询,能够给出科学合理、专业有效的意见或建议。
(十五)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制度规定,应配合采购人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在疫情期间对配送车辆消杀,配送人员体温监测,提交配送人员核酸检测报告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十六)★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随传随
到、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代的任务。必要时需增派人手协助烹饪、清洁工作。采购人无需
另行支付费用。
(十七)如有卫生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采购人食堂或食材进行检查,中标人应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十八)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金额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
(十九)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中标人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供货要求。
三、质量要求
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实行产品溯源管理,所有食材的来源渠道和产地必须清晰,且必须为优质货品。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
到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一)蔬菜类
1.质量要求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保证食用安全,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生虫、无霉烂变质、无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2)所有蔬菜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规定,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和数量进行供应,属季节问题,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时令品种。
(2)蔬菜来源必须清晰,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蔬菜来源须为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二)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质量要求
(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肉类保证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养殖基地,供货时须提交正规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严禁收购私人的肉类供应。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中标人首次供应下列类别的货物时,应提供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类别 | 资质证明 |
畜禽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冻肉类 | |
肉制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水产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肉、牛肉、羊肉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 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
《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 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 | |
三鸟类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 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
(2)产品票证要求:新鲜肉类票证要求:
冻品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牛、羊肉类、 家禽类 |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肉制品 | 1.《卫生检疫报告》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三)粮油类
1.食用油品质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2)中标人在首次供应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为食用油生产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大米质量标准: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干货、副食品
1.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副食品必须具有SC编码或QS标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 资质证明 |
副食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副食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供应商公章货物xx (xxx),xxxx |
(x)包点粉面类
1.质量要求:
(1)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漏。
(2)制作标准:符合 GBT 23780-2009 糕点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3)外观及口感标准:符合GB 7099-2015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要求,符合GB 8957-2016 糕点、
面包卫生规范,符合GB 7100-2015 饼干卫生标准要求,符合GB/T 31059-2014 裱花蛋糕糕点卫生标准要求。
(4)感观指标:以上糕点、粉面类食品必须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酸败、霉变等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生虫、变质及其它外来污染物。
(5)河粉、猪肠粉等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粉碎)、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鲜湿米粉严格按照 DBS44/012-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质量要求执行,原辅料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2014 的规定,不得添加硼砂、亚硫酸盐、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
(六)水果类
1.质量要求
(1)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质、洁净,其品质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2)保证每日新鲜,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水果的来源必须清晰,重量、大小和数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七)上述农副产品验收质量标准和副食品及粮油验收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许可证或合格证如遇国家、省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取消或更新(如有最新要求),则按照国家、省及地方最新要求执行。
四、配送要求
(一)送货方式
1.中标人应配置专职联系人员,采购人(厨房负责人)就每天所需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的专职联系人员,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厨房负责人)的电话通知(双方均要做好记录)或书面订货单订购食材,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物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货物送货清单,作为采购入库验收之凭证。
2.★中标人须保证全年无间歇,每天安排人员按时配送。
(二)配送时效
1.中标人提供每天至少 2 次的配送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免费运送、搬卸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并做记录。
2.中标人除不可抗力的原因(须经采购人认可),不得因其它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3.★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时间(含未按要求供货而导致延误供货。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推迟的情况
除外),影响正常出餐时间的,采购人有权另选供应商供货或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
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临时应急加急配送(包含但不限于节假日、活动及突发事件加餐等)服务,以及随订随送的服务。中标人的专职联系人在收到采购单位(厨房负责人)的临时应急加急供货通知后,中标人须在 1 小时内完成供货配送服务。
(三)品种数量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保证所提供食材的多样性和季节性。
2.中标人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予以退货或换货(由于食材质量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中标人应须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联的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名称、单位、单价、数量及总金额等内容),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两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四)加工要求
中标人在送货前,应对供货食材进行加工(或精加工)、砍件、清洗及包装,如在供货时发现中标人没按要求进行上述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供货或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此加工(或精加工)、砍件及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五)包装要求
1.中标人所供的所有食材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标签注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信息等。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肉类要进行分割,外包装用保鲜袋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六)运输要求
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货物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2.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送冷冻肉车辆使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18℃左右,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
超过 30 分钟。
