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502 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xx(xxxx)
(xxxxxxxx 00 x)
声明
x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xx先生 1 名特定发行对象,xx先生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且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xx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43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2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900 万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2,947.00 万元(含本数,下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及衍生取得的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情况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的议案。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公司现有《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5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215 万元、215 万元及 215 万元,分别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1.86%、14.66%及 20.46%,公司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
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44.70%,占最近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45.96%,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分红比例。
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章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最近一期业绩下降的风险: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03.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018.1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59.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3.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67.21%,下降幅度较大。2020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1)综合毛利率下降。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03.7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60%,但受疫情影响,发行人民生信息服务行业毛利率有所下降,加之发行人利用互联网渠道推广保险经纪业务,在收入增加的同时,因推广成本大幅增加,保险经济业务毛利率亦大幅下降,上述两个因素叠加致使公司综合毛利率由 2019 年 1-9 月的 52.16%下滑至 41.75%,本期毛利较去年同期下降 933.87万元,下滑 3.47%;(2)期间费用增加。因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研发投入,致使本期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3,382.81万元,增幅 39.64%,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970.95 万元,增幅 9.22%;(3)
投资收益减少。联营企业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亏损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致使公司本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 1,829.67 万元,增幅-764.91%。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业绩预告》(公告号:2021-006)。
根据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5,000.00 万元—105,000.00 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14%-10.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880.00 万元—1,250.00 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6.24%—18.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450.00 万元—820.00 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21%—45.23%,2020 年度业绩与 2019 年度基本持平。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复合增长率为 23.12%。公司 2020 年 1-9 月业绩较 2019
年 1-9 月下降,预计 2020 年度业绩与 2019 年度基本持平。但若公司对 2020 年业绩的预计存在偏差,综合毛利率不能恢复,战略布局、人才投入未能取得预期的效益,或是联营企业亏损加大,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降的风险。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录 6
释义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2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2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5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0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36
五、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37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和业务资质 47
七、行政处罚 50
八、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51
第二节 x次证券发行概要 5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5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概要 57
三、募集资金投向 59
四、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59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0
六、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61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4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6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6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6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6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的情况 6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6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69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6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6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6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71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73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73
二、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73
三、经营管理风险 73
四、技术风险 73
五、市场风险 74
六、人力资源风险 74
七、业务升级风险及其带来的管理风险 74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降的风险 74
第六节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7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7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7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7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80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81
六、董事会声明 82
xx
x、普通术语 | ||
发行人、公司、易联众 | 指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 股 | 指 |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xx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2,900 万股 A 股股票之行为 |
定价基准日 | 指 | x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本次发行定价基 准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商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天 衡所 | 指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
容诚所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智能科技 | 指 | 易联众智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 公司 |
民生科技 | 指 | 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 公司 |
易惠科技 | 指 | 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 司 |
易联众大数据 | 指 | 易联众(厦门)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 子公司 |
易联众金融 | 指 | 厦门易联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
xx通信息 | 指 | 福建易联众xx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 子公司 |
易康吉保险 | 指 | 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
医疗信息 | 指 | 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子 公司 |
人力公司 | 指 | 易联众(厦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 级子公司 |
医卫信息 | 指 | 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子 公司 |
陕西易联众 | 指 | 陕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
易方科技 | 指 | 厦门易联众易方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
易联众健康 | 指 | 易联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
电子科技 | 指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一、普通术语
厦门纵达 | 指 | 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
广州睿图 | 指 | 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子 公司 |
广西易联众 | 指 | 广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
民生通 | 指 | 厦门市民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子公 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实施细则》 | 指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公司章程》 | 指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国家医保局 | 指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人社部 | 指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东软集团 | 指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华软件 | 指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创智和宇 | 指 | 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久远银海 | 指 |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万达信息 | 指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卫宁健康 | 指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大地纬 | 指 |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思创医惠 | 指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和仁科技 | 指 |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麦迪科技 | 指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创业慧康 | 指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x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度量货币 |
二、专业术语 | ||
AI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指由人制造出来 的机器所表现出来的智能。通常人工智能是指通过普通计算机程序来呈现人类智能的技术。 |
BI | 指 | 商业智能(Business Intelligence),又称商业智慧或商务智能,指用现代数据仓库技术、线上分析处理技术、数据挖掘和数据展现技术进行数据分析以实现商 业价值。 |
DRGs | 指 |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即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系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DRGs 支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 分。 |
金保工程 | 指 |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覆盖全国的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 政务工程。 |
HIS | 指 | 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即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财务信息、病人信息和物资信息为主线,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递、统计、分析、综合查询、报表输出和信息共享,及时为医院领导及各部门管理人员提供全面、准确的各种数据。常规模板包括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药房管理、药库管理、院长查询、电子处方、物资管理、媒体管理等,为医院管理提供更 有力的保障。 |
CIS | 指 | 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即临床信息系统,是支持医院医护人员的临床活动,收集和处理病人的临床医疗信息,丰富和积累临床医学知识,并提供临床咨询、辅助诊疗、辅助临床决策,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 效率,为病人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 |
PACS | 指 | 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即医学 影像信息系统,基于医学影像存储与通信系统,从技术上解决图像处理技术的管理系统。 |
LIS | 指 | 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是专为医院检验科设计的一套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能将实验仪器与计算机组成网络,使病人样品登录、实验数据存取、报告审核、打印分发,实验数据统计分析等繁杂的操作过程实现了智能化、自动化和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提高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减少漏洞, 提高检验质量。 |
电子病历系统 | 指 | 医院通过电子病历以电子化方式记录患者就诊的信息,包括: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其中既有结构化信息,也有非结构化的自由文本,还有图形图象信息。涉及病 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质量控制、统计和利用。 |
ISO20000 | 指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是面向机构的 IT 服务 管理标准。 |
CMMI | 指 |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 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 |
ITSS | 指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即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 ITSS 工作组研制的一套 IT 服务领 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 IT 服务的方法论。 |
DIP | 指 | Big Data Diagnosis- Intervention Packet,基于大数据 的病种分类,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 |
系,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准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状态、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业规范,可应用于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院管理等领域。DIP 分值付费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的重要组成部分。 | ||
PSAM 卡 | 指 | 终端安全控制模块,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PSAM 卡规范》,包括普通 PSAM 卡和高速 PSAM 卡 |
DICOM | 指 | Digital Imaging and Communications in Medicine,即医 学数字成像和通信,是医学图像和相关信息的国际标准 |
HL7 | 指 | Health Level 7,即卫生信息交换标准,系标准化的卫生信息传输协议,是医疗领域不同应用之间电子传输的协议。HL7 汇集了不同厂商用来设计应用软件之间接口的标准格式,它将允许各个医疗机构在异构系统 之间,进行数据交互。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430,000,000 股,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3,489,771 | 12.44% |
高管锁定股 | 53,489,771 | 12.4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76,510,229 | 87.56% |
三、股份总数 | 430,000,000 | 100.00% |
2、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
1 | xx | 69,681,649 | 16.21% | 境内自然人 |
2 | 微医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41,200,000 | 9.58%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 | 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3,400,000 | 5.4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 | 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 | 16,384,218 | 3.81%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 | xxx | 2,196,900 | 0.51% | 境内自然人 |
6 | xxx | 2,082,000 | 0.48% | 境内自然人 |
7 | 林三 | 1,663,309 | 0.39% | 境内自然人 |
8 | xxx | 1,622,246 | 0.38% | 境内自然人 |
9 | xxx | 1,214,927 | 0.28% | 境外自然人 |
