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OK 全球經銷商管理條款
WEB OK 全球經銷商管理條款
由阿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EB OK」或者「敝公司」或者「我們」)營運管理之數位多媒體共享串流隨選跨境電商 WEB OK,係提供全球各經銷商推廣銷售其服務暨商品,經銷商(以下稱「經銷夥伴」或者「您」或者「經銷商」)在銷售 WEB OK 服務暨商品時,皆遵循中華民國及當地政府相關法律及下列約定條款(以下稱為「本條款」)。
第一條遵守服務條款及法律規定
WEB OK 經銷商銷售之服務暨商品皆由 WEB OK 供應之,經銷商必須確保各國簽約客戶確實且同意接受 WEB OK 服務條款,以及其他相關所有因為本服務使用規範之衍生責任和義務。身為我們的經銷商必須為合法在地國家設立之法人,無論您是並確保簽約客戶同意遵守當地政府及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WEB OK 具備透過第三方法人供應之服務暨商品,給予經銷商銷售給簽約客戶完善之消費方案者,當經銷商銷售任何方案時,必須確保簽約客戶亦同意接受相關第三方法人之所有服務條款,以及承認其他規範之責任和義務,故,第三方法人供應該等服務條款或者規範,應完整揭露簽約客戶母語之語言版本,以供辨識並承認其責任和義務。
本管理條款所載法律協議與政策之翻譯版本,僅為方便閱讀與幫助瞭解中文版本而提供。提供法律協議與政策之翻譯版本之目的,不在於建立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並且無法取代 WEB OK 中文版本之法律效力。無論在任何遇有爭議或衝突之情況之下,概由中文版本之法律協議與政策約束雙方之合作關係,且將優先於其他語言版本之解釋。
倘經銷商逕自採取不揭露 WEB OK 身分之情況銷售 WEB OK 之服務暨商品,經銷商必須保證足以全權代表其簽約客戶接受本管理條款第一條規定。經銷商必須自行與簽約客戶之間訂定服務協議、服務條款及規範,以保障經銷商自身權益。
WEB OK 保留與任何經銷商或經銷商之簽約客戶申請及使用 WEB OK 提供之服務暨商品。
WEB OK 得視個別服務暨商品所需之規範而增補特定服務條款,其增補之特定服務條款各項約定以及規定一概賦予附約文件給予經銷商留存。經銷商在銷售 WEB OK 各項服務暨商品時,必須遵守 WEB OK 訂定之各項管理條款以及約定。倘若附約訂立項目及內容牴觸本管理條款時,概以本管理條款為準據。
第二條銷售標的物
WEB OK 經銷商推廣銷售數位服務暨相關服務暨商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清單:
中文 | 英文 |
AOD 電子書訂閱服務 | All-you-can-On Demand subscription service |
電子機器租賃服務 | IT equipment rental service |
虛擬主機 | Virtual Server Hosting |
主機代管 | Co-location |
網域名稱 | Domain Name |
其他 XaaS 任何服務 | Other XaaS Services |
經銷商可以販售第三方之服務暨商品。
第三條 授權銷售地區
WEB OK 授權經銷商於全球地區銷售 WEB OK 之服務暨商品及服務。
第四條 經銷商類別
WEB OK 有不同的經銷商類別,各類別具不同之服務方式。WEB OK 按照經銷商所需服務提供個別服務之介紹及方式。
第五條 經銷商資格
經銷商在申請經銷商註冊及同意本條款後,即具備 WEB OK 經銷商資格。
第六條 禁止轉讓
經銷商不得轉售、轉讓或移轉其在本條款之權利義務予第三人,如有違反,WEB OK 得單方終止經銷商之資格,經銷商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第七條 基本權利義務
為推廣 WEB OK 之服務暨商品及服務,雙方同意以下之事項
經銷商填寫申請書後,經銷商應在其銷售通路中推銷 WEB OK 網際網路及其相關服務暨商品和服務。
