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 111 年 11 月 7 日,請於當日上午十時自行上網至台灣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twse.com.tw)免費查詢。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進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 6843)
(本案公開申購係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審慎評估)
(本案投標人需繳交投標保證金,如得標後不履行繳款義務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證券承銷商就投標保證金應沒入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進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進典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櫃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 3,431 仟股,其中 666 仟股以公開申購配售辦理,其餘 2,665 仟股以競價拍賣方式為之,業
已於 111 年 11 月 7 日完成競價拍賣作業,依「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該
公司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 100 仟股,供主辦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中籤數量認定。
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採競價拍賣、公開申購配售及過額配售數量:
證券承銷商名稱 | 地址 | 競價拍賣包銷仟股 | 公開申購包銷仟股 | 預計過額配售仟股 | 總承銷數量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00x0x | 2,665 | 616 | 100 | 3,381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000x0x | — | 50 | — | 50 |
合 計 | 2,665 | 666 | 100 | 3,431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35 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 5 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櫃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數占上櫃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該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由該公司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 3.00%,計 100 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該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及自願集保股數合計 22,280,721 股,佔申請上櫃時發行股份總額 29,602,000 股之 75.27%或佔掛牌股數 33,304,000 股之 66.90%。
五、初次上櫃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不適用。六、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投資人資格及事前應辦事項:
(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
1.申購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申購人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3.申購人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同意銀行未來申購截止日止,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二十元、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五十元之手續。
(二)如有辦理過額配售者,資格同本公告第六條(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辦理。七、競價拍賣、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之數量限制:
(一)競價拍賣數量:競價拍賣最低每標單位為 1 張(仟股),每一投標單最高投標數量不超過 343 張(仟股),每一投標人最高得標數量不得超過對外公開銷售之百分之十(343 張(仟股)),投標數量以 1 張(仟股)之整倍數為投標單位。
(二)公開申購數量:每一銷售單位為一仟股,每人限購一單位(若超過一仟股,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三)過額配售數量:過額配售數量 100 仟股,該過額配售部分,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並依「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承銷價格。
(四)承銷商於辦理配售作業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八、申購期間、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期間自 111 年 11 月 9 日至 111 年 11 月 11 日止;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
止日為 111 年 11 月 11 日;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11 年 11 月 14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購方式:於申購期間內之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以下列方式申購(除申購截止日外,申購人於申購期間內當日下午 2 時後始完成委託者,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委託)。
1.電話申購:投資人可以電話向往來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申購並由其代填申購,故雖未親自填寫,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2.當面或網際網路申購:投資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並簽名或蓋章,至往來經紀商當面向業務人員或於申購期間截止日前以網際網路申購,惟採網際網路時,申購者需自負其失誤風險,故申購人宜於網際網路申購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三)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四)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且以申購一件為限。重覆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取消申購資格。
