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RXJ-ZH-2017012502002
项目编号:HRXJ-ZH-2017012502002
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
日期:2017年 月 日
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招标编号: HRXJ-ZH-2017012502002
三 采购招标内容:见附件一
四 投标人资格
4.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且:
4.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
4.1.2 注册资金在500 万(含)元以上;
4.1.3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开发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其他:项目外包服务人员办公场地租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主要指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资格要求。)
五 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5.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名并通过招标人的资格审查。
5.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申请书(见附件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华融湘江银行投标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五)(已向招标人提供过相关资料并已在招标人供应商库中的,无需再发送此申请表)、企业工商公示信息(可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5.3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即 2017年1月13日 18:00时起至 2017年1月20日18:00时止,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xxxx@xxxxx.xxx.xx,邮件内容请载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投标项目等基本情况(邮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M)。
5.4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六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 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9010312000002172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招标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公司名称。提交保证金的公司账户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申请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5 在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投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6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1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6.6.2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六)
申请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7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自华融湘江银行官方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送达时间: 2017 年1月25日9:00时
送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办公大楼1905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评标及开标
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 年1月25日9:00时
开标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办公大楼1905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报价、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附件。
十 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投标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所有投标人的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事项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E-mail:xxxx@xxxxx.xxx.xx
招投标流程、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并可咨询招标联系人。
技术相关事项可联系技术事项联系人。
联系电话: _______ 0000-00000000__ ___
E-mail:___xxxxxxxx@xxxxx.xxx.xx ____ __
附件一
采购招标内容
项目背景
通过对我行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持续建设与优化,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在全行应用得到了普及和深入,随着今年娄底、衡阳等分行对系统的进一步使用,绩效系统已在各分支行全面应用,系统也得到了总行各部门及分支行同事的认可。另外由于我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考核方案的调整,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及各分行对绩效系统的优化需求也日益增多,此外我行2015年绩效系统维护项目已于2016年7月份到期,为满足总行各前台业务条线和各分行的需求,需申请建设2016年度优化项目。
项目目标
系统上线后,第一、能够减少我们的成本投入,各条线各级绩效管理岗人员可以减少在编制管理报表方面的投入,节约更多的时间成本去完成其他任务,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第二、避免造成我行业务收益的损失,各条线各级管理者或营销人员,通过系统能有效避免因信息的不对称、不同步,导致管理决策无法更为直接有效的解决问题,错失最佳营销时点,直接或间接造成收益的损失。第三、减少营销管理工作相关的风险,控制因绩效激励不及时、或不准确,影响客户经理的积极性的风险;控制因缺乏有效数据支持,影响总行的业绩情况跟踪、营销活动支持及产品跟踪管理的风险;控制因缺乏有效数据支持,影响对战略项目关键考核指标数据准确度的风险。第四、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通过系统客户经理能及时了解客户的业绩变化情况,满足客户服务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项目范围
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的使用者应包括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客户经理、柜员等。各类用户又按照行所机构划分后赋予不同的操作内容。
3.1项目功能范围
新增可分配业绩种类。承兑汇票、保函、国际业务相关可从国结系统取数的业绩品种、其他可从系统取数的业绩品种;部分业绩实现自动分配,如贷款(取信贷系统管户经理)
FTP信息优化。
业绩分配操作优化。业绩分配操作优化;报表查询的优化。
报表展示。根据新增的业绩品种增加相应的报表;进一步完善FTP相关报表;丰富零售、网络金融、卡部相关报表
绩效考核。在个别分行试点进行绩效考核功能的开发;开发部分绩效考核相关的报表。
FTP应用推广
3.2接口要求
与核心系统的关系
系统数据范围:
绩效考核系统与核心系统的数据交互范围主要有两方面: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
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ODS系统将核心系统的数据与考核系统进行同步。
系统逻辑关系:
核心系统是客户账户信息的提供者,提供账户和交易等信息。
系统数据范围:
从信贷系统获取客户信息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客户信息:如: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客户类别、客户关联关系信息、客户联系人信息、客户地址信息;另一方面是客户的授信信息,如:授信批复、授信信息、贷款信息、信用评级、贷款、还贷款明细信息等,以及信贷的产品信息。
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ODS系统将信贷系统的数据与考核系统进行同步。
系统逻辑关系:
信贷系统是客户信息的主要提供者,除信贷业务信息及信贷相关客户数据外,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联系信息、客户地址信息等。
系统数据范围:
从中间业务系统获取中间业务指标涉及的相关信息。
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ODS系统将中间业务系统的数据与考核系统进行同步。
系统逻辑关系:
中间业务系统向考核系统提供中间业务收入的相关信息。
系统数据范围:
从国际业务系统获取国际业务产品信息。
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ODS系统将国际结算系统的数据与考核系统进行同步。
系统逻辑关系:
国际结算系统负责管理客户的国际结算业务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等,并将客户办理的国际结算业务产品信息与交易信息提供给考核系统。考核系统负责对客户数据与其他系统数据整合,并进行展示与维护。
系统数据范围:
CRM系统将交互客户信息和客户关系分配信息。
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ODS系统将CRM系统的数据与考核系统进行同步。
系统逻辑关系:
CRM系统每日更新客户信息和关系分配信息给考核系统。
与资金系统、财务系统、FTP系统的关系
系统数据范围:
取内部价格、成本分摊等数据,用于实现模拟利润和XXX考核。
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ODS系统将数据与考核系统进行同步。
系统逻辑关系:
每日更新内部价格、成本分摊等数据给绩效考核系统。
系统数据范围: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提供给考核系统客户经理的人员,编号,机构,岗位等相关信息。
数据交互方式:
通过ODS系统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同步。