經銷商應填寫相經銷商專用申請表單並交付 WEB OK 之⑤口,WEB OK 取得申請表單後將儘快提供經銷商申請表單所列之服務。
經銷商應於填寫申請書時,一併提供帳務及業務連絡人姓名及與其電子郵件帳號給我們。如果聯絡方法有更動時,經銷商應於第一時間通知 WEB OK。
經銷商應協助保護 WEB OK 智慧財產權不遭受第三人侵害。
經銷商欲使用 WEB OK 商標、名稱於其網站或廣告宣傳品者,須經 WEB OK 事先書面同意,始得為之。
經銷商不得利用、變更 WEB OK 所提供之商標、服務暨商品專利等,進而再去申請註冊商標、專利或網域名稱。
本條款期間,經銷商為 WEB OK 之經銷商,雙方僅成立經銷關係,雙方仍為各自獨立之商業主體。
WEB OK 得不定期推薦不同類型的客戶予經銷商,而對於 WEB OK 推薦之客戶,經銷商亦有選擇接受與否之權利。若經銷商接受由 WEB OK 推薦之客戶時,需於第一時間與 WEB OK 推薦之客戶進行聯絡後並向 WEB OK 回報雙方洽談結果。
第八條 經銷商模式及服務提供
經銷商模式基本上係以『經銷』或『推薦』之模式進行。 『經銷』模式係指由經銷商自行訂價格並負責向客戶報價、請款、收費、開立憑證即發票、物流、保養維護、維修、提供客服及技術支援等,而 WEB OK 僅直接提供經銷商各類支援及對其收取費用;若因服務暨商品性質特殊,則不在此限,惟須於附約訂定及說明之。 聯盟行銷模式係指由經銷商直接介紹客戶予 WEB OK,而由 WEB OK 自行負責向經銷商介紹之客戶收費、開立發票、提供客服及技術支援等。
經銷商採取經銷模式之相關規範
經銷商應提供第一線業務、帳務、客服及技術支援予其用戶,並儘量解決客戶的需要;
經銷商應自行向客戶收取費用。不論任何原因而經銷商不付費、不完全付費或延遲付費者,WEB OK 得關閉經銷商相關之服務,若因此造成經銷商或其客戶之損害,均由經銷商自行負責;
經銷商提供其客戶之第一線支援應保留完整之電話及電子郵件客服記錄。如經銷商需 WEB OK 提供技術支援,應提供足夠之資料予 WEB OK,以利 WEB OK 回應處理,WEB OK 僅提供經銷商支援,實際與客戶之溝通與聯繫仍應由經銷商自行處理,惟經銷商若欲轉用聯盟行銷模式者,則不在此限;
經銷商必須保留完整客戶記錄,以保障自身之權益。同時,經銷商應以現行最佳的行業標準及按照隱私權相關之法律規定來保障行銷業務與客戶資料之安全;
當經銷商之客戶違反任何使用條款,WEB OK 得要求經銷商配合通知其客戶及按照 WEB OK 之要求進行相關的作業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終止客戶服務),而經銷商必須無條件配合;
經銷商不應將 WEB OK 連絡方式給予經銷商客戶,如經銷商之客戶主動與 WEB OK 連絡,我們得以書面通知經銷商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或改善不完全,則 WEB OK 得將此客戶轉移成為敝公司直屬往來客戶,且無需支付任何佣金給予經銷商;
經銷商需負責與其客戶連繫及提供服務,服務期間需保持溝通管道的暢通;
WEB OK 會提供經銷商足夠的諮詢服務;
WEB OK 會設業務專員負責與經銷商溝通和追蹤;各項服務暨商品若有其他規範者將另行訂定之。經銷商採取聯盟行銷夥伴模式之相關規範
WEB OK 會提供第一線業務、帳務、客服及技術支援予其客戶,並儘量解決客戶之需求;
客戶完成申請 WEB OK 服務前,經銷商應儘量協助 WEB OK 與客戶溝通、協助客戶了解服務內容、填寫申請單及蒐集所有指定之必要申請文件提供予 WEB OK;
WEB OK 負責向客戶收費。如果客戶不付費、不完全付費或延遲付費,WEB OK 將於客戶完全付費後始發予應給付經銷商之佣金;
WEB OK 會提供經銷商足夠的諮詢服務;
WEB OK 會設業務專員負責與經銷商溝通和追蹤。 其他未盡事宜,以聯盟行銷夥伴 WEPRO 規定為準。
第九條 費用支付事項
結算方式:經銷商銷售各項服務之費用、費用編列及支付方式,依各服務規定之。
