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1C500FG123F1
FG2008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1C500FG123F1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2021 年 12 月 13 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一、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站 , 在 供 应 商 报 名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报名。
二、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 钟内。
三、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五、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获取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
《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六、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七、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xx的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八、 因疫情防控,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防控措施对投标/报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作好安排。为确保投标/报价顺利进行,建议供应商派无风险地区人员办理投标/报价事宜。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C500FG123F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三、采购预算:48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提高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食堂食材的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 1 家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服务或食品。
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 动 期 间 。( 以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于 报 价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6.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8.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一楼大厅 门口,统一由工作人员接收;
九、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 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302 室,开标会以“腾讯会议”方式对开标/ 唱价会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报价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报价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93123 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
关条款。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 0000 电话:0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联系地址:xxxxxxxxxx
xxxxx
xx:000000 xx:000000
邮箱:sczx3@ xx.xxx.xx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1-3名初加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明),配合采购人完成所供食材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即视为履约结束。(投标时移交承诺函)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品种报出一个统一的折扣率,不允许不同品种报不同的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1、为提高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食堂食材的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 1 家食材配送供应商。
2、本项目服务资格期为: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中,试配送期 1 个月,试配送期内配送工作未达到配送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
止合同。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 480 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3、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服务或食品。在服务期限内,给予采购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在合同期内,若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注:协议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中标人采购食材配送的数量)。
4、★投标人必须知悉并了解,服务期内,经协商无法在半小时内按要求提供应急食材或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5、★中标人了解并明白,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配合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完成政府扶贫农副产品的购买工作,购买的产品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符合相关扶贫农副产品规定,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并按实际发生数,据实进行结算,不另外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二、项目服务内容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
以每月第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以项目所在地菜篮子公布的平
均零售价(若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以采购人所在地xx(5 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零售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当月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计价方式:
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85%”,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基准价×85%。
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供应采购人饭堂早、中、晚餐用膳所需的食品食材,包括:鲜肉
(猪肉类、牛肉类等)、大米、食用油、面、禽蛋、鱼类、蔬菜、水果及调味品等。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实行配送。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而定。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场地、设备、服务要求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种、养殖基地,两类基地面积均需≥100 亩,以满足日常供货需求。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冻/冷藏库,容积不低于 600 立方米,以满足日常供货需求。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场所,面积不低于 1500 平方米,投标人配置 6 台或以上车辆,以满足日常供货需求。
4.投标人需承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汕头市)至少设一个配送中心,且场所至采购人地址配送时间最长不超过 60 分钟。且向采购人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5.为保证供货质量安全,要求投标人具有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或与具备 CMA 或 CNAS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合作协议)。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应具有食品安全检验资质,配备专业的食品检验员,检测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自行检测相关食品食材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检测场所配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检测药剂,具备食品安全追溯能力。
6.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有效期须满足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时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少于 3000 万。
7.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配备配送场所,配送场所具备相关生产安全监控以及规章,中标人对疫情防控具备相关措施。
8.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9.投标人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食品制造商须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
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因短斤缺两、价格欺诈、食材质量问题、不配合采购人等原因被有效投诉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货物要求:
鲜肉(猪肉类、牛肉类等)、大米、食用油、面、禽蛋、鱼类、蔬菜、水果及调味品、牛奶等。
1)大米质量要求: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GB2715-2005)。大米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食用油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杂物。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非转基因桶装密封植物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鱼类质量要求: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xx,xxxx,xxxxxx,xxxx,xxxx,xx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等。
(4)蔬菜类质量要求:瓜类、蔬菜类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配送的蔬菜类可追踪溯源,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蔬瓜供应要求:蔬菜瓜类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
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供菜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
