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ZDS12-DL-20192034
正版软件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ZDS12-DL-20192034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目 录
附件 7-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8
附件 7-9 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 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 59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下述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前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正版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JZDS12-DL-20192034
3、采购内容: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正版软件采购项目。
4、简要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正版软件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5 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7.1 发售时间:2019 年 8 月 8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每日上午 10: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发售地点:xxxxxxxxx 0 xx 0 xx 0 x。
7.3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下午 14:00 时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采购人: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 0 xx 0 xxxxxx:000000 电 话:010-63396900
传真:010-83065826 电子信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全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北路支行
账号:11006009801880000619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I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x前附表是对 “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序号 | 供应商须知中所对 应条款号 | 内 容 |
1 | 2 | 定义 |
采购人: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 xx 0 xx 0 x | ||
0 | 3 | 合格的供应商 |
3.1 | 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6 | 磋商文件的修改 |
6.1 | 澄清、修改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 | |
4 | 8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
8.1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函(格式见第八章) |
序号 | 供应商须知中所对 应条款号 | 内 容 |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章)三、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八章) 四、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见第八章)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第八章)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八章)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四)资格声明(格式) (五)资信证明 (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七)税款缴纳记录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九)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 (十)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八、供应商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格式)(格式见第八章)九、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十、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参加竞争性磋商时,供应商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 ||
5 | 10 | 报价 |
10.1 | 报价货币:人民币(元) | |
10.2 |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成本;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 |
序号 | 供应商须知中所对 应条款号 | 内 容 |
何其他费用。 | ||
10.6 |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5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6 | 11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7 | 11.1 |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0。磋商保证金递交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北路支行 账号:110060098018800006193 磋商保证金采用保证担保(包括银行保函等)形式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3)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
11.5 |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有效期。 | |
11.6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 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 |
8 | 12 | 报价有效期 |
12.1 | 报价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 90 日内。 | |
9 | 13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
13.1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 盘)。 | |
10 | 15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15.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须知中所对 应条款号 | 内 容 |
15.3 | 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 | |
11 | 17 |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17.3 |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 |
12 | 20 | 磋商时间和顺序 |
20.1 |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 |
20.2 |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 |
13 | 21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21.1 | 磋商小组按照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顺序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 |
21.2 |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 |
21.3 |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所提交资料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7)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
序号 | 供应商须知中所对 应条款号 | 内 容 |
9)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存在商务或技术上重大偏离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14 | 22 | 磋商程序 |
22.1 |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 |
22.2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 |
22.3 |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 |
22.4 |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 |
22.5 |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 后报价时间过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进行修改、撤回或撤销。 | |
22.6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
15 | 23 | 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16 | 24 | 评审标准 |
24.1 |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细则见第七章。 | |
除投标报价(30 分)外,评审应考虑的其他主要因素包括: (1)商务部分(15 分),包括供应商基本情况、能力、业绩等; (2)技术部分(55 分),包括项目需求响应、售后服务等。 |
序号 | 供应商须知中所对 应条款号 | 内 容 |
评分总计:100 分。 | ||
17 | 25 | 推荐成交供应商 |
25.1 |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 名成交候选供应 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技术部分评标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 |
18 | 31 | 履约保证金 |
31.1 |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形式: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 | |
19 | 32 | 成交服务费 |
32.1 |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7000元整 |
Ⅱ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
1.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 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指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指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4、 磋商费用
