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C115 号
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教育平板一体机采购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C115 号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 • 南昌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三、获取磋商文件 5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5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5
六、公告期限 6
七、其他补充事宜 6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二、说明 10
三、磋商文件 10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六、磋商 15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18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19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9
十、询问和质疑 20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21
十二、附则 21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2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格式 1.磋商响应书 27
格式 2.报价表 28
格式 3.分项报价表 29
格式 4.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30
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31
6. 其他证明资料 32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33
格式 7-1. 中小企业声明 33
格式 7-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34
格式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5
8.技术文件 36
9.资格证明文件 37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43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43
二、采购要求 44
第六章 评审标准 49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教育平板一体机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C115 号
项目名称: 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教育平板一体机采购预算金额: 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36 万 元人民币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
x购 2021F000436778 | 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教育平板一体机采购 | 1 | 批 | 360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许转包、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大会。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袋装并注明供应商名 称)须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磋商地点,逾期视为未递交,评审结束后,原件现场退还。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36 日 3 点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元整(¥7200 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之前从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教育平板一体机采购”字样,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如下:
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磋商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 17:00 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注:①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资格以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磋商。
注:(1)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保证金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到账对账单为准;
(3)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单或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
地址:遂川县巾石乡
联系方式:xxx 13879632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 X0 x-0#电子函件:000000.0000@000.xxx
联系人电话:0000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796-6319776/1877994822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1 | 2.1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 2.2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4 | 3.2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5 | 8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6 | 9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 明材料 |
7 | 15.1 |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 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之前从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川县巾石中心小学教育平板一体机采购”字样,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如下: 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磋商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 17:00 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注:①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资格以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 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 |
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磋商。 注:(1)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保证金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到账对账单为准; (3)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单或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 不计息退还。 | ||||
8 | 16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 | ||
9 | 18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 副本 3 份 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 ||
10 | 1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
11 | 25.7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 ||
12 | 32 | 32.1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 | ||
13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 ||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数(万元) | ||
100 以下 | 1.5% | 0 |
1. 适用范围
二、说明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有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
