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
并预计 2025-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总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包括公司所属企业,下同)以与中国石油集团(包括中国石油集团所属企业,下同)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与中
国石油集团2025-2027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鉴于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35%,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xxxxx、xx先生、xxx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
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石油集团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48,69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主要办公地点:xxxxxxxxxxxx 0 x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 977,884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77.35%,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各所属企业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石油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石油集团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
44,756 亿元、净资产 26,088 亿元、营业收入 31,278 亿元、净利润 1,951
亿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 44,932 亿元、
净资产 26,513 亿元、营业收入 16,388 亿元、净利润 968 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就提供金融及其他产品和劳务等综合服务签订金融服务总协议。
1.金融服务总协议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类型:
(1)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如下产品和服务:
(a) 人民币及外汇存贷款(含委托贷款)业务;
(b) 票据贴现、承兑、保函、信用证、贷款承诺等业务;
(c) 各类保险及理赔业务(含保险经纪);
(d) 信托、理财业务,资产处置服务;
(e)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业务;
(f) 结算及其他中间业务、委托业务、代理业务、承销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
(g) 其他应中国石油集团需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如下产品和服务:
(a) 后勤综合类:房屋租赁、其他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办公服务、供水、供电、供气、浴池、通讯、职工食堂、技术服务、咨询、运输、培训、供暖、消防、文化宣传、招待所、养老保险金发放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后勤综合类服务;
(b) 知识产权类:著作权和商标许可、科技合作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或类似服务;
(c) 其他应公司需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定价原则
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
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6)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3.协议有效期限
协议于双方签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四、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2024年1-6月已发生金额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 | (a)金融服务 | |||||
中国石油集团 | (i)吸收存款余额 | 60,405,000 | 69,690,000 | 73,847,000 | 45,929,903 | |
中国石油集团 | (ii)发放贷款余额 | 21,021,000 | 23,606,000 | 26,372,000 | 10,908,350 | |
中国石油集团 | (iii)支付的利息总额 | 1,545,000 | 1,925,000 | 2,072,000 | 463,563 | |
中国石油集团 | (iv)收取的利息总额 | 563,000 | 737,000 | 838,000 | 181,188 | |
中国石油集团 | (v)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 112,000 | 152,000 | 212,000 | 30,520 | |
中国石油集团 | (vi)收取的保费收入 | 150,000 | 173,000 | 184,000 | 84,906 | |
中国石油集团 | (vii)支付的保险业务赔付支出 | 126,000 | 146,000 | 155,000 | 18,961 | |
中国石油集团 | (viii)表外授信及承诺 | 15,335,000 | 19,808,000 | 23,699,000 | 9,004,641 | |
中国石油集团 | (b)收取的经营租赁租金 | 57,000 | 77,000 | 107,000 | 1,460 | |
中国石油集团 | (c)提供产品及服务 | 3,000 | 4,000 | 5,000 | 339 | |
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产品及 服务 | 中国石油集团 | (a)提供产品及服务 | 54,000 | 61,000 | 69,000 | 6,957 |
中国石油集团 | (b)收取的租金 | 15,000 | 18,000 | 22,000 | 4,503 |
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不同交易类别之间的金额调剂,如实际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对超出金额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吸收存款
主要是中国石油集团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银行)以及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金融租赁)的存款及拆入资金。
(2)发放贷款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国石油集团发放的贷款,昆仑金融租赁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融资租赁款。
(3)支付的利息
主要是中油财务、昆仑银行和昆仑金融租赁向中国石油集团支付的存款利息,以及向中国石油集团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等。
(4)收取的利息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国石油集团发放贷款、票据贴现等取得的利息收入,昆仑金融租赁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收取的租金等。
