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认 证 合 同
乙 方: xxxx认证有限公司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质量认证规则》和国际认证认可规则的要求,商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并就认证服务的具体项目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二条:认证: 服务的范围
2.1 认证类型 认证(初次) 再认证 其他:
2.2 认证服务项目: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如下标准/规范提供其相应的认证服务:
2.3 认证范围(包含删减/不适用条款: ):
1) 认证范围:
2.4 审核区域与场所(实际生产/经营场所):
2.5 公司总人数为: 人,甲方各体系覆盖的员工总人数为 人,
总公司/分公司/分厂/固定场所共 个,其中不在同一地点的现场有 个。
2.6 甲方正在实施的全部临时现场(指正在施工建设或勘测、设计、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安装等多 现场单位)共 处,请组织附上多现场清单或在建项目清单,如有虚假,责任由甲方和申请组织承担(本条仅适用于有临时场所的组织)。
2.7 其它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为:
第三条:认证项目的实施
3.1. 乙方按认证程序对甲方进行认证审核,在确认管理体系符合合同约定的审核依据后,为甲方办理认证注册,颁发或换发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自颁发之日起三年。
3.2. 甲方在乙方《审核计划》上的签字作为对合同履行的确认。
3.3 现场审核应在甲方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处于正常运行期间进行,其中:
3.3.1 初审:申请前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少于 3 个月,包括:
3.3.1 体系文件审查;
3.3.1.1 现场审核(分为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
3.3.1.2 做出认证决定,批准注册,颁发认证证书;
3.3.2 监督审核:第一次监督审核在初审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第 6-11 个月内进行,最晚不得超过第 12个月;第二次监督审核应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 16-24 个月内进行,且每次监督审核间隔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如甲方未按期接受乙方的监督审核,乙方将暂停甲方使用认证证书及标识。
3.3.3 再认证:在认证证书三年有效期期满前进行,甲方应至少在认证证书到期前 3 个月按照本合同要求提出申请、缴纳认证费用,甲方应确保符合认证条件,以确保完成认证批准。因甲方未按期履行上述义务导致认证无法批准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未按期接受乙方的再认证审核,乙方将暂停甲方使 用认证证书及标识。
3.4. 当甲方的产品、服务或体系运行出现异常时,乙方应对甲方实施特殊审核,该费用另计。
3.5. 甲方在证书有效期内应接受乙方安排的监督审核、各种特殊审核、认证有效性稽查/抽查。
第四条:费用及付款(以人民币结算)
4.1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1)获取证书的费用(初次认证):
①申请费(每个体系 元) 共 元;
②审定与注册费(每个体系 元) 共 元;
③审核费(含一阶段和二阶段审核); 共 元;
上述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 )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 %,余款在现场审核前付清。
2)认证证书保持费用(每次监督审核费用):
①标志使用费(每个体系 元) 共 元;
②审核费 共 元;
上述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 )
甲方于每次监督审核前一周支付。
3)认证证书保持费用(再认证费用):
①申请费(每个体系 元) 共 元;
②审定与注册费(每个体系 元) 共 元;
③审核费(含一阶段和二阶段审核); 共 元;
上述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 )
4)扩大认证范围费用,甲方应另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5)申请加印证书每个体系 300 元。
4.2、其它费用
4.2.1 审核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食宿和交通费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承担。
4.2.2 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审核方)原因造成审核人、日或费用的增加,所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2.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审核人、日或费用的增加,所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5.1.1 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认证申请资料;
5.1.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5.1.3 在初次认证审核时应提供至少最近三个月的体系运行的真实有效证据;
5.1.4 提供审核所需的工作条件;
5.1.5 甲方获证后, 继续遵守持续有效运行相应的管理体系的承诺;继续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承诺。
5.1.6 甲方获证后应按规定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正确宣传认证结果,不损害认证机构的声誉;当组织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变更信息;
5.1.7 在证书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通报乙方,乙方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调整
监督审核时间、方式和内容;暂停;撤销认证证书):
a 体系的重大变更,包括组织结构、基础设施、运作程序变更、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变化等;
b 发生质量/环境/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
c 顾客/相关方重大投诉;
d 认证范围发生变化;
e 其他重要信息: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单位的处罚等;
5.1.8 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并配合乙方的监督审核/特殊审核及按规定缴纳审核费用;
5.1.9 对乙方不规范的认证行为有权向认监委、认可委、认可协会提出申诉和投诉。
5.1.10 无条件接受并配合乙方安排的见证审核和/或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的确认审核。如无正当理由拒不
接受见证审核和/或确认审核的,其认证资格即被撤消。
5.2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5.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体系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5.2.2 向甲方提供公开性文件;
5.2.3 当认证认可法规、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5.2.4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终止审核,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5.2.5 公布获证组织的获准、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资格状态;
5.2.6 遵守公正性与保密声明;
5.2.7 如甲方的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不能得到充分的信任,乙方有权增加监督审核频次或进行不预先通知的特殊审核;
5.2.8 甲方获证后如不再满足认证要求或不按时接受监督审核和/或不按时支付年金和监督审核费,乙方有权暂停、撤销甲方的认证证书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5.2.9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是乙方的知识产权,若甲方未按相关法规要求使用证书和标志,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为 5 倍认证合同金额)。
第六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6.1. 甲xxx不到或不能保持资格认证的规定条件,须承担不能取得认证证书或不能取得保持证书的风险;
6.2. 甲方获证后可能因达不到认证时的条件或不符合乙方的规定,将承担被乙方暂停、撤销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的风险;暂停期内及撤销认证资格时,立即停止使用证书和所有引用认证资格的宣传,证书撤销时应立即将证书交还乙方。
6.3. 甲方合同期内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被撤销证书的风险。
6.4 在甲方审核现场,甲方应确保乙方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乙方在甲方现场审核期间,非乙方人为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5.乙方可能因甲方获证后管理体系失效、产品/服务质量严重下滑和发生质量事故而引起顾客不满意,将承担被顾客投诉乃至被国家认可委暂停、撤销认可资格的风险。
第七条:争议处理
在实施认证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乙方管理层申诉;或向国家认可委员会提出申诉;若仍无法解决,可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和仲裁只能约定一种)。
第八条:违约责任
x合同签定后,若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其行为导致另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本合同费用(最低不低于合同的 100%)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x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获取的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止;若甲方未能获取乙方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甲方收到未能获取乙方认证证书的原因正式书面通知之日止。
第十条:合同的更改和补充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变更或补充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补充合同/协议》,且该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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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 方 | |||||
通讯地址 | |||||
开户行/账号 | |||||
联系人 | 部门/职务 | 手机 | |||
公司电话传真 | 甲方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
公司邮箱 |
乙 方 | 上海慧博认证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中国-xxxxxxxxxxxx00x000x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中支行 | 开户账号 | 121933604110502 | ||
联系人 | 部门/职务 | 手机 | |||
公司电话 | 000-00000000 | 公司传真 | |||
公司网址 | 乙方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特注<1>:本合同甲、乙双方须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盖章,并加盖乙方骑缝章
特注<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时,双方需另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