10 | xxx | 0,000,000 | 0.27% | 境内自然人 |
合计 | 160,605,949 | 37.35%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公司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xx
79.9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100%
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
16.21%
3.81%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xx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69,681,649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6.21%,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16,384,218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81%,为发行人第四大股东。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系xx先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xx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86,065,867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0.02%,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基本情况
xx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贸易专业。曾任厦门万利达傲通网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冠城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绿春县富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重庆潮歌商贸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宏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然诺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辉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乐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大连环球外商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际娱乐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骏豪融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香河御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骏豪晟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喜盟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北京优翔国际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营口展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营口君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职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小薇科技小额再贷款(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3 年 5 月加入易联众以来,曾任易联众总经理,现任易联众董事长;并兼任厦门易联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易联众民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联众(厦门)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骏豪地产(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骏豪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骏豪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侨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永康成财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共信联盟(xx)xxxxxxxxxx,xxx凤凰花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易之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应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汽专用汽车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全通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一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象屿华运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厦门象屿墩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海南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广西泰和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百灵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骏华置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持有发行人
69,681,649 股股份,累计质押发行人股份 65,938,125 股,占其所持股份总额的
94.63%,占总股本的 15.33%。xx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16,384,218 股股份,累计质押发行人股份 16,380,000 股,占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99.97%,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81%。
除上述质押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纠纷的情况。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I65 软件业”下属的“I6510 应用软件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公司所从事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具体从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之“1 新一代信息技术”之“1.3 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1.3.1 新兴软件开发”。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民生信息化行业。
1、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是:深入研究软件行业的新形势、新趋势、新常态、新要求,通过多方面的工作,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服务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还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制定的相关准入资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的影响。
2、民生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医疗保障信息化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态势
①医疗保障信息化行业的基本情况
医疗保障信息化(以下简称“医保信息化”)是指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对医疗保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存、传输以及统一维护等工作。医保信息化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医疗保障部门治理能力有着重要支撑。医保信息化又是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的理念,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以信息网络多级互联、基础平台全国统一、数据资源集中管理、标准规范完备成熟并贯彻实施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化格局。着力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履行党中央赋予的“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助力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职责使命,着意提高新常态下全民医保制度运行公平性、基金安全性、保障可持续性、服务可及性,助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病有良医”。
②医保信息化行业的发展趋势
A、医保参保人数的持续增长带动医保信息化的需求不断提升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2013 年以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截至 2020 年 11 月,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员为 135,698.82 万人,较 2013 年 1 月增长幅度超过 148.13%1,参保人员的快速增加对医疗保障经办、结算、报销等业务流程,医保基金管理、控费等均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进而带动医保信息化行业的持续发展。
1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B、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推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助力。
我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伴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而兴起。信息化建设在部分地方开始兴起,并逐步扩大到全国各地。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各省市医疗保险政策及落实情况参差不齐,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筹规划,中央层面又无标准化支持,我国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一直比较零散,基本上都是各地自行开发和运行。随着金保工程的逐步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了社保信息系统核心平台,先后发布了《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和
《社会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但各自为政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格局已然形成。
在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前,医保信息系统存在三方面的严重不足。一是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认,无法形成全国层面、区域层面的大数据,无法进行有效的大数据分析;二是系统分割、难以共享,全国近 400 个统筹区几乎都自建信息系统,并分散在人社、民政、xx等不同部门,导致相互之间衔接不畅;三是区域封闭、孤岛现象突出,各统筹区医保数据实行封闭管理,每个统筹区都是一个“信息孤岛”。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分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xx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四部委的医疗保障相关职能集中合并到新的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全国医保标准化建设。
(A)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格局,积极谋划部署、深入调研,印发《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设一个系统、搭建两级平台、提高三个水平、突出四类应用”的全国医保信息化总体规划和部署,即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搭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和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支撑提高全国医保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按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中关于各省市建设计划的要求,2019年底前,各省市需完成设计、立项、招标等工作;2020 年底前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工作,2021 年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目前大量省级单位处在建设阶段,为满足国家对建设周期的要求,各省医保系统建设工作将加速启动。
(B)医保标准化的市场需求
《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到 2020 年,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
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 15 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十四五”期间,形成全国医疗保障标准清单,启动部分医疗保障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试用完善。其建设重点包括三个方面: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基础平台和医保信息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打造全国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均等”;发挥大数据在医保治理体系中的推动作用,提升“治理能力”。期望通过这一平台,既可以实现参保信息查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提供应用支持,也可以强化医保基金管理,在保障基金使用安全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的合理性,促进医保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C、医保基金监管和风控将成为医保信息化的主要发力点
我国医保领域的欺诈和浪费情况较为严重,通过科技手段监管医保基金成为当下医保改革的工作重点。根据 2021 年 2 月 20 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2019
年,全国医疗保障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 81.5 万家,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追回、罚款等方式处理违法违规违约的医药机构26.4 万家,占被检查机构的32%。当年追回医保基金 115.6 亿元。2020 年,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 60 余万家,连自查加检查,共处理违法违
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 40 余万家,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不同程度
存在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全年追回医保基金 223.1 亿元。
原先我国的医保基金监管主要由地方性条例约束,立法层级较低,中央层面主要依靠政策性文件,对于在全国统一有效的开展医保反欺诈形成了很大的制约。随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条例”)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国务院第 11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国医保基金监管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该基金管理条例二十四条强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广使用信息技术,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并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该基金管理管理条例的通过,将促使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推动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医保监管工作,为医保信息化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D、医保公共服务成为医保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之一
医保公共服务是便民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医保有效监管的工具。近年来,我国推动了药品耗材的统一编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等医保公共服务方面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这些信息化建设都推动了医保的实时结算,有助于医保对数据的实时追踪,从而能在反欺诈监管工具的辅助下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提高基金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公共服务一方面在短期内推动了医保信息化市场规模的提升;另一方面,在医保公共服务全国性建设结束后,未来市场空间将集中在优化服务方面,公共服务的优化将成为医保信息化厂商的下一个竞争要点。
(2)医疗信息化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态势
①医疗信息化行业的基本情况
医疗信息化,是指以传统医疗模式为载体,利用现代计算机、互联网和通信技术,通过对医疗信息收集、传输、交互、处理等一系列流程,使得医疗服务数字化和网络化。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A、提升医院管理能力,提高医生工作效率;B、方便患者,患者信息可以随时传送调取,不需重复病史,利于保存医学材料;C、促进有效监管,对大型公共安全事件可做到有效监控。
我国医疗信息化建设可以分为四个阶段:A、医院管理系统信息化。以 HIS
系统为核心,开展各环节信息系统建设,以收费系统为核心的医院无纸化管理系
统搭建;B、医院临床业务系统信息化。以各科室的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完成医疗业务系统的信息化;C、区域医疗信息化。围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通过集成平台完成各诊疗环节信息互通互联。最后以国家推动建设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为基础,完成以患者为中心的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D、智能化阶段。以数据为驱动力,完成诊疗环节的智能化,以信息化为手段实现医疗产业的供给侧效率优化。
我国医疗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如下:
图片来源:东兴证券研究所《医疗信息化产业专题报告:电子病历市场风口正劲》
②医疗信息化行业的发展趋势
A、人口老龄化比例逐步提升,带动医疗信息化需求
过去 20 年来,我国的老年人口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从 2000 年的 8,821 万人增长至 2019 年的 17,603 万人,老年人口占比从 6.96%增长至 12.57%2。
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快速推动我国医疗产业的发展,2010 年-2019 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数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及医院数量分别由 2010 年的 93.69 万个、2.09 万个增长至 2019 年的 100.76 万个、3.44 万个3。截至
2019 年末,我国公立医院 11,930 个,民营医院 22,424 个,其中三级医院 2,749
个,二级医院 9,687 个4,根据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中国医院信息化状
况调查 2018-2019 年度》区间中值替换法,估算出三级医院年度信息化建设投入
金额平均值为 1,019.20 万元,三级以下医院为 240.08 万元,则二级以上医院的
年度信息化建设投入额约为 512.75 亿元5,市场空间巨大。
3 资料来源:《2020 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4 资料来源:《2019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5 资料来源:《中国医院信息化状况调查 2018-2019 年度》
B、医疗信息化处于快速成长期,各细分领域市场空间巨大
(A)HIS 系统升级换代
我国上一轮 HIS 建设热潮兴起于 2010 年,当前我国 HIS 系统渗透率较高,三级医院基本达到 HIS 全覆盖,二级及以下也基本达到 80%覆盖。由于 HIS 系统的更新周期为 10 年左右,而早期开发应用的 HIS 存在操作繁琐、非标准化的问题,目前我国处于传统 HIS 系统升级换代的新周期。此外,客户关系管理、制剂管理、静脉配液管理等 HIS 子系统渗透率仍较低,未来渗透率有望得到提升。
(B)电子病历系统建设
2018 年 12 月,国家xx委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 0 级-8 级共 9 个等级,要求到 2019 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 3 级以