(5)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代理服务、托管及结算等业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昆仑金融租赁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租赁服务收取的手续费,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信托服务收取的手续费等。
(6)收取的保费收入
主要是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属保险)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保险业务产生的保险费收入。
(7)支付的保险业务赔付支出
主要是专属保险向中国石油集团支付的保险业务赔付支出。 (8)表外授信及承诺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表外授信业务及承诺。
(9)收取的经营租赁租金
主要是昆仑金融租赁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经营租赁服务收取的
租金,以及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收取的房屋建筑物租金等。
(10)提供产品及服务
主要是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服务。 2.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提供产品及服务
主要是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信息系统、社会及生活服务等产品和服务。
(2)收取的租金
主要是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收取的房屋建筑物租金等。
五、上一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1-6 月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1-6 月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1-6 月 | ||||
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 | 中国石油集团 | (a)金融服务 | 2021 年 8 月 21 日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 预 计 2022- 2024 年度交易额度的公告》 | ||||||||||||
(i)吸收存款 余额 | 41,452,757 | 43,786,126 | 45,929,903 | 48,005,000 | 52,352,000 | 56,000,000 | 67.66 | 67.26 | 67.36 | -13.65 | -16.36 | -17.98 | |||
(ii)发放贷款 余额 | 11,222,679 | 12,502,031 | 10,908,350 | 20,280,000 | 24,000,000 | 25,500,000 | 32.60 | 35.08 | 31.68 | -44.66 | -47.91 | -57.22 | |||
(iii)支付的 利息总额 | 544,926 | 729,437 | 463,563 | 850,000 | 900,000 | 950,000 | 35.54 | 38.03 | 48.50 | -35.89 | -18.95 | -51.20 | |||
(iv)收取的利 息总额 | 367,348 | 436,696 | 181,188 | 640,000 | 750,000 | 850,000 | 12.95 | 12.63 | 10.65 | -42.60 | -41.77 | -78.68 | |||
(v)收取的手 续费及佣金 | 65,038 | 59,332 | 30,520 | 79,000 | 88,000 | 110,000 | 40.34 | 38.41 | 38.74 | -17.67 | -32.58 | -72.25 | |||
(vi)收取的保 费收入 | 72,980 | 95,964 | 84,906 | 170,000 | 190,000 | 201,000 | 32.88 | 45.54 | 66.48 | -57.07 | -49.49 | -57.76 | |||
(vii)支付的 保险业务赔付支出 | 24,411 | 47,296 | 18,961 | 111,000 | 115,000 | 117,000 | 21.64 | 37.91 | 29.15 | -78.01 | -58.87 | -83.79 | |||
(viii)表外授 信及承诺 | 6,033,763 | 8,905,236 | 9,004,641 | 9,600,000 | 11,100,000 | 12,100,000 | 62.20 | 68.58 | 71.13 | -37.15 | -19.77 | -25.58 | |||
(b)收取的经 营租赁租金 | 756 | 756 | 1,460 | 10,000 | 23,000 | 41,000 | 1.10 | 1.06 | 4.02 | -92.44 | -96.71 | -96.44 | |||
(c)提供产品 及服务 | 1377 | 2176 | 339 | 3,000 | 3,000 | 3,000 | 23.77 | 35.93 | 12.77 | -54.10 | -27.47 | -88.70 | |||
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产品及服 务 | (a)提供产品 及服务 | 24,687 | 27,808 | 6,957 | 39,000 | 48,000 | 56,000 | 44.81 | 47.48 | 20.62 | -36.70 | -42.07 | -87.58 | ||
(b)收取的租金 | 9,007 | 12,589 | 4,503 | 19,000 | 21,000 | 22,000 | 42.49 | 63.22 | 40.74 | -52.59 | -40.05 | -79.53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 2022-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部分类型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贷款规模下降以及人民币贷款利率受 LPR 等因素影响持续下降,导致收取的利息金额减少;二是市场经营情况与预期存在差异,导致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此外,由于 2024 年实际发生数仅为上半年数据,而大部分业务将在下半年发生,导致 2024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 2022-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部分类型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贷款规模下降、人民币贷款利率持续下降以及市场经营情况变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并能带来较好收益。同时,关联交易行为始终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不足以形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 2025 年至 202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
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 2022-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额少于年 度预计总金额,部分类型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 要原因是贷款规模下降、人民币贷款利率持续下降以及市场经营情况变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签订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 2025-2027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预计额度合理,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总协议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