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xxxxxxxxxxxxx0x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受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 录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25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25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25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2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
注册资本 | 768,408,503 元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成立日期 | 2003 年 9 月 17 日 |
上市日期 | 2016 年 12 月 1 日 |
股票简称 | 星源材质 |
股票代码 | 000000.XX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
电话号码 | 0000-00000000 |
传真号码 | 0755-21383902 |
互联网网址 |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生产(凭环保许可经营);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医 用熔喷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二、主营业务介绍
发行人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家级xx技术企业,是锂离子电池隔膜有关国家标准的牵头单位和起草编委会副组长单位。目前,发行人是我国为数不多实现迈入国际市场、向国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提供隔膜产品和技术服务的领军企业之一,并已跻身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供应商行列。
三、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为了保持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上的技术领先优势,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在研发、试制和检测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以研究开发更具节能环保效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和各类功能膜。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金额较大,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研发费用 | 5,897.05 | 5,666.77 | 3,540.22 | 3,820.32 |
营业收入 | 131,446.67 | 96,663.22 | 59,974.17 | 58,348.88 |
研发费用占比 | 4.49% | 5.86% | 5.90% | 6.55% |
(二)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1、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对于锂离子电池隔膜制备工艺,不管是干法工艺还是湿法工艺,或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涂覆工艺,其制备原理技术均属于行业共有技术,但其制造过程中涉及的大量工程技术因厂商自身研发能力而异。经过多年的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公司拥有了多项隔膜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成功解决和突破了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多项技术难题,掌握了一系列与锂离子电池隔膜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有技术。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为公司研发中心依托技术研发人员、组建隔膜工程中心及实验室、与国内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模式及与国内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合作研发等方式进行的自主研发。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创新,经过技术研发人员多年的研发,建立了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同时,公司也非常重视技术保护,对关键技术申请了专利权进行保护。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名称 | 工艺技术内容 | 应用阶段 |
原料 | 隔膜原料分析表征技术 | 从品类众多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中筛选出符合隔膜生产要求的原料需进行大量试验,该技 术为快速准确判定原料提供了模型和依据 | 产业化 |
配方预处理技术 | 用于扩大加工工艺窗口,减少产品对单一原料的依 赖性 | 产业化 | |
涂覆基材选择及分析表征技术 | 从品类众多的涂覆基材(如PVDF、三氧化二铝、 Boehmite、芳纶、纳米线棒等)中筛选出符合生产要求的原料需进行大量试验,该技术为快速准确判 定原料提供了模型和依据 | 产业化 | |
涂覆配方 | 用于扩大加工工艺窗口,可改善隔膜力学性能、热 稳定性等性能 | 产业化 | |
工艺 | 硬弹性基膜结构成型控制技术 | 基膜的结晶结构是影响隔膜性能的重要因素,该技 术可使基膜结构均匀、排列规整,有助于提升隔膜的一致性、孔隙率和透过性 | 产业化 |
硬弹性基膜检测 表征技术 | 表征硬弹性膜质量的重要手段,借助该技术可快速 评价基膜与隔膜性能 | 产业化 | |
基膜高效热处理 | 用于大幅提升产品热处理效率、孔均匀分布程度, | 产业化 |
项目 | 名称 | 工艺技术内容 | 应用阶段 |
重整技术 | 达到提升产品稳定性、一致性的目的 | ||
分步拉伸多层复 合技术 | 用于大幅提升隔膜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 产业化 | |
多层复合隔膜制造技术 | 该技术以PP 多层复合及PP/PE 多层材料为主,可 实现三层及以上层数复合,隔膜力学性能良好,主要应用于数码类锂离子电池 | 产业化 | |
湿法隔膜制造技 术 | 湿法隔膜的全套制备技术 | 产业化 | |
多组分干法膜制备技术 | 利用多组分材料共挤形成多层结构,通过材料配方和制程工艺设计形成外层小孔内侧大孔或外层大 孔内侧小孔的形貌结构,大幅提升产品的安全性、电化学性能,较市场同类单层干法产品,强度、耐 电压提升 30%以上,延展性能提升 300%以上,电解 液吸收和保持能力提升 30%以上 | 产业化 | |
水性、油性涂覆 技术 | 低水性含量、高粘接性、高电解液保持性等性能优 异的涂覆隔膜制备技术 | 产业化 | |
超薄纳米纤维涂覆膜技术 | 根据纳米材料的一般特性和在电化学下的表现,筛 选低维纳米材料作为复合增强材料,实现复合隔膜涂层厚度 0.3-1 微米 | 产业化 | |
新一代超高安全复合膜技术 | 经专利技术处理,使涂层中的引发剂与隔膜进行反应,形成网状交联结构,从而大幅提升隔膜熔融温 度,适用于高压电池体系 | 产业化 | |
设备 | 干法成套生产线设计整合技术 | 目前国内尚无设备供应商提供成套的隔膜整线生产设备,所有隔膜厂商均需根据自身工艺定制生产设备,公司是国内较早掌握该技术的企业,拥有较 强的设计整合能力 | 产业化 |
湿法成套生产线设计整合技术 | 目前国内尚无设备供应商提供成套的隔膜整线生产设备,所有隔膜厂商均需根据自身工艺定制生产设备,公司是国内较早掌握该技术的企业,拥有较 强的设计整合能力 | 产业化 | |
涂覆成套生产线 设计整合技术 | 水性、油性涂覆整套生产设备的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
回收系统设计技 术 | 超高效回收系统设计能力,满足碳排放要求 | 产业化 | |