系统逻辑关系:
人事管理系统提供客户经理基础信息,绩效系统通过ODS系统返回绩效薪酬信息给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系统数据范围:
ODS系统为绩效考核系统直接提供数据,包括明细的业务数据以及汇总指标数据。
数据交互方式:
ODS系统将采用批量的方式与考核系统进行数据的同步。
ODS系统直接将数据以T+1的方式,提供给考核系统,由考核系统进行抽取。
系统逻辑关系:
ODS系统向绩效考核系统提供基础数据与汇总数据,绩效考核系统也可向ODS系统返回数据,以支持人力资源等系统的数据需求。
项目要求
4.1项目实施周期要求
该项目拟根据行内相关系统配套改造情况进行逐步实施上线。要求提供完整、全面的实施计划和人员安排,实施内容准确、步骤清晰,计划合理。
4.2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x次项目建设必须提供稳定的人员团队保证,项目核心实施人必须具备丰富的现场实施经验。投标人须针对该项目成立一个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变动必须经过招标方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人员清单,针对人员角色、背景经验、相似项目经历、技能特长、负责实施范围等进行详细说明,项目实施人员中应当具备以下专业技能: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两到三个相似项目的项目管理经验,具有极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及沟通协调能力,直接对项目的实施负责。同时,通过对工期、成本、质量的控制(包括总体制定、执行、跟踪、调整相关计划,协调项目可用资源),确保按要求完成。项目经理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各阶段实施。
(2)业务咨询专家:应具有两到三个相似项目的实施经验。至少包含以下几类角色:1)业务架构专家、2)绩效考核系统分析专家。以上角色可以部分兼任,但必须全程参与所承担角色的咨询实施过程。
(3)技术专家:技术专家应具有两到三个相似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经验。 至少包含以下几类角色:1)应用架构专家、2)数据架构专家、3)业务分析师。以上角色可以部分兼任,但必须全程参与所承担角色的咨询实施过程。
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人员的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工作证明)。投标人应按以下表格对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每张表格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确认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担全部法律责任。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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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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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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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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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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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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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历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承担角色 |
主要负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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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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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提供最近六个月为上述角色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复印件)。
4.3系统其他要求
(1)提供详细的技术解决方案,要求设计合理,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完整性;
(2)建议系统采用B/S模式,实现系统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3)满足业务处理及时性、业务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系统与系统之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4)要求系统对机构及部门、用户及角色权限的灵活配置、管理;
(5)系统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整体架构可以分步实施,满足本行未来发展要求;
(6)系统架构以业务发展、需求为导向,必须能够满足、支持业务的需要,能够根据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提出的新的需求,进行动态、灵活的调整;
(7)提供产品绩效考核系统或类似系统的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8)具有完整全面合理的功能测试验收方案,有质量保证措施;
(9)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
(10)能提供平台所有源代码。
基本服务要求
5.1 投标人要求
1、软件不含一切病毒及其他恶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或将来进入、修改、删除或损害华融湘江银行所使用的任何数据文件或其他计算机程序的任何代码或指令,并且就此项目的而言,投标人保证,其在安装软件之前就已经使用了其可获得的最复杂和最新式的病毒检测装置。
2、在软件中不含任何木马和其他远程控制、禁止性程序或装置,投标人在任何时候也将不会引进任何此类程序或装置。
3、投标人须提供运维流程梳理、制度规范及咨询服务。
4、本附件所提及的“华融湘江银行”应理解为包括投标人同意向其提供维护支持的华融湘江银行集团的各个成员和任何华融湘江银行服务投标人。
5、投标人同意并接受:在接到华融湘江银行采购项目评审结果通知书(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后,若华融湘江银行要求,投标人即可安排项目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
6、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投产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码、开发平台、需求说明书、数据字典、功能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开发手册、操作手册、参数维护手册等给华融湘江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将源码编译后进行投产。
7、投标人承诺在签署合同价格中包含一年的保证期(系统完全投产后一年内)服务与相当于合同项目总工作量10%的新增需求。在此范围内的服务和开发等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承诺在保证期内(系统完全投产后一年内),投标人应包括但不限于免费及时向华融湘江银行提供免费的软件产品调整、修改、安装补丁、矫正、产品维护、培训等服务。
9、投标人承诺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对任何被确认的其产品的Bug进行修复,对任何相关的产品升级应及时通知华融湘江银行。
10、投标人承诺保证期内,投标人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维护,直至保证期结束。
11、投标人承诺保证期后,后续系统维护费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2、投标人承诺在保证期后,投标人有义务在本系统的维护、运行管理和开发方面继续给予华融湘江银行技术协助和咨询。
13、其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支付到期债务、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处于违反其对若干债权人所负的义务的阶段;并且工作的执行能够符合所有现行法律、规定、命令和其他不时生效的类似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且投标人现在和将来均有能力为软件提供支持,期限自软件验收日期起不低于10年。
14、投标人在本附件该部分中所做的任何保证应与其他保证分开并且无损于其他保证。
15、投标人承诺整个项目实施以项目顺利进行为前提,以华融湘江银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作为唯一标准。投标人的相关规定仅作为其内部的管理制度。如华融湘江银行的相关规定与投标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华融湘江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投标人中标之后不得向下转包。
16、如果未能遵守上述规定的任何保证,并且此种未能遵守并非华融湘江银行或其职员一方的任何行为或不为所致,则华融湘江银行有权决定(无损于其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要求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1)投标人立即自担费用矫正软件的任何不合格之处;
(2)投标人立即自担费用替换不合格的软件;
(3)华融湘江银行或某一第三方对不合格进行补救并且投标人将支付华融湘江银行为对此种不合格之处进行补救所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
5.2 培训要求
1、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高水平的技术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应用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培训。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表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投标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3、投标方应按合同规定安排培训时间。
