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3
处置方(甲方):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收购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收购甲方废旧国有资产及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承诺及保证
1.1 甲乙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收购交易全过程中不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人员索取或要求任何条件。
1.2 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处理本协议约定废旧资产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将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义务。
1.3 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收购本协议约定废旧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进行再处理本协议约定废旧资产的条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等真实有效。
1.4 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在收购本协议约定废旧资产后,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
第二条 废旧资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2.1 废旧资产为老化、淘汰、损坏等原因造成的无法继续使用的设施设备,乙方应对处置的设备作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
受让,经协商本次报废回收处置以包干价收购,收购价格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此为含税金额。
2.2 付款方式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xxx全部货款,甲方收到款项后按规定开具发票。
第三条 废旧资产的处理
3.1 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通知乙方进场,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时间保证废旧资产的及时清运。
3.2 乙方负责处置资产的现场清理、装卸,应确保资产处置时 和资产处置完毕后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并确保不造成任何污染。
3.3 资产处置所需的拆卸、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4 本协议签订后,该批资产设备所产生的任何纠纷、事故和后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交接验收
甲 、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根据报废设备移交清单进行现场交接清点,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五条 安全条款
5.1 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进入场须知,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场区内应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
5.2 乙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使用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的运输工具 ;乙方车辆在甲方区域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限速行使 ;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在甲方区域内造成安全、污染等事故时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在废旧资产收购现场及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因收购、 处置废旧资产,或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5.4 在甲方的废旧资产处理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6.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及对外转让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6.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协议, 且在甲方催告后的 24 小时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 议。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书,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价款的,按每天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7.2 甲方将废旧物资出售给乙方后,期间不得转运及移走废旧物资,每发现一次按总费用的1%进行扣除处罚计算。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8.1 本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与本同有关或履行本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9.3 双方填写本协议时应字迹清楚、明确,凡有涂改处无效。
甲方: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 |
代表(签字): 年 月 | 日 |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