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制方案》约定:持有实业有限发展股的人员若在配售之日起 12 年内离职,实业有限有权按照原配售价收回发展股。实业有限改制设立以来,共有 2 名持有发展股的员工(即:耿玉川,身份证号码:51010219630502XXXX;陈春,身份证号码:51010719740118 XXXX)离职,实业有限根据《改制方案》收回了耿玉川、陈春持有的发展股。耿玉川、陈春分别于 2010 年 3 月 12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