4、培训名额:人数不限。
5.3 实施和维护服务
1、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包括但不限于免费及时向华融湘江银行提供免费的软件产品调整、修改、安装补丁、矫正、产品维护、培训等服务, 并提供原厂实施和保障支持服务。
2、投标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按照本附件和服务水准的规定提供维护服务以保持系统功能的良好运行状态或达到规格中规定的标准。
3、投标人应通过电话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向华融湘江银行提供技术建议和协助。就系统的使用,投标人将使用与华融湘江银行的日常咨询相关的合格人员,并纠正系统在维护时间出现的任何错误。
(1)如果华融湘江银行要求投标人提供超出本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支持,则投标人应对此要求立即做出反应;
(2)投标人应提供维护服务所需的一切器材、工具、设备和设施,但是,当投标人在华融湘江银行的场所时,华融湘江银行应向投标人提供电力供应以及提供维护服务所合理需要的和应提供的此类其它服务。投标人应被允许使用这些服务,但要自己承担风险(但是由于华融湘江银行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投标人损害的情形除外),并且应提供使用这些服务所必需的任何器材,费用自负。
(3)投标人应保留场所的所有访问记录和其所提供的维护服务的细节。经华融湘江银行合理要求,记录的副本和其它信息应随时备查。如华融湘江银行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所提供的维护服务和所用时间的详细信息。
5.4 错误纠正
1、在故障被通知给投标人之后,投标人在适合的情况下将:
(1)根据“服务水准”的要求,向华融湘江银行提供针对故障的维护服务,并且合理地尽快对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修改,同时具体说明纠正的性质,预计可能具有的任何重大影响的细节,并提供与此修改、纠正相关的使用说明。
(2)如华融湘江银行书面要求,合理地尽快向华融湘江银行指定数量的职员提供培训(不收取华融湘江银行的费用),使其能够恰当地使用系统。
5.5 软件的新版本
投标人应提供软件最新版本和先前1个版本的支持。
5.6 修改
投标人应按照华融湘江银行的系统接口技术的新版本对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
5.7 维护时间 - 可利用水平
维护服务覆盖时段之99.9%。
5.8 报告
每月的第一天,投标人应向华融湘江银行提交一份服务水准报告。报告由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在当月记录的关于故障/问题和所有先前月份结转的未排除故障状况的故障报告。报告包含下列细节:
• 故障参考编号
• 起源
• 日志记录的故障日期和时间
• 故障简要描述
• (如果存在的话)投标人提供解决办法的日期和时间
• 投标人提供永久性修复的日期和时间
• 提供的修复的简要描述
• 问题状态(开放/封闭)
5.9 服务水准
投标人根据华融湘江银行所反应的问题和问题级别,7*24小时 的免费提供远程或现场服务。同时,应提供星期一至星期日(包括国定节假日)每天24小时的电话热线服务。下列应对时间和维修时间应适用xxx湘江银行进行严重等级赋值的维护服务。
问题级别及解决方案
优先 次序 |
说明 |
目标应对时间 |
目标到位时间* |
完成 维修时间** |
进度 报告时间 |
1-紧急 |
产生的问题严重造成系统运行极为不便: A:90%使用者不可使用 B:停机 C:日终处理失败 |
1小时 |
4小时 |
4小时
|
每小时 |
2-高级 |
产生的问题造成系统运行大为困难:
|
2小时 |
6小时 |
8小时
|
每2小时 |
3-中级 |
产生的问题造成系统运行不便:
|
4小时 |
8小时 |
1天 |
每半天 |
4-低级 |
其它非紧急问题 |
8小时 |
1天 |
3天 |
每天 |
解释:
目标应对时间:指投标人接到问题反映后,初步判定并提出响应办法的时间;
目标到位时间:指投标人维修人员抵达现场以解决问题的时间;
完成维修时间:指投标人采取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时间;
进度报告时间:指投标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将当前状况进行通报的时间;
现场到位:作为“紧急”和“高级”问题,投标人必须到位解决,其他情况采取非现场解决所有时间是以自然天计算。
注:
* -- 如因交通堵塞,到位时间适当延迟
** -- 从收到口头通知开始计算时间。如维修时间需要延长,要经双方技术部门书面同意,确认系统维修时间。
5.10 资料准备
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特别是如下资料信息:公司资质证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工信部系统集成商等级资质、业务资质证书、CMM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
招标现场用于讲解的PPT重点介绍系统特点、产品优势,同业应用情况等。
附件二
投标申请书
致: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行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的要求,本公司自愿参加贵行投标申请。本公司己详细了解招标公告,自愿接受招标公告对此次招标资格审查的全部要求和规定。
本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
1.本公司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天内不改变申请内容。本申请书将作为xx与本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本公司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否则本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 _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同志,在本单位任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该同志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询价、谈判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为天(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本授权委托不得转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华融湘江银行投标资格申请表
1 |
投标单位全称: |
单位性质: |
2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
成立年份: 经营期限: |
3 |
注册地址: |
|
4 |
办公地址: |
|
5 |
单位网址: |
|
6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固定及移动): |
7 |
传真: 邮编: |
电子邮箱: |
8 |
银行业相关产品主营业务范围及优势: |
|
9 |
公司资质证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工信部系统集成商等级资质、业务资质证书、CMM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 |
|
10 |
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情况: |
|
11 |
与本行历史合作情况备注: 重要银行客户情况,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及末页: |
|
12 |
其他: |
附: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务登记证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6.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工信部系统集成商等级资质、业务资质证书、CMM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
7.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复印件
8.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等)及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9.银行同业成功案例,需要提供合同首页及末页复印件。
本表电子版(无需盖章)请供应商填写好后发给本行;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与其他报名资料一并提交给本行。
附件六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加贵行项目投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了¥___元( 大写元整)投标保证金。经贵行评审,本公司 □已中标 □未中标(此栏由华融湘江银行填写,在相应的□打“√”,其他□中打“×”)。现依据贵行规定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元(大写元整)。
本公司账户如下: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
若由此引起经济纠纷,由本公司承担,与贵行无关。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申请退款保证金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只能是对公账户。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保密承诺书
致: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就贵行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事宜,本公司承诺遵守下列保密条款:
1.此处所用的“保密信息”是指由贵行或贵行的员工、顾问和其他代表(以下通称为“贵行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披露的任何或所有信息,无论以纸质、电子化、口头或其它形式,与贵行有关的一切资料、材料、数据、事实、文件、电子邮件信息等材料或信息。为保密目的,由贵行人员提供或披露的任何有关第三方的技术或业务信息同样应被视为贵行的“保密信息”,并受本保密承诺书条款约束。
2.贵行的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均属于贵行签发的“机密商业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向投标人进行的披露,其目的是向投标人传达有关资料,以便投标人进行完整有效的回复。
3.从披露之日起,本公司将对上述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限制其使用。对于文件中和其它媒介上(例如软盘)的信息,绝不会因交付有关的回复而透露和复制给无须知道相关情况的第三方和/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除非经贵行事先书面许可。