上,到 2020 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 4 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
评价 3 级以上,因此电子病历已成为过去几年中我国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核心,这一刚需将给行业带来巨大市场,也为医院信息互联互通进程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该通知对于三级医院的要求仅是电子信息化的开始:根据该通知,对于三级医院的 4 级评级标准要求仅仅是初步达到了全院级信息共享以及初级决策支持,在全院范围内并未达到数据闭环管理、诊疗流程全过程记录甚至系统
统一集成的程度;按照评级标准,5 级评级才拥有全院统一的集成系统和知识库,病历能够智能化、结构化书写,初步具备数据挖掘功能。而要做到全院各个科室的诊疗环节全流程数据采集、记录并在全院级别下闭环管理则需要 6 级评级,各
大型综合三级医院的信息化要求不会止步于 4 级标准。与此同时,此次规划并未对一级和未评级医院进行要求。因此,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市场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C)互联网医疗
2018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等互联网医疗相关领域形成明确划分,政策渐成体系,多项具体管理办法亦在当年出台,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医疗进入快速发展期。自 2018 年 4 月互联网医疗新政出台以来,互联网医疗行业建设开始提速。根据招标网数据统计,2018 年 4 月之后,互联网医院建设速度开始提升。其中 2018 年 1-4 月,共有互联网医院建设的中标项目 5 个,中标金额共计 10.3 百万元;5-12 月,共有中标项目 28 个,中标金额共计 104.8 百万元。2019 年,实体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的节奏继续加快,全年公开的中标项目共有 79 个,中标金额共计 166.0 百万元。2020 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影响,线下诊疗渠道受阻、资源紧张,加上防止交叉感染的需求,各大医院迅速行动,紧急上线互联网医院功能,订单数量与金额均迎来快速增长。其中 2020 年 1-6 月,共有中标项
目 59 个,中标金额共计 123.9 百万元。2020 年下半年在社会各项秩序恢复正常
的背景下,互联网医院建设仍未放缓,7 月至 12 月 19 日共有中标项目 130 个,
中标金额达 289.2 百万元,超过 2018 年、2019 年的两年总和6。
(D)医联体建设
医联体主要是以区域内医疗联合体为表现形式,一般是将同一区域内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和其他医疗组织等,共同组成一个医疗联合体,形成一个区域内分级诊疗的上下联动的互助医疗组织与系统。根据国家xx委,截至 2018 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均出台医联体建设发展规划,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
参与了医联体建设。共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1,860 个,县域医疗共同体 3,129 个,
6 资料来源:《兴业证券计算机行业周报:盘点 2020 年互联网医疗的变与进》
跨区域专科联盟 2,428 个,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 5,682 个,全国
共有医联体 13,099 个。结合已有医联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情况,假设每个医
联体信息化建设支出平均 200 万元,对应全国医联体信息化增量市场大约 260亿元7。尽管部分医联体项目已经建设完毕,但随着每年医联体建设数量的增加,未来信息化需求仍会保持旺盛。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态势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行业的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以下简称“人社信息化”)是指以计算机、通讯网络为主体的信息技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中的应用。人社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改进和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及效率的有效手段,不仅对于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更为解决民众切身利益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生事业发展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A、人社信息化软件方面
我国人社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2002 年 12 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22 号),对我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作出了详细规划,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整合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电子政务的大力推进,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国务院指出,要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以新技术为支撑,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并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指导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人社事务作为政务中不可缺少部分,2002 年起国家启动金保一期工程,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覆盖全国的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数字政务工程。该工程标志着我国人社信息化发展进入新起点。此后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份文件,推动人社信息化进程。2016 年 11月,国家发布《“互联网+人社”2020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互联
7 资料来源:国家xx委
网+”和大数据的力量,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激发社会创造力,解决民生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2018 年 10 月,人社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 12333 发展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
服务便民化的意见》,提出要基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 12333 电话与网站、移动应用等服务渠道的信息交互和联动服务。与政府政策支持相对应的是人社IT财政支出的持续增加,2017 年人社 IT 建设的财政支出达 20.048亿元,同比增加 32.10%,12-17 年的 CAGR 为 20.34%,可见国家对人社 IT 的重视和支持。
B、社保 IC 卡方面
随着我国社保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保卡发放数量亦持续增加,社保信息化服务的领域也从单一的信息系统管理扩展到以信息化技术服务于社保卡的发行、管理及应用。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给社保卡所需个人信息的产生、收集、加工处理、存储和利用都带来极大的压力,传统的以人工处理为主的方式难以满足社保卡发行速度和质量的要求。而在社保卡管理方面,2011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并相继在标准、发行、密钥、产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依托社保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制作、发放、应用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制度,并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在产品质量、密钥安全、制度建设等方面保持规范、安全的运行状态。2010 至 2018 年,社保卡普及率已从 7.7%提升至 87.9%,高覆盖让社保卡成为民生服务最好载体。2019 年底,社保卡的持卡人数已超过 13 亿人,覆盖了全国 93%以上人口,开通 100 多项持卡应用9。社保卡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将被越来越多政府部门作为“惠民惠农资金和民生服务的唯一载体”。随着参保人群对社保卡应用的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和部门对社保卡应用的重视度不断加深,未来面向社保卡应用信息化的建设力度将不断加大。
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的发展趋势
8 数据来源于民生证券《医保IT 建设周期启动,民生信息化龙头启航-久远银海公司深度报告》
9 资料来源:新时代证券《德生科技-首次覆盖报告:社保卡综合服务商,探索社保数据应用和服务值得期待》
A、社保参保人数稳步增长
2013 年末-2020 年 9 月末,我国社保参保人数增长迅速,社保参保人次由
19.20 亿人次增长至 30.43 亿人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7.70%。社保参保人数年基数较大且持续增长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市场基础。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B、硬件的投资规模仍将占据主导地位,软件与服务的投资需求占比开始提
升
人社信息化的投资结构与一般行业信息化投资结构差异不大,主要可以分为硬件,软件,技术咨询与运维等服务三个方面。投资结构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也体现着我国社保信息化行业的发展状况。
在我国人社信息化建设初期,一直处于基础阶段,软件占比小,存储、录入、办公等硬件支出占比较大,随着社会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电子制造业的发展,硬件成本下降,软件与服务的投资需求占比开始提升。近几年来,我国的社保行业 IT 投资结构一直保持这一趋势,预计未来也将持续。
2018 年我国社保行业 IT 投资规模达到 155.2 亿元,其中硬件投资为 95.9 亿
元,软件投资达到 40.4 亿元,服务投资达到 18.9 亿元10。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中国电子政务整个行业的发展使得各地方政府
10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的云计算等公有基础设施建设逐渐趋于完善,社保信息化的对硬件的需求增长受到一定限制,但总的来看,未来几年社保 IT 投资中,硬件的投资规模仍将占据主导地位,软件与服务增速相对更高,占比也会逐渐提升。
C、金保工程建设持续推进
我国的金保工程一期从 2004 年开始投入建设,目标为建设覆盖全国的统一
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数字政务系统, 2012 年 6 月全国全面完成建设。通过金保一期建设,一个以业务网络三级互联、应用软件基本统一、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为主要特征的信息体系已形成,为各级人社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2016 年 7 月,金保工程二期启动,金保二期将依托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网络,实现人社部与省级人社部门,以及与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构建统一规范的人社基础信息资源库,与国家人口库、法人库等开展信息共享;统筹开展人社各业务板块应用系统建设,共建设 9 大系统 28个子系统,实现各业务板块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上开展工作,有效提升跨业务协同、跨省区协作、跨层级监管的全国一体化服务水平。在金保一期数据市级集中的基础上,金保二期逐步向省级和部级集中过渡,实现跨业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随着金保工程二期的持续推进,全国各省已经逐步启动省集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系统省集中为抓手,以数据整合共享为主线,构建全省统一的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整体框架,最终建成全省“业务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数据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的“六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和劳动关系各业务板块省集中系统的协同运行,打造全省人社经办业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纵向集中统一、横向集约整合、纵横对接一体的工作体系。因此,省集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将是金保工程二期人社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行业竞争状况
1、竞争格局
(1)医保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保信息化方面
国内医保信息化、人社信息化行业主要有 10 余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整体竞争格局呈现较强的地域性特征,行业内企业包括业务范围覆盖全国的东软集团、东华软件,偏重西南按地区的创智和宇和久远银海、偏重华东地区的易联众和万达信息、偏重华东和华北地区的卫宁健康和山大地纬、偏重华中地区的创智和宇等,行业内企业都积极地进行市场拓展,跨区域竞争较为激烈。
(2)医疗信息化方面
国内医疗卫生信息化市场主要由本土厂商所占据。近年来,由于各级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对医疗卫生信息化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目前我国医院信息化行业进入门槛不高,业内中小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目前国内三级医院信息化市场主要被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厂商所占据,中小型厂商主要目标为大量低等级基层医院,医院信息化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区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对架构设计、软件开发与运营维护的要求高于医院信息化产品,因此市场主要由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厂商所占据。
公司简称 | 竞争领域 | 基本情况 |
东软集团成立于1991 年成立,注册地址为辽宁省xx市, 于 1996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软集团是一家以软件技术为核心,通过软件与服务的结合,软件与制造的 | ||
东软集团 (000000.XX) | 医保信息化、人社信息化、医疗信息化等 | 结合,技术与行业能力的结合,提供行业解决方案、智能互联产品、平台产品以及云与数据服务。东软集团拥有 210 余个业务方向,750 余种解决方案及产品,重点发 展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企 |
业互联等领域,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 | ||
(AI)、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持续取得进展。 | ||
久远银海 (000000.XX) | 医保信息化、人社信息化、医疗信息化等 | 久远银海成立于 2008 年,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 2015 年 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久远银海是民生与国防信息化及大数据应用服务提供商,围绕医疗健康与医疗保障、数字政务与智慧城市、智慧院所与军民融合三大板块,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及咨询服务、自 |
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系统集成服务、运维服务、互联 | ||
网运营服务及大数据服务。 | ||
创业慧康成立于 1997 年,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 ||
创业xx (000000.XX) | 医疗信息化 | 2015 年 5 月在深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创业xx专注 于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建设、研发及服务创新,主要产品 |
或服务包括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软件产品服务、医疗卫 |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公司简称 | 竞争领域 | 基本情况 |
生互联网应用产品及服务、医疗卫生智慧物联网应用产 品及服务板块、医疗保障应用产品。 | ||
创智和宇 | 医保信息化、人社信息化 | 创智和宇成立于 2006 年,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该公司聚焦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税务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同时利用技术优势自主研发了通用开发框架、移动应用开发框架、云平台、大 数据平台等基础类软件产品。 |
山大地纬 (000000.XX) | 医保信息化、人社信息化 | 山大地纬成立于 1992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该公司是专注于政务、医保医疗、用电等领域信息化建设的行业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电网及下属企业等客户提供行业新兴应 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
万达信息 (000000.XX) | 医保信息化、 人社信息化、医疗信息化等 | 万达信息成立于 1995 年,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2011 年 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医疗健康、民生保障、智慧城市等领域。 |
东华软件 (000000.XX) | 医疗信息化 | 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成立,2006 年上市,公司以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目前拥有60 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东华软件自成立以来,已为数百个用户提供了优秀的信息系统解决方案,涵盖多种应用与技术平台,用户遍布 电信、电力、金融、医疗、交通、制造业等行业。 |
xxxx (000000.XX) | 医疗信息化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成立,2011年上市,是一家以医疗卫生领域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并为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提供整 体解决方案的软件企业。 |
思创医x (000000.XX) | 医疗信息化 | 思创医惠公司成立于 2003 年,2010 年上市,该公司依托 “物联网、人工智能、平台大数据交互、微服务框架、区块链”五大核心技术,将互联网和物联网在平台、网络、终端各个层面进行融合,形成以智慧医疗、智慧商业、智慧健康、智慧养老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布局。该公司的 主营业务包括智慧医疗业务、商业智能业务两部分。 |
和仁科技 (000000.XX) | 医疗信息化 | 和仁科技成立于 2010 年,于 2016 年上市,是以医疗信息系统及数字化场景应用系统的研发销售、实施集成、服务支持为主营业务的总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从流程、系统、数据的角度,和仁科技为医疗机构与医疗卫生管理及协作机构的数据采集、融合、处理、存储、传输、共享和应用提出基于自有核心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仁科技的主要业务可以分为医疗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场景 应用系统两大部分。 |
麦迪科技 (000000.XX) | 医疗信息化 | 麦迪科技成立于 2009 年,于 2016 年上市,是以临床医疗管理信息系统(CIS)系列应用软件产品和临床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业务的xx技术企业。麦迪科技已建立了医疗 IT 和医疗服务的业务布局,致力于打造在医疗 IT 及辅助生殖服务领域“双轮”发展的公众公司。 |
数据来源:根据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材料整理。
(三)行业上下游及其关联关系
民生信息化行业的上游企业主要包括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所用的计算机、服
务器、移动智能设备等硬件提供商,从整体看,上游产品的供应充足,产品价格稳中有降,处于比较充分竞争状态,上游行业不会对本行业形成瓶颈制约。
民生信息化行业的下游客户包括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各级医院、银行、企业单位等,终端需求源自于社会大众对方便快捷的民生信息服务的需求。近年来,民生行业对信息化提出了较高的需求,这些需求成为拉动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行业市场潜力较大,将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秉承“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的业务发展理念,坚守“助力民生事业长足发展”的企业使命,以大数据为驱动,重点围绕“医疗保障、健康医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提供全方位的整体解决方案和综合运营服务,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民生信息服务综合运营商。