3.1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详见“磋商邀请”
3.2 联合体参加磋商
3.2.1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磋商邀请”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文件构成
三、磋商文件
6.1 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第六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所需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8.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7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8.8 磋商保证金凭证
8.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9.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9.1.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9.1.3 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7-1”)。
9.1.4 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7-1”)。
9.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9.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2.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7-2”)
9.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9.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7-3”),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9.4.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4.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4.4 以上所称货物或产品在本项目中指最终的服务成果。
10.提示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10.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0.3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12. 响应文件的构成
12.1 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磋商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 技术文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10) 磋商保证金
12.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13.证明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提供的有关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有关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相关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xx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磋商报价
14.1 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4.2 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
14.3 磋商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且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15. 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 15.1 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5.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17.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磋商保证金凭据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8.3 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8.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磋商截止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22. 磋商组织
六、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 各供应商须将所提供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做进磋商响应文件中,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查询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4.磋商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5. 磋商程序
25.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开始评审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
25.2 响应文件的审查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3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磋商内容。在有效性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磋商响应书;
2)未提交报价表;
3)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7)文件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8)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的;
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5.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6 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
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6)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5.7 评审方法
(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1)除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 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要求响应的优劣排序,最后报价相同且服务要求响应的优劣相同的由磋商小
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 成交公告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成 交 供应 商 确定 后, 采 购代 理 机构 在江 西 省公 共 资源 交易 网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江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31.成交通知书
31.1 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 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2.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 32.1 条”规定执行,被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本须知“第 15.5 条”规定执行。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文件 “15.5”条处理。
3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的原则确
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34.询问
十、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5.质疑
3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5.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5.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对不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的磋商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磋商文件的凭证。