6.包装、装卸、运输工具等因供货所需设备、设施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予提供,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七)人员要求
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安排不少于 4 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须持健康证上岗,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标示中标人公司的胸卡。中标人应为送货专员购买个人社保或商业意外险。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随意拍照或网络发布等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五、货物验收
(一)检验流程
1.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在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盖有中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
退(补)货记录表
供应商名称 | 生产商名称 | ||
产品名称 | 验收部门 | ||
进货日期 | 验收日期 | ||
进货数量 | 退货数量 | ||
退货原因 |
退货申请人 | 签名: | 年 | 月 | 日 | 采购人意见 | 签名: | 年 | 月 | 日 |
(三)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验收要求
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必须在 1 小时内补货送到。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全部退货,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重新配送。
六、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退或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肉类、家禽类、冰鲜类、鱼类、蔬菜类、熟食类、蛋类等生鲜类产品的质保期为采购当天;粮油类、干货类、副食品类等定型包装类产品的质保期为不超过产品标示保质期三分之二的使用时间。
七、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项目采购预算 2%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须无条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重新招标,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没有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供货服务达到三次或以上;
2.没有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或出现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的情况达到三次或以上;
3.无正当理由拒绝向采购人供货的情况达到三次或以上;
4.出现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的;
5.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6.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
7.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
8.中标人因供货质量造成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
9.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社会媒体对采购人作出负面报导的;
10.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改进意见,中标人应及时整改,经采购人 2 次催告仍不整改的。
(三)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食材采购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的要求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评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当月的考核结果,调整当月应支付的具体金额,标准如下:
1.考核小组:采购人食堂货物采购工作验收小组。
2.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
3.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中标人的价格合理性、服务及时性、货品质量稳定性等进行评分。中标人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当批货物结算价 50%的经济罚款,如查实后属中标人故意行为的,即暂停进货并冻结资金支付。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 90 分(含)或以上,采购人付当月结算金额 100%;90 分以下的,每少 1 分,扣减当月结算金额 2000 元;连续三个月得 80 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与中标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每次考核扣分在 10 分以内的,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提醒督促整改;每次考核扣分多于 10 分,或
累计 3 个或 3 个以上月份出现同类问题的,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立即约谈,并对重复出现的问题按对应扣分项加倍扣分。
食材采购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 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分值 |
1 | 送货时间 | 10 | 非不可抗因素情况下,送货延误一次扣 1 分; 沟通不及时,或事前无沟通,送货延误一次扣 3 分; 无正当理由,无法或拒绝送货的,出现一次扣 5 分。 | |
2 | 服务质 量 | 10 | 工作人员没有按规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及卫生防护措施的,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
工作人员没有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因运输、搬装等原因造成食物污染、破损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 ||||
3 | 差错情况 | 10 | 送货有差错但能及时补救的,每出现一次扣 1 分; 送货有差错且补救不及时的,每出现一次扣 3 分; 送货有差错且无法补救造成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扣 5 分。 | |
4 | 品种斤两的准确性 | 10 | 送货品种斤两少于采购人数量但能及时更正的,每出现一次扣 1分; 送货品种斤两少于采购人数量且不及时更正的,每出现一次扣 3分; 送货品种斤两少于采购人数量且无法更正造成影响的,每出现一 次 5 分。 | |
5 | 价格 合理 | 10 | 供货价格没有按合同约定执行,高于市场价的,每发现一项扣 2 分。 | |
6 | 质量 服务 | 10 | 所供商品经过挑选后利用率没有达到 95%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 |
7 | 品牌 意识 | 10 | 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品牌采购,擅换商品品牌的,每发现一件扣 1 分。 | |
8 | 联系 制度 | 10 | 更换品牌前,无事先与采购人联系并谈妥商品规格、价格等事项 然后发货的,每出现一次扣 2 分。 | |
9 | 跟踪 随访 | 10 | 中标人没有每周开展采购人随访、倾听采购人意见,每缺席一次 扣 2 分。 | |
10 | 检测 资料 | 10 | 中标人无法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的,每缺少一项扣 2 分。 | |
扣除全部分数 | 采购人发现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商品由 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 | |||
考核得分 |
备注: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负责制定、调整、解释。
食材采购供应商考核登记表
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 供应项目 | |||
序号 | 扣分事由 | 扣分制 | 备注 | |
(四)中标人须承诺每月反馈食材优惠方案、时节性的优质食材供应方案供采购人参考采购。
(五)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八、报价方式
(一)本项目以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比表示。凡超出(0%≤投标下浮率<100%)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 5%),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2~8%),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下浮率不得为 100%,不能为负数,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为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项目的需求,防止出现食材质量问题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不
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投标。凡投标下浮率大于 20%的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说明报
价理由及成本分析。
(三)报价包含了所有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加工(或精加工)、砍件、清洗、检测、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四)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向各中标人保证采购的数量及采购的金额,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因原材料、人员工资、运输等成本上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九、定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定价、结算方式
1.本项目价格以当月 25 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网站(xxxx://xxx.xx.xxx.xx)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平均零售价格作为下个月价格基准价。
2.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中未公布的品种,采购人和中标人每月下旬选定一天共同到广州地区正规(受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合法合规经营)肉菜(农贸)市场或xx,双方对同类货品(中等以上质量)进行行情考察和价格调研,参考肉菜市场当天市场行情或商超标价来确定下月供货基准价
(经采购人审核通过)。肉菜市场或xx由采购人指定。
3.价格公式:食材结算价格=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4.结算公式:各货物货款=对应各品种货物食材结算价格×实际供货量。
5.食材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如遇疫情、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如期调查价格的,则相应调查时间按照上述原则顺延。
6.★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内收到采购人的订货清单时,如清单上采购的食材品种在广州菜篮子中
有公布价格的、或者正规(受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合法合规经营)肉菜(农贸)市场、超
