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0-8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宜明昂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0 年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一、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25 日,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明昂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加快双方优势资源的融合,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2、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x协议为各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经各方盖章后生效。本次签订战略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209349R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路 1043 号 502 室注册资本:554.187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xxx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医药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宜明昂科不存在关联关系。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乙方: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目标
甲方和乙方优势互补,甲方擅长生物药物的早期创新研发,乙方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xxxx生物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和睿智医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睿智”),擅长生物药物的CMC 工艺开发及不同阶段的 GMP 生产,能为甲方提供专业的 CMC 开发与生产服务,协助甲方快速推进生物药物进入临床研究及商业化生产,加速产品成功上市。同时,乙方也将充分利用团队在中美双报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一流的 cGMP 生产设施和质量体系,提供符合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要求的高品质产品服务,帮助甲方药物走向国际市场。
(二)战略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子公司xxxx和江苏睿智承担甲方临床在研项目的临床样品及商业化产品的研究与生产,并可根据双方需求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合作形式。具体的实施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合同进行约定。
2、甲乙双方共同搭建完善稳定的对接平台,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将对方当作新药研发的全面合作战略伙伴,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以促进甲方在新药研发上的快速进展。
(三)合作期限
自本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年。
(三)其他
1、未经过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作相关的任何技术秘密和
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前述所规定的义务。
2、甲乙双方于合作期间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分别归相应的合法提供方所有,提供方应注明资料来源和性质。涉及到具体项目的,双方在项目委托合同中另行约定。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三、对公司的影响
宜明昂科作为国内先进的生物医药创新企业,致力于肿瘤免疫治疗产品开发研究,其研发管线丰富,主要包括双特异性抗体、新型重组蛋白、以及 TANK细胞治疗等。其中宜明昂科自主开发的同时靶向 CD47/CD20 的抗体-受体重组蛋白(mAb-Trap)药物IMM0306 属于世界首创(First-in-class),目前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上海睿智提供创新药研发服务,具有完善的生物药新药研发体系,在成功推进多项抗体新药的临床试验申报和新药上市上有丰富的经验。可为客户提供生物药临床前工艺研发、IND 注册申报、临床样品和上市商业化产品的生产服务,满足 IND、BLA 申报需求和上市药物生产需求。通过本次协议签署,公司与宜明昂科将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充分挖掘双方的核心资源,搭建完善稳定的对接平台,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既可促进宜明昂科在新药研发上的快速进展,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协议金额,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x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有股数未发生变动。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