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批发、网上销售电子出版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4 月 30 日);提供软件产品有关的研究、设计、开发及咨询服务;电脑软件、硬件 和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包装和销售,包括技术及操作手册的准备和印刷;进口母公司产品为研发中心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进行市场测试;并提供与 MICROSOFT 软件 产品的使用有关的培训、教育及售后服务;提供电脑产品集成的顾问咨询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批发进口以及国内生产的软件、硬件及外设产品;电脑软件及开发工具、硬件及外设...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7-043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微软亚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或“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软中国”)、微软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软亚太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微软中国和微软亚太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1、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Gilles Xxxxxx Crozier)注册资本:11,902 万美元
经营范围:批发、网上销售电子出版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4 月 30 日);提供软件产品有关的研究、设计、开发及咨询服务;电脑软件、硬件和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包装和销售,包括技术及操作手册的准备和印刷;进口母公司产品为研发中心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进行市场测试;并提供与 MICROSOFT 软件产品的使用有关的培训、教育及售后服务;提供电脑产品集成的顾问咨询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批发进口以及国内生产的软件、硬件及外设产品;电脑软件及开发工具、硬件及外设设备的租赁业务;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音频和视频设备、电子产品、服装、钟表、手表、眼镜及其上述产品的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技术咨询、培训和服务;商业咨询、商业管理咨询。
控股股东:微软公司(NASDAQ:MSFT)
2、微软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73,3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电子产品及其他高科技信息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研发成果的转让及许可,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服务,在紫星路 999 号进行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为入驻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化提供相关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控股股东: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微软中国、微软亚太科技与东方明珠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x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x协议中,东方明珠和微软中国、微软亚太科技分别称为“一方”,统称“三方”。三方深入推进智能云及人工智能新技术研发及媒体行业应用的技术合作,结合东方明珠“娱乐+”的业务需求,在新媒体技术应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媒体云服务、混合云等领域)开展长期深入合作,在实现三方业务共赢的同时,推动广电行业向云和人工智能时代迈进。三方将在以下多个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具体合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由各方进一步协商,并根据另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开展和实施。
1、东方明珠的智能终端产品采用微软最新的人工智能技术和基于微软技术的Azure 智能云平台,结合东方明珠独有的泛娱乐产业资源,打造全新互动体验的智能家庭互娱平台及终端。
(1)在满足商业合规的前提下,微软中国协调其人工智能研发事业群相关团队与东方明珠开展基于微软小冰技术及平台的智能终端产品合作,包括定制化微软小冰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技术优化和扩展,为东方明珠建立智能家庭互娱产业链提供支持。具体协议和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另行签订。
(2)微软亚太科技辅助东方明珠提供与基于微软技术的 Azure 平台及服务相关的解决方案架构设计、论证,以及最佳产品功能实践。
2、东方明珠以现有的媒体云平台为基础与微软混合云技术合作,在“混合架构”数据中心、CDN 网络、内容生产与存储、数据挖掘、
智能感知服务四部分采用微软先进的云计算技术、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努力建设互联网全媒体云平台,全面推动和支撑建设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的整体战略和各项业务的创新发展和运营。
(1)微软中国积极协调微软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专家与东方明珠开展微软智能云新技术方面的技术研讨和技术验证,积极分享微软在全球云计算行业应用的成功案例、技术架构和实施经验,共同推动云计算在中国新媒体行业的创新发展。
(2)微软亚太科技帮助东方明珠媒体云平台提供基于微软混合云的解决方案架构设计、论证、最佳产品功能实践。
3、东方明珠用户中心用户运营二期建设采用 Azure 大数据平台 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东方明珠用户全生命周期和统一用户管理平台。
(1)微软亚太科技帮助提供基于微软 Azure 智能云技术的数字营销、大数据管理及分析平台的解决方案架构设计,论证,最佳产品功能实践,进一步提升东方明珠的营销能力和用户洞察、转化、能力、粘性。
(2)微软中国将协调微软数据专家、产品专家、技术专家就东方明珠采用的微软产品和服务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交流。
4、东方明珠基于自建的 NGB-W(Next Generation Broadcast Network -Wireless)网络为各地政府提供智慧城市服务,采用 Azure物联网平台及技术打造东方明珠物联网服务产业链。
(1)微软中国和东方明珠将探讨开展“智慧城市”相关的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前沿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合作。以微软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为基础,根据相关项目的合作协议,微软将积极投入人才和技术资源,与东方明珠共同打造城市基础设施预警及预测维护、智慧社区服务等“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解决方案。
(2)微软亚太科技和东方明珠就“智慧城市”相关的云计算、物
联网和大数据前沿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开展架构探讨、技术设计咨询。 5、东方明珠将采用微软企业级产品继续全面推进全集团信息化
建设,增强集团管控能力,提高员工生产力。微软中国持续投入产品专家,技术支持,项目实施资源投入以帮助东方明珠建设集团门户、统一即时通讯及会议系统、大数据商业智能系统、企业级云计算基础架构和数据中心。树立媒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典范,以持续支撑不断拓展的新业务以及未来的并购和海外业务。
(二)协议有效期及生效条件
x协议限期为三年,自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届满前三十天,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本协议可延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东方明珠与微软中国、微软亚太科技将利用微软公司最新技术、平台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之优势与东方明珠的行业领导力、泛娱乐内容和融合渠道之优势,使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以“娱乐+”战略为目标,建设和发展云和人工智能时代的中国融合新媒体内容生态圈,为广大最终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娱乐产品及寓教于乐的良好媒体内容生态环境。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
⚫ 报备文件:《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微软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