4.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磋商文件说明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书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四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第七部分:评分细则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时,应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有必要答复的,在答复相关供应商的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2 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并于磋商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为无效质疑。
6.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4 在供应商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之后的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采购需求,并将有关调整内容告知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据此调整最终报价。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7、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7.2 除在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说明
9.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9.2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第六章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9.3 供应商须保证磋商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任何文件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报价
10.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0.2 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成本;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0.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5 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的磋商报价是无效报价,并有权拒绝其磋商。
10.6 采购人对超出预算的磋商报价将不予接受。
11、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
11.2 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1.3 磋商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由国内银行、在国内营业的或与国内银行有代理业务关系的信誉良好的国外银行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开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报价有效期。
(2)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
11.4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1.5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不少于报价有效期。
11.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7 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报价有效期
12.1 磋商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13.2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3.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4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5 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函、磋商保证金分别以封装袋分别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函”、“磋商保证金”字样。电子版文件随“正本”递交。
14.2 封装袋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或副本
(2) “在年月日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4.3 如果未按14.1和14.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4 报价函信封内须装有如下内容:
(1)报价函原件
(2)报价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应同时附有内容相同的报价表)
1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15.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磋商截止日期履行。
15.3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
15.4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竞争性磋商。
16、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17.2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3和14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撤回报价”字样。
17.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五、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18、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8.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8.2 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报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19、磋商小组
19.1 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9.2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9.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0、 磋商时间和顺序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0.2 磋商顺序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进行。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现场决定。
2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1.1 磋商小组按照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顺序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所提交资料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7)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9)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存在商务或技术上重大偏离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磋商程序
22.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4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或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时间过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进行修改、撤回或撤销。
22.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 最后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4 评审标准
24.1 综合评分法
24.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评分细则》。
24.1.2 其他
24.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4.2.1节约能源政策(本项不适用)
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24.2.2环境保护政策(本项不适用)
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4.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责任。如为代理商参加磋商,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制造商参加磋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条不适用,有关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5.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编写评审报告。
25.2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2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可以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信誉、履约能力以及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的方式是由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实地考察。通过询问或实地考察,核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成交候选人应如实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6.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7.1 因重大变故或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六、 授予合同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结果通知书》。
29、合同的授予标准
29.1 除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外,合同将授予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9.2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中的要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支付最后一笔固定费的同时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 31.1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
