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107年8月1日,請於當日上午十時後自行上網至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twse.com .tw)免費查詢。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540)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本案公開申購係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審慎評估)
(本案投標人需繳交投標保證金,如得標後不履行繳款義務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證券承銷商將就投標保證金沒入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球公司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市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 10,690 仟股,其中 1,938 仟股以公開申購配售辦理,其餘 7,752
仟股以競價拍賣方式為之,業已於 107 年 8 月 1 日完成競價拍賣作業,依「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
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全球公司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 1,000 仟股,供主辦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中籤數量認定。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採競價拍賣、公開申購配售及過額配售數量:
承銷商名稱 | 地址 | 競價拍賣 股數(仟股) | 公開申購 股數(仟股) | 過額配售 股數(仟股) | 總承銷 股數(仟股) |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 x 00 x | 7,752 | 1.738 | 1,000 | 10,490 |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0 x 00 x | - | 50 | - | 50 |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 x 0 x | - | 50 | - | 50 |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 x 0 x | - | 50 | - | 50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0 x 0 x | - | 50 | - | 50 |
合 計 | 7,752 | 1,938 | 1,000 | 10,690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94.8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市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數占上市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該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由該公司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10.32%,計1,000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該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及自願集保股數合計52,081,931股,占申請上市時發行股份總額85,278,000股之61.07%或占掛牌股數96,678,000股之 53.87%。
五、初次上市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不適用。
六、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投資人資格及事前應辦事項:
(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
1.申購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申購人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3.申購人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同意銀行未來申購截止日止,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二十元、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五十元之手續。
(二)如有辦理過額配售者,資格同本公告第六條(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辦理。七、競價拍賣、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之數量限制:
(一)競價拍賣數量:競價拍賣最低每標單位為1張(仟股),每一投標單最高投標數量不超過1,069張(仟股),每一投標人最高得標數量不得超過對外公開銷售之百分之十(1,069張(仟股)),投標數量以1張(仟股)之整倍數為投標單位。
(二)公開申購數量:每一銷售單位為一仟股,每人限購一單位(若超過一仟股,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三)過額配售數量:過額配售數量1,000仟股,該過額配售部分,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承銷價格。
(四)承銷商於辦理配售作業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八、申購期間、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期間自107年8月3日至107年8月7日止;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107年8月7日;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107年8月8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購方式:於申購期間內之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以下列方式申購(除申購截止日外,申購人於申購期間內當日下午2時後始完成委託者,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委託)。
1.電話申購:投資人可以電話向往來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申購並由其代填申購,故雖未親自填寫,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2.當面或網際網路申購:投資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並簽名或蓋章,至往來經紀商當面向業務人員
或於申購期間截止日前以網際網路申購,惟採網際網路時,申購者需自負其失誤風險,故申購人宜於網際網路申購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三)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四)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且以申購一件為限。重覆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取消申購資格。
(五)申購人申購時,需確認申購截止日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供銀行執行扣款。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申購,當申購人投件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所申購各案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總額為準,否則全數為不合格件。
(六)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此時尚未驗證重複件,亦尚未執行款項扣繳)備置於營業廳,以供申購人查閱。
(七)申購人申購後,往來銀行於扣繳日107年8月8日將辦理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事宜 (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三項總計之金額,將視為不合格件。