4.未经贵行事先书面批准,本公司不将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或者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提供或者透露,或发表任何声明或为回复而在任何媒介上出版、发布。
5.在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终止使用或在贵行书面要求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本公司一定立即返还所有包含或反映保密信息的书面材料和/或软盘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不保留使用此类有形形式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摘录和其它部分或全部复制品,并销毁一切与之有关的保密信息。在此阐明的保密要求在归还和销毁此类保密信息后仍生效。
6.将任何保密信息提供或者披露给第三方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将对贵行导致损害。如违反本保密承诺书的任何义务,本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贵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投标承诺函
致: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行(标书编号) (标的名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姓名)经本公司正式授权并以本公司名义投标。现向贵行提交《华融湘江银行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本公司xxxxxx:
一、本公司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正确和完整,同时授权并同意贵行对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进行调查。如经查证,本公司提供的材料存在任何问题,由此所致的一切责任由本公司承担,贵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承担贵行为调查该存在问题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二、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均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因此产生纠纷,一切责任由本公司承担,与贵行无关。
三、本公司会对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本公司提供给贵行的资料为最新。如因上述资料更新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公司承担,贵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公司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明白。本公司理解,贵行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投标。本公司自愿放弃在此方面提出不明或者误解的一切权利。
五、本公司自愿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详细技术要求”的设备及相关服务。
六、本投标承诺函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之规定始终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如果本公司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本投标承诺函始终有效,且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七、本公司一定积极配合贵行的投标人管理工作,并根据贵行的实际需要,向贵行提供所需的其它文档、资料(不包括商业机密或其它应保密的客户资料)。上述文档、资料本公司同样遵守本投标承诺函一、二、三项的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招标文件
(一)本次招标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通过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后选择合作投标人。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声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后,将就合同的最终条款、条件和商务等与中标投标人进行谈判。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任何部分,以及在随后的会议/介绍中做出的有关xx(必须以书面方式做出),被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后将被包括在最终合同内,并成为最终合同的一部分。
声明:本招标文件并非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签订某一合同做出的要约,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标投标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书面合同之前,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合同。
(二)招标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在重组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xx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的方式于2010年10月12日依法设立。招标人是一家总行设在湖南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拥有1个营业部、14家分行,141个网点,3000余名员工。
了解更多情况请登录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
(三)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见《采购招标公告》之四《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项目
(五)采购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5.1 采购内容、项目需求,包括技术参数、技术方案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及项目实施安排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5.2 安装与交货时间:按合同指定时间完成交货与安装,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5.3 交货地点:按合同制定地点交货
5.4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六)投标报价
6.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招标内容、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等,结合投标产品及投标人自身特点填报投标单价和总价。
6.2 结算依据:以分项单价和实际采购的服务验收为计算依据。
6.3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项目实施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加工生产、运输装卸、包装、安装、劳务、现场服务、培训、备品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保险、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与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6.4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报价将被认为系投标人全面、正确、适当履行和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述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费用,且投标人对其报价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很满意。
6.5报价所对应的服务应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能完全实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如发现报价有缺项,投标人应负责承担相关费用并免费提供该项服务。
6.6 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七)投标保证金
见《采购招标公告》之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八)投标费用
投标人因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准备、参加投标人会议、投标人答疑会、现场考察、制作投标文件等所有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
声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支持文件、手册和样品等将归招标人所有,均不予退还。
(九)保密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和通过其它媒介获得的招标人的资料负有有保密义务。非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将本招标文件和其它媒介上的资料透露或复制给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同样负有保密义务。
二、招标文件
(一)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3 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强制性要求必须全部得到满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认真审阅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全面响应。
2.1 本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
2.2 招标人后续可能发送的查询答复、补充说明、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资料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对内容有理解不清之处,应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它投标人,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通知所有投标人召开答疑会,解答标书中有关问题。
