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 □技术监督局代码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批文 □行政机关 □军队 □武警 □其他 证件号码 注册资本 (万元 有效期 否同意在华夏基金同步开户 口 同 意 口 不 同 意 注册地址 机构类型 (根据附注1,填写代码) 所处行业 (根据附注2,填写代码) 公司资质 □无 □有: (填写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年龄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有效期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经办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有效期 银行户名 银行名称...
开户申请表(机构)
华夏财富提醒您:在填写本表前,请详细阅读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背面条款。
是
机构名称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 □技术监督局代码 □社会团体 □基金会 | □批文 | □行政机关 □军队 □武警 □其他 | ||||||||||||||||
证件号码 | 注册资本 | (万元 | 有效期 | ||||||||||||||||
否同意在华夏基金同步开户 | 口 同 意 | 口 不 同 意 | |||||||||||||||||
注册地址 | |||||||||||||||||||
机构类型 | (根据附注1,填写代码) | ||||||||||||||||||
所处行业 | (根据附注2,填写代码) | ||||||||||||||||||
公司资质 | □无 □有: | (填写证书编号) | |||||||||||||||||
经营范围 | |||||||||||||||||||
法定代表人 | 年龄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有效期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
经办人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有效期 | ||||||||||||||||||
银行户名 | |||||||||||||||||||
银行名称 | 银行 分行 支行 储蓄所(网点) | ||||||||||||||||||
银行账号 | |||||||||||||||||||
经办人手机 | +( ) | 座机 | +( ) | 传真 | +( ) | ||||||||||||||
(国家码,中国为86) | (国家码,中国为86) | (国家码,中国为86) | |||||||||||||||||
办公地址 | 邮编: | ||||||||||||||||||
申请人声明及签章 | 销售机构签章 销售机构经办人签章: 销售机构复核人签章: 销售机构(盖章): | ||||||||||||||||||
本单位确认已详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以及本申请表的背面条款,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明白投资有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单位确认当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等信息发生重要变更时,将在30日内书面通知华夏财富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本单位自愿承担因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华夏财富对本单位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单位确认上述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单位公章: 机构授权经办人签名: | |||||||||||||||||||
日期: | 年 月 日 |
投资者风险告知函
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 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金可能面临部分或全部损失。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
由于不可抗力、无法估值、巨额赎回等情形发生,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载明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罢工、通信技术故障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在基金管理人诚信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前提下,因基金管理人经验、知识、技术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投资判断会有差异从而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金发生损失。 |
如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业务或者财务状况变化,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也可能导致投资本金发生损失。 |
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1机构类型:101:证券公司;102:证券公司子公司;103:银行;104:信托公司;105:基金管理公司;106:基金管 理公司子公司;107:保险公司;108:私募基金管理人;109:期货公司;110:期货公司子公司;111:财务公司; 112:其他境内金融机构;113:机关法人; 114:事业单位法人;115:社会团体法人;116: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 117:非金融类非法人机构;118:境外代理人;119:境外金融机构;120:外国战略投资者;121:境外非金融机构; 122:其它;123:银行子公司;124:保险子公司 |
2行业代码: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 |
华夏财富开户表附表
尊敬的客户: |
因国税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六部委正式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简称“CRS”)的要求,请如实完成以下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
1.贵司是否属于以下任一情形且不属于说明1中的情形:(1)上一公历年度内,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由贸易或者其他实质经营活动产生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除外)以及据以产生前述收入的金融资产转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机构;(2)上一公历年度末拥有的可以产生上述收入的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机构;(3)税收居民国(地区)不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投资机构。 |
□ A.是,贵司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如勾选此项,请回答问题3并同时填写《税收身份声明文件》) |
□ B.否,请回答问题2 |
2.贵司是否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 市场(参见说明2)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或事业单位、军队、武警部队、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委员会、社会团体。 |
□ A.是,贵司属于豁免机构(无需提供更多信息) |
□ B.否,贵司属于其他非金融机构,请回答问题3 |
3.机构税收居民身份: |
□ A.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
□ B.仅为非居民(如勾选此项,请同时填写《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机构版)》) |
□ C.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如勾选此项,请同时填写《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机构版)》) |
本公司确认上述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有伪造、欺诈、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本公司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当有关资料信息发生变更时,本公司将在 30日内书面通知华夏财富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本公司自愿承担因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华夏财富对本公司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章: 法人章:
日期:
说明: |
1.下列非金融机构不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①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机构;②政府机构或者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③仅为了持有非金融机构股权或者向其提供融资和服务而设立的控股公司;④成立24个月内尚未开展业务的企业;⑤正处于资产清算或者重组过程中的企业;⑥仅与本集团(该集团内机构均为非金融机构)内关联机构开展融资或者对冲交易的企业;⑦非营利组织。 |
2.前述证券市场是指被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 |
3.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
4.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 、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前述证券市场是指被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5.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1)存款机构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吸收存款的机构;(2)托管机构是指近三个会计年度总收入的20%以上来源于为客户持有金融资产的机构,机构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机构存续期间计算;(3)投资机构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A.近三个会计年度总收入的50%以上收入来源于为客户投资、运作金融资产的机构,机构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机构存续期间计算;B.近三个会计年度总收入的50%以上收入来源于投资、再投资或者买卖金融资产,且由存款机构、托管机构、特定保险机构或者A项所述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并作出投资决策的机构,机构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机构存续期间计算;C.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以投资、再投资或者买卖金融资产为目的而设立的投资实体。 (4)特定的保险机构指开展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者年金业务的机构。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上一公历年度内,保险、再保险和年金合同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0%以上的机构,或者在上一公历年度末拥有的保险、再保险和年金合同的资产占总资产比重50%以上的机构。 |
6.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国家(地区)名单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金融机构税收居民国(地区)的判断主要看其受哪个国家(地区)的管辖。在信托构成金融机构的情况下,主要由受托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决定该金融机构的税收居民国(地区)。在金融机构(信托除外)不具有税收居民身份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成立地、实际管理地或受管辖地的税收居民。公司、合伙企业、信托、基金均可以构成消极非金融机构。 |
7.控制人是指对某一机构实施控制的个人。 |
公司的控制人按照以下规则依次判定: |
(1)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个人; |
(2)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个人; |
(3)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合伙企业的控制人是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个人;信托的控制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个人;基金的控制人是指拥有超过 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