(八)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則將取消申購資格,證券經紀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點前 (107年8月10日),併同未中籤之申購人之退款作業,退還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九)申購人銀行存款不足同時支應投標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得標手續費、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交易市場之交割價款時,應以交割價款為優先,次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再為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最後為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
九、公開申購銷售處理方式及抽籤時間:
(一)相關作業請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二)證交所應於抽籤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申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及重複申購之資料予以剔除,並應於申購截止日之次一營業日完成上述合格件及不合格件之篩選,重複申購者已扣繳之處理費不予退還,並由承銷商於承銷期間截止後一週內以掛號函件通知申購人。
(三)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107年8月9日上午九時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xxxxxxxx0x00x),xxx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其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及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並由交易所邀請發行公司代表出席監督。
十、申購人經中籤後不能放棄認購及要求退還價款,申購前應審慎評估。十一、通知及(扣)繳交股款日期與方式:
(一)競價拍賣部分:
1.得標人之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107年8月3日止,得標人應繳足下列款項:
(1)得標價款: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款認購之,應繳之得標價款,應扣除已扣繳之投標保證金後為之。 (2)得標手續費: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本次承銷案件得標人每一得標單應繳交得標價款之4.5%之得標手續費,並併同得標價款於銀行繳款截止日(107年8月3日)前存入往來銀行。
每一得標單之得標手續費:每股得標價格 × 得標股數 × 4.5%。
(3)得標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107年8月6日(依銀行實際之扣款作業為準)。
2.得標人未如期履行繳款義務時,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投標保證金應由主辦承銷商沒入之,並依該得標人得標價款自行認購。
3.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繳交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當投資人投標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或就同一競價拍賣案件有多筆得標單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已繳保證金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得標應繳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合計總額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投標單輸入時間先後順序扣款。
4.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作業:經紀商業於開標日次一營業日(107年8月2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得標(包括單一投標單部份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投標處理費不予退回。
(二)公開申購部份:
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扣繳日為107年8月8日(扣款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107年8月1日,請於當日上午十時後自行上網至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xxxx://xxx.xxxx.xxx.xx)免費查詢。
(四)如有辦理過額配售時,係採公開申購方式,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辦理。
十二、未中籤人或不合格件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107年8月10日),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三、公開申購之中籤名冊及競價拍賣得標名單之查詢管道:
(一)公開申購:
1.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2.由承銷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等。
3.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亦可以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但使用此系統前,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1)當地電話號碼七碼或八碼地區(含金門),請撥412-1111或412-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2)當地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請撥41-1111或41-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3)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每件50元整。 (二)競價拍賣:
開標日後,投標人可於「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向開戶證券經紀商查詢,亦可以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得標,但使用此系統前,得標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本公告十三、(一)3.。
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全球公司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107年8月15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市(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證交所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十五、有價證券預定上市日期:107年8月15日(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證交所公告為準)。
十六、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自行審慎評估,全球公司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 如 欲 知 其 他 財 務 資 料 可 參 閱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網 站 (xxxx://xxxx.xxxx.xxx.xx) 或 發 行 公 司 網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全球公司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xxxxxxxxx 00 x 0 x) 及各承銷商之營業處所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xxxx://xxxx.xxxx.xxx.xx→基本資料→電子書)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如下:
證券承銷商名稱 | 網址 |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競價拍賣開標後,承銷商應將「得標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限時掛號寄予得標投資人;另應於公開申購結束後,將「公開說明書」、「中籤通知書」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
十八、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十九、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申購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1.於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2.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書。
3.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4.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5.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6.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7.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三)本次參與有價證券承銷申購之人,於中籤後發現有違反前述第(一)、(二)項之規定,經取消其認購資格者,其已扣繳認購有價證券款項應予退還;但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不予退還。
(四)前項經取消認購資格之認購人及經取消認購資格之繼承人,欲要求退還已繳款項時,應憑認購人或其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法人為營利事業證明文件,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之),洽原投件證券經紀商辦理。
(五)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
(六)申購人不得冒用或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申購。經紀商經發現有冒用、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有價證券申購者,應取消其參與申購資格,認購預扣款與處理費用不予退還;已認購者取消其認購資格;其已繳款項,不予退還。
(七)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
(八)證券交易市場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截止日、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
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有關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得標手續費、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其後續作業一律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分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款日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但集中市場未休市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之扣繳日及其後續之開標日、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得標剩餘款項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及扣繳日、經紀商價款解交日等均順延一營業日辦理。
二十、該股票奉准上市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二十一、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年度 | 事務所名稱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104 年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支xx、xxx | x保留意見 |
105 年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支xx、xxx | x保留意見 |
106 年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支xx、xxx | 無保留意見 |
107 年第一季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支xx、xxx | x保留意見 |
二十二、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二十三、律師法律意見書(如附件二)。
二十四、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二十六、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一)已發行股份總數
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球傳動或該公司)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52,78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為85,278,000股,該公司擬於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114,000,000元以辦理股票公開承銷作業,預計股票上市掛牌時之實收資本額為966,780,000元。
(二)公開承銷股數來源
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一條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十七之一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至少應提出擬上市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份,全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於扣除依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保留供公司員工承購之股數後,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但應提出承銷之股數超過二仟萬股以上者,得以不低於二仟萬股之股數辦理公開銷售。另若公開發行公司開始為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未滿二年者,其所提出承銷之股數,得扣除其前已依法提出供興櫃股票證券承銷商認購之股數,但扣除之股數不得逾應提出承銷總股數之百分之三十。依上述規定,該公司依擬上市股份總額之百分之十計算應提出公開承銷之股數,全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故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400,000股,扣除依公司法規定擬保留百分之十五予員工優先認購之1,710,000股後,餘9,69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之一條規定,以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作業。
(三)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點之規定,主辦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百分之十五之額度,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該公司已於107年11月 20日董事會通過協議提出委託主辦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百分之十五之額度範圍內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四)股權分散標準
截至107年4月28日止,該公司股東人數為3,024人,其中該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的記名股東計3,009人,其所持有股份合計66,717千股,占發行股份總額78.23%,已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四條有關股權分散標準。
二、承銷價格