(五)申購人申購時,需確認申購截止日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供銀行執行扣款。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申購,當申購人投件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所申購各案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總額為準,否則全數為不合格件。
(六)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此時尚未驗證重複件,亦尚未執行款項扣繳)備置於營業廳,以供申購人查閱。
(七)申購人申購後,往來銀行於扣繳日 111 年 11 月 14 日將辦理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事宜 (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三項總計之金額,將視為不合格件。
(八)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則將取消申購資格,證券經紀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點前(111 年 11 月 16 日),併同未中籤之申購人之退款作業,退還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九)申購人銀行存款不足同時支應投標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得標手續費、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交易市場之交割價款時,應以交割價款為優先,次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再為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最後為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
九、公開申購銷售處理方式及抽籤時間:
(一)相關作業請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二)證交所應於抽籤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申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及重複申購之資料予以剔除,並應於申購截止日之次一營業日完成上述合格件及不合格件之篩選,重複申購者已扣繳之處理費不予退還,並由承銷商於承銷期間截止後一週內以掛號函件通知申購人。
(三)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 11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九時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xxxxxxxx 0
x 00 x),xxx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其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及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並由交易所邀請發行公司代表出席監督。
十、申購人經中籤後不能放棄認購及要求退還價款,申購前應審慎評估。十一、通知及(扣)繳交股款日期與方式:
(一)競價拍賣部分:
1.得標人之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11 年 11 月 9 日止,得標人應繳足下列款項: (1)得標價款: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款認購之,應繳之得標價款,應扣除已扣繳之投標保證金後為之。 (2)得標手續費: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本次承銷案件得標人每一得標單應繳交得標價款之 5%之得標手續費,並併同得標價款於銀
行繳款截止日(111 年 11 月 9 日)前存入往來銀行。
每一得標單之得標手續費:每股得標價格 🞨 得標股數 🞨 5%
(3)得標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111 年 11 月 10 日(依銀行實際之扣款作業為準)。
2.得標人未如期履行繳款義務時,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投標保證金應由主辦承銷商沒入之,並依該得標人得標價款自行認購。
3.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繳交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當投資人投標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或就同一競價拍賣案件有多筆得標單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已繳保證金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得標應繳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合計總額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投標單輸入時間先後順序扣款。
4.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作業:經紀商業於開標日次一營業日(111 年 11 月 8 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得標(包括單一投標單部份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投標處理費不予退回。
(二)公開申購部份:
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扣繳日為 111 年 11 月 14 日(扣款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 111 年 11 月 7 日,請於當日上午十時自行上網至台灣證券交易所網站(xxxx://xxx.xxxx.xxx.xx)免費查詢。
十二、未中籤人或不合格件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經紀商應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11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中籤之申購人之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三、公開申購之中籤名冊及競價拍賣得標名單之查詢管道:
(一)公開申購:
1.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2.由承銷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等。
3.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 (二)競價拍賣:
開標日後,投標人可於「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向開戶證券經紀商查詢。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進典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 111 年 11 月 21 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櫃(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十五、有價證券預定上櫃日期:111 年 11 月 21 日(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進典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xxxx://xxxx.xxxx.xxx.xx→基本資料→電子書)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及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歡迎來函附回郵四十一元之中型信封洽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xxxxxx00x0x)索取。
(二)競價拍賣開標後,承銷商應將「得標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限時掛號寄予得標投資人;另應於公開申購結束後,將「公開說明書」、「中籤通知書」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
十八、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十九、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
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申購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1.於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2.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書。
3.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4.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5.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6.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7.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三)本次參與有價證券承銷申購之人,於中籤後發現有違反前述第(一)、(二)項之規定,經取消其認購資格者,其已扣繳認購有價證券款項應予退還;但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不予退還。
(四)前項經取消認購資格之認購人及經取消認購資格之繼承人,欲要求退還已繳款項時,應憑認購人或其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法人為營利事業證明文件,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之),洽原投件證券經紀商辦理。
(五)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
(六)申購人不得冒用或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申購。經紀商經發現有冒用、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有價證券申購者,應取消其參與申購資格,認購預扣款與處理費用不予退還;已認購者取消其認購資格;其已繳款項,不予退還。
(七)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
(八)證券交易市場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截止日、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有關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得標手續費、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其後續作業一律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分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款日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但集中市場未休市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之扣繳日及其後續之開標日、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得標剩餘款項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及扣繳日、經紀商價款解交日等均順延一營業日辦理。
二十、該股票奉准上櫃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二十一、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簽證或核閱意見 |
108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x保留意見 |
109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x保留意見 |
110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x保留意見 |
111 年第三季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xx意見 |
二十二、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二十三、律師法律意見書(如附件二)。
二十四、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二十六、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
(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1.承銷前後流通在外股數
進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進典公司)股票初次申請上櫃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296,020 千元,每股面
額新臺幣 10 元整,已發行股數為 29,602 千股,且該公司於股票初次申請上櫃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將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 3,702 千股作為股票公開承銷作業之用,故預計股票上櫃掛牌時之股數為 33,304 千股,實收資本額
為 333,040 千元。
2.公開承銷股數來源
