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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586 证券简称:圣兆药物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情况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股东xxx、xx、xxx、xxx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笃圣投资”)、xxx、xxx、xxx、xxx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在圣兆药物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八名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 4,336.9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88%。
鉴于原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到期,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稳
定和巩固公司控制结构,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股东xxx、xx、xxx、笃圣投资、xxx、xxx、xxx、xxx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签署协议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东xxx、xx、xxx、笃圣投资、xxx、xxx、xxx、xxx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五年。
2、截至协议签署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协议各方持有公司股票及任职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任职情况 | 协议日持股数 | 协议日持股比例 |
xxx及其直 系亲属 | 董事长 | 2,480.00 万股 | 19.38% |
xx | 董事、董秘 | 480.00 万股 | 3.75% |
xxx | x | 480.00 万股 | 3.75% |
笃圣投资 | 无 | 400.00 万股 | 3.13% |
xxx | x | 276.00 万股 | 2.16% |
xxx | x | 140.90 万股 | 1.10% |
xxx | x公司辽宁擎阳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总经理 | 80.00 万股 | 0.63% |
xxx | 董事、总裁 | 80.00 万股 | 0.63% |
合计 | 4,416.90 万股 | 34.51% |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各方共同控制圣兆药物的效果,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各方一致同意,在圣兆药物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
(一)关于董事权利行使的约定
xxx、xxx、xx现担任圣兆药物的董事职务,为了更好地维系一致行动,xxx、xxx和xxx同意,在各自担任圣兆药物董事职务期间,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
1、在圣兆药物召开董事会时,如任何一方拟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另一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共同名义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如果与另一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事项行使提案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后一致行使提案权;如各方意见各不相同,无法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的,则以出任董事长的一方意见为准(如董事长职位出现空缺或董事长未由各方担任,则以各方之中最近出任董事长的一方意见为准),其他各方均应与其保持一致并相应配合。
2、在圣兆药物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前,xxxxxxx、xx须充分沟通协商,就每一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方应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后一致行使表决权;如各方意见各不相同,无法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的,则以出任董事长的一方意见为准(如董事长职位出
现空缺或董事长未由各方担任,则以各方之中最近出任董事长的一方意见为准),其他各方均应与其保持一致并相应配合。
3、如本协议其他各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担任圣兆药物董事的,同意并承诺将按照上述第 1、2 项约定经充分沟通协商后采取一致行动,即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或行使董事表决权时应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后一致行使提案权或表决权;如各方意见各不相同,无法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的,则以出任董事长的一方意见为准(如董事长职位出现空缺或董事长未由各方担任,则以各方之中最近出任董事长的一方意见为准),其他各方均应与其保持一致并相应配合。
(二)关于股东权利的行使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在圣兆药物召开股东大会时,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1、在圣兆药物召开股东大会时,如任何一方拟就有关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共同名义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事项行使提案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后一致行使提案权;如各方意见各不相同,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的,则以持有表决权比例最高一方的意见为准,其他各方均应与其保持一致并相应配合。
2、在圣兆药物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前,各方须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后一致行使表决权;如各方意见各不相同,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的,则以持有表决权比例最高一方的意见为准,其他各方均应与其保持一致并相应配合。
(三)股份转让限制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协议一方向另一方转让所持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应当就受让的股份同时遵从本协议的安排。
2、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协议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持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
的,应取得本协议其他各方的一致同意。
四、签署协议的影响
x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