应用 | 隔膜电化学应用 分析技术 | 用于定量分析和表征隔膜的电化学性能,为隔膜的 应用和性能指标的定制提供依据 | 产业化 |
2、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在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打造了综合实力最强的隔膜技术团队之一,员工专业背景涵盖高分子材料学、材料加工、纳米技术、电化学、表面和界面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个学科领域。此外,研发中心形成较有效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从而激发研发人员潜能与创造力,加快核心技术形成效率。
3、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的自主研究和开发,建立了良好的创新机制,采取“构思一批、预研一批、研究一批、开发一批、应用一批、推广一批”的技术创新路径,拥有较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公司保持在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奠定了基础。目前,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研发目标 | 研发状态及成果 |
1 | 高强度干法隔膜制备技术 | 通过对新材料配方的设计选型,开发高强度的干法原料;使用新原料,经过工艺调整制备出强度同比 提高 15%以上的干法隔膜 | 已掌握该技术的材料配方选型以及产品生产的工艺控制技术,已通过中试验证并取得客户认 可,已量产出货 |
2 | 高强度湿法隔膜制备技术 | 通过开发高强度湿法原料,采用湿法双向拉伸工艺技术制备强度比现有产品至少提高 10%的湿法隔膜,并完成湿法生产线设备及工艺调试,实现产品连续化生产,保证 产品质量稳定 | 已成功开发湿法高强度隔膜,掌握该技术原料配方以及工艺控制技术,形成湿法高强度锂电池隔膜产业化技术,已量产出货 |
3 | 低闭孔隔膜制备技术 | 通过使用新开发的湿法低闭孔原料,采用该制备技术生产闭孔温度较现有产品降低 7%、安全性能更 好的湿法产品 | 已掌握该技术的生产工艺以及原料配方,成功开发低闭孔湿法产品,产品已量产出货 |
4 | 干法双向拉伸技术 | 采用该技术制备TD 方向强度较现有产品提高三倍以上的干法隔膜,并改变产品的穿刺强度断裂方式,使产品由原来的撕裂变为湿法的 圆孔断裂方式 | 完成技术开发和专利布局 |
5 | 干法多组分共挤技术 | 采用该技术制备多组分干法隔膜,产品达到行业同类产品技术指标, 并且使新产品量产 | 已掌握该技术的生产工艺,成功开发干法多组分产品且掌握产 品的配方要求,已量产出货 |
6 | 双面涂覆技术 | 通过对新设备的设计开发,采用该技术制备双面涂覆隔膜产品,达成一次性双面涂覆的涂布方式,提升涂布速度以及增加涂布宽度,拓宽设备涂覆基膜的厚度范围以及产 品涂层的单面厚度 | 已成功开发双面涂覆的新设备,掌握双面涂覆的工艺控制技术以及涂覆浆料配方的配比,开发出双面涂覆新产品;已量产出货 |
7 | 超薄涂覆隔膜技术 | 采用该技术制备超薄涂覆隔膜,具备高稳定性、低水分、轻薄化的锂电池隔膜,满足市场需求 | 已基本掌握超薄涂覆技术,成功开发超薄涂覆浆料配方,生产的产品透气、热收缩等性能都能达 到性能目标,已量产出货 |
8 | 高耐热陶瓷涂覆技术 | 通过对浆料配方的设计优化,采用该技术制备出 150℃/h 热收缩小于 5%的高耐热涂覆产品 | 成功开发出两款新的粉以及两种新的胶黏剂;掌握涂覆技术的工艺控制及设备调试技术,开发出新的高耐热陶瓷涂覆产品。已 量产出货 |
9 | 低水分陶瓷涂覆技术 | 粉体比表面积是影响产品水分含 量的重要因素,降低比表面积有利于降低隔膜的水分含量,筛选粉体 | 成功开发新粉体,掌握低水分涂 覆浆料配方以及涂覆工艺控制,产品已通过中试验证并且得到 |
序号 | 名称 | 研发目标 | 研发状态及成果 |
以开发水分含量更低的涂覆配方,使用新涂覆配方并采用低水分陶瓷涂覆技术制备水分低于 500ppm 的涂覆隔膜 | 了客户认证,已量产出货 | ||
10 | 油性聚合物涂覆技术 | 采用该技术开发出满足客户要求的边部纯聚合物油性涂覆产品,取得客户认可并量产出货 | 已成功开发边部纯聚合物油性涂覆产品,掌握边部涂覆工艺技术以及油行涂覆浆料配方,产品 已通过客户认证并已量产出货 |
11 | 水性聚合物涂覆技术 | 设计开发喷涂设备,采用喷涂技术制备相比于陶瓷涂覆在电池倍率、循环性能、界面粘接等方面具有优 势的水性聚合物涂覆隔膜 | 已成功引进喷涂型设备,掌握喷涂新工艺并且开发水性聚合物浆料,实现量产。 |
12 | 湿法小孔径隔膜制备技术 | 开发湿法功能性原料,通过对湿法工艺的优化调整制备开发小孔径湿法产品,要求孔径较常规产品降 低 25%左右 | 已成功开发小孔径原料配方,掌握湿法小孔径产品工艺技术,成功制备小孔径产品,已量产出货 |
13 | 超薄湿法隔 膜制备技术 | 开发 4~7μ超薄湿法产品,满足客 户需求 | 已具备产业化能力,根据客户需 求调整原材料配方及工艺 |
14 | 规则点涂技术 | 规则点涂隔膜表面存在大量未覆盖区域,在电池组装工作过程中,锂离子可以从该区域的隔膜孔隙通过,其离子传导性能较好;能够保证在热压时足够粘接力的同时,提高水性聚合物浆料的利用率,降 低成本 | 已确定产品配方和工艺,完成专利布局,具备产业化能力 |
15 | PET 无纺布制备技术 | 采用该技术制备 PET 纸(水处理膜、高耐热性涂覆隔膜、高传热性的电磁干扰屏蔽膜)、高耐热性隔膜(高耐热材料或多层造纸)、新型纳米纤维无纺布片材(研发新型无纺布片材,用xx薄微孔纳米纤 维膜的生产与应用)等新产品 | 已掌握该技术,进入产业化评估阶段 |
16 | 铝塑膜制备 技术 | 新功能膜 | 已基本掌握该技术,进入产业化 评估阶段 |
17 | 空气过滤膜 制备技术 | 新功能膜,用于空气过滤系统 | 具备产业化能力,完成专利布局 |
18 | 新一代高耐热锂离子电池复合膜技 术 | 高耐热性涂覆膜产品系列,减少对材料供应商依赖,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 先期验证完成 |
(三)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创新机制
公司的创新机制包括了项目评审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
项目评审机制: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评审审批制度,项目申请人须通过充分
的市场调查、文献资料查询检索、行业会议研讨以及对行业发展趋势判断等信息确定研发项目,进行包含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分析的项目技术可行性论证,同时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计划书和立项报告,并经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和总经理批准后正式立项;公司通过上述评审决策过程确保项目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资源整合机制:研发实践中,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积极开展内部联合开发和外部产学研合作。公司内部项目团队组建采取跨部门横向整合的方式,合理调配内部资源,保障市场、技术、工程、设备、质量等各部门充分协作,有效缩短研发周期;另一方面,公司大力推动外部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及先进的分析检测设备,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形成有形和无形资源的相互转化以实现内部和外部资源的全面整合。
成果转化机制:在大力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公司积极鼓励以市场为导向,将成熟的研究成果产业化。公司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使公司取得领先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2、创新激励机制
