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4892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4006520220073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设备类)
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xxxxxxxx)x xxxxxxx(xxxxxx)科研设备购置一项目(4421)
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4892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4006520220073
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供应商:山东晨辉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采购人(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供应商(全称):山东晨辉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第一 医科大学(xxxxxxxx)xxxxxxxx(xxxxxx)科研设备购置一项目(4421)项目(SDGP370000000202202004489)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学术提升(附 属中心医院)科研设备购置一项目(4421)。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内容和范围:详见供货清单,包括拟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 试及售后服务等。
二、供货期
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 并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状态,具备验收条件。
三、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冲突之处执行最高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1036000.00 元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叁万陆仟元整;
本合同合同总金额包含:货款、税金、运费、安装、调试、外贸代理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2.进口设备外贸代理费:
序号 | 单个外贸合同人民币金额 | 山东润文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
1 | 合同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含) | 1.50% |
2 | 合同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 80 万元以下(含) | 1.40% |
3 | 合同金额在 8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含) | 1.00% |
4 | 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含) | 0.60% |
5 | 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 0.40% |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xxx。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1036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方式: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金 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外贸公司向采购人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申请合同金额 70%的预付款,采购人确定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信用证开立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货款。
外贸公司开具以中标人指定的国外生产商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或货到后电汇。
项目验收前,供应商应将所有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培训,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各种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电汇形式、银行汇票、履约保函。
3、履约保证金在履约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 商向采购人提交申请,采购人根据履约情况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4、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 账号:15126101040096666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
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项目合同项下货物的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期限与质量保证期期限保持一致,均自本项目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签订时间
x合同于 2022 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
x合同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签订。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
x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
采购人:(公章)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 省医学科学院) | 供应商:(公章)山东晨辉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住所:xxxxxxxxxxxx 0000 x | xx:济南市历城区聚隆广场 5 号楼 1001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 |
账号: |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外贸公司:(公章)山东润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29 号圣凯财富广场 1-347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000-00000000 |
传真: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和平路支行 |
账号:531905298010901 |
邮政编码: |
合同条款
1.采购与供应
1.1 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
(1)价格不可调整。
(2)具体调价办法:_无 。
1.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数量以货物清单为准,供应商按附件 1 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
1.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1.5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 1.6 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1.6 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
(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 2.质量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3 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 ISO9000 质量体系标准。
2.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2.5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
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
有必要,供应商在 3 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6 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6 个月。
2.7 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8 其他质量要求:无。 3.供货时间及地点
3.1 供货及通知方式:电话通知供货。
3.2 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 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4.2 质量验收:
(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
(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商 24 小时内
负责处理。
4.3 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
5.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5.1 安全xx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5.1.2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5.1.3 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
6.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详见第七条。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7.货款支付:详见第七条。