(一)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種,各種方法皆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股票評價方法包括市場法(如本益比法、股價淨值比法)、成本法(如淨值法)及收益法,茲分述如下: (1)市場法
係透過已公開的資訊,和整個市場、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及被評價公司歷史軌跡比較,作為評量企業的價值,再根據被評價公司本身異於採樣同業公司之部分作折溢價的調整。市場上運用市價計算股價之方法為本益比法與股價淨值比法。本益比法及股價淨值比法係依據該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盈餘及每股淨值,比較同業公司平均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溢價和折價以反應與同業公司不同之處。
(2)成本法
成本法如淨值法係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即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並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而進行帳面價值之調整。
(3)收益法
收益法如現金流量折現法係根據該公司未來預估之獲利及現金流量,以涵蓋風險的折現率來折算現金流量,同時考慮實質現金及貨幣之時間價值。
茲就各種評價方法之優點、缺點及適用時機彙總說明如下:
方法 | 市場法 | 成本法 | 收益法 |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淨值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
優點 | 1. 最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最常用之參考依據,具有相當之參考價值。 2. 所估算之價值與市場的股價較接近。 3.較能反映市場、研判多空氣氛及投資價值認定。 4. 市場價格資料容易 取得。 | 1. 淨值係長期且穩定之指標。 2. 當盈餘為負時之替代評估方法。 3. 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資料取得容易。 2. 使用財務報表之資料,較客觀公正。 | 1. 符合學理上對價值的推論,能依不同關鍵變數的預期來評價公司。 2. 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不同而影響。 3. 反應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並考量企業之成長性及風險。 |
缺點 | 1. 盈餘品質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 即 使 身 處 同 一 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異。 3. 企業盈餘為負時不適用。 | 1. 帳面價值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 即 使 身 處 同 一 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異。 | 1. 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差距甚大。 2. 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劣。 3. 不同種類資產需使用不同分析方法,且部分資產價值計算 較為困難。 | 1.使用程序繁瑣,需估計大量變數,花費成 本大且不確定性高。 2.對於投資者,現金流 量觀念不易瞭解。 3.預測期間較長。 |
適用時機 | 1. 企業生命週期屬成長型公司。 2.獲利型公司。 | 1. 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的公司。 2. 獲利波動幅度較大之公司。 | 適合用於評估如傳統產業類股或公營事業。 | 1. 當可取得公司詳確的現金流量與資金 成本的預測資訊時。 2.企業經營穩定,無鉅 額資本支出。 |
上述股價評價之各種方法皆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多有差異,其中成本法方面,由於此種評價方式係以資產帳面價值為計算依據,無法表達資產實際經濟價值,且該公司近年營運規模穩定成長、獲利表現尚屬穩健,故在股價評價上較不適用主要以淨值為評價基礎之成本法,另現金流量折現法係以未來各期所創造現金流量之折現值合計數認定為股東權益價值,由於未來之現金流量無法精確掌握,且評價使用之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低下,國內實務上較少採用此方法。因此,以市場法作為股價評價之基礎。
2.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採樣同業之選擇
該公司主要從事滾珠螺桿、線性滑軌及滾珠花鍵等產品生產及銷售之製造商,主要應用於自動化、半導體、醫療、光學等產業,屬於工業機械設備不可或缺的關鍵性零組件。在從事滾珠螺桿生產及銷售方面,目前國內上市櫃公司中僅上銀(2049)一家,在線性滑軌生產及銷售方面,目前國內上市公司中僅有上銀(2049)及川湖(2059),在上櫃方面僅有直得(1597),其中川湖產品應用範圍為傢俱廚衛配件及伺服器週邊零組件,故本案將選擇上市公司上銀(2049)、川湖(2059)及上櫃公司直得(1597)為採樣同業。
(2)市場法
A.該公司財務資料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第一季 |
x期淨利 | 25,444 | 46,265 | 213,472 | 120,082 |
擬上市掛牌股數(千股) | 96,678 | |||
每股盈餘(元)(註) | 0.26 | 0.48 | 2.21 | 1.24 |
資料來源:104 年度至 106 年度及 107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簽證之財務報告。註:每股盈餘係以擬上市掛牌股數追溯調整後之稅後基本每股盈餘。
B.本益比法
單位:新台幣元
採樣公司 | 期間 | 平均收盤價 (註 1) | 每股盈餘 (註 2) | 平均本益比(倍) (註 3) |
上銀 2049 (上市) | 107 年 4 月 | 471.33 | 13.09 | 36.01 |
107 年 5 月 | 446.05 | 34.08 | ||
107 年 6 月 | 391.05 | 29.87 | ||
最近三個月平均本益比 | - | 33.32 | ||
直得 1597 (上櫃) | 107 年 4 月 | 186.94 | 5.51 | 33.93 |
107 年 5 月 | 174.73 | 31.71 | ||
107 年 6 月 | 163.75 | 29.72 | ||
最近三個月平均本益比 | - | 31.79 | ||
川湖 2059 (上市) | 107 年 4 月 | 417.53 | 11.76 | 35.50 |
107 年 5 月 | 441.61 | 37.55 | ||
107 年 6 月 | 433.00 | 36.82 | ||
最近三個月平均本益比 | - | 36.62 | ||
上市公司-電機機械類 | 107 年 4 月 | - | - | 25.17 |
107 年 5 月 | 23.26 | |||
107 年 6 月 | 22.45 | |||
最近三個月平均本益比 | - | 23.63 | ||
大盤平均 | 107 年 4 月 | - | - | 15.36 |
107 年 5 月 | 14.99 | |||
107 年 6 月 | 14.95 | |||
最近三個月平均本益比 | - | 15.10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開資訊觀測站暨第一金證券整理。
註 1:平均收盤價係以每日收盤價格簡單算術平均計算。
註 2:同業公司每股盈餘係以最近四季稅後純益除以 106 年 12 月 31 日之股本計算。註 3:本益比=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該公司之採樣同業公司、上市電機機械類股及大盤平均本益比區間約為15.10~36.62倍,以該公司最近四季淨利依擬上市掛牌股本追溯調整之每股盈餘3.64元為基礎計算,價格區間約為 54.96~133.30元。
C.股價淨值比法
單位:新台幣元
採樣公司 | 期間 | 平均收盤價 (註 1) | 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註 2) | 平均股價 淨值比(倍) (註 3) |
上銀 2049 (上市) | 107 年 4 月 | 471.33 | 63.25 | 7.45 |
107 年 5 月 | 446.05 | 7.05 | ||
107 年 6 月 | 391.05 | 6.18 | ||
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 | - | 6.89 | ||
直得 1597 (上櫃) | 107 年 4 月 | 186.94 | 27.67 | 6.76 |
107 年 5 月 | 174.73 | 6.31 | ||
107 年 6 月 | 163.75 | 5.92 | ||
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 | - | 6.33 | ||