3.3 招标澄清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文件,招标人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由招标人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给出。除非招标人特别指明,只有招标人的书面答复才能被接纳,该澄清文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同装订,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以书面文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每一个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4.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应当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4.4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与要求,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及附件进行编制。
1.2 如投标人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进行填写和提供,给评标人造成困难,招标人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1)--(5)项内容,该部分内容缺少或虚假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6)--(8)项内容,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供,但如不提供,可能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分。如该部份资料虚假,招标人有权撤回中标通知书或终止已签订的合同的履行。
(1)营业执照及证书。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两证必须提供原件)。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例如: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工信部系统集成商等级资质、业务资质证书、CMM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承诺函、保密承诺函(见附件三—附件八)。
(3)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包括项目应提供的全部产品及服务的报价,报价应当明确、具体。硬件设备报价必须包括三年维保,软件实施类项目报价必须包括系统上线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维保。
(4)原厂授权文件。如本项目是设备采购类项目,且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则必须提供原厂商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5)详细技术说明文件。包括有关本项目或者本次采购设备的详细技术说明文件与资料。如本项目系软件实施类项目及维保服务类项目,则还应提供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人员安排、维保服务安排等文件。
(6)投标单位简介。包括经营状况、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公司售后服务网络及团队等。
(7)成功案例。如投标单位有银行同业成功案例,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
(8)投标单位的财务信息。包括税务登记证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情况等。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3.1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文件袋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递交时间。
3.3 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任何以非中文书写的部分,须在相应段落加附中文译文,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3.4 投标文件应通俗易懂,图表资料应规范清晰,所有缩写应附注释,并附文件及附件目录以便查阅。
3.5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本招标文件的附件,附件中未能涵盖的内容可另行用文字说明。
3.6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3.7 电子文件应以Word、Excel或PPT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
4.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2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凡单面打印、装订不符合要求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影响评分。
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方为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采购招标公告》之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并将修改的投标文件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给招标人。
6.2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无效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作无效:
A. 未按要求密封;
B. 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
C. 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签章或签字;
D. 提供虚假资料;
E. 逾期送达。
(八)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招标人收到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果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限。
声明: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或错误负责。
四、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采购招标公告》之9.1《开标时间和地点》。
(二)评标
2.1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2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服务方案、投标报价、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没有义务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2.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五、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
招标人根据综合评标结果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在授予合同之前,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中标通知书
4.1定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4.2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五)签订合同
5.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书面合同。
5.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澄清、修改文件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投标纪律
1.1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中所获知的任何有关招标人的信息、资料都负有保密义务,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影响该保密义务的承担。
1.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
1.3 开标和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对招标人以及评标人员施加影响或者打听标底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投标文件作废。
1.4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性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合作机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
1.5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本次招标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将向投标人及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其投标文件作废。
(二)考察/调查要求
2.1 如果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参考案例,以便招标人适时对使用投标人类似产品或解决方案的客户进行实地考察。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协助安排对参考客户的实地考察活动,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在没有投标人陪同的情况下,单独进行考察。
2.2 如果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安排招标人对投标人销售场所、生产场所和实际产品进行实地考察。
(三)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1.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
3.1.2 投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
3.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四)其他
4.1 投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导致招标人接受其它更高报价,因此造成与该投标人报价间的差价损失以及招标人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由该投标人负责赔偿。
4.2 招标人保留再次询价或者谈判的权利,有权邀请被认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谈判,有权在决定签约投标人之前,要求投标人对可使用的解决方案进行确认。
