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时候,不得将资料储存在桌面计算机或手提电脑的硬盘、软驱、光驱、各类型的磁碟机(包括但不限于 ZIP、Jazz、CD-RW、DVD) 带离机构。
附件 5
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机构)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xx:
xxxx:
为确保机构以及机构职员/学生的利益免受损失,防止机构的技术和商业机密被非法盗用窃取,同时,也为了保障机构职员/学生的切身利益,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知识产权
在职/实习期间,由乙方参与的研发项目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这包括了但不限于以下列及其它任何一种形式出现:版权、专利权、商标设计、电路图、软件、动植物品种权等。
二、保密内容与范围
x协议所规定的保密内容和范围是指机构的研究发展计划、研究方向、内容、课题进度、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状况、项目方案与设计流程图、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檔、项目分析资料与商业报告及机构发展政策性文件、商业机密、市场推广计划、与另一间公司/机构之合作计划、员工的招聘、免职、晋升、及报酬等各类形式的相关资料与信息。
三、乙方义务
1、 应该严格遵守保密条例之相应条款,对于保密内容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料,必须严格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复印、打印、抄录、照相、用任何电子方式传送等。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时候,不得将资料储存在桌面计算机或手提电脑的硬盘、软驱、光驱、各类型的磁碟机(包括但不限于 ZIP、Jazz、CD-RW、DVD) 带离机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时候,不得利用甲方的技术、科研成果、商业创意等进行任何研发或商业经营活动。
4、 如果发现甲方的机密被泄露或有泄露的可能性时,无论该泄露是由谁导致,都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5、 无论是在职/实习还是离职/结束实习,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的机密。
6、 在职/实习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受聘兼职或向第三方提供与本身工作相同或类似的服务。
7、 在职/实习期间不得自行组建商务机构或公司与甲方进行竞争。
8、 离职/实习结束时应向甲方交还所有在甲方工作/实习期间的设计文件、源程序、 PCB 设计、文件资料,包括涉及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内容和范围及工作日志、工作笔记等。
四、非竞争条款
除非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在离职一年内不能从事任何业务,其性质与乙方在离职前曾参与的项目有直接竞争。(本条款不适用于实习学生)
五、违约责任
x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列乙方应承担的义务,或违反非竞争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降职或免职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法追究乙方的民事责任,并追索经济损失。
六、 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七、生效日期
x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