市中有售卖的食材,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供货,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否则采购
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
(二)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需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采购人每月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按实际采购量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按照财政支付流程办理上一个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中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便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1)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2)月度供货清单及各种类的食材报价明细单;
(3)食材采购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4)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盖章复印件;
(5)付款申请单(由采购人提供固定格式,加盖中标人公章);
(6)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盖章复印件。
2.在服务期限内,供货价款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十、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担保的,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二)如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或因中标人过错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还有权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追讨。
(三)合同期满,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x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 30 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乙方有明显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三)其它情形应当扣除的情形。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 开标
(一)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二)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和《开标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三) 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
(一)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适用于所有子包):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A1) | 商务评分(A2) | 价格评分(A3) |
权重(An) | 50% | 20% | 30% |
分值 | 50 | 20 | 30 |
三、 评标程序
(一) 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
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以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 技术评审
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附表三)。
(三) 商务评审
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附表四)。
(四) 价格评审
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投标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 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①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②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 节能、环保产品:
(1)投标人提供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按上述第 1 条修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1。
(2)投标人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按上述第 1 条修正后的投标价-环保产品核实价×C2。
4. 计算价格评分:
(1)价格评分:满分为 30 分。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按下浮率计算公式得到的下浮率与报价下浮率不一致,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修改下浮率;金额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②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以投标下浮率作为评审的依据,投标人价格得分评分方法如下:评标基准价=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中的最大投标下浮率
1-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价格得分= ×满分
1-投标下浮率
(五)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
各评委评分汇总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
评标总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七)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
x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下浮率(由高到低);(2)技术(服务)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 定标
(一)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 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
(三) 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 招标失败的情况
x项目招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招标失败: 1、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
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5、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
审查项目 | 要求 |
资格性审查 | 按本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的“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后续评审。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
审查项目 | 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
2.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4.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5.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带“★”要求的内容; | |
6.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7.未出现采购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 |
8.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9.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附表三:
技术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配送服务、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的配送服务和售后服务方 案,内容须至少包含: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 日常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方案及各种规章管理制度: 1、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内容详实具体、保障措 施针对性强,且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得 5 分; 2、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具体,但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 可执行性一般,得 3 分; 3、内容简单,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 1分; 4、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2 |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 | 货物的来源、采购、检验、加工、储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质量保障详细具体,食品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得 5 分; 质量保障较详细良好,有一定食品安全措施,得 3 分; 质量保障较简单,食品安全措施一般,得 1 分; 质量保障不满足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措施较差,得 0 分。 | 5 分 |
3 | 应急方案 | 根据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内容须至少包含:自然灾害、运输突发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应急预案;退货加单及各环节的应急配送措施。 1、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内容详实具体、保障措施针对性强,且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得 5 分; 2、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具体,但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 可执行性一般,得 3 分; 3、内容简单,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 1 分; | 5 分 |
4、内容简单,可执行性差,得 0 分。 | |||
4 | 供应食材第三方检测情况 | 投标人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具有 CNAS、CMA 及 CATL 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1、青菜类或瓜果类; 2、水产类; 3、禽类; 4、水果类; 5、鸡蛋类; 6、肉类。 每一个种类检测项目达到 5 个或以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 符合或类似表述的可得 2 分,满分 12 分。 (注:提供同时具备 CNAS、CMA 及 CATL 印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第三方机构的 CNAS、CMA 及 CATL 认证资质证书及合 作协议。) | 12 分 |