該公司本次申請股票上櫃後,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4條之規定,採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公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應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規定」第2條及第6條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時,應至少提出擬上櫃股份總額10%以上股份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惟依第6條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開始為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未滿二年者,提出承銷之股數,得扣除其前已依法提出供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認購之股數,但扣除之股數不得逾提出承銷股數之30%。
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 28-1 條規定,業經該公司 111 年 2 月 11 日股東臨時會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
權利,預計提出 3,331 千股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公開承銷,加上依公司法第 267 條之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之
10%,計 371 千股由員工認購部分,合計應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702 千股,故該公司預計上櫃時之實收資本額
為新臺幣 333,040 千元。該公司本次提出公開承銷股數 3,331 千股已高於擬上櫃股份總額 33,304 千股之 10%,符合前揭規定。
3.過額配售
該公司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 4 條及「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2 點之規定,經該公司 111 年 3 月 31日董事會通過「過額配售協議書」,將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 15%之額度範圍內(即 499 千股)為上限,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4.股權分散標準
該公司截至 111 年 5 月 13 日止,股東人數為 144 人,其中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 50%之法人以外之
記名股東人數為 131 人,且其所持股份總額合計 8,440 千股,合計持股占發行股份總額 28.51%,故該公司尚未符
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 3 條有關股權分散之人數不少於三百人且所持有股份總額合計占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逾一千萬股之持股之股權分散標準,該公司將於本申請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公開承銷,並於上櫃掛牌前完成股權分散事宜。
(二)申請公司與推薦證券商共同訂定承銷價格之依據及方式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種,各種方法皆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股票評價方法包括市場法如本益比法(Price/Earnings ratio , P/E ratio) 、股價淨值比法(Price/Book value ratio, P/B ratio),主係透過已公開的資訊與整個市場、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及被評價公司歷史軌跡比較,作為評量企業的價值,再根據被評價公司本身異於採樣公司之部分作折溢價的調整;成本法則係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作為公司價值評定基礎,收益法則係採用未來現金流量作為公司價值評定基礎,各種評價方法之優點、缺點及適用時機彙總說明如下:
方法 | 市場法 | 成本法 | 收益法 |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帳面價值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 計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 | 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 | 根據公司預估之獲利及現 | |
算每股帳面盈餘, 並以產 | 計算每股帳面淨值,比 | 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 即 | 金流量,以涵蓋風險的折 | |
計算方式 | 業性質相近的上市櫃公司 | 較產業性質相近的上市 | 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 | 現率來折算現金流量,同 |
或同業平均本益比估算股 | 櫃公司或同業平均股價 | 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 並 | 時考慮實質現金及貨幣之 | |
價, 最後再調整溢價和折 | 淨值比估算股價,最後 | 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 | 時間價值。 |
方法 | 市場法 | 成本法 | 收益法 |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帳面價值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
價以反應與類似公司不同之處。 | 再調整溢價和折價以反應與類似公司不同之 處。 | 格進行帳面價值之調整。 | ||
優點 | 1.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最常用之參考依據。 2.市場價格資料較易取得。 3.所估算之價值與市場的股價較為接近。 | 1. 淨值係長期穩定之指標, 盈餘為負值時之另一種評估選擇。 2. 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資料取得容易。 2.使用財務報表之資料,較客觀公正。 | 1.符合學理上對企業價值的推論,能依不同變數預期來評價公司。 2.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變動影響,且可反應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 3.考量企業之成長性及風 險。 |
缺點 | 1.盈餘品質易受會計方法之選擇而受影響。 2.企業每股盈餘為負值或接近於零時不適用。 3.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 帳面價值易受會計方法之選擇而受影響。 2. 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 無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往往差距甚大。 2.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劣。 3.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程序繁瑣,需估計大量未來之變數,不確定性高。 2.投資者不易瞭解現金流量觀念。 3.基於對公司之未來現金流量無法精確掌握,且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低下,國內實務較少採用。 |