公司始终围绕民生核心领域,以创新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支撑作用,持续研发并提升了多源异构数据融合、数据资产治理、大数据智能 AI、大数据智能 BI、大数据服务管理等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产品及能力,推动医疗保障、健康医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产业金融等主营业务发展。
1、软件类产品
公司的软件类产品主要涵盖医保信息化、人社信息化、医疗信息化产品,具体如下:
产品线 | 面对对象 | 业务环节 | 主要产品名称 |
医保信息化 | 面向政府相关部门 | 业务经办 | 三保合一业务系统、长期护理保险管理系统、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系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服 务平台 |
基金监管 | 医保专家与社会监督员应用管理系统、投诉举报系统、药店进销存监管平台、医疗保障智能控费系统、医保基金移动稽查系统、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参保人身份核验系统、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医保基金反欺诈风控系统、雪亮医保视频监控系统、移动查房系统、 互联网医院医保监管 | ||
面向业务衍 | 支付方式改 | DRG 收付费管理系统、DIP 总额控制付费管理系 |
产品线 | 面对对象 | 业务环节 | 主要产品名称 |
生机构 | 革 | 统、医疗保障电子结算支付系统 | |
面向社会公众、面向业 务衍生机构 | 服务决策 | 公共服务系统 | |
人社信息化 | 面向政府相关部门 | 服务决策 | 监测分析系统、宏观决策系统、内部管理系统 |
业务管理 | 就业系统、社会保障系统、人事人才系统、劳动 关系系统 | ||
业务支撑 | 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社会保障卡系统、公共资源 管理系统 | ||
面向社会公 众、面向业务衍生机构 | 服务决策 | 公共服务系统 | |
医疗信息化 | 政府机构 | 公共服务 |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医联体平台、分级诊疗平台、县乡一体化平台、电子健康卡平台、医院多码融合系统、医保电子凭证、县域医共体平台、区域检验系统、医改综合监测系统、便民找药服务平台、医保定点药店视频监控平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 统、人口综合服务平台、计划生育协会综合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家庭医 生签约系统、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 |
面向医疗机构 | 医疗健康信息化 | (医院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 (检验系统)LIS、病案管理系统、移动护理、 (决策分析系统)BI、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医共体监管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共享服务平台、医保药店智能监管平台(医保药店反欺诈平台)、院内 PACS 系统、全资源预约平台、检查预约系统、电子胶片系统、医院统一支付平台及多点结算、互联网在线诊疗平台、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 | |
面向医药机 构 | 药店信息化 | 云药房服务平台、医保定点药店一体化信息管理 系统 | |
面向医疗机 构 | 互联网医院 | 互联网在线诊疗平台 |
2、IC 卡产品
主要产品名称 | 功能介绍 | 产品图例 |
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 第三代社保卡将加载“非接触”功能,相比第二代社保卡,通过这一技术改进,可以大大方便持卡人用卡,拓展应用场景。同时,传统以线下应用为主的社保卡还将与互联网和大数据深度融合,通过搭建社保卡线上服务平台,对 接更多的社会服务渠道 |
主要产品名称 | 功能介绍 | 产品图例 |
就诊卡(健康卡) | 就医卡,也称“就诊卡”,是医院为就医者办理的一种卡,里面记录了患者的详细信息。在医院就诊期间,凭卡进行各项医学检查、取药、处置及交款 | |
交通卡 | 乘坐公共交通使用的卡片&道路运输证 | |
校园卡 | 学校校园卡,用于身份识别、门禁、支付等 |
3、智能硬件产品
主要产品名称 | 功能介绍 | 产品图例 |
交通一卡通自助机 | 交通一卡通的自助办卡、查询、充值、补登等 | |
智能读卡器 (YKT-5-Ⅱ) | 智能多功能读卡器是集实体卡、电子卡 (码)等多卡智能识别功能,实现一台设备多卡(码)识读,助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 | |
多功能读写卡器 (YKT-3-Ⅱ) | 多功能读写卡器可支持等各类接触式 卡、非接触式卡和磁条卡的读写,支持两个以上的 PSAM 卡,满足安全要求较高领域的应用需求 |
身份证阅读器 (YKT-9-Ⅲ) | 身份证阅读器支持居民身份证信息读 取,品质稳定可靠,体积小巧,操作简单,可灵活应用于人社、民政、医疗卫生、交通、酒店、金融等领域的业务办理 | |
柜面智能终端 (IST-D-130X) | 双界面综合柜面智能终端,适用于就业服务,引导企业招聘者与求职者积极互动,并延伸至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等业务办理等功能 | |
人社智能服务终端 (SST-M-0913) | 人社智能服务终端为民众提供“社会保 险、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社保卡管理”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凭证打印等自助服务,可广泛应用于各类业务经办大厅、基层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公共服务场所、银行等服务网点,民众可在家门口享受自助服务智能终端的便捷服务。 | |
多功能智能终端系统(IST-V-2121) | 多功能智能终端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各类业务经办大厅、基层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便捷的自助制发卡服务公共服务场所、银行等服务网点,为民众提供便捷的自助制发卡服务。 | |
多功能智能终端系统 IST-H-0503 | 多功能智能终端系统提高政府服务部门的工作效能,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上门服务,如入户为退休人员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家庭医生签约等。 |
(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类别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民生信息服 务行业 | 53,424.48 | 85.95% | 89,743.31 | 94.65% | 66,967.39 | 91.90% | 57,261.81 | 91.56% |
相关服务行 业 | 8,736.51 | 14.05% | 5,067.81 | 5.35% | 5,903.69 | 8.10% | 5,280.97 | 8.44% |
合计 | 62,160.99 | 100.00% | 94,811.13 | 100.00% | 72,871.08 | 100.00% | 62,542.79 | 100.00%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民生信息服务行业收入和相关服务行业收入构成。相关服务行业收入包括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保险经纪等业务收入。
2、民生信息化行业的主要产品的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民生信息服务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定制软件及 IC、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硬件及其他服务,具体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定制软件 及 IC | 35,252.74 | 65.99% | 60,969.78 | 67.94% | 35,936.98 | 53.66% | 17,982.52 | 31.40% |
技术服务 | 7,674.81 | 14.37% | 9,847.78 | 10.97% | 12,248.44 | 18.29% | 15,430.58 | 26.95% |
系统集成 及硬件 | 10,222.86 | 19.14% | 18,697.06 | 20.83% | 18,713.84 | 27.94% | 23,769.57 | 41.51% |
其他服务 | 274.07 | 0.51% | 228.70 | 0.25% | 68.13 | 0.10% | 79.14 | 0.14% |
合计 | 53,424.48 | 100.00% | 89,743.31 | 100.00% | 66,967.39 | 100.00% | 57,261.81 | 100.00% |
(三)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向客户提供定制软件开发、IC 卡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硬件销售业务、产业金融服务等,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银行、企业单位等客户,盈利来源较为稳定。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方式向市场提供产品及服务。除福建本部以外,公司还在安徽、广东、山西、湖南、北京、广西、海南等二十余个省份设立了销售子、分公司,由该等公司的销售团队负责当地市场的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针对政府相关部门、医院、银行等国有社会服务机构等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竞
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业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和业务特征提供产品、服务、解决方案;针对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群,公司主要通过商务洽谈的方式获取业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关产品、服务。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对于定制软件及运营维护等技术服务,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对外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中间件、操作系统、开发工具、数据库等软件以及技术服务。对于系统集成及硬件产品,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读写器、小型机、服务器)、软件产品等。对于 IC 卡生产业务,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 IC 芯片、PVC 板、PVC 薄膜等。
4、生产和服务模式
软件开发业务,由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公司系根据定单组织生产,将采购的硬件设备和外购及自行研发的相关软件送至客户现场并在客户现场完成实施工作。运营维护等技术服务类业务,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在客户指定的地点完成相关工作。IC 卡生产以自有工厂生产为主,为提高生产效率,部分原材料采用外协加工。
(四)核心技术及来源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 技术来源 |
1 | 医保公共服务 | 1、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 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十分方便。 2、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 3、全国通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通过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 4、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 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 自主研发 |
2 | 人社公共服务 | 1、全业务全覆盖:人社业务全面梳理、服务对象全面覆盖。对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社保卡等业务进行梳理和覆盖,并根据不同类型单位、不同特点人群的特点提供全面的服务。 2、多渠道个性化:多渠道相结合、用户细分个性化。服务网 | 自主研发 |
站、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多渠道相结合,实现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的“零跑动”和“最多跑一次”,打造人社统一的公共服务品牌形象。同时根据用户进行个性化定制,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 3、新技术新流程:互联网+新技术、业务优化-流程。采用互联网技术以及其他新的手段优化现有业务流程,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通过业务流程重新梳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一增一减,通过技术手段为经办机构、单位、 群众办事减负,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 |||
3 | 企业申报平台 | 1、不同地市配置不同险种的访问地址:建险种的访问地址表,用于配置多险的业务接口的访问地址,以保证项目能正常分发请求到对应险种的接口项目; 2、两级缓存数据技术存储数据:将险种的访问地址信息、单位基本信息、授权信息等数据,存入到两级缓存中,可应对集群环境下缓存问题。由于大量的缓存读取会导致二级缓存的网络成为整个系统的瓶颈,因此一级缓存内存的目标是降低对二级缓存的读取次数。该缓存框架主要用于集群环境, 且能避免应用重启导致的缓存冷启动后对后端业务的冲击。 | 自主研发 |
4 | 集成平台 | 消息总线性稳定,支持各类数据库结构化数据以及文件格式非结构化数据,支持实时数据交互;可通过自主配置满足医院定制化的业务需求;内置医疗数据格式转换工具以及智慧医院、互联互通建设所需的交互服务;通过数据治理工具对 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便于其他业务利用。 | 自主研发 |
5 | 智能分级算法 | 1、高级容错机制,用户可自定义对整个流式计算进行快照的时间间隔进行设置,当任务失败时,系统会会将整个任务恢复到最近一次快照,并从数据源重发快照之后的数据。 2、时间窗口及分类计算,系统会根据患者的医疗数据进行实时计算或批处理运算,对参与到流中的数据各项指标,根据预设好的公式及上下文指标,自动计算病情的严重程度并对 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级设定。 | 自主研发 |
6 | 医保药店 智能监管技术 | 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分布推进,统筹兼顾;统一标准,安全可靠。 | 自主研发 |
7 | 院内 PACS 系 统 | 结合我国院内检查科室就诊流程,设计、开发一套遵循国际 DICOM3.0、HL7 标准、符合全院级别的、高性能、高可用的医学影像信息系统,为科室全流程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具体表征业务功能动态扩展、支持影像、超声、内镜、病理等多种类型的检查接入,支持大型三甲医院上传并发、支持图像传输的无损压缩、支持图像三维后处理、支持外部系统灵活 接口对接。 | 自主研发 |
8 | 电子病历系统 | 满足公立医院等级评审、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成熟度测评等相关要求,全面解决手写病历“书写 难、易遗失、看不清、难监管”的四大难题。 | 自主研发 |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以数字化重塑民生健康新生态,持续专注于“医疗保障、健康医疗、民生服务”等领域主营业务,以医保业务为核心,驱动“健康医疗、民生政务”等延伸业务的生态构建,致力于成为以数据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
(二)未来发展战略
x次募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立足民生信息化行业,依托公司多年的积累以及参与承建国家医保局医保信息化项目的战略性机会,在继续保持民生医保领域优势地位的同时,大力开拓健康医疗领域业务,并在产业链中进行纵向、横向的拓展、整合,促使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将保持稳定增长,国内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五、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1、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
公司以数字化重塑民生健康新生态,持续专注于“医疗保障、健康医疗、民生服务”等领域主营业务,以医保业务为核心,驱动“健康医疗、民生政务”等延伸业务的生态构建,致力于成为以数据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
为促进公司整个产业链的整合,进一步丰富“健康医疗、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民生信息服务,最终构建起立体化、多渠道、全方位的民生应用服务生态圈,公司基于在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所覆盖的海量个人与企业群体,依托既有的业务优势和对客户群体的深刻了解,为满足产业链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以资金流服务于实体经济,推动医疗保障、健康医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产业快速发展,公司于 2015 年开始布局产业金融,陆续开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保险等类融业务、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1)商业保理业务
在医药流通领域,大多数中小医药企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相对医疗机构而言,交易上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导致大多数上游医药供应商在交易中以赊销方式销售并形成大量应收账款,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此外,随着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由现金结算逐步转变为患者仅承担自费金额、剩余部分由医保部门
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模式,医疗机构产生了巨额的应收诊疗费用,医疗机构的现金流状况受到进一步限制,导致医疗机构拖欠医药企业货款问题更加突出。中小医药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这些医药企业乃至医药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公司在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深耕二十余年,长期为医药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信息化等相关服务。公司拟通过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为公司客户及医疗设备制造企业、医药企业等医疗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有效降低产业链企业的运营风险和运营成本,同时提高公司在医疗医药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2015 年 12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易联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2017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厦门易联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 5,000.00 万元。增资后,厦门易联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 1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商业保理业务的发展对资金投入、专业人才的要求较高,公司受限于自身核心业务的发展,未能持续加大对商业保理业务的投入,致使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未能达到产业链整合的目的。为了集中管理精力和资源,提高管理运作效率,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稳定发展,2019 年 11 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厦门易联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账面净资产 11,391.12 万元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将厦门易联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11,391.12 万元的价格予以转让。
(2)融资租赁业务
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对医疗服务产生了巨大的需求。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各级医疗机构急需加大基础建设,更新设备并改善医疗服务条件。但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改造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融资渠道十分单一。而昂贵的医疗设备也使得民营医疗机构的融资需求亦显得十分迫切。
公司在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已经深耕二十余年,长期为医疗设备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信息化等相关服务。公司拟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医疗产业及其他各类设备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以增加产业链上下游的粘合度。
2016 年 7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易联众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2017 年 11 月,公司完成第二期出资,厦门