川湖 2059 (上市) | 107 年 4 月 | 417.53 | 95.52 | 4.37 |
107 年 5 月 | 441.61 | 4.62 | ||
107 年 6 月 | 433.00 | 4.53 | ||
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 | - | 4.51 | ||
上市公司-電機機械類 | 107 年 4 月 | - | - | 2.25 |
107 年 5 月 | 2.15 | |||
107 年 6 月 | 2.07 | |||
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 | - | 2.16 | ||
大盤平均 | 107 年 4 月 | - | - | 1.72 |
107 年 5 月 | 1.69 | |||
107 年 6 月 | 1.69 | |||
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 | - | 1.70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開資訊觀測站暨第一金證券整理。
註 1:平均收盤價係以每日收盤價格簡單算數平均計算。
註 2:同業公司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係採用 107 年 03 月 31 日之股本計算註 3:平均股價淨值比=平均收盤價/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
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上市電機機械類股及大盤平均股價淨值比區間約1.70~6.89倍,以該公司107年03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之業主權益為1,850,566千元及擬上市掛牌股本96,678千股計算之每股淨值19.14元為基礎計算,價格區間約為32.54~131.87元,惟股價淨值法使用歷史性財務資料,無法反映公司未來成長性,且較常用於評估獲利波動度較大或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之公司,故本證券承銷商不擬採用此法作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之依據。
(3)成本法
成本法係為帳面價值法(Book Value Method),帳面價值乃是投資人對公司請求權價值之總和,包含債權人、普通股投資人及特別股投資人等。其中,股票投資者對公司之請求權價值係公司資產總和扣除負債總額之淨資產價值。此種評價方式係以歷史成本為計算依據,將忽略通貨膨脹因素且無法表達資產實際經濟價值,並深受財務報表採行之會計原則與方法影響,將可能低估成長型公司之企業價值,同時成本法使用上的限制有下列四項,因此國際上慣用成本法以評估企業價值者並不多見:
A.無法表達目前真正及外來之經濟貢獻值。 B.忽略了技術經濟壽命。
C.技術廢舊及變革對於其所造成之風險無法預測。 D.成本法中對於折舊項目及金額有量化的困難。
由於成本法有上述特性,故國際上採成本法評估企業者並不多見,以下列出該公司與採樣同業之比較: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公司別 | 總資產 | 總負債 | 權益(註) | 流通在外 股數 | 每股淨值 (元) | 107 年 6 月 均價 |
全球傳動 | 4,111,407 | 2,260,841 | 1,850,566 | 85,278 | 21.70 | 133.16 |
上銀 | 40,819,445 | 22,860,280 | 17,719,548 | 280,157 | 63.25 | 391.05 |
直得 | 2,925,450 | 1,292,631 | 1,633,602 | 59,045 | 27.67 | 163.75 |
川湖 | 10,136,419 | 1,033,843 | 9,102,576 | 95,297 | 95.52 | 433.00 |
資料來源:106 年度各家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第一金證券整理。
註:上銀及直得之權益為不含非控制權益
由上表可知,該公司與採樣同業所計算出每股淨值與其市場交易價格差異甚大,主要係成本法並未考量公司成長性,因此本證券承銷商不擬採用此種方式作為承銷價格訂定之參考依據。
(4)現金流量折現法(收益法)
收益法係認為企業價值應為未來營運可能創造利益流量之現值總和,惟在股價評價模型中,需推估公司未來數年之利益流量,然因所需之預測期間較長,假設參數眾多且無一致之標準,推估營收獲利資料之困難度提高,不確定性風險隨之而升,加深合理評估公司應有價值之難度,故不擬採用本法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之依據。
(二)該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茲就該公司與採樣同業公司上銀、直得及川湖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分析列示如下:
1.財務狀況
單位:%;次;每股元
評 估 項 目 | 年度 公司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年 第一季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全球傳動 | 57.77 | 58.62 | 56.27 | 54.99 |
上銀 | 55.74 | 55.11 | 55.82 | 56.00 | ||
直得 | 42.03 | 38.15 | 42.03 | 44.19 | ||
川湖 | 12.68 | 12.69 | 11.19 | 10.20 | ||
同業 | 48.50 | 50.10 | 註 1 | 註 1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全球傳動 | 108.69 | 133.47 | 139.41 | 146.79 | |
上銀 | 133.32 | 125.37 | 113.85 | 112.51 | ||
直得 | 276.70 | 196.89 | 197.66 | 214.03 | ||
川湖 | 575.38 | 632.53 | 622.05 | 654.84 | ||
同業 | 185.87 | 185.53 | 註 1 | 註 1 | ||
償 債能 | 流動比率(%) | 全球傳動 | 101.39 | 166.63 | 167.76 | 170.46 |
上銀 | 117.75 | 109.50 | 98.44 | 94.82 | ||
直得 | 267.74 | 272.56 | 222.93 | 220.91 | ||
川湖 | 764.26 | 743.88 | 811.01 | 839.59 |
評 估 項 目 | 年度 公司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年 第一季 | |
力 | 同業 | 164.50 | 161.60 | 註 1 | 註 1 | |
速動比率(%) | 全球傳動 | 54.13 | 92.64 | 95.52 | 91.52 | |
上銀 | 68.81 | 66.19 | 56.99 | 54.94 | ||
直得 | 182.40 | 196.42 | 163.17 | 166.60 | ||
川湖 | 729.35 | 713.94 | 766.23 | 848.50 | ||
同業 | 106.10 | 105.60 | 註 1 | 註 1 | ||
利息保障倍數(倍) | 全球傳動 | 3.23 | 3.01 | 11.26 | 29.94 | |
上銀 | 11.74 | 8.43 | 22.41 | 48.17 | ||
直得 | 5.45 | 9.10 | 26.07 | 34.49 | ||
川湖 | 36,589.43 | - | - | - | ||
同業 | 1,958.20 | 1,895.30 | 註 1 | 註 1 | ||
經營能力 | 應收帳款(含票據)週轉率(次) | 全球傳動 | 2.37 | 2.62 | 3.96 | 4.59 |
上銀 | 2.61 | 3.13 | 4.63 | 5.57 | ||
直得 | 2.82 | 2.67 | 3.69 | 4.31 | ||
川湖 | 4.35 | 4.19 | 3.96 | 4.66 | ||
同業 | 3.30 | 3.30 | 註 1 | 註 1 | ||
存貨週轉率(次) | 全球傳動 | 2.07 | 2.03 | 2.72 | 2.36 | |
上銀 | 1.88 | 1.98 | 2.48 | 2.69 | ||
直得 | 1.47 | 1.51 | 2.10 | 2.32 | ||
川湖 | 5.31 | 5.87 | 5.11 | 4.96 | ||
同業 | 2.70 | 2.60 | 註 1 | 註 1 | ||
經營能力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全球傳動 | 1.00 | 0.88 | 1.31 | 1.44 |
上銀 | 0.95 | 0.96 | 1.08 | 1.20 | ||
直得 | 1.43 | 1.27 | 1.57 | 2.03 | ||
川湖 | 3.14 | 3.21 | 2.88 | 3.30 | ||
同業 | 2.20 | 2.10 | 註 1 | 註 1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全球傳動 | 0.47 | 0.48 | 0.71 | 0.74 | |
上銀 | 0.47 | 0.49 | 0.60 | 0.67 | ||
直得 | 0.43 | 0.44 | 0.62 | 0.73 | ||