七 成交服务费
32、成交服务费的收取
32.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缴付成交服务费,且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2 成交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成交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办理,采购单位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2.3 成交服务费参考 1980 号文收取。
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x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安装的地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建设范围内。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建设范围内。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 “监理方”: (如适用)本合同监理方系指:甲方委托的对本合同项目实施范围进行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具备监理资质的、独立于甲方和乙方的法人单位。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1.1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图纸和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其软件系统和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获得权利人的适当授权。
3.2 双方均有义务按照上述要求为对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否则相应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
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或与质量合格证相当的证明)。
5.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目的地:
货物名称、分项号和箱号: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 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10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陆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乙方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
7.2 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8.付款条件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甲方将按本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9.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开发文档、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9.2 随同每批货物提供该批货物相关的资料。
9.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0.质量保证
10.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0.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要求具体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如原设备厂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原设备厂商的质量保证期为准。
10.6 供应商必须在北京市设有长期专业维修机构和人员,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充足的备品备件。供应商必须明确提出对本项目的免费售后服务承诺。
10.7 提供项目的终身服务。在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在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其提供的系统及其所有设备提供免费保修、更换和服务。
10.8 乙方须设有维护电话,7 天×8 小时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维修响应时间为 1 小时内,12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48 小时内排除故障;在质保期内无偿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配合采购人进行技术改进;供应商应提供质保期内日常维护和保养计划。
11.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成交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成交人应对制造商的检验进行确认。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乙方负责安装前必要的加电测试和调试。
11.3 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成交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1.5 验收依据
11.5.1 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
11.5.3 乙方书面答复并经甲方认可的技术建议及附件。
11.5.4 本项目合同文件。
11.6 验收前提条件
货物开发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7 标准控制
为保证项目实施规范性,只有双方签字后的技术文档及附件对本项目才有 规范作用。
11.8 验收内容及标准
11.8.1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技术要求。
11.8.2 文档内容要求
可理解性、完整性、一致性、可验证性、易理解性、易浏览性。
11.8.3 标识要求
产品描述的标识、产品的标识、供方信息、工作任务、符合需求文档、要求的系统配置、与其他产品的接口、安装、支持、维护。
11.8.4 初步验收内容
功能性:安装、功能表现。
验收内容:可靠性、易用性、可维护性等。
11.9 验收人员的组成
11.9.1 由甲方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11.9.2 本工程的验收由甲方、乙方共同参加。
11.10 验收结果形成
11.10.1 验收记录
(1)验收计划或包含验收用例(每个验收用例说明它的目标)的验收规格说明;
(2)与验收用例相关的所有结果,包括在验收期间出现的所有失败记录;
(3)验收中涉及的人员身份。
(4)验收报告
11.10.2 验收报告内容
(1)用于验收的货物及其配置;
(2)验收使用的文档及其标识;
(3)产品描述、用户使用文档;
(4)未作验收部分的清单与说明;
(5)验收参与人员,开始、结束日期,审批签章;
(6)结论(综合评价)
11.11 验收报告说明
由验收专家工作组作验收报告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索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0.5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
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 10 条和第 11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 10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xxx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延迟交货
13.1 乙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3.4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协调和配合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日期能够无违约责任顺延。
14.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系统建设或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总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2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验收和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每周合同总价的 0.5%计收。但违约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甲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合同,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20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税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7.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8.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8.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 14.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8.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8.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转让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给他人完成。接受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的人与xx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1.合同修改
21.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履约保证金
25.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7_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_5_%的履约保证金。
2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5.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支票、电汇形式提交:
25.4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5.5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6.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两份。
第四章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1.6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成交供货商。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买方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及交货期