4.3 投标人保留因业务需求的变更,调整和细化需求、技术规范、售后服务标准、商务条款的权利。
4.4在合同执行之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保留提出合同附加条款和条件的权利,并且这些条款和条件应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4.5 签约的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接受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以防范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4.6 在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将与中标投标人共同协商最终的合同条款和条件,但招标人有权将本招标文件中相关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载入最终合同。
x次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且所有当事人均同意,如发生任何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项目技术合作开发合同
甲 方: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合同事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技术事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项目技术合作开发的事宜进行了细致的磋商,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技术开发及技术实施的内容、服务形式和要求
2.1技术开发及实施的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开发及实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技术开发、调试、上线实施、培训和系统运维等工作。技术开发包括但不限于:
2.1.1 为实现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项目需求开发出软件系统;
2.1.2 为实现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项目需求开发出系统的全部源代码,包括:技术平台全部源代码和二次开发的全部源代码;
2.1.3 为实现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项目需求编写出全部项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需求、架构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单元测试、联调测试、系统测试、系统部署、上线、系统运维、培训、知识转移等工作的全部文档。
2.1.4 其他:
2.2 服务形式
甲乙双方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项目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变更管理及双方的协调等工作;乙方应派出具有足够能力和经验的工程师参与实施,详细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及管理规定等见附件一。
2.3 服务要求
由甲方提出并已经乙方确认的项目需求范围详见附件二,具体需求细节应以后续双方通过讨论细化并经评审通过的需求说明书为准。
第三条 项目实施
3.1 本项目应在 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限为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并在本项目通过上线验收后,为甲方提供1年免费服务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如遇变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业务需求分析时间:
设计、编码时间:
系统测试时间:
系统上线、运行维护时间:
其他:
3.2 乙方应根据上述计划和工期限制实施系统开发工作,按期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如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乙方工期受影响,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3.3 乙方应派出能胜任本项目开发工作的技术骨干,在甲方指定的实施现场工作。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对项目人员的任何调动和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3.4 本项目完成后,由乙方配合甲方业务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移交及培训
4.1 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必需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料并于服务终止后如数归还,不得擅自留存复制品。
4.2 系统开发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并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甲方熟练掌握全部技术并能单独维护系统正常运转。
第五条 项目验收
5.1 验收标准:见附件三。
5.2 验收方式:分为UAT验收、上线验收和尾款验收。
5.2.1 UAT验收:在系统完成UAT测试后执行,主要验收系统是否能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实现相应的功能,UAT验收通过后甲方在UAT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5.2.2 上线验收:在系统试运行结束并正式投产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后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系统在试运行及投产初期运行情况,系统配套文档,以及乙方承诺提供的培训及运维保障服务等,上线验收通过后甲方在上线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5.2.3 尾款验收:乙方在免费维护期内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为甲方提供了良好服务,维护期内系统稳定运行,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则甲方出具尾款验收报告。
5.3 各阶段验收的详细内容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验收范围包括程序功能验收、文档交付物验收和服务验收等。其中程序功能验收将参照需求说明书中所列功能点进行,文档交付物验收将参照附件四中所列交付物执行,服务功能验收将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
5.4 乙方提交的验收内容和资料,应准确、真实、易读,如甲方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存在异议,乙方须按要求重新整理后提交甲方。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
6.1 服务方式:现场人员支持、现场咨询、现场排除故障、电话咨询、远程支持等。
6.2 服务内容:提供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技术咨询;软件系统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缺陷修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升级服务;甲xx设网点建设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6.3 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生效至免费维护服务期结束。
6.4 故障响应时间和方式
6.4.1 系统出现异常时,甲方应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配合甲方查明系统异常原因,如果通过电话、远程协助等方式无法使系统恢复正常,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到达现场进行支持服务。
6.4.2 在出现以下严重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故障级别分为:
A. 一级故障:系统不能运行或存在故障,导致所有或部分业务都无法运作;
B. 二级故障:辖内部分机构的业务系统无法运行;
C. 三级故障:系统运行出现故障,但是不影响业务办理,或者有其他替代方式能够完成业务办理。
6.4.3 故障响应时间及方式
A. 一级故障响应时间1小时内,乙方维护人员如在本地,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在外地,要求搭乘最近一班飞机到达现场,到达现场所用时间应控制在24小时内;
B. 二级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内,乙方维护人员如在本地,要求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在外地,要求搭乘较近一班飞机到达现场,到达现场所用时间应控制在48小时内;
C. 三级故障响应时间4小时内,乙方维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间8小时内。
6.4.4 系统故障级别由甲方确定,乙方负责提出解决故障的建议和方案。
6.4.5 乙方未在故障响应时间内作出回应,或者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妥善解决故障的,视为乙方违约。每违约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违约金可由甲方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
7.1 合同价款
x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该价款为本项目全包、固定价格,已经包含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食宿、交通、税金等各项费用;非因合同约定原因,本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除此款项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系统价格明细详见附件五。
7.2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甲方按以下阶段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7.2.1 第一期款: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约定的付款资料,并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甲方划出款划出时间为准)将本合同总价款的中 30%即¥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乙方。