5 | 货源供应保障能力 | 投标人蔬菜种植基地情况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蔬菜种植基地的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得 3 分。其中:①自有种植基地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②租赁或合作种植基地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算,租赁有效期不少于 1 年),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一次的租赁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③种植基地实景照片。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证书,每个得 0.5 分,最高 2 分; 3、提供“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的得 1 分,在此基础 | 7 分 |
上,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加 1 分,最高 2 分。 | |||
6 | 服务团队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评分: 1、配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科或以上学历,且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高级)),此项最高得分 1 分。 2、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下同),每配备一名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 0.5 分,此项最高得 2 分; 3、每配备一名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得 0.5 分,此项最 高得 1 分; 4、每配备一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绿色食品内检员得 0.5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项目经理学历证书。②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③证书扫描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④第二点至第四点所提供证书的服务人员不可重复,同一人具有多个证 书只计一个。 | 5 分 |
投标人配送场地总面积≥10000 平方米得 5 分; 5000 平方米≤配送场地总面积<10000 平方米得 3 分; 2000 平方米≤配送场地总面积<5000 平方米 1 分; | |||
7 | 货物存储和配送能力 | 2000 平方米以下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不提供不得分。 须同时提供:①配送场地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租赁协议/合同;②如配送场地为租赁的,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一次租赁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③面 积以测量单位出具的对配送场地大小的测绘报告及平面图 | 5 分 |
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④测量单位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⑤配送场地实景照片。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8 | 运输能力 | 每提供一辆冷藏车,得 0.5 分,最高 3 分。 (注:若为自有车辆的,提供加盖公章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实景照片以及车辆购置发票,提供材料不完整不得分; 同一法定代表人公司自有的车辆视为自有车辆,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说明函件;若为租赁车辆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发票及银行流水(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三个月), 无提供不得分。) | 3 分 |
9 | 食材检测能力 | 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室且食品安全检测室至少具有下述检测设备:真菌毒素快检仪、兽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重金属检测仪、食用油品质检测仪,得 3 分,以上设备缺一项扣 0.5 分。 注:1、自有食品安全检测室的须提供场地内照片和布局图; 2、提供检测设备清单及相关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抬头必须为投标人),发票开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3 分 |
合计 | 50 分 |
注:提供原件核查的,需单独密封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不得分。
附表四:
商务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企业认证情况 |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2、投标人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3、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4、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5、投标人通过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 1分; 6、投标人通过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得 2 分; 7、投标人通过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认证,得 2 分; 8、投标人通过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认证,得 2 分。 9、投标人通过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五星级售后服务),得 2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的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xxxx://xx.xxxx.xx/)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为投标截止时最新公示状态的网页截图),不满足,不得 分。) | 13 分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的食材配送服务且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类似表述的同类项目,每个得 0.5 分,最高 5 分。 (注:以单份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不累加计算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单位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类似表述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合同期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发票复印件及银行付款凭证作为证 明材料。) | 5 分 |
3 | 智能化管理 系统 | 投标人有入驻国家或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 | 2 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台资格,得 2 分。 【备注】:须提供网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 或 xxxx://xxxx.xxxxxx.xxx.xx 的网站查询截图。不提供得 0分。 | |||
合计 | 20 分 |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货物采购合同
合 同 书
甲 方: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乙 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合同签订双方按本合同执行,确有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2022 年-2024 年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采购内容
(一)为甲方病人厨房和职工食堂供应早点(包点粉面类)、粮谷(米、粉、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饮料、乳制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酱料等食堂食材。
(二)项目服务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在项目服务期限内使用资金达到采购限价(即采购预算)时项目自动终止;项目按中标价和实际采购量结算,如项目到期后实际使用金额未达到采购限价的,本项目也自动终止(即以项目期限和项目限价先到者为准终止项目)。
(三)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每天(每月)采购食材的数量以及金额,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某次供货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三次以上(含三次)拒绝供货,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服务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
(四)乙方应按照《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总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1﹞40 号)等文件规定比例等要求,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xxxx://xx.xxxxx000.xxx)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如遇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价格按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标价为准,不可以提高价格,每次向甲方供货时需提供相关采购截图或平台提供的供货证明等凭证。
(五)在项目实施期间,如签订的合同内容与中央和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要求有违背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必要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
(六)甲方尽最大能力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的任何责任。
二、供货资格期限(即项目服务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供货服务地点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广州市白云区xxxxxx 000 x)内指定地点。
四、总体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乙方的供货质量及安全性高,供货能力强,企业售后、信誉、企业体系等方面具备一定实力,获得相关企业认证。
(二)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保质和行业生产及经营要求,需符合甲方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供货时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三)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提供货物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最新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以高者为准)。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州市的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甲方与乙方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检测。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五)若因食品质量或乙方包装、仓储、运输等环节不卫生、不妥当引起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经
