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相关主体分别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