延遲付款:經銷商應給付 WEB OK 的各項費用,如超過申請書、附約、增補契約等所載之給付期限,每延遲一個工作天,經銷商應給付給 WEB OK 應付費用總額之 3%為懲罰,該懲罰之金額採取每日累計計算。所有因延遲付款所導致之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概由經銷商自行負擔。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經銷商申請成為 WEB OK 經銷夥伴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格及身分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文件提出申請。經銷商租用本服務如有異動需求,須填具相關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文件申請辦理。經銷商應據實填寫申請書表上所需之資料,經銷商提供的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導致任何紛爭發生者,經銷商應賠償 WEB OK 之損害。
經銷商相關的資料如有任何異動,應於第一時間通知 WEB OK。全球所有經銷商提供的資料不實者,WEB OK 保留暫停或終止經銷商及其客戶所有服務之權利,經銷商及其客戶因暫停或終止服務所產生的一切損失,WEB OK 不負任何責任。
WEB OK 對經銷商所提供的資料不負徵信、檢查之責任。
WEB OK 通知使用之郵寄或電子郵件地址或傳真號碼以經銷商於申請書上登錄為準。經銷商必須自行確保聯繫資料保持準確無誤。
經銷商了解 WEB OK 或經由第三方服務所發出電子郵件通知有可能因為不可抗力的網路傳輸阻礙、廣告信攔截技術之誤失、接收端設定的差異或不當而無法接收相關之通知。經銷商需自行留意 WEB OK 之各種訊息,包括但不限於續約通知、終止服務通知、服務調整、服務內容、各種條款、價格等,因經銷商無法接收通知所產生的一切損害,WEB OK 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經銷商之一切通知,除特別註明外,必須以電子郵件或者掛號信件傳遞,並透過 LINE 或者其它即時通訊與 WEB OK 業務專員確認。
經銷商對 WEB OK 發出通知所用的聯繫資料如下,WEB OK 保留隨時更改通知方式的權利並且不作另行公告:
阿三科技有限公司
(108) xxxxxxxxxxx 00 x 0 xx 00
xxxx:(00) 0000-0000
服務網址:xxxxx://xxxxxx.xxx.xx
第十一條 保密協定
經銷商及其員工或經銷商之合作廠商就本條款之事項,及因履行本條款所知悉 WEB OK 之機密資訊、銷售方式及任何所屬於 WEB OK 之智慧財產,應負保密責任。如有違反,除 WEB OK 得逕行終止經銷商資格外,經銷商應給付 WEB OK 一萬美元(下同 )之懲罰性違約金,並賠償 WEB OK 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包含但不限於和解金、律師費及訴訟費用)。
第十二條 經銷商資格終止
經銷商未能履行其依本條款所為之承諾或所應履行之義務,且未能於收受 WEB OK 書面或傳真補正通知後十日內完成改正者,WEB OK 得終止經銷商資格。
經銷商有破產、重整、解散、暫停營業或有其他履行本條款顯有困難之情形者, WEB OK 得不待通知終止經銷商資格。
如因經銷商違反本條款規定而致本條款被終止時,WEB OK 得不發放經銷商所應取得之佣金。
第十三條 賠償條款
經銷商應保證 WEB OK 不受任何經銷商所引起之法律訴訟之波及。若因經銷商本身之過失所造成之一切損失,經銷商應自行負責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
WEB OK 基於業務需要得使用經銷商註冊之資料,並建立經銷商目錄揭露在敝公司網站,倘經銷商事先聲明不欲刊登者,不在此限。
WEB OK 保留隨即修改本條款的權利,修改後由敝公司公布於網站上。
第十五條 準據法及合意管轄法院
x條款之解釋、效力、履行及其他未盡事宜,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甲乙雙方若有任何有關本條款之糾紛者,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