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乙方应承担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律师费等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 5%,甲方同时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
(六)乙方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即购买有效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将
x项目纳入保障范围,或单独为甲方提供一份以甲方为受益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承诺期限在本项目期限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七)为体现食品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乙方要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相关设备(如:兽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重金属检测仪等检测设备)等自有的安全检测保障手段,或与农业或食品科研机构在原材料的采购、安全检测和相关科研指导有合作关系,保障食品食材安全。
(八)甲方不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乙方供应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至少含有CMA标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甲方留存备案。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补送并扣减相应结算货款。
(九)乙方承诺具备自有或合作蔬菜种植基地,自有或租赁冷藏、冷冻库有一定的货物存储能力和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辆。
(十)乙方设有与其经营相适应的长期固定的供货食材加工(分拣)配送点,加工(分拣)配送点须有加工清洗等设备、设有固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配送人员、运输车辆。
(十一)乙方在项目服务期内,每日厨房工作时间内安排不少于 8 名工作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到甲方厨房协助进行食材现场加工处理及事后场地清理工作,在甲方厨房常驻配置全新的切菜
机、绞切机、搅拌机、排骨切粒机、打蛋器等常用食材机械化加工处理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人员及设备撤离,甲方不负责撤离费用。
(十二)乙方承诺按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拟派人员、配送车辆、加工分拣(清洗)设备、检测设备等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供货及其他配套服务。如在乙方供货服务期间,甲方首次发现乙方未按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提供)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供货服务,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再次发现或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则按乙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十三)乙方应指派固定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5 人并报甲方
备案,团队成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其中设立项目经理 1 人,专职负责实施期间内与甲方的沟通、协调工作。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需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服务团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和其供应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
(十四)乙方具备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配有食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甲方提出的关于饮食健康和营养搭配方面的咨询,能够给出科学合理、专业有效的意见或建议。
(十五)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制度规定,应配合甲方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在疫情期间对配送车辆消杀,配送人员体温监测,提交配送人员核酸检测报告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六)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要求,随传随到、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甲方交代的任务。必要时需增派人手协助烹饪、清洁工作。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十七)如有卫生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甲方食堂或食材进行检查,乙方应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十八)乙方在服务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金额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
(十九)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执行供货要求。
五、质量要求
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实行产品溯源管理,所有食材的来源渠道和产地必须清晰,且必须为优质货品。乙方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甲方有权拒收。
(一)蔬菜类
1.质量要求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保证食用安全,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生虫、无霉烂
变质、无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2)所有蔬菜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规定,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3)所有蔬菜在交付甲方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按甲方要求的品种和数量进行供应,属季节问题,出现品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况,可与甲方协商调换时令品种。
(2)蔬菜来源必须清晰,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蔬菜来源须为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二)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质量要求
(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肉类保证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养殖基地,供货时须提交正规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严禁收购私人的肉类供应。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乙方首次供应下列类别的货物时,应提供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类别 | 资质证明 |
畜禽 冻肉类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肉制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水产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肉、牛肉、羊肉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 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
《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 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 | |
三鸟类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 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
(2)产品票证要求:新鲜肉类票证要求:
冻品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牛、羊肉类、 家禽类 |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
肉制品 | 1.《卫生检疫报告》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
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三)粮油类
1.食用油品质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2)乙方在首次供应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为食用油生产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大米质量标准: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干货、副食品
1.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副食品必须具有SC编码或QS标志。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甲方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 资质证明 |
副食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副食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供应商公章货物清单 (送货单),随车同行 |
(五)包点粉面类
1.质量要求:
(1)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漏。
(2)制作标准:符合 GBT 23780-2009 糕点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3)外观及口感标准:符合GB 7099-2015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要求,符合GB 8957-2016 糕点、
面包卫生规范,符合GB 7100-2015 饼干卫生标准要求,符合GB/T 31059-2014 裱花蛋糕糕点卫生标准要求。
(4)感观指标:以上糕点、粉面类食品必须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酸败、霉变等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生虫、变质及其它外来污染物。
