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09-01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潍柴动力”)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重机”)销售柴油机
(包括船用柴油机)及相关产品销量的增加,相关交易额度预计将超过本公司与潍柴重机于2008年11月27日签署的《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约定的上限(2008年-2010年的原上限分别为7,000万元、 9,100万元、12,000万元;截至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该项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已达到6711.3万元),因此本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与潍柴重机重新修订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现对该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预计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名称 | 主要业务 | 2008 年实际 发生额 | 占同类交 易比例 | 交易金额上限 | ||
2009 年金额 | 2010 年金额 | 2011 年金额 | ||||
潍柴动力 与 | 潍柴动力向潍柴 重机销售柴油机 | 6,649.9 | 0.47% | 26,000 | 31,200 | 37,500 |
潍柴重机 | 及相关产品 |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潍坊市长松路69号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27,610.05万元实收资本:27,610.05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内燃机及配件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国家有规定的,须凭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
(二)关联关系介绍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30.59%的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且本公司董事xxx先生、xxx女士、xxx先生、xxx先生及xx先生在潍柴重机兼任董事等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 条的规定,潍柴重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x公司与潍柴重机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潍柴重机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此项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公司的关联董事xxxxx、xxx女士、xxx先生、xxxxx及xx先生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本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此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以上补充协议已于2009年8月13日签署。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潍柴动力向潍柴重机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预计2009年至2011年交易金额上限。
(三)协议期限
上述补充协议有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天。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