公司鼓励全员参与技术创新,建立了系统的创新激励机制和较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项目评价及奖励办法》《技术创新提案制度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团队可按比例享受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效益的提成。同时,公司设立了相关奖项,对重大技术性改进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提高技术人员参与创新的动力。此外,公司还设立了重大技术进步奖、优秀项目奖、专利奖等多项奖励,推动项目团队开发出具有市场效益的新产品和服务,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通过建立较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对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技术革新、生产工艺改进、成套设备改造的技术人员或普通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上述激励机制的建立将技术创新的效益和风险与研发人员的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员工对技术创新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
3、专利保护及管理措施
公司对技术成果采取申请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秘密等保护形式。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取得授权专利 179 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 63 件,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110 件,韩国专利 2 件,日本专利 3 件,美国专利 1 件。
对于未申请的专有技术,公司根据该技术对实现该产品的价值大小,分别评定为不同等级的非专利技术秘密加以保护。
(1)专利管理措施
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专利管理制度,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奖励办法》《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专利的申报流程、申请评审程序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2)技术管理措施
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条例》,明确了项目研发过程中,项目组中所有研发人员均对研发项目技术资料的保密负责,研发人员不得将任何阶段的研发成果以书面、电子形式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外散布或泄漏。公司采用了专业的研发软件对研发项目进行管理,统一高效,便于控制。同时,公司建立了等级制的信息共享平台,对技术资料进行密级划分和严格授权。另外,公司对技术人员的电脑进行加密管理,使技术信息只在研发中心内部流通,并对研发区域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措施。
(3)保密管理措施
公司成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技术保密工作,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实施分级管理。公司与技术人员签署了《技术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对新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同时,公司对厂区现场进行区域划分和分级授权,每一区域设有门禁系统,只对本区域人员开放。此外,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研发人员与国内外专业研究机构和专家沟通、交流及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技术论文时,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对外发表;对于其他信息的发布,统一由公司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对外发布。
四、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 务收入 | 130,253.06 | 99.09% | 95,833.18 | 99.14% | 59,601.70 | 99.38% | 56,962.08 | 97.62% |
其他业 务收入 | 1,193.61 | 0.91% | 830.04 | 0.86% | 372.46 | 0.62% | 1,386.80 | 2.38% |
营业收 入合计 | 131,446.67 | 100.00% | 96,663.22 | 100.00% | 59,974.17 | 100.00% | 58,348.88 | 100.00%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9/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产总计 | 725,194.25 | 572,147.16 | 532,922.44 | 356,872.88 |
负债合计 | 295,747.47 | 278,202.35 | 285,379.46 | 202,827.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 417,565.94 | 295,227.89 | 246,857.82 | 152,740.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9,446.78 | 293,944.81 | 247,542.98 | 154,045.42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营业收入 | 131,446.67 | 96,663.22 | 59,974.17 | 58,348.88 |
营业利润 | 25,423.42 | 10,069.69 | 6,240.78 | 12,404.61 |
利润总额 | 25,329.67 | 13,947.25 | 15,936.90 | 24,892.07 |
净利润 | 21,794.89 | 10,147.83 | 12,995.96 | 20,265.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21,230.97 | 12,116.06 | 13,615.38 | 22,215.13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15.05 | 28,762.75 | 14,725.71 | 23,967.39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81.19 | -26,691.64 | -129,165.99 | -126,340.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02.88 | -7,699.59 | 129,729.69 | 68,538.27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9.63 | -536.51 | 46.22 | 1,149.90 |
4、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 2021 年 9 月末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末/2020 年度 | 2019 年末/2019 年度 | 2018 年末/2018 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43 | 0.92 | 1.24 | 1.69 |
速动比率(倍) | 1.32 | 0.82 | 1.12 | 1.5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0.78% | 48.62% | 53.55% | 56.8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53% | 34.14% | 34.56% | 42.02% |
应收账款xx率 | 2.61 | 2.08 | 1.69 | 2.17 |
存货xx率 | 5.18 | 3.44 | 2.44 | 3.67 |
