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 AIT)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正式工作人员赴 AIT 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泰国亚洲理工学院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亚洲理工学院
(As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 AIT)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正式工作人员赴 AIT 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1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xx支持赴 AIT 攻读硕士学位: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助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
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3.选派专业
优先面向 AIT 农业及农村发展、土木和结构工程、环境科学、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电气与电子工程等理工科专业。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2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2004 年 1 月 1 日前出生),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最迟须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
(5)申请时应已获 AIT 主管部门签发的正式邀请信。
7.申请时外语水平须达到 AIT 对相关学术能力与英语水平的要求并获得外方对本奖学金项目的提名资格。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雅思 6 分、托福 80 分、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CET-4)560 分或六级(CET-6)425 分。
四、选拔办法
申请人自行与 AIT 联系并按校方要求提交材料、取得校方正式接收函。AIT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 2022 年 3 月 10—31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 “泰国亚洲理工学院研究生项目”。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 4 月 12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请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并向 AIT 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 AIT 最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后原则上不予调整留学单位。
六、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 AIT 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 AIT 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件:xxxxxxx0@xxx.xxx.xx
地址:xxxxxxxx 0 xxxxx X0 x 00 x(xx:000000)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22 年3 月 10 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应自行与 AIT 联系,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并取得校方正式接收函。 2.申请人根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 |
2 | 3 月10 日- 31 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 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3 | 4 月12 日前 | 申请受理 | 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 | |
4 | 4-6 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待 AIT 最终审核后确定 录取名单。 |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 学 管 理 信息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 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
5 | 自公布录取结果起 | 办理派出手续 |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xxxx://xxxxx.xxx.xxx.xx)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并选择留学服务机构。 2.签署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机票预 订等派出手续。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6 | 派出 | 留学人员自抵达泰国后 10 日内,按 照所属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 联系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