適用時機 | 評估風險水準、股利政策及成長率穩定的公司。 | 評估有鉅額資產但獲利波動大的公司。 評估產業具有獲利波動幅度大之特性的公司。 | 評估如公營事業或傳統產業類股。 | 1.可取得公司詳細的現金流量與資金成本的預測資訊時。 2.企業經營穩定,無鉅額 資本支出。 |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以來營業收入平穩,獲利表現良好,由於成本法並未考量公司未來獲利能力與現金流量,且較適用於公營事業或傳統產業類股,加上依此法計算所得之價格尚須經過調整,故在股價之評價上較不具參考性;收益法則係採用公司未來數年的盈餘及現金流量預估數予以估算價格,預測期間長,困難度相對較高且資料未必十分準確,較無法合理評估公司應有之價值。由於目前台灣市場上投資人對於獲利型、成長型的公司訂價多以每股盈餘為評價基礎,對成熟型及穩定型公司則多以股價淨值比法作為評價,其最大優點在於簡單易懂,而且台灣市場投資人的認同度較高,該公司具有獲利型、成長型之特性,故本承銷商擬採用市場法─本益比法作為本次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應屬較佳之評價模式,亦與國際慣用之方法尚無重大差異。
(2)承銷價格訂定與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該公司主要從事球閥、蝶閥及 V 型閥之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適用於半導體、製藥化學、電力、石化、鋼鐵等製程設備,主要銷售市場為台灣、中國大陸及歐美等地區。綜觀國內目前上市(櫃)公司就業務型態、產品特質、目標市場及營業項目等因素考量,選樣條件以電機機械業為基礎,並參酌資本額、業務型態、產品性質、營業規模及營業項目較為相近之業者,其中上櫃公司捷流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580,以下簡稱捷流閥業)主要從事工業閥門的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上市公司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555,以下簡稱氣立)主要從事氣動執行及控制元件、氣源處理元件及氣動輔助元件之研發、生產及銷售;上市公司亞德客國際
集團(股票代號:1590,以下簡稱亞德客-KY)主要從事氣動控制元件、氣動執行元件、氣源處理元件及氣動輔助元件之研發、生產及銷售,故選取捷流閥業、氣立及亞德客-KY 作為採樣公司。茲就該公司之承銷價格評估與國際慣用評價方式比較說明如下:
①市場法
A.本益比法
採樣公司 月份 | 採樣同業 | 上市 | 上櫃 | ||
捷流閥業 | 氣立 | 亞德客-KY | 電機機械類股 | 電機機械類股 | |
111 年 7 月 | 10.25 | 15.78 | 24.49 | 18.04 | 19.25 |
111 年 8 月 | 11.01 | 17.41 | 25.41 | 18.28 | 19.83 |
111 年 9 月 | 10.64 | 16.20 | 22.57 | 16.55 | 18.12 |
平均 | 10.63 | 16.46 | 24.16 | 17.62 | 19.07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經參考採樣同業、上市-電機機械類股、上櫃-電機機械類股,最近三個月平均本益比考量流動性貼水以 8 折設算本益比區間為 8.50~19.33 倍,若以該公司最近四季(110 年第四季至 111 年第三季)稅後純益 118,313 千元及擬上櫃掛牌股數 33,304 千股推算每股盈餘為 3.55 元,以此推估合理承銷參考價格區間約為 30.18 元~68.62 元。
B.股價淨值比法
採樣公司 月份 | 採樣同業 | 上市 | 上櫃 | ||
捷流閥業 | 氣立 | 亞德客-KY | 電機機械類股 | 電機機械類股 | |
111 年 7 月 | 1.79 | 1.38 | 4.64 | 1.85 | 1.83 |
111 年 8 月 | 1.91 | 1.34 | 4.53 | 1.88 | 2.01 |
111 年 9 月 | 1.85 | 1.24 | 4.02 | 1.70 | 1.83 |
平均 | 1.85 | 1.32 | 4.40 | 1.81 | 1.89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參考該公司所取之採樣同業、上市-電機機械類股、上櫃-電機機械類股之股價淨值比,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區間1.32~4.40倍,以該公司111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權益為604,655千元,及擬上櫃掛牌股數33,304千股計算之每股淨值為18.16元為計算基礎,其參考價格區間約為23.97元~79.90元。
因股價淨值比評價方法並未考量公司成長性,且股價淨值比法較常用於評估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的公司或獲利波動幅度較大的公司,故擬不採用此方法作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之依據。
②成本法
成本法係為帳面價值法(Book Value Method),帳面價值乃是投資人對公司請求權價值之總和,包含債權人、普通股投資人及特別股投資人等,其中股票投資者對公司之請求權價值係公司資產總額扣除負債總額之淨資產價值。此種評價方式係以歷史成本為計算之依據,另使用成本法有如下列示之限制:
A.無法表達目前真正及外來的經濟貢獻值。 B.忽略了技術經濟壽年。
C.技術廢舊及變革對於其所造成的風險無法預測。 D.成本法中對於折舊項目及金額有量化的困難。
惟因成本法並未考量公司之獲利能力及成長性,且較常用於評估資產投資較高之公司及傳統產業或公營事業等,因此本推薦證券商不擬採用此種方式作為承銷價格訂定之參考依據。
③收益法
收益法係以公司預估未來產生之現金流量折現總和合計數認定為股東權益價值,加上現金、長短期投資金額扣除融資負債現值為公司價值再除以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每股之價值。收益法係以未來各期所創造現金流量之折現值合計數認定為股東權益價值,由於未來之現金流量無法精確掌握,評價方法所使用之相關參數,如未來營收成長率、邊際利潤率、資本支出之假設較無法客觀且一致,在永續經營假設下,產業快速變化之特性使對未來之預估更具不確定性,較無法合理評估公司應有之價值,故在未來現金流量及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無法精確掌握,且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為主觀之情形下,國內實務較少採用,故本推薦證券商不擬採用此方法。
2.該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1)財務狀況
單位:%
分析項目 | 公司 | 108 年底 | 109 年底 | 110 年底 | 111 年 第三季底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進典 | 45.52 | 41.71 | 42.79 | 45.86 |
捷流閥業 | 53.73 | 41.80 | 45.93 | 註 2 | |
氣立 | 34.83 | 43.07 | 38.21 | 37.23 | |
亞德客-KY | 54.47 | 45.71 | 26.27 | 註 2 | |
同業平均 | 47.60 | 48.40 | 註 1 | 註 1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進典 | 259.96 | 282.93 | 269.84 | 300.94 |
