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联合国全球契约
全球契约是为承诺依据在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方面普遍接受的十项原则进行运作的各企业提供的一个框架。作为已有100多个国家数以千家企业参加的世界上最大的全球企业公民行动倡议,全球契约的首要关切就是展示和建立企业及市场的社会正当性。一个公司签约加入全球契约就意味着赞同其信念,即:植根于普世原则的企业实践有利于使全球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公平和更具包容性,并有助于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
1999年1月在xx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联合国秘书长xx•xx提出“全球契约”计划,并于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全球契约”计划号召各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及反贪污方面的十项基本原则。安南向全世界企业领导呼吁,遵守有共同价值的标准,实施一整套必要的社会规则,即“全球契约”。“协议”使得各企业与联合国各机构、国际劳工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各方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一个更加广泛和平等的世界市场。“协议”的目的是动员全世界的跨国公司直接参与减少全球化负面影响的行动,推进全球化朝积极的方向发展。
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
人权
原则1: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
原则2: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
劳工标准
原则3: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并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
原则4: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
原则5:有效废除童工制。
原则6: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
环境保护
原则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
原则8: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
原则9: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与推广。
反腐败
原则10: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包括勒索和行贿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