(5)河粉、猪肠粉等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粉碎)、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鲜湿米粉严格按照 DBS44/012-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质量要求执行,原辅料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2014 的规定,不得添加硼砂、亚硫酸盐、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
(六)水果类
1.质量要求
(1)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质、洁净,其品质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2)保证每日新鲜,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水果的来源必须清晰,重量、大小和数量应符合甲方要求。
(七)上述农副产品验收质量标准和副食品及粮油验收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许可证或合格证如遇国家、省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取消或更新(如有最新要求),则按照国家、省及地方最新要求执行。
六、配送要求
(一)送货方式
1.乙方应配置专职联系人员,甲方(厨房负责人)就每天所需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至少提前一
天通知乙方的专职联系人员,乙方根据甲方(厨房负责人)的电话通知(双方均要做好记录)或书面订货单订购食材,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物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货物送货清单,作为采购入库验收之凭证。
2.乙方须保证全年无间歇,每天安排人员按时配送。
(二)配送时效
1.乙方提供每天至少 2 次的配送服务,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免费运送、搬卸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并做记录。
2.乙方除不可抗力的原因(须经甲方认可),不得因其它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
3.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含未按要求供货而导致延误供货。甲方要求或同意推迟的情况除外),影响正常出餐时间的,甲方有权另选供应商供货或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临时应急加急配送(包含但不限于节假日、活动及突发事件加餐等)服务,以及随订随送的服务。乙方的专职联系人在收到甲方(厨房负责人)的临时应急加急供货通知后,乙方须在 1 小时内完成供货配送服务。
(三)品种数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保证所提供食材的多样性和季节性。
2.乙方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予以退货或换货(由于食材质量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乙方应须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联的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名称、单位、单价、数量及总金额等内容),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两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四)加工要求
乙方在送货前,应对供货食材进行加工(或精加工)、砍件、清洗及包装,如在供货时发现乙方没按要求进行上述工作,甲方有权要求重新供货或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此加工(或精加工)、砍件及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五)包装要求
1.乙方所供的所有食材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标签注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信息等。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不存
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肉类要进行分割,外包装用保鲜袋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六)运输要求
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货物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2.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送冷冻肉车辆使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18℃左右,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
超过 30 分钟。
6.包装、装卸、运输工具等因供货所需设备、设施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提供,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七)人员要求
每次送货,乙方须安排不少于 4 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须持健康证上岗,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标示乙方公司的胸卡。乙方应为送货专员购买个人社保或商业意外险。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随意拍照或网络发布等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七、货物验收
(一)检验流程
1.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
初步了解。
2.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甲方,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在甲方查验原件后索取盖有乙方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
退(补)货记录表
供应商名称 | 生产商名称 | ||
产品名称 | 验收部门 | ||
进货日期 | 验收日期 | ||
进货数量 | 退货数量 | ||
退货原因 | |||
退货申请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采购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三)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验收要求
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送货数量与订单不
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必须在 1 小时内补货送到。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全部退货,并按甲方的要求按时重新配送。
八、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退或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肉类、家禽类、冰鲜类、鱼类、蔬菜类、熟食类、蛋类等生鲜类产品的质保期为采购当天;粮油类、干货类、副食品类等定型包装类产品的质保期为不超过产品标示保质期三分之二的使用时间。
九、管理要求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项目采购预算 2%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无条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重新招标,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没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供货服务达到三次或以上;
2.没有按甲方要求供货或出现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的情况达到三次或以上;
3.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甲方供货的情况达到三次或以上;
4.出现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甲方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6.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
7.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
8.乙方因供货质量造成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
9.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社会媒体对甲方作出负面报导的;
10.对甲方提出的工作改进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经甲方 2 次催告仍不整改的。
(三)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食材采购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的要求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考核评价,甲方根据乙方当月的考核结果,调整当月应支付的具体金额,标准如下:
1.考核小组:食堂货物采购工作验收小组。
2.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
3.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乙方的价格合理性、服务及时性、货品质量稳定性等进行评分。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当批货物 50%的经济罚款,如查实后属乙方故意行为的,即暂停进货并冻结资金支付。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 90 分(含)或以上,甲方付当月结算金额 100%;90 分以下的,每少 1 分,扣减当月结算金额 2000 元;连续三个月得 80 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每次考核扣分在 10 分以内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提醒督促整改;每次考核扣分多于 10 分,或累
计 3 个或 3 个以上月份出现同类问题的,甲方将对乙方立即约谈,并对重复出现的问题按对应扣分项加倍扣分。
食材采购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 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分值 |
1 | 送货时间 | 10 | 非不可抗因素情况下,送货延误一次扣 1 分; 沟通不及时,或事前无沟通,送货延误一次扣 3 分; 无正当理由,无法或拒绝送货的,出现一次扣 5 分。 | |
2 | 服务质量 | 10 | 工作人员没有按规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及卫生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工作人员没有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因运输、搬装等原因造成食物污染、破损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 |
3 | 差错情况 | 10 | 送货有差错但能及时补救的,每出现一次扣 1 分; 送货有差错且补救不及时的,每出现一次扣 3 分; 送货有差错且无法补救造成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扣 5 分。 | |
4 | 品种斤两的准确性 | 10 | 送货品种斤两少于采购人数量但能及时更正的,每出现一次扣 1分; 送货品种斤两少于采购人数量且不及时更正的,每出现一次扣 3分; 送货品种斤两少于采购人数量且无法更正造成影响的,每出现一 |
次 5 分。 | ||||
5 | 价格合 理 | 10 | 供货价格没有按合同约定执行,高于市场价的,每发现一项扣 2 分。 | |
6 | 质量 服务 | 10 | 所供商品经过挑选后利用率没有达到 95%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 |