6.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6.2 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现场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6 周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经培训可正常使用。
7.装运通知:
7.1 按合同规定。
8.付款条件:
8.1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8.2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60%的预付款,在货物送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40%的尾款。
8.3 本合同确定的供货及服务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良好使用 12 个月内无质量及服务问题,买方向卖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5 天之内,卖方应将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产品说明书等提供给买方。
9.2 随同每批货物提供该批货物相关的资料。
9.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5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经在质量保证期之内,并须对由于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任何问题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货物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部分等,买方应尽快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之内响应并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应将问题解决;维修和更换不得超过 48 小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未应答或 48 小时内未解决问题,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卖方 365×24 小时响应质量问题通知;卖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 24 小时内给予解决、严重问题 2 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因产品以外原因造成的问题卖方承诺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
10.6 在产品使用前,当卖方产品相关指标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提供主要零配件及工时费价目表,并保证此价目表至少五年内有效。
10.7 卖方应为买方提供人员培训,确保人员操作符合要求,并能上岗操作。在产品投入使用后,卖方应能满足买方提出的培训要求。(如有)
10.8 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提供每季度一次产品巡检维护服务,并提供所有维护和巡检报告。
10.9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1 年 3 包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卖方提供产品保修期详见技术需求。
11.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买方应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并开具验收清单。
11.2 在卖方将产品提交买方进行验收之前,必须保证卖方本身已经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
11.3 产品交货后,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安装,直至可以投入使用后移交买方,并向买方提供全部的确认数据和记录。
12.索赔:
12.1 根据合同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退、换。
12.2 如果产品的质量、规格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质期内证实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部分等,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3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4 如果卖方出具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发票,卖方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13.延迟交货:
13.1 卖方应按照“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的 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货款。
14.2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验收和付款,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0.5%计收。但违约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买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合同,卖方可以终止合同。买方应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30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5.履约保证金:
25.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货物类)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采购合同书
(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招标采购单位)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成交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x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x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x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货款的时间和数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1)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2)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60%的预付款,在货物送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40%的尾款。
(3) 本合同确定的供货及服务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良好使用 12 个月内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甲方向乙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可选分批次交货)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x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使用单位:
最终用户(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账 号: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服务
配合采购方完成从产品到货验收及各项准备工作,排有丰富相关产品实施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安装、调试工作,保证实施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安装调试后产品的各种性能和参数满足客户提出的技术指标要求。
签订合同后 6 周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经培训可正常使用。
2.热线电话服务
热线电话由专人接听,记录故障现象及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优先解决采购方认为是关键而紧急的问题。
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内,采购方可直接拨打技术热线寻求帮助,对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并获取指导;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供货商应指定资深工程师值班,并提供手机联系方式,使采购方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联系到专员工程师。
如果通过电话在半小时之内不能解决问题时,将在第一时间到达采购方现场,提供现场支持。
3.软件产品的更新及维护
帮助采购方获得更新软件产品;帮助采购方获得软件修补包及替代方法。
4.电子邮件服务
在服务期内为采购方提供专员工程师的 Email 地址,以得到问题解答、技术资料等。
5.远程支持服务
通过系统专网或互联网与采购方的网络进行联接,远程对问题进行检查、诊断、和分析。
二、软件要求
1.支持 Windows7 及以上的操作系统;
2.保证软件能够正常安装使用;
3.有中文版本的软件需提供中文版本;
三、软件需求列表
序 号 | 软件类型 | 功能描述 | 授权类 型 | 数量 |
1 | 图像处理软件 | 1.剪裁和调整照片。利用内容识别技术裁切照片以保留图像的外观,同事利用识别液化进行精确的调整。 2.选择和遮盖图像的某个部分。使用专用工作区更快速地创建准确的选区和蒙版。 3.画板功能。可将图层活图层组复制到其他画板中,快速更改画板背景,以及查看带透明背景的画板。 4.调整面部特征。秒不识别液化可自动识别五官特征,并可进行调整,适用于润饰肖像。 5.其他工具。软件需附带 3D 图像创建、3D 编辑 和图像定量分析工具。 | 一年 | 17 |
2 | 矢量图制作软件 | 使用高级、精确的绘图和排版工具来创建矢量图和插图。可以快速、直观地处理从品牌标识和音乐材料到 Web、视频、影片图形等所有内容。 1.像素级图稿。可绘制与像素网络完美契合的路径和形状,只需使用简单的转换功能即可对其现有图稿,并保留实时形状和圆角,在缩放和旋转对象时保持对其,以及轻推线段和端点直到完美对齐。 2.Shaper 工具。使用随意且自然、可转换为完美几何形状的手势绘制形状。然后合并、删除、填充和转换这些形状,以创建完全可编辑的精美、复杂的设计。 3.动态符号。带有可加以修改使其拥有不同外观 的动态符号,如笔触、填充和不透明度。无需断 | 一年 | 6 |
开与主符号的链接即可缩放、旋转、镜像和倾斜的符号。 4.SVG 导出选项。可导出适合 Web 和屏幕设计工 作流的 SVG。可选择导出单个对象或整个画板。 | ||||
3 | 页面设计和排版编辑工具 | 可以创建、执行印前检查并发布各种类型的内 容,从印刷数据和宣传册到数字杂志、电子书和交互式在线文档等。 | 一年 | 4 |
4 | PDF 编辑工具 | 可完成 PDF 与 Word 的转换,合并文件、编辑 PDF 文件以及创建可填写的 PDF 表单。 | 一年 | 34 |
5 | Web 开发工具 | 能够实现 Web 的设计、编码和管理网站。 | 一年 | 3 |
6 | 图形设计软件 | 需拥有多个的自然工作流的工作区,以便可以随时随地方便地使用所需的工具。不管是创建图形和布局,还是编辑照片或设计网站,软件均可实 现按照自己的风格随心所欲地进行设计。 | xx授权 | 6 |
7 | 企业级开发环境 | 可以在数据库和 JavaEE 的开发、发布以及应用程序服务器的整合方面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需是功能丰富的 JavaEE 集成开发环境,包括了完备的编码、调试、测试和发布功能,完整支持 HTML、Struts、JSP、CSS、Javascript、 Spring、SQL、Hibernate。 需支持 JavaServlet,AJAX,JSP,JSF,Struts,Spring,Hib ernate、EJB3、JDBC 数据库链接工具等多项功 能。 | 一年 | 2 |