易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变更为 17,00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厦门易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认缴金额 | 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 | 实缴金额 |
厦门易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 | 17,000.00 |
同样,因公司未能持续加大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投入,致使融资租赁业务未能达到产业链整合的目的。为了集中管理精力和资源,提高管理运作效率,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稳定发展,2020 年 12 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厦门易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止 2020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
的账面净资产 17,399.92 万元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将持有的厦门易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 17,399.92 万元的价格予以转让。
(3)保险相关业务
国内商业健康险市场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下中产阶级对于医疗健康需求的提升以及消费力的释放,中国商业健康险已成国内第二大险种,是目前全保险行业增速最快的板块,有望于 2025 年规模达到 2 万亿11。但由于缺乏有效数据和分析能力,传统的健康险厂商只敢保“健康人群”,对于真正需要健康险保障的亚健康人群和疾病人群,健康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而实际上,中国疾病人群占总人口的 15%,亚健康人群已超过 75%,而健康人群只有 10%,所以“不健康人群”才是真正的“多数派”。因此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开始探索“科技+保险”新模式,试图通过科技赋能包括风控、承保、核保等在内的健康险运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医疗信息化公司作为医疗产业互联网化的基础设施、数据通道以及医疗机构天然的连接器的价值得到了
11 《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
商业保险公司的高度认同,近年来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民保险在内的各大商保巨头纷纷入股包括万达信息、卫宁健康、创业xx、久远银海、东软集团等在内的 A 股医疗信息化公司。
近年来商业保险公司入股医疗信息化公司案例
资料来源:安信证券
公司作为一家医疗信息化行业的老牌公司,具有高度的商业敏感性,早于 2015 年即制定了以大数据为驱动,以医疗健康服务为核心,公共服务和产业金融为辅助,建立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互联网运营平台的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对健康等信息为主的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客户群,定制各类保险服务。因此,保险相关业务是公司发展战略中重要的一环,是大数据应用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公司基于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信息化服务的业务延伸。
2016 年 8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1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投资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20%
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保险相关业务的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认缴金额 | 持股比例 | 实缴金额 |
1 | 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100% | 5,000.00 |
2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 | 30,000.00 |
综上,产业金融是公司基于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信息化服务数十载的深厚积累,赁借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稳固的合作关系,通过
整合行业资源,为医疗及民生产业链相关主体提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保险与保险经纪等金融配套服务,以达到提升用户体验、增加客户粘性及忠诚度、巩固核心主业并协同核心主业良性发展的目的。因此,上述产业金融投资不是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相关类金融业务亦不纳入类金融业务的统计口径。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3、其他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其他相关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货币资金 | 29,617.06 |
其他应收款 | 3,457.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30.36 |
其他流动资产 | 2,465.08 |
债权投资 | 55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38,868.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93.78 |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9,617.06 万元,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库存现金 | 33.48 | 0.11% |
银行存款 | 28,616.58 | 96.62% |
其他货币资金 | 967.00 | 3.27% |
合计 | 29,617.06 | 100.00% |
其中银行存款中含定期存款 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款类型 | 存款人 | 存款银行 | 金额 | 利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对公整存整取 | 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30.00 | 3.15% | 2019.04.15 | 2021.04.15 |
20.00 | 3.15% | 2019.04.15 | 2021.04.15 |
定期存款为低风险、利率可预期、收益稳定的银行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定期存款外,公司货币资金中未有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等。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457.48 万元,主要为投标保证金、押金、代收代缴五险一金等,不存在对外资金拆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1,030.36 万元,为子公司厦门易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根据上文分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2,465.08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所得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债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550 万元,均为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款类型 | 存款人 | 存款银行 | 金额 | 利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对公整存整取 | 厦门市纵达 科技有限公 司 | 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50.00 | 3.85% | 2020.04.24 | 2023.04.23 |
50.00 | 4.125% | 2019.04.15 | 2022.04.15 | |||
50.00 | 4.125% | 2019.04.15 | 2022.04.15 | |||
50.00 | 4.125% | 2019.04.15 | 2022.04.15 | |||
50.00 | 4.125% | 2019.04.15 | 2022.04.15 | |||
100.00 | 4.125% | 2019.04.15 | 2022.04.15 | |||
100.00 | 4.125% | 2019.04.15 | 2022.04.15 | |||
100.00 | 4.125% | 2019.04.15 | 2022.04.15 |
定期存款为低风险、利率可预期、收益稳定的银行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 |
1 | 易宿(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智能科技 40% | 专注酒店智能应用,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应用技术,密切跟踪酒店移动互联、智能分析等新技术、新业态,打造 差异化的酒店智能化解决方案 | 否 |
2 | 易联众云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民生科技 35.00%;易惠科技 10.00% | 金融机构的延伸服务业务,依托医疗和医保的服务与资源,通过安全认证、签名及加密等技术,开展金融机构安全接 入医保支付体系的产品及服务 | 是 |
3 | 易联众易维科技有限公司 | 易 惠 科 技 18.00%;民生 科技 9.00% | 依托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药店开展电子凭证终端业务,在医院、药店通过线下扫码、刷脸实行全流程的医 保支付结算 | 是 |
4 | 易联众(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 | 易联众 49% | 药械经营和物流配送、软件服务、综合信息咨询、增值业务等多项业务 | 是 |
5 | xxx安(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易惠科技 20% | 以国密加密技术为核心,围绕电子健康卡、多码融合、可信数据交换等行业创新应用,为医疗机构、xx部门、医保部门提供高安全、高可用、高性能的软硬件一体化产品,致力于构建服务于医疗健康行业创新应用和信息保障的安 全可控的信息技术服务和运营体系 | 是 |
6 | 亿微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 易联众大数据 10% | 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时、动态、持续分析 人力资源数据,提供员工雇前背景调查,在职风险监测等人力资源服务 | 是 |
7 | 厦门易联众金融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易联众金融 23% | 为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如搭建、安装信息化平台,数据处理、存储、调试以及平台运 维等 | 是 |
8 | 厦门麟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x x 通 信 息 15.00%;易惠科技 15.00%;民 生 科 技 15.00% | 城市智慧平台的运营与推广 | 是 |
9 | 临沂市民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易联众 49% | “信用临沂APP”的开发与运营,该 APP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集成临沂市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资源,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统一资源管理、统一接入、统 一服务的城市智能门户平台 | 是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 |
10 | 湖州百路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易联众金融 2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否 |
11 | 黑龙江易联众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易联众 40% | 以“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和医疗卫生”为核心,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金融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及在医疗健康、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民生领域 x易用便捷的全线产品和服务 | 是 |
12 | 和平共济众联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易联众 20% | 研发“全国电子老年证公共服务平台 (互联网、APP)”,搭建应用生态体系,并承担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开发、推广应用服务等项工作 | 是 |
13 | 海保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 易联众 20% | 普通型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等保险业务 | 是 |
14 | 广州桔叶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 易联众 8.56% | 心脑血管互联网医疗预约平台的开发 与运营 | 是 |
15 | 广东易联众民生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 易联众 64.60% 注 | 提供以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 三大领域为核心的民生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与服务 | 是 |
16 | 福建易联众蓝创科技有限公司 | 易联众 36% | 运用云平台,借助区块链、大数据、 AI 人工智能等互联网前沿技术的药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的开发、运营 | 是 |
17 | 福建医联康护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易联众 19.23% | 银医自助医院智慧医疗终端和“互联网 +康护”在线平台两大系列业务 | 是 |
18 | 福建省星民易付多卡融合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 易联众 19.00% | 福建省多卡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运营 | 是 |
19 | 北京尚洋易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易联众 31.14% | 专注于为国家的医疗保障信息化事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方案咨询、规划设计、软件系统开发和部署、技术支 持和运营服务 | 是 |
20 | 百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易联众 38% | 拟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业务许可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目前因尚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 证,暂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 是 |
注:根据广东民生章程规定,广东民生设有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易联众委派三名董事人选,合作方广东妙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两名董事人选。董事会审议事项需经 2/3 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发行人据此判断无法控制广东民生,将其作为联营企业处理。
由上表可见,公司所持下述长期股权投资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其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公司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公司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
1 | 易宿(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9.09 | 0.06% |
2 | 湖州百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7.91 | 0.18% |
合计 | 157.00 | 0.24% |
公司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所处产业链具有密切关系,与公司存在协同性或互补性,公司对上述企业的投资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财务性投资,期末净额为 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帐面余额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易联众(厦门)医生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 | 100.00 | - | 100.00 |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净额为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北京xx蓝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
2019 年 2 月 15 日,子公司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xx蓝
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同意以人民币 100 万元认购其新增
注册资本 222,222.22 元,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2%。2019 年 4 月 16 日,北京xx蓝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xx蓝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目前在中国北京、福州、厦门、济南和美国波士顿设有研发和运营中心。北京xx蓝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托于中国科学院华建集团、美国哈佛大学、中国北京大学的人工智能和医学专家以及国际先进的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研究开发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技术平台,并提供医疗影像大数据判读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平台等相关服务。
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易联众集团旗下专业从事医学影像技术与服务应用的专业公司,希望通过对北京xx蓝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的方式建立双方在资本、市场、技术的全方位合作。因此,广州易联众睿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xx蓝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不是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5,393.78 万元,均为合同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投资。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投资。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对外资金拆借。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委托贷款。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集团内不存在财务公司,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或拟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金融业务投资。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和业务资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已取得的经营所需许可、资质等相关证书如下:
持有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内容 | 发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易 联 众 | 信息系统集成 及服务资质证 书 | XZ2350220170 564 | 二级 |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 2017/07/01- 2021/06/30 |
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 | XK09-008-001 01 | 集成电路卡及 集成电路卡读 写机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2017/01/09- 2022/01/08 | |
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 | 闽食药监械生产许 20120325 号 | 二类 6870 医用软件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7/04/14- 2022/04/13 | |
第二类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 证 | 闽厦食药监械经 营 备 20171057 | 二类 6870 软件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7/04/26 备 案 | |