7.2.2 第二期款:项目通过甲方UAT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第二阶段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约定的付款资料,并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甲方划出款划出时间为准)将本合同总价款的30%即¥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乙方。
7.2.3 第三期款:项目通过上线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第三阶段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约定的付款资料,并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即¥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乙方。
7.2.4 第四期款:自通过尾款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第四阶段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约定的付款资料,并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10%即¥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乙方。
7.3乙方需提供的完整付款资料包括:各阶段相应付款金额的发票、纸质的发票真伪验证证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主合同复印件,不包括附件)、付款申请书、经过甲方签字通过的验收报告等,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以上付款资料导致甲方无法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4乙方指定的唯一账户为: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上述账户信息有变更,乙方应在相应付款期限前至少提前10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
7.5 在系统上线验收一年免费维护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购买乙方运维服务,但每年服务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本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即¥ 元(大写)________圆整,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为完成本项目所形成的项目过程文档、数据、源代码、技术和最终成果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8.2 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开发出的软件产品版权归甲方所有。
8.3 甲方可以在其全公司范围内(含境内外分支机构、下辖村镇银行等子公司)使用该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
8.4 乙方有权在甲方之外的场所使用其在本系统中使用的乙方自有技术,但涉及甲方文档、数据和技术等信息的,乙方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在任何场所以任何形式使用。
8.5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产品(包括服务中使用或添加于甲方设备、系统上的硬件、软件、文档)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无论乙方是否为该产品或服务的原厂商)。
8.6 如果第三方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就此对甲方或乙方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以下统称侵权诉讼),则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甲方有权:
A. 暂停履行对侵权诉讼所涉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或支付义务直至侵权诉讼完全解决,并要求乙方自担费用向甲方提供与该第三方协商、诉讼、和解所需的一切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证明侵权不存在的各类证据、派出人员参加协商、诉讼或会谈等);
B. 甲方有权选择与该第三方达成和解,并由乙方支付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因侵权诉讼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罚罚款、获取该产品或服务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而遭受的损失等)。如甲方选择继续参加侵权诉讼法律程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侵权诉讼及履行生效法律裁判而需支付的费用及遭受的损失,但生效法律裁判认定乙方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的除外。
8.7 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第九条 保密条款
除明确标识为公开材料的外,涉及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一切资料,均为保密材料,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密,详见附件六《安全与保密协议》。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0.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0.1.1 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条件,包括软硬件环境、工作场所等;对有特别需要注意和危险的环境,甲方应予以特别提示或悬挂警示标志。
10.1 2 负责本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委派专人负责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派相关人员与乙方的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配合项目开发工作,对乙方提出的项目需求进行审核,对本项目技术及实施方案进行审定,执行项目测试及验收等。
10.1.3 审核、审查本项目的实施进度。
10.1.4 对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拥有知识产权,并有权对本项目进行技术升级。
10.1.5 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2.1 保证拥有从事本项目开发工作的资质及开发能力,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10.2.2 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定期将本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按质如期完成和交付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各项质量要求的系统,保证本项目投产时已达到的功能与本合同所要求业务需求描述一致,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0.2.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以下责任:梳理本项目详细业务需求,设计项目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进行开发、测试等实施工作,负责项目相关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产品的安装、调试、部署、投产、维护等工作,如期向甲方交付技术资料,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指导甲方技术人员熟悉本项目的技术开发成果,负责本系统的优化及升级服务;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10.2.4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甲方修正、改进需求,按照甲方要求完善应用软件并对应用软件进行优化。
10.2.5 在本项目通过上线验收后按要求提供免费服务期。免费服务期结束后的维护方式、内容、执行,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0.2.6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本项目相关工作要求和保密协议,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管理制度。
10.2.7不得向第三方转包、变相转包或转让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经甲方批准的分包除外)。
10.2.8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政策、环境、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尽全力在职责内协助甲方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乙方应将其所掌握的信息、资料、文档、数据等移交甲方。
10.2.9 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向第三方转包或转让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3 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开发成果提交验收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1‰乘以逾期天数计算。如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30日仍未将开发成果提交甲方验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就验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以新约定的时间为准。