8 | 流程图和示意图绘制软件 | 可对复杂信息、系统和流程进行可视化处理、分析和交流的软件。 可创建具有专业外观的图表,以便理解、记录和 分析信息、数据、系统和过程。 | 永久授权 | 7 |
9 | 针对 Oracle 数 | 需具有强大的编辑器、集成调试器、美化工具、 | 永久授 | 1 |
据程序库储存 单元开发的集成开发环境 | 编辑窗口、命令窗口、以及回调测试等功能。 必须可以通过 rowid 方式对查询结果修改,并实 现全表格的快速复制、粘贴。 | 权 | ||
10 | MySQL 管理工具 | 管理和开发 MySQL 或 MariaDB 的工具。支持以单一程序同時连接到 MySQL 和 MariaDB。为数据库管理、开发和维护提供直观而强大的图形界面。需具备一组全面的工具 Navicat for MySQL可连接任何本机或远程 MySQL 和 MariaDB 服务器。可以用于任何版本 3.21 或以上的 MySQL 数据库服务器和 MariaDB 5.1 或以上,以及與 Drizzle、OurDelta 和 Percona Server 兼容,并支持包括表、视图、函数或过程、事件等。 主要功能包括 SQL 创建工具或编辑器、数据模型工具、数据传输、导入或导出、数据或结构同 步、报表、以及更多。 | xx授权 | 3 |
11 | 终端模拟器 | 一个功能强大的终端模拟器,支持 SSH,SFTP, TELNET,RLOGIN 和串行,提供业界领先的性能和功能集。功能包括标签环境、动态端口转发、自定义按键映射、用户自定义按钮、VB 脚本、和 UNICODE 终端显示 2 个字节的字符和支持国际语言;支持包括通过拖放上传的 Zmodem 文件, Zmodem 文件下载,通过选择文件名,简单的模 式,全屏模式,透明选项和自定义布局模式。 | xx授权 | 1 |
12 | 视频制作工具 | 可自动以的非线性视频编辑器,可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编辑。可导入并随意合并几乎任何类型的 媒体素材,以本机格式编辑,无需转码。 | 一年 | 1 |
13 | PHP 应用程序开发环境 | 专业级的 PHP 应用程序开发环境。可更快的开发和维护代码,快速的解决应用程序问题。 需支持框架集成、PHP 重构、PHP 代码生成并提 | 永久授权 | 1 |
供 PHP 编辑器和文件管理功能。 | ||||
14 | php 程序和 WEB 开发环境 | 或其它 WEB 语言驱动的站点。 支持 PHP,HTML, CSS, JavaScript 等开发环境,还支持 HTML、 | 永久授权 | 1 |
15 | 视频编辑软件 | 需具有图像抓取和编修功能,可以抓取,转换 MV、DV、V8、TV 和实时记录抓取画面文件,并提供多种编制功能与效果,可导出多种常见的视频 格式,可以直接制作成 DVD 和 VCD 光盘。 | 永久授权 | 7 |
第七章 评分细则
一、总则
磋商小组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最终报价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商务部分为 15 分、技术部分为 55 分、投标报价为 30 分,磋商供应商的综合评分为上述
三项得分之和,满分为 100 分。
二、评审程序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与符合性的评审:
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了解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所提交资料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7)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9)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存在商务或技术上重大偏离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能通过上述资格及符合性评审的,将不能进入下一步磋商环节。
(二)在掌握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响应文件签收顺序进行。
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 磋商次数由磋商小组根据需要确定,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3. 磋商小组在第一轮磋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介绍基本情况、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服务团队等,并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
清,然后与供应商就商务、技术及其价格构成与高低等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磋商中提出的技术或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重新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4. 磋商中,磋商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这种变动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其他供应商包括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 益。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磋商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改,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或达到采购要求。
5.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承诺以及各轮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视同放弃再次报价的资格。
四、最终评审
1.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最终报价函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计算错误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 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可以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进行投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 本项目采用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由磋商小组对有效的响应文件按最终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最终评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根据所提供的技术服务的优质性排名。磋商小组在竞争性磋商及评审工作完成后应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最终竞争性磋商书面报告。
4. 进行最终报价的递交有效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本次磋商无效,采购
单位将依法重新进行采购。
五、评分细则
x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成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评分细则
项 目 | 内 容 | 得分范围 | |
商务部分 (15 分) | 业绩(5 分) | 提供 3 个以上同类软件采购业绩 | 5 分 |
提供 3 个及以下同类软件采购业绩 | 2 分 | ||
无业绩 | 0 分 | ||
交货期及承诺(5 分) 交货响应迅速,进度合理 5 分 交货满足项目要求,进度较合理 2 分 交货满足项目要求,进度一般 0 分 | 0-5 分 | ||
响应文件装订排版及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5 分) 响应文件胶装,目录排版清晰整齐,商务条款响应无偏离 5 分 响应文件胶装,目录排版一般,商务条款响应有偏离 2 分 响应文件未胶装,目录排版混乱,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较多 0 分 | 0-5 分 | ||
技术部分 (55 分) | 所投产品的兼容性、可靠性,销售量和使用现况(5 分) 所投产品兼容性好、可靠稳定,销售量和使用现况良好 5 分 所投产品兼容性一般、可靠性一般,销售量和使用现况一般 2 分 所投产品兼容性较差、可靠性较差,销售量和使用现况较差 0 分 | 0-5 分 | |
实施方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行性(10 分)实施方案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10 分 实施方案较完善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6 分 实施方案有待完善、对采购需求缺少针对性 3 分 实施方案有缺失得 0 分 | 0-10 分 | ||
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高效性(10 分)培训方案完善合理可行 10 分 培训方案一般,基本满足使用 5 分 培训方案有待完善 0 分 | 0-10 分 | ||
技术性能指标 20 分。 1、完全符合技术指标的为 20 分; 2、有一条负偏离技术指标的根据偏离情况在 20 分基础上扣(2 分),以此类推; 3、扣除的总分不超过 20 分。 | 0-20 分 | ||
售后服务承诺(10 分) 售后服务承诺全面,保障措施完善,针对性强 10 分 售后服务承诺一般,保障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 5 分 售后服务承诺不完整,有缺失 0 分 | 0-10 分 | ||
投标报价 (30 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0-30 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注:1.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2.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个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5.以上政策不叠加
响应文件格式 | ||
目 录 | ||
附件 1 | 报价函(格式) | |
附件 2 | 报价一览表(格式) | |
附件 3 | 分项报价表(格式) | |
附件 4 |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 |
附件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 |
附件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 |
附件 7 | 资格证明文件 |
包括: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7-4 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7-5 资信证明
附件 7-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7-7 税款缴纳记录
附件 7-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7-9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站查询的投 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
附件 7-10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11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8 供应商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格式)
附件 9 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