(5)水果类质量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质、洁净,而有毒有害物质在安全标准之下的果品,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配送的水果类可追踪溯源。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个头均匀,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等。
水果类供应要求:水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但要确保每周有 5 个品种,每个品种不少于 1 次。
(6)肉类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须是来源于政府指定的肉联厂,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配送的肉类可追踪溯源,所有货物规格符采购人提交的当日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7)面类的质量要求:面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包装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面粉不应加入增白剂;面粉颜色呈微黄或乳黄色,没有黑点;面粉闻起来要有麦香味,没有酸、霉等异味。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调味品的质量要求:
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酱油的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一股浓烈的酱香味,味道鲜美。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红褐色或红棕色,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醋酸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其它异味。
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包”现象。色泽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鲜味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
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蔬菜肉类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的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受,对抽检不合格、经告知不改正的,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供货时间要求
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上 6 点钟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 1 个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因故退货,中标人
需在最迟 1 小时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确保采购人货物供应。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
能保证 30 分钟送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除退货外还需承诺及时更换 1 小时送到。
(四)质量及包装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粮油肉副食品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根据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5、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6、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持零容忍态度,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若造成食
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全部赔偿损失并扣除相应款项,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五)货物配送与卸货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xx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机关食堂。
3、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温度。
4、冷藏、冷冻食品和肉类须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 摄氏度至 7 摄氏度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7、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该产品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8、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六)送货及验收方式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留样—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
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均留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水产品中发现腐臭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5、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6、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需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七)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3、对食品检查如下: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中标人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须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国标合格标志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4)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须取样保留 24 小时,且供应的全部蔬菜由采购人不定时组织人员在使用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不能使用,所需检测和取样保留的试纸、药品等由中标人提供及承担费用。
(八)应急处理
投标人应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包括解决问题到场时间、不合格材料退换处理,、应急补货处理、食物中毒处理、食堂停水或电的盒饭配送、配送车辆故障、恶劣天气情况的配送、不可抗力条件的处理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以保障采购人职工就餐不延迟,配餐及时,不影响采购人工作。
(九)关于货源追溯
1.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以及未加工状态食材的留样,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留样需经过送货及收货双方当场确认,当天供应的食材需留样三天。必要时配备相关的食材追溯系统。
2. 中标人应对从业人员严格监督,杜绝借助监管盲区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十)服务团队要求
1、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至少一名具备食品配送从业经验 2 年或以上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团队其他成员:
2.1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具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食品流通或食品销售)。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门负责食品检验的人员;
(十一)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中标人须承担货物的运输、搬运、装卸、配送、交通费及其所产生税费等一切费用。
3.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订单指引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4.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对货物的品质要求,随时有权终止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可通过相应的磋商方式更换合适的供应商(供应点)交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采
购人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相应的磋商方式适当增补其他专业类别的供货商,采购人无需通知中标人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6.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订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因中标人故意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三次上述情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8.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9.中标人须委派合法运送人员负责货运工作,配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礼貌在配送过程中不得与采购人相关人员发生恶意争执,要以认真友好、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进行配送服务。
10.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并至少安排 1 辆专用车和两名工作人员负责送货,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11.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1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13.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方可更改。如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货品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现三次上述情况的,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14.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约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15.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16.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7.中标人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8.中标人指定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9.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相关的工作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利益、形象、声誉受损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20.中标人需承诺按招标文件公示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确有必要且经采购人同意改变合同文本的,不得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违反投标承诺。
四、采购项目付款要求、服务期
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审核后的实际采购量×采购人按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后得出的结算价格与中标人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 1 个月,每期货款在双方签章确认后,
