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林洋”)与Energy Care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沙特ECC公司”或 “ECC”)签订了销售协议。根据合同报价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为6,403.2万美元(含税,按汇率7.00折算成人 民币为4.48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16%。上述合同订立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xx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14
江苏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外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销售产品为智能电表及通讯模块;根据合同报价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为6,403.2万美元(含税,按汇率7.00折算成人民币为4.48亿元),占江苏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16%,本次合同预估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目的完全实现、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完全履行时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有利于公司不断完善海外业务布局,提高海外市场竞争优势。
●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所涉及的产品为出口产品,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双方国际贸易政策及货币政策调整、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 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将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海外经营环境和国内市场不同,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同预估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20年2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xx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xx”)与Energy Care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沙特ECC公司”或 “ECC”)签订了销售协议。根据合同报价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为6,403.2万美元(含税,按汇率7.00折算成人民币为4.48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16%。上述合同订立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情况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Energy Care Holding Co. Ltd., 2、成立日期:2012年9月
3、注册资金:200万沙特里亚尔(约合37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4th Al Amoudi Building Madina (Al) Xxxxx Xxxxxx Xxx Xx Xxxxxxxxxxx Xx Xxxxxxxxx (Xxxx) ,xxx,xxxxx
5、经营范围:智能电表进口、制造和相关贸易
6、股东:Mr. Sultan Xxxxxxxx Xxxxx Xx Xxxxxx
7、最近一年财务数据:2019年全年运营收入估计为1000万沙特里亚尔(约合185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8、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沙特ECC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业务往来情况: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ECC发生销售业务往来金额为人民币291,252.76元,占公司当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1%;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ECC发生销售业务往来金额为人民币72,576,801.40元,占公司当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2%;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ECC发生销售业务往来金额为人民币72,349,191.05元,占公司当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0%。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产品
(二)合同金额
根据合同报价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为6,403.2万美元(含税,按汇率7.00折算成人民币为4.48亿元)。
(三)合作模式
1、上海xx及其关联公司将负责产品的生产和供应。ECC应自费承担所有当地事务和售后服务。
2、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并达成协议后,上海xx应提供专业知识、人力和资源,以支持ECC在当地的组装和生产。
3、本协议为各方准备和参与项目并实现目标提供了合作框架。对于本协议或以前协议中未提及或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四)结算方式
ECC根据合同约定向上海xx支付部分预付款(可用于抵扣货款),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上海xx支付合同价款余额。
(五)交付日期
根据双方约定,自2020年2月29日至2021年1月31日。
(六)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或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所获得的另一方的所有技术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仅供根据本协议目的使用。每一方应确保所有技术信息和其他来自另一方的信息,不论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只用于实现本协议下的义务和权利,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这些信息为公众所知晓,且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迪拜法律管辖和解释。
2、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进行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中心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新加坡
举行。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八)合同履行期限
x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目的完全实现、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完全履行时终止。
(九)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合同预估总金额为6,403.2万美元(含税,按汇率7.00折算成人民币为4.48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16%。本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有利于公司不断完善海外业务布局,提高海外市场竞争优势。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次合同所涉及的产品为出口产品,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双方国际贸易政策及货币政策调整、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 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将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海外经营环境和国内市场不同,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同预估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