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 )房租赁合字 号
房屋出租方:重庆北泉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基本情况乙方已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下列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产权证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基本情况乙方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 止。免租期为1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租金交付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房屋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末5日前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给甲方。
租金按照年租金5%逐年递增;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当乙方出现违约情形或存在应向甲方缴纳的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进行扣除,由此导致保证金金额不足值的,乙方应当及时补足。
四、上述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上述房屋的产权产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依法承租使用。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使用的基本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物检查并承担主体结构的维修;
3.如需出卖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七、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发生本条约定情形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收回房屋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腾空并交还房屋,逾期交还的,应当按照交还前最后一月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
1.未经甲方同意及签定相关协议,擅自将承租的房屋拆、扩、改建、添建及装饰装修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与他人进行联营、合营、转租、转让(含承包给第三人)、转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4.拖欠房租累计2(含2个月)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损坏承租房屋的;
7.擅自买卖房屋使用权的;
8.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八、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给予协助;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日常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应及时报修;若因乙方的责任延误对房屋的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如遇房屋拆迁或甲方因北碚区相关政策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腾空房屋,自行找房搬迁,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3.不得乱搭乱接电线线路,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责任;
4.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若发生火灾和盗窃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责任;
九、乙方应结合租赁期注意投资与收益,租赁期满,乙方应主动将上述房地产交还给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可参加甲方组织的该房屋的公开竞价租赁房屋活动,但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甲方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新的承租人,乙方必须在租期届满时无条件腾空房屋交还给甲方,若乙方未按约定将房屋退还甲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竞价月租金(其中,日租金为月租金/30)的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用,且乙方已缴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遵守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如甲方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月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若在租赁期届满前要求退房,视为乙方违约,其所缴纳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无违约情况,租赁期满后,甲方在扣除乙方欠付费用后全额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合同保证金,租赁合同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自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或消防设施等,凡与房屋相连的不宜拆卸的,在退还房屋时一律不得擅自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3.水、电、气、物管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到相关部门缴纳;
4.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地区: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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