川湖 | 0.48 | 0.45 | 0.41 | 0.47 | ||
同業 | 0.70 | 0.60 | 註 1 | 註 1 |
資料來源:各公司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資訊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同業平均資料取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行業類別為「機械設備製造業」之財務比率。
註 1: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該年度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
(1)財務結構
A.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之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57.77%、58.62%、56.27%及 54.99%。105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小幅上升至58.62%,主係在工業4.0及中國大陸「中國製造2025」的趨勢下,各產業以自動化為發展導向,受惠於自動化應用需求的帶動,致該公司滾珠螺桿及線性滑軌銷售量增加,其營運獲利穩定成長,為因應客戶訂單需求增加原物料進貨,惟適逢帳款之付款日尚未到期,使105年底應付帳款增加,其負債總額增加幅度高於資產總額增加幅度,致105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因而較104年度微升;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負債占資產比率呈下降趨勢,主係在營業收入逐年成長,營運績效及獲利的顯著提升下,且收款情形良好,使營運資金上升所致。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比較,該公司負債占資產比率104~106年度均高於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 107第一季則已優於上銀,該公司自102年以後即未再辦理現金增資,透過銀行融資支應營運資金需求,且為持續拓展營運規模,該公司興建樹林廠以提高現有產能,廠房增建工程以致借款金額相對較高,使負債占資產比率相較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為高。採樣公司均為上市櫃公司,可透過資本市場取得較充沛之資金,惟該公司目前尚未上市櫃,較倚重銀行融資以擴大營運規模及提升資金使用效率,該公司與銀行關係良好且還款付息情形正常,故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預計未來順利上市掛牌後,可透過在市場上籌資之方式以改善其財務結構。
B.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107年第一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108.69%、 133.47%、139.41%及146.79%,呈現逐年上升趨勢。105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104年度上升至133.47%,主係該公司於105年初樹林廠落成後,陸續辦理抵押設定,將原興建樹林廠之建築融資轉為長期擔保借款,且在當期保留盈餘提升下,使長期資金較前一年度增
加35.24%,致長期資金上升幅度大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增加幅度;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均較前一年度微增,主係該公司積極拓展業務,獲利持續成長,致股東權益增加,且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重大變動下,使其比率幅度上升。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相較,該公司104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雖相較其他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水準顯著為低,惟105~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已提升並優於上銀,且該項比率最近三年度及107年第一季皆高於100%,顯示該公司長期資金應可支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支出,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整體而言,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截至最近期止之財務結構在營業規模成長及獲利連年挹注之下尚屬穩定,並無重大異常情形。
(2)償債能力
A.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該公司104~106 年度及107 年第一季流動比率分別為101.39% 、166.63% 、167.76% 及 170.46%,速動比率為54.13%、92.64%、95.52%及91.52%。105年度之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均較
2015年度大幅提升,主係該公司105年度業績成長使獲利增加,營運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並陸續償還銀行借款,年底流動負債餘額明顯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所致;而106年度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均呈現微幅上升趨勢,主係受惠於自動化景氣需求提升及新廠整合效益逐漸發酵,該公司營運規模及營收持續成長,整體獲利上升挹注營運資金,現金及約當現金水位增加,使流動資產亦隨之增加所致;107年第一季流動資產較106年度增加,主係因應客戶訂單需求暢旺,提前備貨並進行生產,使存貨增加,惟流動負債增加幅度較流動資產為低,而較速動資產為高,故流動比率相較106年度微幅上升,速動比率則略微下滑,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相較,104年度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均低於所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而105~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則高於上銀低於直得及川湖,隨著該公司規模持續擴增,資產結構亦漸趨完整,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107年第一季流動比率均高於100%,速動比率呈逐年上升之趨勢,顯示其償債能力趨於穩健,應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B.利息保障倍數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3.23倍、3.01倍、11.26倍及29.94倍, 105年度獲利雖較104年度成長,惟105年初樹林廠落成後,陸續辦理樹林廠抵押設定,新增長期擔保借款,利息費用增加,使105年度利息保障倍數呈微幅下滑至3.01倍;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自動化景氣需求提升及擴充產能效益逐漸展現下,營業收入及毛利獲得提升,在營業費用穩定控制下,稅前淨利隨之大幅提升,且營業活動現金流入增加,充沛的營運資金陸續償還銀行借款,在利息費用降低的助益下,使107年第一季利息保障倍數大幅提升至29.94倍。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相較,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利息保障倍數雖相較其他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為低,因該公司營運資金主要以銀行融資支應,加上該公司為拓展營運規模以提升獲利,故向金融機構增加借款,以支應擴充廠房、機器設備及購料等需求,其利息費用比重較為高,然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利息保障倍數已大幅提升,顯示該公司償債能力隨營運獲利成長而上升,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綜上分析,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償債能力各項指標之變化尚屬合理,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3)經營能力