医疗器械注册 证 | 闽 械 注 准 20182700085 | 图像存储与传 输系统(PACS) V 3.5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8/04/16-20 23/04/15 | |
第一类增值电 | |||||
增值电信业务 | 闽 | 信业务中的互 | 福建省通信 | 2017/10/09- | |
经营许可证 | B1-20170160 | 联网接入服务 | 管理局 | 2022/10/09 | |
业务 | |||||
互联网药品信 息服务资格证 书 | (闽)-非经营性-2019-0015 | Xxxxxxx.xxx/000 .42.37.83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9/05/17- 2024/05/16 | |
厦门市软件和 | XSP20140528 | 个人信息处理 | 厦门市信息 | 2014/05/28 备 | |
信息服务企业 | 061 | 业务 | 化局 | 案 | |
从事个人信息 | |||||
处理业务备案 |
持有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内容 | 发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证书 | |||||
中华人民共 | |||||
全国工业产品 | XK19-003-003 | 防伪票证生产 | 和国国家质 | 2017/05/08-20 | |
生产许可证 | 29 | 许可 | 量监督检验 | 22/05/07 | |
检疫总局 | |||||
集成电路卡注 册证书 | 0182 | 带触点、 无触 点、双界面的集成电路卡制造 | 国家集成电路卡注册中心 | 2020/06/06-20 22/06/16 | |
易 联 | |||||
众 信 | |||||
息 技 | |||||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 印刷经营许可 证 | 厦( 2020)印证 字 356400653 号 | 包装装潢印刷 品、其他印刷品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0/04/10- 2023/03/09 |
x x | |||||
x 分 | |||||
公司 | |||||
民 生 科技 | 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 闽 B2-20190284 | 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 信息服务) |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 2019/05/13-20 24/05/13 |
在全国区域内 | |||||
(港、澳、台除 | |||||
外)为投保人拟 | |||||
定投标方案、选 | |||||
择保险人、办理 | |||||
投保手续;协助 | |||||
易 康 吉 保 险 | 经营保险经纪 业务许可证 | 0030493 | 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 务;为委托人提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 监管局 | 2019/10/22-20 22/11/01 |
供防灾、防损或 | |||||
风险评估、风险 | |||||
管理咨询服务; | |||||
中国银保监会 | |||||
批准的其他业 | |||||
务 | |||||
医 疗 信息 | 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 闽 B2-20200244 | 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 信息服务) |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 2020/03/21-20 25/03/21 |
持有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内容 | 发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为劳动者介绍 | |||||
用人单位;为用 | |||||
人单位推荐劳 | |||||
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 | 350200RL1719 | 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 职业信息介绍 | 厦门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3/22-20 22/03/21 | |
服务;组织招聘 | |||||
会;开展高级人 | |||||
才寻访服务 | |||||
人 力 公司 | 第二类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 证 | 闽厦食药监械经 营 备 20211043 号 | 2017 版二类; 2002 版二类 | 厦门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 2021/03/02 备 案 |
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 闽 B2-20190641 | 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 信息服务) |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 2019/08/12- 2024/08/12 | |
食品销售经营 |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者(网络经营): | |||||
食品经营许可 | JY1350203043 | 预包装食品(含 | 2021/03/10-20 | ||
证 | 3341 | 冷藏冷冻食品) | 25/09/26 | ||
销售,保健食品 | |||||
销售 | |||||
医 卫 信息 | 第二类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 证 | 闽榕食药监械经 营 备 20180534 号 | 2017 版二类; 2002 版二类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11/21 备 案 |
陕 西 | 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 | 陕西食药监械经 营 许 20190213 号 | 2002 年分类目 录 6804 等 |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4/02-20 24/04/11 |
易 联 众 | |||||
第二类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 证 | 陕西食药监械经 营 备 20190546 号 | 2002 年分类目 录 6801 等 | 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9/04/15 备 案 | |
互联网药品信 息服务资格证 | (闽)-非经营性-2019-0013 | xxx网站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9/04/25-20 24/04/24 | |
易 方 | |||||
科技 | |||||
互联网药品信 息服务资格证 | (闽)-非经营性-2019-0042 | 易方好药网站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9/11/29- 2024/11/28 | |
易 联 众 健 康 | 第二类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 证 | x朝食药监械经 营 备 20201676 号 | 2017 版二类; 2002 版二类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04 备 案 |
持有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内容 | 发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食品销售经营 | |||||
者(贸易商): | |||||
食品经营许可 证 | JY1110514291 2754 | 预包装食品销 售,含冷藏冷冻 食品;特殊食品 | 北京市朝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07-20 25/12/06 | |
销售,限保健食 | |||||
品。 | |||||
互联网药品信 息服务资格证 书 | (闽)-非经营性-2020-0114 | Xxxxxx.xx; 120.76.218.71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0/12/24-20 25/12/23 | |
食品经营许可 证 | JY1350203045 8605 | 食品销售经营 者(网络经营);保健食品销售 |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1/21-20 26/01/20 | |
在线数据处理 | |||||
易 惠 科技 | 与交易处理业 务(仅限经营类 电子商务),不 | ||||
含网络借贷信 | |||||
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 闽 B2-20210173 | 息中介类的互 联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业务 |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 2021/02/24-20 26/01/29 | |
(仅限互联网 | |||||
信息服务),不 | |||||
含信息搜索查 | |||||
询服务、信息即 | |||||
时交互服务 |
七、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如下:
2017 年 2 月 16 日,因电子科技丢失发票,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榕鼓地税罚[2017]24 号),对其处以罚款 4,800 元。2017年 2 月 17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子科技所受处罚已执行完毕并已超过三年。
2017 年 9 月 19 日,因厦门纵达未能取得发票金额 69,877.93 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地税火
罚(2017)16 号),对其处以罚款 2,000 元。2017 年 9 月 20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
2018 年 12 月 17 日,因广州睿图丢失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穗天税一所简罚[2018]3402号),对其处以罚款 20 元。同日,对应罚款已缴清。
2019 年 3 月 22 日,因广西易联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2 月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简易)》(南高税简罚[2019]41438 号),对其处以罚款 200 元。2019 年 3 月
26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
2019 年 9 月 27 日,因民生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所属期 2017 年第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火税罚 [2019]230060 号),对其处以罚款 2,000 元。2019 年 9 月 29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
经核查,上述行政处罚为过失丢失发票、未能取得发票或未能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导致的,其中,处罚主体电子科技、厦门纵达、广西易联众、民生通不属于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同时,电子科技、厦门纵达、民生通已取得当地税务局出具的无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广西易联众、广州睿图的处罚金额较小,所涉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上述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
八、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
第二节 x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政府政策助力民生信息化行业发展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事业发展及民生信息化建设,国务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支持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医疗保障业务相关政策及法规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 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 知》(医保办发[2018]23 号) | 2018 年 | 推进按 DRGs 付费试点工作,要求通过试点探索推进路径,制定并完善全国基本统一的 DRGs 付费政策、流程 和技术标准规范。 |
2 | 《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 〔2019〕1 号) | 2019 年 | 建设一个系统、搭建两级平台、提高三个水平、突出四类应用:即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搭建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撑提高全国医保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确定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控、 宏观决策四大类业务子系统。 |
3 | 《关于做好 2019 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2019]14 号) | 2019 年 | 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辖区内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加强督促指导,依据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业务规范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构建本地区医疗保障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力争 2019 年底前部分信息化建设试点地区实现医 疗保障智能监控系统上线试运行。 |
4 | 《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 “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 知》(医保发[2019]17 号) | 2019 年 | 对医保智能监控提出了“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测维度、建立省级 集中监控系统”的新要求。 |
5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 2019 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 ﹞33 号) | 2019 年 | 加强部门协调,推进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 |
6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 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 | 2019 年 |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国家 DRG 付费国家试点工 作组根据前期各省(区、市)申报参 |
单的通知》(医保发﹝2019 ﹞34 号) | 加 DRG 付费国家试点的情况,确定了 30 个城市作为 DRG 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 ||
7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 [2019]39 号) | 2019 年 | 提出以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为支撑,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 |
8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 号) | 2019 年 | 提出通过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价格、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支持“互联网+”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便利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重构医疗市场竞 争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9 | 《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等三部标准的通知》(医保网信 办[2019]5 号) | 2019 年 | 制定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技术架构规范》、《医疗保障信 息平台用户界面规范》三部标准规范。 |
10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 年 2 月 25 日) | 2020 年 | 到 2025 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 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 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 域的改革任务。到 2030 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 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 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 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
11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5 号) | 2021 年 | 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的使用。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措施。细化法律责 任,加大惩戒力度。 |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相关政策及法规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互联网+人社”2020 行动计划》(人社部发[2016]105号) | 2016 年 | 提出通过基础能力提升,优化办事流程,加强能力输出,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面向各类服务人群,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的“互联网+人社”服务新 格局。 |
2 | 《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的意见》(人社厅发 [2017]86 号) | 2017 年 | 要求各地要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 平台、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 |
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 |||
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 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办发[2018]45 号) | 2018 年 |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xx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 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 一次”。 |
4 | 《“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人社厅发 [2018]83 号) | 2018 年 | 提出促进调解仲裁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切实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保 障作用。 |
5 | 《关于深入推进 12333 发展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的意见》(人社 厅发[2018]116 号) | 2018 年 | 提出要基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 12333 电话与网站、移动应用等服务渠道的信息交互和联动服务。 |
(3)健康医疗业务相关政策及法规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 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2016 年) | 2016 年 |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基本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国家、省、市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推出一批国际化标准规范。建设医疗质量 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 |
2 | 《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6]77 号) | 2016 年 | 明确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 快速有序发展:实行分级诊疗,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完善入院、出院、转院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快速有序发展;全面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益民服务。促进 人口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
3 |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6]78) | 2016 年 | 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 合监管等 5 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