7.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 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7.3 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
7.4 其他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
8.合同变更
8.1 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
9.双方责任
9.1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采购人收货代表: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交货代表: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
9.2 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 2 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4 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9.5 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9.6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9.7 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9.8 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
9.9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9.10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9.11 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9.12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13 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4 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0.违约与赔偿
10.1 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 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
10.2 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0.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
(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
(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0.4 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 28 日内答复,如果在 28 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5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6 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 3 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7 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1.3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 60 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1.4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 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担保费、保全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该处各类费用的承担也适用于因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采购方采取包括法律等手段在内的各类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的情形。
13.争议解决
13.1 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 2程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
14.1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4.2 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
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
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00000000000@000.xxx。
14.4 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加盖公章后生效。
14.5 补充条款:无。
合同附件:
附件 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487
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学术提升(附属 中心医院)科研设备购置一项目(4421)
包号:2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质 保期 |
1 | 超灵敏多功能 成像 | Cytiva、 800UV | CYTIVA SWEDEN AB / 日本 | 1 | 台 | 257000 | 257000 | 两年 |
2 | 多功能流式点 阵仪 | Luminex、 Magpix | 路明xx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美国 | 1 | 台 | 779000 | 779000 | 两年 |
总价 | 小写:¥1036000.00 元 | |||||||
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陆仟元 整 |
配置清单
序 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性能及指标 |
1 | 超灵敏多功能成像仪 | Cytiva | Amersham ImageQuant 800UV | 1、Amersham™ ImageQuant™ 800 系统是新一代高灵敏电荷耦合器件(CCD)成像仪,可在生命科学应用中获取高质量图像,适用于化学发光、紫外、荧光和白光成像,样品类型包括凝胶,印迹膜,多孔板和培养皿。 2、优化的光学系统和全新专利技术——SNOW™(最优化信噪比观察模式)检测模式可实现优化信噪比,帮助用户提高成像灵敏度和图像质量。 3 、 该系统集成了界面友好的控制软件和 ImageQuant Connect 软件,可实现用户远程访问实验数据。 4、操作简便:可使用 12.1 英寸超大触摸屏直接操作仪器,从采集到分析进一步节省实验室空间,并可远程监视仪器状态; 5、mageQuant™800 搭载最新研发的 F0.74 科研级定焦镜头,透镜玻璃材料透光率大幅提升,检测灵明度进一步提高;CCD 像素达到 830 万,图像分辨率更高。 多功能性 6、新的样品盘设计及 NP 透镜的加入,使 Amersham ™ ImageQuant™ 800 适合于多种应用及样品。产品基本配置 配置: 1. 主机一台,内含 12 吋触摸屏,CCD 相机,F0.74镜头,工作站一台: win10 及以上系统,I7 处理器,SSD512GB+1T 硬盘,16G 内存,21.5 液晶显 |
示屏; 2. 白光反射光源、紫外反射光源、滤光片轮及化学发光样品盘; 3. 控制软件、分析软件; 4. 耗材: a. PVDF 低荧光背景印迹膜;1 b. ECL Prime 化学发光检测试剂;1 c. GB005 滤纸 1。 | ||||
2 | 多功能流式点阵仪 | Luminex | Magpix | 1.单孔可同时检测 50 种不同指标,一次运行可同 时检测 96 个样本。可使用市场上所有细胞因子试剂盒。开放的软件,支持用户自行方法开发,助力科研多方面需求。 2. 最小报告荧光动态范围:3 logs;典型动态范围: ≥ 3.5 Logs; 3.检测效率:每台检测仪器完成 96 个样本的多重检测时间需≤4 个小时; 4.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 单样品中同时区分及检测 1-50 种 xMAP 编码磁珠上的报告荧光(590 nm ± 24 nm); 5.具有对复合式液态悬浮芯片系统控制、验证、校正、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的基本功能; 6.兼容 LIS/LIMS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7.自动化进行开机、校正、校验、运行和关机等常规处理; 主机,随机包含:扫码设备:1 加热板: 1 电源线: 3 校准试剂盒 : MAGPIX Calibration Kit (25 |
doses) 1 验证试剂盒 :MAGPIX Performance Verification Kit (25 doses) 1 德国 eppendorf 进口单道可整支消毒移液器 23 支 ( 0.1-2.5ul ; 0.5-10ul ; 2-20ul ; 10-100ul ; 20-200ul;100-1000ul;1-5ml;)、八道移液器 2 支,按用户要求配置量程。 |
售后服务承诺
1、自设备安装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培训。至少给 3 名实验室使用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如有需要,供应商为采购人安排多次培训。
培训安排如下:
时间与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培训对象:采购人指定成员;
人数:具体培训人数由采购人指定;
内容:仪器功能操作、应用及日常维护、小故障排查等次数:1-2 次
培训目标:保证至少 1-2 人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进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排查。
2、所有货物的质保期:2 年;
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消耗品除外);
所有设备质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供应商免费提供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数据备份等系统维护培训服务,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超出质保期的保修:
如到现场维修每次收取适当的维修费(即维修人员差旅费成本);如有零配件更换收取成本费。
山东晨辉实验仪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