11.4 乙方开发的技术成果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缺陷或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进行修复;如因该缺陷或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5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对出现的缺陷或瑕疵拒绝修复、或在开始修复工作后30日内无法修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仍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将该瑕疵软件退还乙方,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如甲方继续使用该瑕疵软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的50%,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1.6 如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图表、说明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发现或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免费予以更正、补齐或更换。逾期未更正、补齐或更换的,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7 因乙方技术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8 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支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1.9 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及工作环境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完成技术开发工作的,甲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11.10 非甲方原因造成开发失败或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甲方所支付的合同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11.11 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须退返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1.12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给甲方。如甲方尚有未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数额的款项。
11.13 本合同所称“全部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际损失、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和执行费等全部合理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和解除
12.1 本合同附件二界定了项目需求的初步范围,甲乙双方将在此基础上对需求进行讨论和细化,最终需求基线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版本为准。
12.2 在最终需求基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本合同内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或召开项目协调小组会议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12.3 双方未就需求变更达成一致之前,乙方应暂停履行涉及需求变更部分的义务,如双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视同双方未提议进行需求变更;如经双方讨论认为任何一方提出的需求变更会导致工作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重大需求变更处理。
12.4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以下情况:增加新功能、系统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对需求基线中已定义的功能发生重大修改等,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视为重大需求变更。如果此类变更超出本次项目的开发内容,但变更产生的实际工作量占本合同的总工作量的10%以内的,乙方承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若超出本合同总工作量的10%,甲乙双方应另外进行商务谈判,按新项目进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但在新项目未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前,乙方有义务保证原项目实施的连续性,不能以新项目未达成一致为由中断原项目的实施,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权利保留
任何一方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宽容、宽限、优惠的行为,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违约、延误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妨碍其对该权利或任何其它权利的继续行使。
13.2 通知
13.2.1任何一方送达给对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进行。任何一方于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信息有变动的,应自变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
13.2.2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13.2.3 乙方发生承包、托管(接管)、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重大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银行保函等方式),在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前,甲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或支付义务。
13.3 税收
双方均同意根据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各自缴纳其应承担的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一切税收。甲方除依据本合同付款外,无义务向乙方额外补偿或支付任何税款。如果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税款的,甲方有权在付款前扣除应代扣的税款,代扣代缴后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已代扣代缴税款的证明文件;如甲方在向乙方付款后为其代缴了税款,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代缴税收证明文件后立即全额偿付甲方已代缴的税款。
13.4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3.5 合同的完整性
13.5.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附件内容对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甲方权利或乙方义务进行了排除或限制、或者对甲方义务或乙方权利进行增加或扩大,则除非附件已明确指明该内容是针对本合同某条款的修改或替换,否则应当以本合同条款约定的为准。
13.5.2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谈判、招标阶段向甲方提供过任何加盖有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任何正式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则该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材料中有关乙方义务、责任或承诺的内容,均构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对乙方具有同样法律约束力,但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予以免除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客观事件。
14.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程度的说明,否则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14.3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未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避免不可抗力所致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否则未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经济损失。
14.4 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如双方均未表示终止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本合同恢复履行。
14.5 任何一方违约后,遇不可抗力情形的,不得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4.6 因法律、法规、政府命令及其他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除正在审理的争议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15.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 其它
1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并以补充条款的形式予以说明,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是甲乙双方关于本次合作所最终确定的全部内容,双方均承认已审阅、理解其内容,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关于本次合作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本合同签订前经历了招标程序的,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解释顺序依次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16.5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及管理规定
附件二:业务需求及工作任务说明书
附件三:验收标准
附件四:项目交付物清单
附件五:项目价格明细表
附件六:安全与保密协议
双方特别声明:双方均已详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合同及附件的法律涵义,双方确认对以上内容不存在任何疑义或异议。
甲方(签章):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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