开具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付清。
付款条件:无质量问题、不安全事件发生,履行了服务承诺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发票。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五、采购项目考核要求
1、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配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响应及时程度等情况更换供应商。
2、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考核标准: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不定期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
4、退出机制
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如发现中标人在采购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在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
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或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
确认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何用,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对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管理。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恶意质疑投诉的;
(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
资质的;
(5)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
(8)以上行为因不可抗力要素(供应商需出具不可抗力的情况说明函)造成的除外。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供货服务合同:
(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3)试供期不合格的;
(4)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序 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 值 | 标分标准 | 扣分值 |
1 | 规章制度 |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材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材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 报告制度、食材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齐全,并公布上墙 | 3 | 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上墙扣1分 | |
2 | 岗位职责 |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材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 落实到人 | 2 |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25分,不上墙扣1分 | |
3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 1 |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 个扣1分 | |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 员从业资格证 | 1 | 缺一扣0.5分 | |||
晨检记录 | 1 |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 缺一扣0.5分 | |||
4 | 安全保障 |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 1 | 缺一扣0.5分 | |
食材卫生应急预案 | 1 | 如无扣1分 |
(7)以上行为因不可抗力要素(供应商需出具不可抗力的情况说明函)造成的除外。六、考核管理办法(采购人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对考核管理办法及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 1、总体考核打分表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 1 | 如无扣1分 | |||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合 理、有防盗措施 | 1 | 缺一扣0.5分 | |||
5 | 货源组织 |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 及资质证明材料 | 6 | 缺一扣1分 | |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 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 6 | 缺一扣1分 | |||
6 | 质量保障 |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是否建立相应的追踪溯源体系、专门台账档案;是否有清晰的货物来源或产地;是否及时提供相关的票、据、证 等材料。 | 12 | 缺一扣3分 | |
7 | 各类台帐及时对帐 | 进出库记录 | 3 | 缺一扣2分 | |
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 4 | 缺检一样扣1分 | |||
48小时食材留样记录 | 2 | 缺一扣0.5分 | |||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 2 | 不及时每次扣0.5分 | |||
退换货记录 | 1 | 缺一扣1分 | |||
8 | 环境卫生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 录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有记录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9 | 食材储存 |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 垫仓板、货物标牌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 防盗)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 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 4 | 不符要求扣2分 | |||
10 | 食材配送 | 按时到位 | 6 |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1分 | |
指定品牌食材采购情况 | 6 |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牌 的扣1分 | |||
自购食材的质量情况 | 6 |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求 扣1分 | |||
11 | 价格执行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执行 | 10 | 不按按本项目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执行一次扣2分 | |
12 | 采购人评价 |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 5 | 优5分,良4分,一般3 分,差1分 | |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 5 | 优5分,良4分,一般3 分,差1分 | |||
总分: | 100 |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
考核日期: 考核人: |
采购人每个月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评估成绩第一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10%; 2、评估成绩第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20%; 3、评估成绩第三次低于 90 分的或试用期内连续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30%,并与中标人解除服务,扣除相关款项。 |
2、内部人员考核打分表
序号 | 实施细则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扣分值 |
1 | 按要求穿戴工衣、配戴胸卡、佩戴口罩等 | 15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2 | 按时把食材送达到指定目的地 | 15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3 | 熟悉并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4 | 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 度,维护采购人单位形象和利益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5 | 熟悉应急服务预案,按时供货,保障质量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6 | 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采购人 有效投诉(由业务实施部门提供数据) | 15 | 每次扣 5 分 | |
7 | 无合理原因拒绝受采购人合理工作要求。 | 15 | 每次扣 5 分 | |
合计 | 100 | |||
考核日期: 考核人: | ||||
采购人每个月进行内部人员考核(人数不小于 5 人),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一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1 万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 2、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二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3 万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 3、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三次低于 80 分的或试用期内连续二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5 万 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并与中标人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相关款项。 |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 投标费用说明 | |
1. |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 | |
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
2. | 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交易服务费。 | |
二、 | 投标有效期 | |
三、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招标文件 | |
1. | 招标文件的构成 | |
1.1 |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 |
1) | 投标邀请函 | |
2) | 用户需求书 | |
3) | 投标供应商须知 | |
4) | 开标、评标、定标 | |
5) | 合同书文本 |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
7) |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 |
1. |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 |
2.1 |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 |
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 ||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 | ||