35.6 质疑函接收方式
35.6.1 对磋商文件质疑
接收部门: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遂川分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 X0 x-0#xx:000000
35.6.2 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质疑
接收部门: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遂川分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 X0 x-0#xx:000000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6.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
36.3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 36.1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 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7. 解释权
十二、附则
x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服务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_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
项目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和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标的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及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1. 定义
x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采购人。
4)“供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动。
2.规范要求
2.1 提供相关服务的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若规范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 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 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5.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 相关资料
6.1 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 质量保证期
7.1 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如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执行。
8. 延期提供服务
8.1 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 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9.1 除合同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2. 仲裁
1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供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供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合同修改
15.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 通知
1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 计量单位
17.1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 1.磋商响应书
致: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报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
日期
28
格式 2.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报价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谈判 保证金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备注 |
总价:(大写) ¥:(小写) |
注: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在报价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29
格式 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合计(大写): |
注:供应商必须填写各分项费用,以证明响应报价的合理性,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盖章:
格式 4.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 号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响 应内容 | 响应/ 偏离 | 说明 |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 目号 | 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 务条款 | 响应/偏 离 | 说明 |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6. 其他证明资料
格式 6-1.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网址/邮箱 |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经营范围备注 |
供应商签章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格式 7-1. 中小企业声明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格式 7-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格式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8.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填写须知
9.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9-1.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9-2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磋商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 6 个月内任何 1 个月的财务报表,可以提供在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磋商前三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9-3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9-4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9-5 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9-6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9-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9-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9-9.磋商保证金凭证
9-10.各供应商须将所提供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做进磋商响应文件中,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格式 9-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委托(授权)书
格式 9-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磋商,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和采购要求规定的有关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
日期
格式 9-9. 磋商保证金凭证及退还保证金的信息附:供应商盖章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截图
9-10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各供应商须将所提供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做进磋商响应文件中,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