总资产xx率 | 0.27 | 0.17 | 0.13 | 0.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43 | 6.58 | 10.71 | 7.96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 流量(元/股) | 0.36 | 0.64 | 0.64 | 1.25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股) | 0.71 | -0.14 | 0.67 | -1.70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4.49% | 5.86% | 5.90% | 6.55%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xx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总资产xx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期末股本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1、2021 年 1-9 月,应收账款xx率、存货xx率以及总资产xx率进行简单年化处理
五、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xx、xxxxx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陈健健作为项目协办人;指定白凤至、卢宇、林裕春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赵倩,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伊戈尔主板非公开发行、广州酒家 IPO、一品红 IPO、正业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好莱客 IPO 等项目。
王伟琦,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农产品重大资产重组、秋田微 IPO、宝明科技 2021 年度主板非公开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陈健健,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大族数控 IPO,美智光电 IPO,格兰仕收购惠而浦中国,招商港口重大资产重组,招商蛇口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地产,南山控股吸收合并深基地 B,美的集团换股吸收合并美的电器等融资及并购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执业情况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包括:白凤至女士、卢宇先生、林裕春先生。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展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可能出现本次发行失败或者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募足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等情形,若公司新增产能无法按计划推进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造成不良影响,且可能导致现有订单流失及合同履约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以及涂覆隔膜的产能规模将显著扩大,有助于提升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目前,公司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以及涂覆隔膜产品需求旺盛,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全球市场,充分消化新增产能并提升公司业绩。
如果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将给公司的产能消化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难以实现、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市场供求情况、公司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密切相关。根据公司的可行性论证评估以及效益测算结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是项目在实际运营中将面临宏观经济不确定性、产业政策变化、技术革新、市场供求变化、生产成本上升等诸多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实现同步增长,则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产品价格下跌及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2.48 元/平方米、1.72元/平方米、1.26 元/平方米以及 1.45 元/平方米;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48.39%、 41.73%、34.50%以及 35.68%,呈现波动趋势。
2020 年以来,以新能源汽车行业为代表的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带动隔膜销售价格有所提升。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资金投入形成的规模优势和产能的迅速增加在推动生产成本逐步降低的同时,也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低端市场竞争加剧。与此同时,随着竞争对手不断加大投资规模和研发力度,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公司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风险和挑战,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客户包括 LG 化学、宁德时代、三星 SDI、比亚迪、国轩高科、中航锂电、亿纬锂能、天津力神等国内外知名的锂离子电池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92%、60.98%、53.23%以及 59.83%,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鉴于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在盈利能力和规模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未来仍将继续加强对上述重要客户的业务承接力度,公司客户集中度可能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保持较高水平。若出现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发生纠纷致使对方终止或减少向公司采购,或对方自身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新的其他客户,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三)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8,348.88 万元、59,974.17 万元、96,663.22
万元和 131,446.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2,215.13 万元、
13,615.38 万元、12,116.06 万元和 21,230.97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受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以及隔膜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 2021 年 1-9 月,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回暖,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明显提升。