捷流閥業 | 201.50 | 249.46 | 171.53 | 註 2 | |
氣立 | 144.67 | 173.25 | 155.14 | 170.11 | |
亞德客-KY | 112.64 | 117.37 | 171.53 | 註 2 | |
同業平均 | 198.67 | 200.20 | 註 1 | 註 1 |
資料來源: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各公司股東會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同業平均資料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IFRSs 合併財報財務比率中之「機械設備製造業」。
註 1:截至目前為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該年度主要行業財務比率。註 2:採樣同業尚未出具 111 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①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108~110年底及111年第三季底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45.52%、41.71%、42.79%及45.86%。109年底負債占資產比率較108年底下降,主係109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製藥產業為因應疫情開發疫苗等需求,增加設備投資致製藥用閥需求提升,使該公司營業活動現金流入較108年度增加86,624千元,並用以償還銀行借款,短期借款因而減少86,747千元所致。110年底負債占資產比率較109年底上升,主係為取得高雄大寮售服中心土地及建物,並新增半導體閥生產線及引進CNC研磨機台而增加短期借款33,747千元及因應購料需求使應付帳款增加18,520千元,使總負債增加比率11.45%高於總資產增加比率8.64%所致。111年第三季底負債占資產比率較110年底增加,主係該公司因111年第三季營收較110年第四季大幅成長50.37%,致111年9月底應收款項較110年底增加73,471千元,加上該公司因應訂單需求增加採購,使期末存貨較去年底增加 55,918千元,而為因應購料需求該公司增加短期借款56,000千元,亦使應付款項增加42,292千元,致總負債增加比率為18.39%高於總資產增加比率12.52%所致。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比較,該公司109年底負債占資產比率皆優於所有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108及110年底負債占資產比率則介於採樣公司間;該公司111年第三季底負債占資產比率高於氣立,主係該公司因營運所需增加借款及購料所致,捷流閥業及亞德客-KY因尚未出具財務報告故無法比較,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
②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108~110 年底及111 年第三季底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259.96% 、 282.93%、269.84%及300.94%。該公司帳上之長期資金主係以權益總額為主要來源。該公司109年底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108年底成長,主係因該公司109年度受惠於製藥用閥出貨增加,獲利提升,使股東權益淨額增加所致。110年底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109年底下滑,主係雖該公司110年度持續獲利,保留盈餘增加,且辦理現金增資25,000千元,使股東權益淨額增加34,735千元,成長6.56%,惟
該公司取得高雄大寮售服中心土地及建物,並新增半導體閥生產線並引進CNC研磨機台,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增加19,682千元,成長9.25%,股東權益增加幅度低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增加幅度所致。111年第三季底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110年底增加,在兩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無重大變化下,主係該公司因持續獲利使股東權益增加45,645千元,較110年底增加8.17%所致。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比較,該公司於108~110年底皆優於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111年第三季底優於氣立,而捷流閥業及亞德客-KY因尚未出具財務報告故無法比較。整體而言,該公司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皆達100%以上,尚無以短期資金支應長期資本支出之情事,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
綜上所述,該公司108~110年底及111年第三季底之負債占資產比率及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之變化尚無重大異常,經評估該公司財務結構尚屬穩健。
(2)獲利情形
單位:%
分析項目 | 公司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前三季 |
資產報酬率 | 進典 | 5.93 | 7.13 | 7.84 | 12.59 |
捷流閥業 | 12.26 | 11.39 | 10.89 | 註 3 | |
氣立 | 1.71 | 3.71 | 5.65 | 4.61 | |
亞德客-KY | 7.87 | 12.39 | 14.79 | 註 3 | |
同業平均 | 4.20 | 4.50 | 註 2 | 註 2 | |
權益報酬率 | 進典 | 9.83 | 12.19 | 13.21 | 22.72 |
捷流閥業 | 25.90 | 21.24 | 18.85 | 註 3 | |
氣立 | 2.09 | 5.46 | 8.99 | 7.28 | |
亞德客-KY | 15.45 | 23.82 | 22.35 | 註 3 | |
同業平均 | 8.20 | 7.60 | 註 2 | 註 2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進典 | 34.25 | 30.19 | 27.46 | 48.50 |
捷流閥業 | 113.64 | 109.64 | 112.89 | 註 3 | |
氣立 | 9.00 | 24.60 | 45.74 | 32.85 | |
亞德客-KY | 213.10 | 315.52 | 410.80 | 註 3 | |
同業平均 | 註 1 | 註 1 | 註 2 | 註 2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進典 | 28.36 | 31.17 | 31.76 | 54.94 |
捷流閥業 | 109.21 | 103.91 | 112.69 | 註 3 | |
氣立 | 9.22 | 26.42 | 43.77 | 34.75 | |
亞德客-KY | 195.87 | 335.55 | 419.22 | 註 3 | |
同業平均 | 註 1 | 註 1 | 註 2 | 註 2 | |
純益率 | 進典 | 7.54 | 9.57 | 9.14 | 14.52 |
捷流閥業 | 12.11 | 12.30 | 13.11 | 註 3 | |
氣立 | 4.00 | 9.00 | 12.14 | 11.12 | |