数量 | 详见第五章中的“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备注 | x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内容包含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 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一、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采购要求
序 号 | 货物名称 | 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 量 | 单 位 |
1 |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 | 一、整体设计要求: 1、屏幕尺寸(对角线)≥75 英寸,显示比例 16:9,亮度≥350cd/m2,对比度≥4000:1,可视角度≥ 178°,分辨率 3840*2160,屏幕显示灰度等级≥ 128 灰阶。 2、RJ45 双系统网口:整机具备双系统网口,插入一根网线即可实现 Windows 和 Android 系统同时上网。 3、整机表面钢化玻璃:表面配备≥ 4mm 防眩光、防划伤、防撞钢化玻保护,钢化玻璃表面硬度≥莫氏 7 级。 4、三键合一按键功能:在关机状态下短按即可整机开机(显示屏和电脑同时开启),开机状态下,短按即可息屏关闭背光进入黑屏节能模式,敲击屏幕或者短按按键重新点亮屏幕,长按按键提示是否关闭电脑,点击确认后整机关机(显示屏和电脑同时关闭)。 5、双系统主页物理按键:在任何系统下运行各种应用程序,可一键返回当前使用系统的主页或者桌面,当前是 Android 系统返回 Android 系统主页或桌面;当前是 Windows 系统则返回 Windows 系统桌面。 6、整机输入端子:RJ45≥1 路、USB≥6 路、TV(RF)≥1 路、HDMI≥2路、DP≥1 路、AV≥1 路、VGA≥1 路、AUDIO≥1 路、YPBPR≥1路、RS232≥ 1 路。 7、整机输出端子:RJ45≥1 路、TOUCH-USB≥3 路、AV≥1 路、 EARPHONE≥1 路、SPDIF≥1 路。 8、双系统返回物理按键:无论在 Android 系统还是在 Windows系统下,均可实现返回到当前系统运行程序的上一应用程序。 9、屏幕任意唤醒快捷工具:在屏幕任意位置两指长按屏幕即可 唤醒调用屏幕快捷工具,方便教师在屏幕的任何位置唤醒调取工具菜单进行授课,快捷工具具备当前系统主页、返回、全通道批注、信源切换、系统设置、自定义应用等快捷功能按钮;自定义按键可添加其他快捷应用,新添加的应用可通过放置快捷工具进行查看。 10、双系统无线遥控器:通过遥控器可以实现双系统(Android 和 Windows)PPT 翻页功能。 11、前置 PC 按键:无论在任何信源通道下,一键可切换至内置电脑系统信号源,方便教师快速进入 Windows 进行授课。 12、TV 制式:PAL/NTSC/SECAM。 13、一键系统自检:整机内置自检维护工具,支持对 OPS 电脑、光感、整机温度模块进行检测,并提示状态。支持对系统内存,垃圾文件进行清理。 14、声音输出功率:屏幕朝前,2*15W。 15、锁屏功能:为防止学生误触,具备锁屏/童锁功能。 16、信源识别自动开机功能:整机处于关机通电状态下,接入 HDMI 或 VGA 信号后,整机可自动开机。 17、信源名称自定义:系统信号源名称可以支持自定义。 18、自动休眠待机功能:整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无信号或者无人操作时自动进入休眠待机状态,自动休眠待机时间可设为 1 分钟、 | 18 | 台 |
5 分钟、10 分钟、15 分钟、30 分钟。 19、触摸书写亮度调节:整机可通过触摸屏幕自动调节背光亮度,可选择开启或关闭。 20、读取整机 U 盘与外接设备功能:外接电脑连接整机且触摸信号联通时,外接电脑可直接读取整机任何一个 USB 接口(除内置电脑外)的移动设备存储数据。 21、智能 U 盘锁:支持 U 盘锁屏功能,通过 U 盘可以进行锁屏/解锁功能。 22、屏幕侧边工具栏:屏幕两侧可调出快捷工具栏,包括返回、主页、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信源切换、控制面板、关机、关闭 OPS、休眠、重启等功能;工具栏控制面板可快速调出有线网络开关、无线网络开关、热点开关、计时器、节能开关、锁屏、节能护眼、触摸感应;可快速打开xx的相关应用。 二、红外触控技术: 1、采用高精度红外触控技术:Windows 和 Android 系统均支持 10 点触控和 10 笔同时书写。 2、抗光强度:具备抗强光干扰功能,在照度 120K 1ux 环境下可以正常工作。 3、防死点(触控遮挡):为方便教学,触控屏具有防遮挡功能,在整机最多两条整边都遮挡的情况下,仍然支持触控和书写。 4、触控响应时间:首点响应时间速度≤3ms,连续点响应时间 ≤2ms,书写响应速度≤7ms。 5、定位精度:±1mm 。 6、最小触控识别:2mm(最大直径)。 7、触控分辨率:32768*32768。 8、触控高度:整机触控屏幕有效识别高度≤2.5mm,即触摸物体距离玻璃外表面高度≤2.5mm 时,触控屏识别为点击操作。 三、嵌入式系统功能配置: 1、系统配置:系统版本 Android 6.0 及以上,内存(RAM)≥2G,存储空间(ROM)≥8G。 2、xx主页支持触摸长按调出右键功能菜单,xx系统主页的应用支持简单模式排列和标准模式排列,标准模式支持图标位置任意拖动排布。 3、文件管理:在xx系统下可以对整机内存及外部 USB 设备读取的文档进行自动归类,可以按照 文档类型进行快速查找,单击即可直接打开。 4、无线模块:内置 2.4G+5G 双频无线传输模块,内置 WIFI 802.11 b/g/n。 5、无线传屏:内置无线传屏接收器,无需外部接收部件,通过无线传屏器与整机匹配后即可实现电脑的无线传屏功能;支持xx手机/平板、苹果手机/平板的无线投屏,支持至少四分屏。 四、嵌入式系统白板软件: 1、书写笔:支持至少 2 种笔型,支持颜色选择;支持滑动调整笔迹粗细; 2、擦除方式:支持手势识别板擦,手动选择板擦、圈选擦除、清屏; 3、白板书写内容支持导出和保存; 4、白板书写支持笔锋效果; 5、绘图功能:支持箭头、线段、直线、圆形、矩形的绘制,支持颜色选择,支持滑动调整笔迹粗细; |
6、背景更换:支持背景色的选择;支持导入自定义的背景; 7、白板软件支持以缩略图形式预览白板页面内容,点击缩略图可快速进入对应白板页面; 五、内置 OPS 电脑参数 1、采用 Intel 标准协议的 80 针接口(不接受其他接口类型): 抽拉内置式,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低噪音热管传导散热设计,具有信号接口:≥2 路 USB3.0,≥1 路 HDMI,≥1 路 DP,≥1 路 RJ45,≥1 路麦克风/耳机。 2、处理器:≥Intel Core i5 四核四线程 频率 2.8G;内存:≥8G;硬盘:≥256G 固态硬盘。 3、内置双 WiFi:IEEE 802.11b/g/n 标准;内置网卡: 10M/100M/1000M。 六、教学应用软件: 1、教学白板书写笔形支持铅笔、荧光笔、激光笔、钢笔等 7 种 以上笔形选择;笔迹支持粗细调节,调节范围 1-40 可选;笔迹 颜色支持自定义,其中纹理笔和印章笔支持 8 种以上图片,可自定义图片。 2、教学白板书写支持中文、英文、数字等任意混合同时手写智能识别为书写文本功能,识别后的书写文本可以通过手势画笔滑动即可删除。。 3、支持智能公式识别,可通过手写公式可智能识别为文本格式,包含数学公式,化学公式等。 4、支持智能图形识别,可通过手写绘制任意图形,可智能识别为规则图形,包括三角形、圆形、矩形、多边形等。 5、缩放和旋转功能,支持对图片、音视频、图形等对象进行手势缩放和旋转功能。 6、支持多人边写边擦功能:根据老师的使用习惯,可使用手掌或手背进行擦除,擦除对象包笔迹、图片、图形、学科工具等任意对象,完全仿真实物板擦功能,支持至少 6 笔(人)同时边写边擦功能。 7、支持多种学科模式,切换到对应学科后,工具栏自动切换为对应的学科工具,包含背景主题选择、素材库中的素材、实验室、学科工具等,方便老师快速找到所需资源。 8、支持多种图形快速绘制功能,包含不少于 27 种常用二位图形, 不少于 9 种立体图形。 9、软件内支持调用视频展台功能,可对展台的显示内容进行放大、缩小、拍照等操作,所拍摄的图片可在白板中任意修改,批注,保存。 10、白板软件支持导入/导出教学所需的各种文件,PPT 文件可以以图片模式打开,并对打开的各种文件进行批注。可以及时保存老师课堂中互动白板的页面内容,丰富教学素材。 11、资源库,可通过本地素材库快速添加素材到白板中,本地素材按学科分类,便于老师查找使用;支持从本地我的电脑中添加资源到白板软件。 12、屏幕录制功能:可选择全屏录制或者任意区域局部录制,支持 4:3,16:9 的录制格式,录制完成保存为视频文件。 注:以上参数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 函原件。 | ||||
2 | 推拉黑板 | 一、通用尺寸:≥4000×1300mm(可根据一体机的大小制作) 二、材料参数 | 18 | 套 |
1.外框滑道:采用电泳香槟色铝合金材料。为保证黑板的灵活性和使用寿命下滑道要求平面无凹槽,方便粉尘灰直接掉下。无需清扫粉尘灰。 2.黑板边框:采用≥32×21×1mm 的电泳香槟色铝合金,两块黑板之间配有防尘毛条。 3.塑料角:采用 ABS 工程塑料模具成型。 4.面板:采用 280℃高温烤漆板面,厚度≥0.35mm。 5.夹层:采用特制高密度泡沫板或 7 层瓦楞纸。 6.背板:采用≥0.27mm 厚的优质镀锌板。 7.吊轮:采用优质软性尼龙轮。 8.锁:采用特制定做锁,钥匙通用。 9.安装片:采用优质 5mm 钢板冲压成型。 10.在滑道终端配置让位缓冲弹簧,推开活动面板可减缓板体的冲击力度,不会使两侧的立框掉落。 | ||||
3 | 展台 | 1、像素:≥800 万像素 2、幅面:A4 3、变焦:数码变焦 4、对焦:定焦 5、补光:LED 灯光 6、接口:1 个 USB 接口 7、结构:壁挂式 | 18 | 台 |
4 | 安装及辅材 | 投标人负责全部产品的集成辅材,包括展台线,电源线等,并且确保全部产品在集成安装后正常使用。根据现场实际,安装的位置要有利于教学并且安全牢固,使教室使用效果最好;布线应安 全,方便使用。 | 18 | 套 |
二、商务要求
1、质保期:电子产品质保一年,质保期内若有质量问题应包修。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产品,货物的验收应按国家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质量验收。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若货物验收时有某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无条件退回货,且采购人有权要求索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班班通设备应满足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进高质量班班通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中高质量班班通终端设备计算机配置的要求;
