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110 年度『全國夏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
學生報名xx
x、 招生對象:
(一) 已簽署「全國大學校院夏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校際選課合作協議」之全國大學校院學士班 (含進修學士班) 、碩士生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高中生修課資格由各校認定。
(二) 秉持資源共享精神,若有多餘名額,開放未簽署協議之其他全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在學高中生修課。
二、 開課日期:
預定七月初開課,各班次確實開課時間,請參閱本年度課程。
三、 開設課程:
授課師資、上課時間、地點與招生名額等項,依各課程實際安排而定,請參閱本年度課程。
若修課人數未滿 15 人將停止開課。
第一階段已繳費及第二階段分發人數合計未滿 15 人者停開;
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已完成繳費人數合計未滿 15 人者停開;兩階段繳費結束後確認開設課程。
四、 報名時間:
各階段其他重要日期請參閱「修課說明-110 年度重要時程表」。
五、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夏季學院線上系統進行報名及選課。
完成選課後,所有報名者不分學校、系級,由系統依志願序分發課程,進行亂數抽選 (並非先搶先贏),分發優先次序為:1. 夥伴學校學士班在學學生(含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2. 夥伴學校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3.未簽署協議學校之在學學生、高中生。
是否須提出跨校選課單之申請,依原就讀學校規定辦理。六、 學分/領域採計:
(一) 已簽署協議之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
所修學分是否計入通識學分,以及該課程所歸屬之通識領域,各夥伴學校之認定均不盡相同,選課前請詳閱「認抵資訊查詢」。
(二) 非簽署協議之大學校院學生:
所修學分是否計入通識學分、選修學分或畢業學分,請事先自行向原就讀學校洽詢相關事宜後,再進行夏季學院報名程序。課程修畢後,請自行詢問原就讀學校註冊組如何進行成績登錄。
七、 成績分發:
(一) 教師完成評分後,各校承辦窗口即可登入全國夏季學院線上系統下載成績,進行校內登分流程,成績不論及格與否,均會登入校內成績系 統。本中心不會主動寄發成績單紙本給修課學生,若有特殊需要請來信申請,並須於信中述明姓名、就讀學校、所修課程及申請理由。
(二) 因成績分發作業涉及多校跨單位之行政配合,故成績預計於課程結束約 1 個月後完成登分作業,若同學急需此學分方能畢業,報名選課前請務必自行評估與規劃時程。
八、 收費說明:由國立臺灣大學統一辦理行政事務管理費收繳。
(一) 已簽署協議之大學校院學生之實體課程每學分 700 元。中、低收入戶或清寒學生且修課成績及格者,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登入「全國夏 季學院線上系統 - 繳費與退費」申請退費,申請步驟請參閱 學生操作手冊 05 繳費與退費作業。
(二) 非簽署協議之大學校院學生之實體課程每學分 1,750 元。
(三) 完成報名繳費後,課程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將退還已繳費用;報名選課結束後,若因個人因素辦理停修,將不予退費。依本校規定,退費需提供選課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號進行匯款作業,無法受理其他方式退費。
九、 繳費流程:
(一) 報名後暫無須繳交費用,待系統完成分發後,請至全國夏季學院線上 系統下載繳費單,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
(二) 繳費方式請參考繳費說明。未於期限內繳費或繳費不足者,恕不保留錄取資格。
十、 獎勵事項:
舉辦 110 年度全國夏季學院徵文比賽,獲獎者將頒予獎狀及獎金(或獎品)
以茲鼓勵。
十一、 以上報名須知,本中心保有修改權利,若有異動,以本中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