7 | 品牌 意识 | 10 | 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品牌采购,擅换商品品牌的,每发现一件扣 1 分。 | |
8 | 联系 制度 | 10 | 更换品牌前,无事先与采购人联系并谈妥商品规格、价格等事项 然后发货的,每出现一次扣 2 分。 | |
9 | 跟踪 随访 | 10 | 中标人没有每周开展采购人随访、倾听采购人意见,每缺席一次 扣 2 分。 | |
10 | 检测 资料 | 10 | 中标人无法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的,每缺少一项扣 2 分。 | |
扣除全部分数 | 采购人发现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 限时整改。 | |||
考核得分 |
备注: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负责制定、调整、解释。
食材采购供应商考核登记表
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 供应项目 | |||
序号 | 扣分事由 | 扣分制 | 备注 | |
(四)乙方须承诺每月反馈食材优惠方案、时节性的优质食材供应方案供甲方参考采购。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更新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十、定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定价、结算方式
1.本项目价格以当月 25 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网站(xxxx://xxx.xx.xxx.xx)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平均零售价格作为下个月价格基准价。
2.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中未公布的品种,甲乙双方每月下旬选定一天共同到广州地区正规(受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合法合规经营)肉菜(农贸)市场或xx,双方对同类货品(中等以上质量)进行行情考察和价格调研,参考肉菜市场当天市场行情或商超标价来确定下月供货基准价(经甲方审核通过)。肉菜市场或xx由甲方指定。
3.价格公式:食材结算价格=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4.结算公式:各货物货款=对应各品种货物食材结算价格×实际供货量。
5.食材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如遇疫情、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如期调查价格的,则相应调查时间按照上述原则顺延。
6.乙方在服务期内收到甲方的订货清单时,如清单上采购的食材品种在广州菜篮子中有公布价格的、或者正规(受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合法合规经营)肉菜(农贸)市场、超市中有售卖的食材,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供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中标合同。
7.项目中标下浮率: %。
(二)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需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甲方每月收到乙方提供的按实际采购量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按照财政支付流程办理上一个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乙方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便甲方办理付款手续:
(1)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2)月度供货清单及各种类的食材报价明细单;
(3)食材采购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4)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盖章复印件;
(5)付款申请单(由甲方提供固定格式,加盖乙方公章);
(6)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盖章复印件。
2.在服务期限内,供货价款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担保的,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甲方有权取消其乙方资格。
(二)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或因乙方过错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还有权继续对乙方进行追讨。
(三)合同期满,乙方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甲方在合同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
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 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二)乙方有明显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三)其它情形应当扣除的情形。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5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四、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后未能马上改正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违
约方应负责由此给履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3、本合同正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壹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附件
附件 1:《中标人xx承诺书》
甲方: (xx) 乙方: (xx)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2021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21 年 月 日
附件 1:中标人xx承诺书
中标人xx承诺书
(单位名称):
本公司(企业)作为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合作单位,
现就合作期间的xx自律工作作以下承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贵单位的相关纪律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服务,自觉抵制不正当手段竞争行为,切实维护贵单位合法权益。
2、合作期间,我单位保证xx自律,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确保本单位员工不做有损贵单位利益的行为,不泄露贵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不利用为贵单位供货提供或服务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3、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确保员工不利用工作便利向群众索取或收取红包、利是、小费及其他财物。
4、合作期间,绝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礼金、回扣、红包等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5、在工作中如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人有违法违纪和损坏贵单位利益及形象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及时向贵单位反映。
6、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和贵单位的监督。如我单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违反有关规定给贵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单位将主动承担一切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采取积极有效手段消除不良影响。
7、本承诺书是原合同的重要补充。如有违反,视为严重违约,贵单位可作解除合同处理,同时将我单位列入不再合作名单。
特此承诺。
中标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时间: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广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子包(如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固话):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请供应商自行编制目录)
1. 自查表
1.1 资格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按本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填写)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2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按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附件二《符合性审查表》填写)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按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附件二《符合性审查表》填写)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 □通过□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3 “★”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注:1.本表应列出所有★号条款的响应情况,请供应商自行填写。
2. 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1.4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自评内容及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1.5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自评内容及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2.报价表
2.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2022 年-2024 年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1526001
投标子包(如有):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投标内容 | 下浮率 | 备注 |
1 | 小写: % 大写: 百分之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如有其他特殊说明事项,可在“备注”栏内明确表述。
2.2 核心产品
序号 | 核心产品 | 选用品牌 | 备注 |
1 | x | ||
2 | 蔬菜 | ||
3 | 禽畜生肉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投标函
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审阅了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提交我方的投标文件。 我方(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招标的有关活
动,并进行投标。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司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终止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4. 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能成为中标的唯一理由。