亞德客-KY | 17.15 | 25.36 | 25.36 | 註 3 | |
同業平均 | 5.30 | 6.70 | 註 2 | 註 2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進典 | 1.65 | 2.16 | 2.45 | 3.28 |
捷流閥業 | 8.00 | 7.55 | 8.04 | 註 3 | |
氣立 | 0.66 | 2.04 | 3.50 | 2.23 | |
亞德客-KY | 14.42 | 25.63 | 33.67 | 註 3 | |
同業平均 | 註 1 | 註 1 | 註 2 | 註 2 |
資料來源: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各公司股東會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同業平均資料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IFRSs 合併財報財務比率中之「機械設備製造業」。
註 1:「IFRSs 合併財報暨個體/個別財報行業財務比率」未提供同業平均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稅前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每股稅後盈餘及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註 2:截至目前為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該年度主要行業財務比率。註 3:採樣同業尚未出具 111 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①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
該公司108~110年度及111年前三季之資產報酬率分別為5.93%、7.13%、7.84%及12.59%;權益報酬率分別為9.83%、12.19%、13.21%及22.72%。109年度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均較108年度成長,主係中國大陸各地區重大工程案持續增建,使營業收入成長3.03%,且該公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取得政府補助 6,521千元,使109年度稅後淨利較108年度增加14,534千元,成長幅度為30.83%,另兩期總資產並無重大變動,而該公司因109年度獲利增加,保留盈餘增加19,871千元,股東權益成長7.60%,而稅後淨利成長幅度高於總資產及股東權益增加幅度所致。
110年度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較109年度成長,主係因終端客戶對煉油、石化及半導體相關閥門產品需求增加,使110年度稅後淨利較109年度成長16%,另該公司在110年度辦理現金增資及獲利挹注使保留盈餘增加,致股東權益成長6.63%,另購置不動產及機器設備使總資產金額增加8.64%,而稅後淨利成長幅度高於總資產及股東權益增加幅度所致。
111年前三季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較110年度增加,主係因該公司營收因半導體及專案訂單增加大幅成長,加上因應訂單需求增加存貨,致111年9月底應收款項及存貨較111年底分別增加73,471千元及55,918千元,使111年9月底總資產較110年底成長14.31%。稅後淨利方面,除營收及毛利成長外,另美金匯率由111年 1月3日27.63元上升至111年9月30日31.74元,上升幅度為14.88%,使該公司111年9月底兌換利益大幅增加,致稅後淨利年化數較110年度增加57,828千元,成長80.83%,而權益因受稅後淨利成長影響增加,惟該公司因發放現金股利59,204千元,致111年9月底權益較110年底僅增加8.17%。綜上所述因稅後淨利成長幅度大於資產及權益成長幅度,致111年前三季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較110年度增加。
與採樣公司相較,該公司108~110年度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介於採樣公司之間 ,111年前三季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均優於氣立,除捷流閥業及亞德客-KY因尚未出具財務報告而無法比較外,其變化情形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②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該公司108~110年度及111年前三季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34.25%、30.19%、27.46%及 48.50%;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28.36%、31.17%、31.76%及54.94%。該公司109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較108年度下滑,主係109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使實收資本額增加13,620千元外,該公司因員工調薪及持續投入研發,營業費用較108年度增加,使109年度營業利益較108年度下滑6,962千元所致。109年度營業利益雖有所下滑,然該公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取得政府補助6,521千元,使109年度稅前淨利較 108年度增加11,905千元,成長幅度為15.41%,另該公司109年度發放股票股利後,實收資本額成長5%,因稅前淨利成長幅度仍高於實收資本額增加幅度,故109年度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較108年度成長。
該公司110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較109年度下滑,主係雖110年度在下游石化及半導體產業需求帶動下,營業收入及營業毛利皆有所成長,然因業務持續拓展,致相關推銷費用增加,再加上員工擴編致整體營業費用增加,使營業淨利減少所致。110年度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較109年度略增,主係因終端客戶對煉油及石化相關閥產品及新冠疫情影響帶動全球半導體晶片之需求增加,使110年度稅前淨利較109年度增加 4,868千元,成長幅度為5.46%,另該公司在110年度辦理現金增資,致實收資本額成長3.50%,而稅前淨利成長幅度高於實收資本額增加幅度所致。
111年前三季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較110年度增加,在該公司實收資本額無變動之下,主係該公司營收成長且特殊客製訂單增加使毛利成長,加上美金匯率上升影響該公司兌換利益大幅增加,致111年前三季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年化數較110年度分別增加62,284千元及68,610千元所致。
與採樣公司相較,該公司108~109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介於採樣公司之間,110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則低於採樣公司,主係近期為拓展新客戶之銷售策略所致,111年前三季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均優於氣立,除捷流閥業及亞德客-KY因尚未出具財務報告而無法比較外,其變化情形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③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