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 | ||
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 | ||
得当时已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 | ||
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 ||
2.2 |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 | |
为无异议。 | ||
四、 |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
1. | 投标的语言 | |
1.1 |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 |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 | ||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 ||
2. | 投标文件编制 |
2.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 投标报价及计量
3.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保证金缴纳账户 :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8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按以下规程提交保证金的,我中心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 3 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
政府采购中心 8 楼 807 房,电话 000-00000000)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报价截止日。
3)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8 楼 807 房,电话 000-00000000)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保证金账户。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报价截止前 3 个工作日。
(2)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1)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格式;
②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 天。
4.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伍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
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6.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6.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七、 询问、质疑、投诉
1. 询问
1.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
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质疑
2.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
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邮箱:xxxxxxxxx@xx.xxx.xx (推荐使用)
地址:xxxxxx 000 xxx 000 x;xx:000000
3. 投诉
3.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地 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晾果厂6号都邦大厦三层
电 话:010-68513070,68519967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政
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将会记录各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公开和备案时间。
2. 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九、 保密和披露
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 在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 适用法律
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三、 评标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4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47 | 43 | 10 |
3.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3.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3.4 价格评审
3.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 对投标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1) 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范围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1- C1);
2)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投标供应商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范围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
3)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4)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xxx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本款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范围;
5) 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9)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3.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3.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3.4.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4.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发布中标结果
5.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
5.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 |
6.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 |
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折扣率)未超过 100%。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
3.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
4.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6.“★”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天。 | |
8.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
9.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10.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1.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序 号 | 评审项 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食 品 安 全 保 障 能力 | 6 |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二)货物要求、(四)质量及包装要求”提供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配送、验收各环节): 1、方案具有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措施和能力、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亮点多,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2、方案全面、合理,有针对性,有亮点,比较能够保障食品安全措施和能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3、方案欠缺合理,不能够保障食品安全措施和能力,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4、未提供方案或其他,不得分。 |
2 | 配 送 服 务方案 | 6 | 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服务方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三)供货时间要求、(五)货物配送与卸货要求、(六)送货及验收方式”的相关要求: 1、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有亮点,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2、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比较全面、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3、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分; 4、未提供方案或其他,不得分。 |
3 | 应 急 方 案 和 处 理预案 | 6 | 投标人制定的应急和处预案方案评价: 投标人提供应急方案和处理预案,所提供的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解决问题到场时间、不合格材料退换处理,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1、应急方案和处理预案较完备、传达机制快速有效、责任分工明确,可行性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2、应急方案和处理预案比较完整,责任分工比较明确、可行性较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3、应急方案和处理预案基本完整,责任分工不明确、不能完全满足 |
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4、未提供方案或其他,不得分。 | |||
4 | 食 品 安 全 追 溯 能力 | 6 | 投标人制定的食品安全追溯方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索证记录,以及未加工状态食材的留样):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质量)追溯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2、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3、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欠缺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4、未提供有关资料的不得分。 |
5 | 仓 储 能 力 | 3 |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使用的仓储场所: 1、面积总计在 3000 平方米或以上的得 3 分; 2、面积总计在 2000 平方米或以上 3000 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2分; 3、面积总计在 1500 平方米或以上 2000 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1分; 4、面积总计在 1500 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0 分。 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面积证明材料须以平方米为单位,未体现以平方米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平方米并提供换算公式,否则不予计分。 备注:如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未能体现面积的, 需另外提交面积证明材料。 |