7.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公司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0.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我方在近 3 年在招标代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
12.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供应商(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xx):日期: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4. 资格证明文件
4.1 声明函
声明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x单位 单位名称 参与贵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投标,在此xxxx: 1.本单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本单位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单位在本项目投标为非联合体投标。
3.本单位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5.本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本单位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4.2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必须提交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序号 | 资格性审查要求 | 证明文件 |
1 |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页 | |
... |
4.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 | |||
序号 | 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 |
5. 其他证明文件
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公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手机):
职务:
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 ,
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采购(项
目编号: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公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职务: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函”的,则无需提交本表。
2)“投标函”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本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或签章,缺一不可)。
5.3对合同条款的应答
(两种情况请选择一种应答,在上 □ 打“√”)
□ 合同条款全部满足
□1、不同意的合同条款(请列出修改意见)
2、其余合同条款全部满足。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不可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
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
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
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采购预算最高限额 %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
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甲公司全称:(xx) | 乙公司全称:(xx) | ……公司全称(xx)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5.5名称变更
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5.6关于价格扣除的部分格式
5.6.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5.6.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自拟)
5.6.4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环境标志产品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发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使用价值量占总金额比重 (累计%) |
节能产品 | ||||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2)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依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 0 分;
(3)“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截图(必须包含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6. 供应商获得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一览表
序 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证明文件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要求: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7.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合同总价 | 完成时间 | 项目单位联 系人电话 | 证明文件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8. 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序 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偏离 | 偏离简述 | 证明文件 (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页 | ||||
6 | 见投标文件 ()页 | ||||
7 | 见投标文件 ()页 | ||||
8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注:
1. 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文件响应”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2. 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 本表应列出所有★号条款的响应情况,请供应商自行填写。
9. 采购人需求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注:1)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的全部条款参数按顺序逐条填写。 2)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10. 实施计划
11.1 技术方案
11.1.1 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商务、技术评分表相关内容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特点说明
(2)服务及运输方案
11.1.2 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有)
11.2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验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经理 | ||||||
主要技术人员 | ||||||
… | ||||||
售后服务人员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11.3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采购人需求书》的要求编制(格式自定)
11.4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如有,请扼要叙述)
11. 投标人xx承诺书
投标人xx承诺书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
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作出如下xx承诺:
1、本公司(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从业有关规定,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活动环境。
2、加强本公司(企业)相关人员的管理和xx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xx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3、不向采购人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4、不为采购人及其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为采购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6、不为采购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为采购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8、不为采购人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9、不为采购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10、不违反规定安排采购人员在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
11、不利用非法手段向采购人员打探有关涉及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12、采购人对涉嫌不xx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本公司(企业)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材料。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xx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
12.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13.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向贵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另:
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于下方□打“√”: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服务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
(2)纳税登记号: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企业名称:
(2)纳税登记号:
(3)企业地址:
(4)办公电话(固话):
(5)开户银行:
(6)账号: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中标人不能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xxxx://xxx.xxxxxx.xx)缴纳中标服务费,请联系项目负责人以其他方式(如银行转账等)缴纳。投标人请注意将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