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暨服务类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24- 3 )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于 2024 年 2 月 2日续签《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1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2 号)等相关规定,该交易构成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与集团协同效应的需要,本公司与长江养老续签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继续开展委托资产投资管理业务。
鉴于本公司与长江养老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方构成关联方,委托投资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该合同约定,长江养老为本公司提供委托资产投资管理服务,对委托资产自主进行投资管理,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向长江养老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
(三)关联交易类型
该关联交易属于服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经济性质或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4.法定代表人:xx
5.注册地:xx(xx)xxxxxxxxxxx 0000 x 0
楼 01 单元、10 楼和 11 楼。
6.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亿元,近年来未发生注册资本变更。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长江养老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2024 年 2 月 2 日,长江养老与本公司续签合同,合同经双方盖
章后生效,协议期为 3 年。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向长江
养老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协议期内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交易定价符合可比的第三方独立报价。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偏离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确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遵循合规、诚信和公允交易原则,不优于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条件,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合规、公允和必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交易金额
协议期内委托投资管理费总金额预估不超过 1 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相应比例
本次交易属于服务类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不适用比例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风险管理与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审查后,
2024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长江养老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公司根据原中国保监会批复,豁免设立独立董事,故本公告
未包含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