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 章,我們或我們附屬公司的董事、主要股東及行政總裁、或[ 編纂] 前12 個月內為我們的董事或我們附屬公司董事及彼等的任何聯繫人將於[ 編纂]後成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於[ 編纂] 後,我們與該等關連人士的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 十四A 章將構成關連交易。 董事確認,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 章,將於[ 編纂] 後持續的以下交易將構成本公 司的持續關連交易。該持續關連交易將全面豁免遵守申報、年度審核、公告、通函及 獨立股東批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