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 與海外僑校教師推動生命教育
合 作 協 議 書
立協議書人
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因應全球化浪潮下,文化與價值信念的衝突加劇之趨勢,積極協助海外僑校幫助學生建立「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熱愛生命」的態度,並導引學生
「深化人生觀、內化價值觀與提升人格靈性」,特結合國內外產官學資源,共同營造優質美好的「生命教育」之學習環境,特訂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海外生命教育點功能
(一) 「生命教育」教學:乙方運用海外僑校教學點實體教室進行「生命教育」授課,並配合甲方提供之教學網站,採「實體/虛擬」及「同步/非同步」混成式教學。僑校教學不得少於三十次課程單位,不得無故缺席。
(二) 師資培訓:乙方需由僑校推薦接受相關的師資培訓課程及諮詢服務,使其服務的僑校成為社區「生命教育」教學中心。師資培訓課程共兩次(四天三夜開業集訓、二天一夜結業集訓),師資培訓課程地點與時間配合訂在全美中文學校總會年會左右,實體培訓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除此之外,亦得參加網路師資培訓課程,網路師資培訓課程不得少於二十二單元(一年內),且不得無故缺席。
第二條:xxxx事項
(一) 甲方得結合國內外生命教育教學機構,協助培訓乙方。完成培訓並取得合格「生命教育」證書的乙方,將給予美金一千元的補助津貼。合格的「生命教育」老師 (乙方) 將於第二年在僑校教學點實體教室進行「生命教育」授課。
(二) 不定期邀集「生命教育」相關領域專業學者、專家,組成海外巡迴輔導團隊,協助乙方檢視現有教學模式。
(三) 依據海外「生命教育」的學習需求,建構一個結合「生命教育」與「華語文」課程、教材、教學軟體及工具之教學網站,並提供乙方教學運用。
第三條:乙方應配合事項
(一) 協助甲方建置之「生命教育」之經營:包括運用數位學習平臺進行線上授課;擔任線上諮詢教師等。
(二) 配合甲方推廣正體字教學與教材,若因特殊需求,經向甲方報備後,得進行簡化字教學。
第四條:本協議書未約定事項,雙方得以換文方式另行約定,並視為協議之一部分。
第五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有效,若乙方無法達成第一條所列師資培訓事項,甲方得提前終止本協議書,乙方所領取的補助教學津貼亦當全數退還甲方。
第六條: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由雙方各執壹份為憑。立協議書人:
甲 方: 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
代表人: 總會長 (簽名或xx)x x:
x x:
x 方:教地
電
師:址:
話:
(簽名或蓋章)
推薦學校: 中文學校
代表人: 校長或學校負責人
(簽名或xx)
x x:
x x:
x x x x 一 0 六 年 五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