公司未来的发展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若公司无法有效应对上述因素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四)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PP、PE 主要从海外进口,价格一定程度上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尽管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已与较多供应商达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但若未来 PP、PE 价格不断上升,仍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均不断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33,589.71 万元、37,269.77 万元、55,548.21 万元以及 78,635.14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账龄为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账
款余额为 75,447.69 万元,公司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信誉状况良好的知名厂商,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95,003.16 万元、158,415.87万元、57,750.54 万元和 48,788.25 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26.62%、 29.73%、10.09%和 6.73%。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大,相关在建工程转固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上升。
如公司不能通过提升营业收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产品单位成本、提升内部管理减少期间费用等方式降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水平,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1,140.12 万元、18,303.39 万元、 20,183.51 万元和 25,580.9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公司未来出现存货管控不善、产品或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部分存货无法正常销售等情形,公司将可能面临存货跌价等风险,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所用的原材料以及生产设备主要是从国外进口,同时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出口收入规模迅速增加。公司境外销售、采购结算货币以美元、欧元为主,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欧元的汇率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境外销售和采购金额将保持提升,公司将面临因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波动所带来的价格优势削弱或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一)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目前,能够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电池种类很多。经过多年的发展,锂离子电池已经在体积比能量、质量比能量、质量比功率、循环寿命和充放电效率等方面优于传统二次电池,锂离子电池隔膜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与锂离子电池一道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支持和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从锂离子电池商业化的
发展来看,其研发、产业化、性价比、节能环保效果的验证及市场推广均经历了较为漫长的过程。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锂离子电池尚难以被其它类型的电池所取代,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仍面临着被如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空气电池等其他产品替代的可能。
(二)核心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隔膜是涉及高分子材料学、材料加工、纳米技术、电化学、表面和界面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学科的技术密集产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进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公司取得了大量的研发成果,多数研发成果已经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了保护,部分研发成果尚处于专利的申请过程中,还有部分研发成果和专有技术是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非专利技术。如果该等研发成果泄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管理制度,体现公司对研发人员和技术骨干及其成果的尊重,充分调动了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防止公司核心技术外泄,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公司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另一方面,公司与相关技术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严格规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并对相关技术人员离职后做出竞业限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技术人员流失导致技术泄密的情况。尽管如此,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不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公司技术保密和生产经营可能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政策风险
(一)终端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各国密集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受益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从而带动了包括锂离子电池隔膜在内的上游相关产业的发展。未来如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及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5,839.85 万元、23,238.64 万元、
23,310.75 万元和 29,945.5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29%、38.75%、