附件 10 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声明(格式)
附件 13 最终报价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递交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 8 条要求的所有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份和电子版本 U 盘 1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承诺,我方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函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
公章日期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名称 | 总价(人民币 元)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 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规定密封标记与报价函一起密封单独递交。 2.此表中的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项目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 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设备 1 | ||||||
……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7 |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 ||||||
总价 |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制造厂商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价的组成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
产品 总价 | 产 品单价 | 特殊 工具费 | 备品 备件费 | 安装 调试费 | 服务 及培训费 | 运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全部投标产品总金额: |
注: 1.项 7 =项 8x 项 4 项 6=项 7 +项 9+项 10+项 11+项 12+ 项 13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除填写本表外,响应人还应提供以下附件:
①货物主要部件(包括附件)分项价目表②主要外构件清单及价目表③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
④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⑤所需进口关键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序 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磋商规格 | 响应规格 | 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序 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目 录
附件 1 报价函(格式)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7-4 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7-5 资信证明
附件 7-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7-7 税款缴纳记录
附件 7-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7-9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站查询的投 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
附件 7-10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11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说明:
1.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说明:
1.响应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名称及概况 |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管部门 | 单位性质 | ||||
注册日期 | 员工人数 | ||||
业务范围 | |||||
相关资质 | |||||
财务状况(到 年 月 日止) | |||||
固定资 产 | 原值 | 流动资金 | |||
净值 | |||||
长期负债 | 短期负债 | ||||
资金来 源 | 自有资金 | 资金类 型 | 商业性 | ||
银行贷款 | 非商业性 | ||||
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 |||||
年份 | 国内 | 出口 | 总额 | ||
关联关系 | |||||
1.单位股权结构说明 | |||||
序号 | 名称 | 占股比例 | |||
2.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同时作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地址 | |||
3.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名单及关系 |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管理关系 | ||
其他声明 | |||||
(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响应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开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相关机构开具的有效投标担保函。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说明:
1.响应人应提供本单位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说明:
1.响应人应提供本单位近期税款缴费凭证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附件 7-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说明:
1.响应人应如实提供此声明
2.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7-9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
(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致: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形式,向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执行。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服务期限 | 联系方式 | 完成情况 | 是否有用户反 馈意见 |
注: 1.响应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供应商单位加盖公章。
3.响应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4.上述业绩中,如有业主或主管部门的书面评价意见,请一并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反馈意见。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响应人名称(xx):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致: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号投标保证金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投标的投保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 量),即相当于投标价格的 1%,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 x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 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 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提供在北京地区设有的维修及售后服务网点具体分布情况,包括网点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2.对采购货物交货、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等的承诺。
3.说明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中国境内设有的备件库情况及备件最长供应期。
4.说明如果设备出现问题,维修人员的最快响应速度,能够提供何种层次的解决方案。
5.提供设备最新信息及应用资料。
6.响应人长期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
7.响应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致: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中,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均已汇总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汇总表》中。
节能产品附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批次截图。
环境标志产品附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批次截图。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
节能产品汇总表
序号 | 节能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制造厂商名称 | 所处节能 产品清单目录批次 |
环境标志产品汇总表
序号 | 环境标志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制造厂商名称 | 所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目录 批次 |
注:环境标志产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国家环境保护部网站(xxxx://x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xxxx://xxx.xxxx. org/)网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本章 “最终报价函”的格式编制打印空白表格两张,盖章后随身携带,并在澄清、补充说明、承诺、再次报价及最终报价时使用。
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贵方的“项目名称
(编号为: )”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有),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提交针对该项目的最终报价函(壹份)。
1、我方针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该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提供磋商文件所指所有服务所需的所有
款项。采购人取得磋商文件所指的服务除支付以上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2、另补充/承诺以下内容: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