5、售后服务:所有维修维护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提供 7×24 小时响应服务,
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故障通知后,必须在 4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应对故障进行及时检
修或提供备用设备,一般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 72 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期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继
续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支持、设备升级等服务,其发生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最低成本标准收取。
6、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1 个工作周后付合同款的 100%。
7、供应商若发生产品专利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货物、配套材料、辅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转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章 评审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一、价格评分 35 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35 分 |
二、技术部分得分(55 分)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 值 | |
技术基础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得 33 分;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33 | |
分 | 分 | ||
1、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具有前置端子与双通道 USB: | |||
为方便教师教学使用,前置护眼物理按键,USB≥4 路,前 | |||
置 TOUCH USB≥1 路,前置 HDMI≥1 路;前置双通道 USB | |||
≥4 路(在 Windows 和 Android 系统下均能读取数据), | |||
以上全部满足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 |||
测(验)报告复印件、整机前置端子照片、检(验)测报 | |||
技 术 部 | 告官网查询链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 ||
分 ( 55 | 2、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具有在xx主页右键可添加或 | ||
分) | 者删除个性微件,微件应用包括:时钟,课程表,便签纸, | ||
技术加分 | 名人警言,微件在桌面位置可以自由拖动,微件状态关不 | 22 | |
项(22 分) | 受开关机影响。以上全部满足得 4 分。 评审依据: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 分 | |
测(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测报告官网查询链接、查 | |||
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 |||
3、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具有双系统无缝切换功能:为 | |||
方便教学,在 Android 系统下,通过手势滑动即可实现 | |||
Android 系统与 windows 系统直接进行无缝切换,即切即 | |||
显,切换过程零延迟,不黑屏不蓝屏。在 Windows 系统从 | |||
屏幕左侧边缘处快速向右滑动可以返回 Android 系统,以 | |||
上全部满足得 4 分; | |||
评审依据: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
测(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测报告官网查询链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4、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具有 Android 系统任务栏: Android 系统界面具备类 Windows 系统下侧任务栏界面设计,符合教师操作习惯,方便教师使用 Android 系统像 Windows 系统一样操作使用;任务栏具有应用图标、开关机、锁屏、主页、当前运行任务应用、网络、信号源、音量、亮度、时间显示功能模块,支持左右位置切换功能;在 Android 系统任务栏上点击当前系统运行的应用,可以实现应用直接在屏幕上快捷切换显示,按住 Android 系统任务栏上应用图标上下滑动能够关闭相应应用程序,任务栏在任意信源通道下均可手势调出和隐藏,以上全部满足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测报告官网查询链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5、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产品 MTBF 时间≥12 万小时,以上全部满足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测报告官网查询链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6、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采用高精度红外触控技术: Windows 和 Android 系统均支持 20 点触控和 20 笔同时书 写,以上全部满足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在 Windows 和 Android 系统均支持 20 点触控和 20 笔同时书写功能的照片、检(验)测报告官网查询链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7、为保证兼容性,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和 OPS 电脑为 同一品牌,满足得 2 分。 |
评审依据:提供智能交互平板和 OPS 电脑的 3C 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厂家公章佐证,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
1、为保障产品的质量,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制造商具有检测产品质量的实验室,并且实验室获得 CNAS 合格评定验室认可证书,以上全部满足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实验室 CNAS 合格评定验室认可证书 | |||
复印件及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 |||
商务部分(10分) | 商务加分 | 2、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制造商属于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相关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 10 分 |
3、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制造商获得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企业认证的,得 2 分; | |||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 | |||
证。 | |||
4、所投 75 寸智能交互平板为非 OEM 产品的,得 2 分; 评审依据:提供 3C 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委托 | |||
人、生产者及生产企业为同一公司或互为全资母子公司) |
注:将以上评审依据中提供投标文件中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遂政采【2021】C 115 号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审批意见
招标单位 | 招标单位意见: (章) 负责人(章): 2021 年月日 |
现场体温测量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开标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招标编号 | 标段号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 □无 | |||
是否在 2021 年 1 月 30 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 年 1 月 30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
2021 年 1 月 30 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
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