24.12%及 22.78%。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韩国等国家,国际上涉及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进口政策较为宽松,重大贸易摩擦情况较少发生。但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增速的不同变化,国际市场进出口贸易争端频现,各国政府也针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同类别实施相关贸易保护政策。不排除未来相关国家对锂电池隔膜的进口贸易政策和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 1,600.00 万股股票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2.86%,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良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 792.44 万股股票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8.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相关质押融资债务均处于正常履约状态,未发生逾期等违约行为。如公司股价因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而大幅波动,陈秀峰及陈良先生可能存在因未及时、足额补充担保物或追加保证金而面临质押股票被处置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股票市场投资行为、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过深圳交易所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审核及通过审核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自 2020 年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对生
产经营、物流运输等经济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若全球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且进一步恶化,将对宏观经济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即不超过 230,522,550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 750,000.00 | 50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850,000.00 | 600,000.00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保荐人对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具体意见说明如下:
1、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1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决策行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除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外,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决策程序。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
股票 378,126 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 587,796 股;本保荐机构重要子公司(包括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持有发行人股票 10,098,5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总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的 5%。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中信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也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事项 | 安排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二个完整会 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执行有关制度,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 能力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情况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 |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确保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 和督促 |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行人有义务及时向保荐代表人披露有关拟进行或已进行的担保事项,保 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市场营销、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 况 |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息 |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发 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 料并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保荐机构应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在发行人发生监管规定的情形时,对发行人进行专项检查;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合并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对合 |
事项 | 安排 |
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风险投资、套期保值等业务以及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法律及其它监管规 则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等 |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 对于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提出的整改建议,发行人应会同保荐机构认真研究核实后并予以实施;对于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反违规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不当情形,保荐代表人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受到非正当因素干扰或发行人不予以配合的,发行人应按照保 荐机构要求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 |
四、其他安排 | 无 |
第八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作为星源材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并由内核委员会进行了集体评审后,认为星源材质具备了《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充实资本金,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因此,中信证券同意保荐星源材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倩
王伟琦
项目协办人:
陈健健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机构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