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st 德奥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st 德奥 公告编号:2020-033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的部分条款为框架性条款,相关条款具体的交易细节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或届时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仍面临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3、相关合作事项后续的正式实施、以及合作双方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均以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奥通航”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送达的(2019)粤06破申 30-9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粤06破申30-1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xxx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xxx.xxxxxx.xxx.xx)2020年4月27日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重整程序中,经过多轮磋商、洽谈,2020年5月13日,公司、公司管理人与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图教育”)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确认了迅图教育为公司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4月30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座
1204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5X278D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教育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教育信息咨询;网页的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信息咨询;文化体育活动策划;教育课程研发、教育产业投资(不含教育培训,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企业信息化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婴儿早教信息咨询;教育学具、教材、教育软件的销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深圳市中幼微观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xx,持股比例为28%。
迅图教育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乙 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丙 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条 x次重整投资的基本原则和框架方案 1.2.乙方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将结合资产负债、股权结构、经营情况制作《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在通报甲方认可后向佛山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乙方基本情况、
模拟乙方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受偿水平测算、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和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等主要内容。
1.3.甲方对乙方的投资
甲方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下称全体投资人)总计提供735,134,400.0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资金支持乙方通过重整程序清理债务和在重整期间、重整程序终止后继续经营。全体投资人提供的735,134,400.00元资金作以下用途: 认购 291,720,00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甲方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分别提供的资金数额、认购的转增股份数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第二条 x次重整投资的路径
2.1.本次重整投资按照以下路径执行
(1)2020年4月30日,甲方股东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已代甲方向丙方支付 2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于三日内向丙方支付3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 (3)乙方负责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向佛山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4)2020年5月27日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5)《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后,乙方和丙方申请佛山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6)除重整投资保证金外,剩余重整投资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在2020年5月 27日前支付230,000,000.00元;第二期在佛山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2020年6月5日前支付455,134,400.0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x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公司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公司实际情况及其他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法院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如后续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将得到改善,同时在新股东的加入后,合理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恢复和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
能力。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的部分条款为框架性条款,相关条款具体的交易细节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或届时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仍面临重整投资人迅图教育筹措资金不到位,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3、相关合作事项后续的正式实施、以及合作双方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均以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因公司重整事项对审计机构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至关重要,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将产生重大影响,继而对后续申请恢复上市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公司2019年度报告已延迟至2020年6月15日披露。结合重整的流程判断,客观上公司不具备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甚至多次表决的条件,为实现重整计划草案顺利通过并实施的目标,公司真诚希望各位股东理性思考、鼎力支持。
五、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措施,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19 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一)至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了重整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
案,或者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出资人组(股东)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出资人组 (股东)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
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稳定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