A.應收帳款週轉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應收款項週轉率分別為2.37次、2.62次、3.96次及4.59次,應收款項收現天數則分別為154天、139天、92天及80天,應收款項週轉率呈逐年上升之趨勢,主係各產業以自動化趨勢為發展之導向,對於自動化設備之需求越來越高,使該公司接單持續暢旺,營業收入大幅成長,加上該公司積極控管應收帳款,其收款情形良好,使應收款項週轉率逐年提升,而應收款項收現天數則逐年下降。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104及105年度應收款項週轉率皆不及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主係各家採樣公司對其銷售客戶採行之授信政策不一致,而該公司之應收款項週轉率已逐年改善,且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應收款項週轉率已優於直得,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B.存貨週轉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存貨週轉率分別為2.07次、2.03次、2.72次及2.36次,平均售貨天數則分別為176天、180天、134天及155天。105年度因工業4.0及中國大陸「中國製造 2025」發酵,且隨著景氣復甦,各產業對於自動化設備需求提升,連帶該公司備貨水位同步上調,使105年度平均存貨水位較104年度平均存貨為高,雖營業成本隨訂單量攀增而提高,惟在平均存貨增幅大於營業成本增幅下,存貨週轉率遂微幅降至2.03次;106年度自動化設備產業之市場需求依舊強勁,該公司接單出貨情形良好,滾珠螺桿及線性滑軌之業績持續上升,營收規模成長,致其存貨去化速度加快,使存貨週轉率提升至2.72次,存貨週轉天數則減為134天;而 107年第一季受到中國自動化設備需求持續增加,產品接單及出貨狀況成長,而增加備貨,且銷貨成本年化後較106年度低,致存貨xx率下降至2.36次,週轉天數上升至155天。綜上所述,該公司存貨週轉率變動,主係隨公司政策、依據生產銷售狀況及訂單需求適時調整庫存備料而變動,其變化原因尚屬合理。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之存貨週轉率均介於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之間,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C.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分別為1.00次、0.88次、1.31次及1.44次。105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較104年度下降至0.88次,主係該公司於2013年度開始新建廠房,至105年度完峻,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幅較大,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較104年度減少;而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反轉上揚,主係隨著自動化產業需求持續提升,帶動業績較前期大幅成長,使營收持續提升,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上升。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除105年低於採樣公司外,其餘年度皆介於採樣公司間及低於同業平均,主係近年來擴大資本支出所致,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占資產總額比重亦較同業平均為高。整體而言,該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有充份運用其效能,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D.總資產週轉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總資產週轉率分別為0.47次、0.48次、0.71次及0.74次,呈現逐年上升趨勢。105年度總資產週轉率與104年度相當;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總資產週轉率上升分別上至0.71次及0.74次,主係受惠自動化應用需求帶動效應下,該公司營運規模持續擴大,營業收入亦逐年成長,使總資產週轉率持續上升。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相較,該公司104~105年度總資產週轉率皆介於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之間,而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已優於採樣公司,顯示該公司之總資產使用效率尚屬允當,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整體而言,該公司之經營能力各項指標尚屬穩健,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獲利情形
單位:%;次;每股元
評 估 項 目 | 年度 公司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年 第一季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全球傳動 | 1.14 | 1.91 | 6.16 | 12.36 |
上銀 | 4.87 | 3.33 | 6.69 | 11.98 | ||
直得 | 3.60 | 4.29 | 10.25 | 14.72 | ||
川湖 | 21.78 | 16.40 | 9.17 | 12.82 | ||
同業 | 5.60 | 5.40 | 註 1 | 註 1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全球傳動 | 1.70 | 3.07 | 13.13 | 26.90 | |
上銀 | 9.90 | 6.56 | 14.34 | 26.58 | ||
直得 | 5.43 | 6.39 | 16.47 | 25.13 | ||
川湖 | 25.50 | 18.79 | 10.42 | 14.35 | ||
同業 | 10.30 | 10.00 | 註 1 | 註 1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全球傳動 | 3.32 | 10.67 | 40.25 | 77.99 | |
上銀 | 70.66 | 52.82 | 119.40 | 199.94 | ||
直得 | 16.23 | 20.04 | 53.59 | 93.02 | ||
川湖 | 212.34 | 212.47 | 174.72 | 210.15 | ||
同業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全球傳動 | 4.30 | 6.40 | 31.29 | 69.10 | |
上銀 | 68.11 | 43.31 | 100.38 | 207.48 | ||
直得 | 13.74 | 16.99 | 48.37 | 87.22 | ||
川湖 | 249.56 | 207.07 | 128.42 | 152.78 | ||
同業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 ||
純益率(%) | 全球傳動 | 1.57 | 2.65 | 7.88 | 16.10 | |
上銀 | 9.37 | 5.96 | 10.64 | 17.52 | ||
直得 | 6.93 | 8.71 | 15.98 | 19.68 | ||
川湖 | 42.74 | 35.19 | 22.10 | 27.46 | ||
同業 | 7.50 | 7.50 | 註 1 | 註 1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全球傳動 | 0.30 | 0.54 | 2.50 | 1.41 | |
上銀 | 6.10 | 4.83 | 9.77 | 4.34 | ||
直得 | 1.26 | 1.45 | 4.03 | 1.69 | ||
川湖 | 20.18 | 16.49 | 9.53 | 3.37 | ||
同業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
資料來源:各公司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資訊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同業平均資料取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行業類別為「機械設備製造業」之財務比率。
註 1: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該年度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
要行業財務比率」。
註 2:「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未提供同業平均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每股稅後盈餘。