該公司108~110年度及111年前三季之純益率分別為7.54%、9.57%、14.52%及10.67%;每股盈餘分別為
1.65元、2.16元、2.45元及3.28元。109年度純益率及每股盈餘均較108年度成長,主係中國大陸各地區重大工
程案持續增建,使營業收入成長3.03%,稅後淨利較108年度成長30.83%,另該公司109年度發放股票股利使實收資本額成長5%,而稅後淨利成長幅度仍高於實收資本額及營業收入增加幅度所致。
110年度純益率較109年度微幅下滑,主係雖110年度營業收入及營業毛利皆有所成長,然因業務持續拓展,致相關推銷費用增加,再加上員工擴編致整體營業費用增加,使營業淨利減少,進而影響稅後淨利成長幅度不及營業收入成長幅度所致。110年度每股盈餘較109年度成長,主係終端客戶對煉油及石化相關閥產品及新冠疫情影響帶動全球半導體晶片之需求增加,使110年度稅後淨利較109年度成長16%,另該公司在110年度辦理現金增資,致實收資本額成長3.50%,而稅後淨利成長幅度高於實收資本額增加幅度所致。
111年前三季純益率及每股盈餘均較110年度增加,在該公司實收資本額無變動之下,主係該公司因半導體業務及採用雙層填料低泄漏環保禁油脫脂處理、閥體流道光潔度強化及雙向密封球閥等特殊製程產品訂單增加使年化營收較110年度大幅成長13.86%,加上美金匯率上升兌換利益增加,致111年前三季稅後純益年化數較110年度增加57,828千元,成長幅度為80.83%所致。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108~109年度純益率及每股盈餘介於採樣公司及同業之間,110年度純益率及每股盈餘低於採樣公司,惟該公司108~110年度每股盈餘係呈現逐年成長趨勢,111年前三季純益率及每股盈餘均優於氣立,除捷流閥業及亞德客-KY因尚未出具財務報告而無法比較外,其變化情形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之獲利能力各項指標變化尚屬合理,且與採樣公司及同業平均值比較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3)本益比
請參閱前述(二)、1、(2)、①、A.本益比法之說明。
3.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x推薦證券商與發行公司所議定之承銷價格,並未委請財務專家出具意見或委託鑑價機構出具鑑價報告,故本評估報告並不適用。
4.申請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最近一個月 | 平均成交價(元) | 成交量(股) |
111 年 10 月 7 日~111 年 11 月 6 日 | 51.40 | 621,769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該公司 110 年 10 月 13 日於興櫃市場掛牌,最近一個月(111 年 10 月 7 日~111 年 11 月 6 日)之簡單算術月平
均股價及成交量分別為 51.40 元及 621,769 股。另經查詢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一般板公布注意股票資訊」、
「興櫃一般板處置股票資訊」及「興櫃交易時間內股價異常波動達暫停交易標準之股票查詢」,該公司最近一個月非為「興櫃股票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 4 條規定公告為「興櫃公布注意股票」,且無「興櫃
股票買賣辦法」第 11 條之 1 規定暫停交易(啟動興櫃股票市場冷卻機制)之情事,故該公司自申請上櫃日迄今並無興櫃股價波動過大、達冷卻機制或經公告為注意公布股票、暫停交易標準之情事。
5.推薦證券商就其與申請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推薦證券商經依一般市場承銷價格訂定方式,參考電機機械類股及採樣同業之本益比,及該公司最近一個月之興櫃市場平均股價等資訊,作為該公司辦理股票公開銷售之承銷價格訂定依據,另參酌該公司所屬產業、經營績效、發行市場環境、興櫃價格波動情形及初次上櫃股票流動性風險貼水等因素後,以推算合理之承銷價格,作為該公司辦理股票承銷之參考價格訂定依據。再參酌該公司所處產業、經營績效、發行市場環境及同業之市場狀況等因素後,由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之。
該公司初次上櫃股票將採競價拍賣之承銷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 8 條規定,應以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 30 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之七成為最低承銷價格之上限,故以 111 年 9 月 7 日至 111 年 10 月 26 日興櫃有成交之 30 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簡
單算術平均數 55.18 元之七成為 38.63 元,爰議定最低承銷價格(競價拍賣底標)為 30.17 元,另依同辦法第 17 條規
定,承銷價格最高不得超過最低承銷價格之 1.16 倍為 35 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
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競價拍賣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 36.51 元為之,惟該均價高於
最低承銷價格之 1.16 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臺幣 35 元溢價發行,尚屬合理。
發 行 公 司:進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 | 事 | 長:xxx |
主辦證券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協辦證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進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3,702,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總計普通股新臺幣37,020,000元整,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進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審查人:經兆國際法律事務所 xxx律師
【附件三】承銷商總結意見
進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進典或該公司) 本次為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3,70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合計總金額為新台幣37,020,000元整,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進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進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審查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xxx
承銷部門主管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