4 |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8]26 号) | 2018 年 | 提出了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健全 “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加强行业监 管和安全保障。 |
5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发[2018]4 号) | 2018 年 | 促进和规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建设要求:针对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 5-10 年全国医院信息化应用发展要求,针对二级医院、三级乙等医院 和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业务、医院管理 |
等工作,覆盖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建设要求,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术应用等方面规范了医院信 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 |||
6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 [2018]25 号) | 2018 年 | 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1、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对互联网医院的准入、执业规则、监督管理制度、基本标准等进行规范;3、对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基本条件、医疗机构基本条件人员基本条件、设备设施基本条件、远程医疗服务流程及有关要 求进行规范。 |
7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 | 2018 年 |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评价,持续提高本区域电子病历信息化整体水平。到 2019 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3 级以上,即实现医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到 2020 年,要达到分级评价 4 级以上,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 疗决策支持功能。 |
8 | 《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 | 2019 年 | 明确了医院智慧服务的评估对象、项目和范围,并量化了分级标准,为医院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 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 面进行评估,分为 0 级至 5 级。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 2019 年 | 国家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技术标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 卫生资源的普及与共享。 |
10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405 号) | 2020 年 |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预约诊疗 制度,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住院预约和择期手术预约。三级医院还应当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门诊治疗预约服 务。各医院要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 况,缩短预约后在医院等候时间。 |
2、民生信息化的市场需求稳定增长
过去 20 年来,我国的老年人口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从 2000 年的 8,821 万人增长至 2019 年的 17,603 万人,老年化率从 6.96%增长至 12.57%,与此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亦呈现逐年增加态势,终端用户的持续增长带
动了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健康医疗等民生信息化的需求稳定增长,同时,对民生信息化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医疗保障信息化方面,2018 年 5 月,我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推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助力,同时,DRG 付费方式的推广对医保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需求,给医疗保障信息化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方面,“金保工程建设”、 “社保入税”等新趋势均促进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态势。医疗信息化方面,我国的医疗信息化水平目前仍然较低,近年来 HIS 系统升级换代、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互联网医疗、医联体建设、区域互联互通需求等细分市场领域均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市场空间广阔。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高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巩固公司控制权
x次发行前,xx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9,681,6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1%,通过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6,384,21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公司实际控制人xx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20.02%股份的表决权,处于较低水平。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xx先生的持股比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均可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巩固了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同时,实际控制人认购公司股票彰显了其对民生信息服务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优化资本结构,加强抗风险能力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01%,短期借
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余额合计为 30,307.2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维持充足的现金流,保持财务的高流动性水平。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股权资本,提高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缓解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 30.00%及 20.60%,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改善公司现金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方式
x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同意注册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x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xx先生 1 名特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 2 月 25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4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五)发行数量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900.00 万股(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依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 认购金额(万元) |
1 | xx | 不超过 12,900.00 | 不超过 82,947.00 |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上市地点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x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九)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三、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82,947.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x次发行对象为xx,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xx的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x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xx先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 | ||||||
借款机构 | 授信额 度 | 额度有效期 | 主债权合同 | 主债 务金额 | 主债务履行期限 | 担保 方式及担 |
保人 | ||||||
2020 年厦公六字第 | 2,000 | 2020/01/17- | ||||
5,000 | 2019/10/28- 2020/10/27 | 1020580217 号《借款合同》 | 2021/01/17 | 保证: xx | ||
2020 年厦公六字第 | 700 | 2020/03/20- | ||||
招商银行 | 1020580224 号《借款合同》 | 2021/03/20 | ||||
厦门分行 | 2021 年厦公六字第 | 800 | 2021/01/27- | |||
5,000 | 2020/09/18- 2021/09/17 | 1021582001 号《借款合同》 | 2022/01/27 | 保证: xx | ||
2021 年厦公六字第 | 900 | 2021/01/27- | ||||
1021582002 号《借款合同》 | 2022/01/27 | |||||
民生银行厦门分行 | 10,000 | 2019/11/25- 2020/11/25 | 公借贷字第 ZX19000000195387 号《流 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 5,000 | 2019/12/20- 2020/12/20 | 保证:张曦 |
公xxxx XX00000000000000 x | 1,300 | 2020/03/03- 2021/03/03 | ||||
10,000 | 2021/01/29- | 公流贷字第 2021 年厦 | 2,550 | 2021/02/04- | ||
2022/01/29 | ZH2100000012960 号《流动 | 2022/02/04 |
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 ||||||
兴业厦业八流贷字 2019028 | 4,000 | 2019/10/10- | ||||
8,000 | 2019/02/26- 2019/12/12 |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2020/10/09 | 保证: xx | ||
兴业厦业八流贷字 2019029 | 4,000 | 2019/10/15- | ||||
兴业银行 |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2020/10/14 | ||||
厦门分行 | 兴银厦业八流贷字 2020037 | 4,000 | 2020/10/09- | |||
8,000 | 2020/04/09- 2021/02/09 |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2021/10/08 | 保证: xx | ||
x银厦业八流贷字 2020040 | 4,000 | 2020/10/14- | ||||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2021/10/13 | |||||
工商银行厦门东区 支行 | - | - | 0410000238-2020 年(东区) 字 0026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4,000 | 2020/08/31- 2021/08/28 | 保证:xx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 分行 | 2,400 | 2019/04/29- 2022/04/29 | - | 2,400 | 2019/05/05- 2021/05/05 | 保证:xx |
渤海银行 | 3,500 | 2020/06/18- | 渤厦分贷(2020)第 005 号 | 3,000 | 2020/07/01- | 保证: |
2021/06/17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2021/07/1 | xx | |||
赣州银行 | 4,000 | 2019/09/16- | 2807001901110004《流动资 | 4,000 | 2019/09/17- | 保证: |
2020/09/17 | 金借款合同》 | 2020/09/17 | xx |
(三)发行对象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x次发行特定对象xx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先生作为发行对象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
xx先生已出具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均系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五)发行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x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2 月 25 日,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xx先生不存在减持其所控制的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xx先生承诺: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即 2021 年 2 月 25 日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xx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并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已进行回避表决。
六、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xx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主要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股份发行人(甲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人(乙方):xx
签订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
(二)股票的发行与认购
1、认购的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价格及认购价格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2 月 25 日。本次
发行的价格为 6.43 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3、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认购人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或被豁免的前提下,按照前款约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且股票数量不超过 12,900 万股(含本数)。
如果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认购数量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发行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批复后,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
认购金额=每股发行价格×认购数量。
4、认购方式
认购人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5、支付方式
认购人同意按照确定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认购本次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并同意按照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款通知(简称“缴款通知”)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待验资完毕,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6、限售安排
认购人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认购人所取得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合同的生效
x协议相关条款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
(2)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合同的终止
如以下情况发生,本协议终止履行:
(1)协议双方均按协议要求履行完毕其义务,但本协议内列载的声明、保证、承诺及赔偿应继续有效;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3)受不可抗力影响,如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 30 日以上或致使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前述“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约定的条件外,双方未约定其他保留条款或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条款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作出的承诺、xx、保证等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认定为违约方。违约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 偿,并承担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本协议生效后,若认购人延迟支付认购款,自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认购人出具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延迟一日,认购人应向发行人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认购人还应当负责赔偿其延迟支付行为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且发行人有权要求认购人继续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若发行人延迟办理股份登记,自本协议约定的股份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延迟一日,发行人应向认购人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发行人还应当负责赔偿其延迟登记行为给认购人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继续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义务。
2、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未能取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或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不构成发行人的违约事项。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不构成发行人的违约事项。但双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最大努力促成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达成。如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履行的,发行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人已缴付的认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认购人。
3、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xx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9,681,6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6,384,21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系xx先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xx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86,065,86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900 万股,全部由实际控制人xx先生认购。若按照发行数量上限实施,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xx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达到 215,065,86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上升至 38.47%。因而,本次发行完成后,xx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