(1)資產報酬率及股東權益報酬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第一季之資產報酬率分別為1.14%、1.91%、6.16%及12.36%,股東權益報酬率分別為分別為1.70%、3.07%、13.13%及26.90%,皆呈逐年上升之趨勢,主係受惠工業 4.0及中國大陸「中國製造2025」發酵,各產業對於自動化設備需求增加,帶動該公司營收逐年成長,除持續調升高毛利之滾珠螺桿銷售比重外,在成本及費用控制得宜下,使稅後純益逐年提升所致。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相較,該公司104~105年度資產報酬率及股東權益報酬率低於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惟隨著獲利之成長,106年度資產報酬率及股東權益報酬率已明顯提升,且106年度股東權益報酬率已優於川湖,107年第一季資產報酬率介於同業之間,而股東權益報酬率已優於所有採樣公司,其變化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3.32%、10.67%、 40.25%及77.99%,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4.30%、6.40%、31.29%及69.10%。該公司105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較104年度上升,主係自動化產業之蓬勃發展,帶動傳動元件需求上升,該公司積極拓展業務,訂單需求暢旺,營運規模擴大,使營業收入增加,且105年度因部份研發專案結案,研發費用下滑,整體營業費用較去年同期減少,營業利益提升所致,而105年度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上升幅度較小,主係受到匯率變動影響,認列外幣兌換損失所致;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該公司業績大幅成長,獲利表現優異,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均隨之增加,使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均較前一年度大幅提升。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相較,該公司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雖低於所有採樣公司,惟隨著獲利之成長,其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已大幅提升,其變化尚重大異常之情事。
(3)純益率及每股盈餘
該公司104~106年度及107年第一季之純益率分別為1.57%、2.65%、7.88%及16.10%,每股盈餘分別為0.30元、0.54元、2.50元及1.41元。呈逐年上升之趨勢,主係受各期間之營業收入表現等因素之影響所致,前述各項獲利能力指標之增減變動原因分析,請參見上述股東權益報酬率及營業利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變動之說明。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相較,該公司在純益率及每股盈餘方面皆低於採樣公司及同業水準,主係各公司之營運規模及產業應用有所差異,採樣公司皆有其專注之領域上,其獲利表現亦各有所長,而該公司近年來積極開拓業務,業績顯著提升,最近三年度及107年第一季營收及獲利呈逐年成長趨勢,各項獲利指標亦逐年增長,其變化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獲利逐年成長,顯示該公司獲利能力逐期提升,經評估尚無發現重大異常情事。
3.該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本益比比較情形
單位:新台幣元
採樣公司 | 期間 | 平均收盤價 (註 1) | 每股盈餘 (註 2) | 平均本益比(倍) (註 3) |
上銀 2049 (上市) | 107 年 4 月 | 471.33 | 13.09 | 36.01 |
107 年 5 月 | 446.05 | 34.08 | ||
107 年 6 月 | 391.05 | 29.87 | ||
直得 1597 (上櫃) | 107 年 4 月 | 186.94 | 5.51 | 33.93 |
107 年 5 月 | 174.73 | 31.71 | ||
107 年 6 月 | 163.75 | 29.72 | ||
川湖 2059 (上市) | 107 年 4 月 | 417.53 | 11.76 | 35.50 |
107 年 5 月 | 441.61 | 37.55 | ||
107 年 6 月 | 433.00 | 36.82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及公開資訊觀測站。註 1:平均收盤價係以每日收盤價格平均計算。
註 2:同業公司最近期財報每股盈餘係採用 107 年 03 月 31 日之股本計算。註 3:平均本益比=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由於該公司未掛牌,故無平均收盤價,無法計算平均本益比,亦無法與同業進行比較。
(三)所議定之承銷價格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x次承銷價格之議訂並無採取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
(四)發行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該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最近一個月之平均股價及成交量列示如下:
單位:元/股
月份 | 平均股價 | 成交量 |
107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 | 124.72 | 11,609,945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由上表得知,該公司最近一個月(107年7月份)之平均股價為124.72元,總成交量為11,609,945股。 有關評估該公司自申請上市日迄今是否有證交所依「興櫃股票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
要點」第4條規定公告為「興櫃公布注意股票」,或依櫃買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第11條之1規定暫停交易(啟動興櫃股票市場冷卻機制)之情事,及是否有興櫃股價波動較大之情形,經查詢櫃買中心市場公告之「興櫃股票公布注意股票資訊」及「交易時間內達暫停交易標準之興櫃股票查詢」,該公司自申請上市日迄今並未經公告為興櫃注意公布股票,亦無於交易時間內達暫停交易標準之情事。
(五)證券承銷商與申請公司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證券承銷商係依一般市場承銷價格訂定方式,參考國際慣用之市場法及該公司最近一個月之興櫃市場平均成交價等方式,以推算合理之承銷價格,作為該公司辦理股票承銷之參考價格訂定依據,復參酌該公司所處產業、市場地位、經營績效、發行市場環境及同業之市場狀況等因素後,由本證券承銷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之。
該公司初次上市股票循競價拍賣之承銷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8條規定,該公司依規定,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其最低承銷價格(競價拍賣底標)之上限,定為每股新臺幣79.00元,且承銷價格最高不得超過最低承銷價格之1.20倍(94.8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新臺幣116.24元為之,惟均價高過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0倍,故承銷價格定為每股以新臺幣94.80元溢價發行,尚屬合理。
發行公司 :全球傳動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11,4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普通股新臺幣114,000,000元整,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xxx律師
【附件三】承銷商總結意見
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球傳動」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1,4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合計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14,000,000元整,依法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全球傳動之營運狀況,與該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
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全球傳動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xxx
承銷部門主管: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