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2 月 24 日,易联众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1 年 3 月 5 日,易联众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的程序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82,947.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21,990 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1、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增长需求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 年度和2020 年1-9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2,554.01 万元、72,980.58 万元、
94,871.84万元及62,203.74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1.54%、16.67%、30.00%和20.60%。
基于行业当前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结合公司近年来不断扩大的业务规模,未来几年公司仍处于成长期,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等活动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
2、降低资产负债率,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合并)分别为59.79%、56.48%、49.28%及55.01%,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制约了公司的融资能力,使公司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近年来,公司的流动资金亦较为紧张。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80,003.54万元,货币资金仅为29,617.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仅为 16.45%。公司同期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19和1.01,处于较低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弱。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将愈发突出。
3、降低财务负担,提升盈利能力
截至 2020 年三季度末,公司合并口径的短期借款 23,136.82 万元、长期借款
5,000.00 万元,加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70.39 万元,总体有息负债规模
达到 30,307.21 万元。尽管借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保障,但大量的有息负债加重了公司的财务成本,导致公司利息支出较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x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xx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竞争力,具备可行性。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将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同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的日常运营,并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扩张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
x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这将显著减少公司的负债,增加公司的流动资产,从而将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流动比率与
速动比率显著提高,公司财务结构更为安全、合理,增加了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
2、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x次发行募集资金的 21,990 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若以中国人民银行
2015 年 10 月 24 日调整后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公司每年预计
可节约利息费用约 956.57 万元,该费用的节约将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3、增强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
x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显著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增强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的情况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报批事项。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或股权认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同时缓解营运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的日常运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430,000,000 股,其中,xx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9,681,6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6,384,21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系xx先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xx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86,065,86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900 万股,若按照发行数量上限实施,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xx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达到 198,681,649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上升至 35.54%;同时通过厦门麟
真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6,384,218 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3%。xx先生通过直接与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215,065,867 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4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xx先生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x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xx。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麟真就避免未来与易联众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一、承诺方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控股股东的职责,不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或身份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截止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
四、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一)如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所拓展的业务不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二)如发行人将来拓展的业务范围与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停止从事该等业务,或将该等业务纳入发行人,或将该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三)如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五、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方将向发行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函自承诺方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在发行人存续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诺方被认定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xx先生。xx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先生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履行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就未来可能与易联众产生的关联交易,xx先生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份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严格遵守《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以维护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人保证不利用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股份公
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四、本人承诺函自本人签章之日即行生效,并在股份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特此承诺!”
xx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厦门麟真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份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严格遵守《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以维护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四、本企业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章之日即行生效,并在股份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特此承诺!”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除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外,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政治环境、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资本市场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方面因素都会影响股票价格。此外,本次发行审核周期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充分预计到市场的各种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及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从产品销售到售后服务,已针对客户需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树立了公司的品牌形象。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类别更加丰富,客户范围不断扩大,这也对公司的运营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若公司在产品销售或售后服务方面处理问题不到位或者不尽完善,可能给公司的声誉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技术风险
持续的技术及产品开发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由于软件等信息技术类产品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生命周期短的特点,用户对软件及相关产品的功能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升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面临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导致发展速度减缓的风险。
五、市场风险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促使民生信息服务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这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迅速响应行业发展需求,业务发展将会受到不利影响。作为资深的行业先行者,公司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解及准确的把握,前瞻性地把握行业发展新业态、新趋势进行行业战略部署,并融合基础业务创新发展,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六、人力资源风险
软件企业一般都面临人员流动大、知识结构更新快的问题,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高素质人才的竞争。若核心骨干人员流失、无法吸引新的优秀人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七、业务升级风险及其带来的管理风险
互联网正在深刻变革行业发展,公司正积极向互联网运营型企业升级,以保持行业发展的领先地位。但互联网是行业发展新热点,从商业模式的探索、建立、成型以及业绩的释放需要较长周期和较大投入,且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人才技术要求较高,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通过深化基础业务发展为业务升级奠定坚实基础,并以创新为企业发展驱动力,持续加大技术人才团队培养及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公司从战略层面强化业务规划,结合行业发展探索适合的商业运营模式,稳步推进业务升级。随着公司业务升级的不断深化,可能带来一系列管理风险。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降的风险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03.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018.1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59.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3.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67.21%,下降幅度较大。2020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1)综合毛利率下降。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03.7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60%,但受疫情影响,发行人民生信息服务行业毛利率有所下降,加之发行人利用互联网渠道推广保险经纪业务,在收入增加的同时,因推广成本大
幅增加,保险经济业务毛利率亦大幅下降,上述两个因素叠加致使公司综合毛利率由 2019 年 1-9 月的 52.16%下滑至 41.75%,本期毛利较去年同期下降 933.87万元,下滑 3.47%;(2)期间费用增加。因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研发投入,致使本期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3,382.81万元,增幅 39.64%,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970.95 万元,增幅 9.22%;(3)投资收益减少。联营企业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亏损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致使公司本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 1,829.67 万元,增幅-764.91%。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业绩预告》(公告号:2021-006)。
根据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5,000.00 万元—105,000.00 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14%-10.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880.00 万元—1,250.00 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6.24%—18.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450.00 万元—820.00 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21%—45.23%,2020 年度业绩与 2019 年度基本持平。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复合增长率为 23.12%。公司 2020 年 1-9 月业绩较 2019
年 1-9 月下降,预计 2020 年度业绩与 2019 年度基本持平。但若公司对 2020 年业绩的预计存在偏差,综合毛利率不能恢复,战略布局、人才投入未能取得预期的效益,或是联营企业亏损加大,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降的风险。
第六节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x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 |||||||
xx | xxx | xxx | xxx | ||||
xxx | xx谱 | xxx | xx | ||||
xxx | xxx | ||||||
全体监事: | |||||||
xxx | xxx | xxx |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xxx | xxx | 施建安 | xx | ||||
xxx | xxx | xxx | xx | ||||
xxx | xx | xx | xxx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x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xx |
x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x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 |
x x |
xx代表人: | |||
xxx | xxx |
项目协办人: | |
x x |
x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 |
x x | |
xx长: | |
x x |
x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x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 |||||
x x | x x | x x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
xxx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x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xxx | xxx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xxx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发行人已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了填补措施及并作出相关承诺。
1、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1)积极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较大提升。借此契机,公司将加快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升级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服务、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优化自身资本结构,改善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3)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和方式,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
制。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在持续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