6 | 冷冻/冷藏 库 仓 储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使用冷冻/冷藏库容积进行评价(或承诺签订合同 2 个工作日内配备): 1、容积总计在 1800 立方米或以上的得 3 分; 2、容积总计在 1200 立方米或以上 1800 立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2分; 3、容积总计在 600 立方米或以上 1200 立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1 分;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容积证明材料须以立方米为单位,未体现以立方米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立方米并提供换算公式,否则不予计分。 备注:如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未能体现容积的 需另外提交容积证明材料。 |
7 | 供 货 能 力 | 4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使用的种、养殖基地: 1、拟投入项目使用的种、养殖基地,两类基地面积均在 300 亩或以 上的,得 4 分; 2、拟投入项目使用的种、养殖基地,两类基地面积均在 200 亩或以 上的,得 3 分; 3、拟投入项目使用的种、养殖基地,两类基地面积均在 100 亩或以 上的,得 1 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须同时提供①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及②基地实景照片,缺一不得分(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未能体现基地面积的,需另提交面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面积证明材料须以亩为单位,未体现以亩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并提供换算公式,否则不予计分。种基地或养殖基地,有一项不符合面积要求的,不予积分)。备注:如基地属于租赁或合作的,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如未能涵盖本项目服 务期的,须提交承诺,承诺续约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否则不计分。 |
8 | 运 输 保 障能力 | 6 | 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运输能力: 1、投标人配置 6 台(含)以上车辆得 2 分;每增加一台车辆加 0.5 分,最高得分 4 分; 2、上述配置车辆中具备冷链功能货运车辆,每台 0.5 分;最高得分 2 分。 1+2 评分项,最高得分 6 分。 须需同时①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②能同时看清车辆车牌号码和厢体的图片、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 (如属于租赁车辆则需同时提供①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清晰车辆车牌号码和厢体的图片、③租赁合同复印件、④租赁合同期内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件) 备注:漏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9 | 监 控 设 施 | 2 | 投标人注册地经营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的得 1 分,配送车辆有监控的 得 1 分。本项最高 2 分。 须①同时提供购买监控的发票复印件、监控图片; 或②承诺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函中须清晰明确配备的安全监控数量、性质(经营场所/车辆)及到位 |
时间)。 | |||
10 | 食 品 安 全 检 测 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食品安全检测室: ①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得 1 分; ②配备瘦肉精或肉类水分检测设备得 1 分; ③配备食品重金属或病害物检测设备得 1 分。 满分 3 分。 注:①投标人提供抬头为投标人名称的仪器购置发票(或租用合同)和仪器图片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如设备功能一致但名称不一 致的则需提供功能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②如与第三方合作的,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 或CMA 资质证书及合作证明材料复印件,缺一不得分。 ③如是租用或合作,投标公告之日前,合同期内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 件) |
11 | 食 品 安 全 专 用 检 测 药 剂 | 2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检测药剂的得 2 分。 注:①需提供 2021 年 3 月以来,以投标人名义采购的药剂发票复印件; 或②承诺签订合同后对项目投入配备食品检测药剂(投标时提交承诺 函,格式自拟)。 |
合计 | 47 |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企业体系认证 | 6 | 投标人具有: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3.ISO28000 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xxx.xxxx.xx)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
2 | 公司信誉 | 5 | 投标人 2020 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得 5 分:评定为 A级;新设立企业取得 M 级的;经营的年限未达 3 年导致未能评定为 A 级;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非企业组织。 评定为 B 级的 3 分,非新设立企业取得 M 级的得 1 分;C、 D 级或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税务系统査询截图作为证明资料。 属于不需要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非企业组织,提供相关政策规定及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税务系统查询截图。 注:“新设立企业”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 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3 | 风险保障 | 5 | 投标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 5000 万(含)以上,得 5 分; 投标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 4000 万(含)至 5000 万以下,得 3 分。 投标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 3000 万(含)至 4000 万以下,得 1 分。 投标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 3000 万以下,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保险投保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险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则须提供承诺续保至本项目结束)。 |
4 | 服务团队 | 7 |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只认一人)的服务经验,食品配送服务年限 2 年或以上得 1 分,4 年(含)以上的,得 2 分。 |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具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证书须为食品流通或食品销售,每提供一名得 1 分,最高累计得 3 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门负责食品检验的人员,每提供一名得 1 分, 最高累计得分 2 分。 注:需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服务经验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个人简历为准)以及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 2021 年 3 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如因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6 个月 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 |||
5 | 业绩 | 6 |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国家机 关或部队或事业单位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 高 6 分(同一合同服务方不同年份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 注:须同时提交①中标(或成交)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内容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③发票复印件(服务期内任意一期即可), 缺一不得分。 |
6 | 客户满意度 | 3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项目(须为上一项“业绩”中有效计分的业绩,需提供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得项目客户(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提供一份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 注:提供合同服务方或服务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同一项目 不同年份的评价按一份计算。 |
7 | 供货实力 | 4 | 投标人具有稳定的进货渠道:包括粮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水果、干调、饮品,每提供一类品种与第三方有合作协议得 0.5 分,最高 得分 4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自行供应,则提供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 |
8 | 供货质量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采购范围内的蔬菜、肉类、冻品、水果、鸡蛋、干货 调料、牛奶、水产,具备由第三方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每提供一类得 0.5 分。最高得分 4 分。 |
9 | 售后服务能力 | 3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认证证书:5 星级得 3 分,4 星级或以下得 1 分,无得 0 分。 注:提供认证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43 |
投标人投标表示认可合同载明的全部事项,中标人应在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将签字xx的合同文本提交采购人,投标人投标时应就合同签订事项作出承诺。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食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 _元(¥_ _元)。本合同为框架协议,该合同金额为估算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保证供货期内乙方的供货次数及业务发生额。合同金额或服务期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即视为履约结束,合同终止。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负责供应甲方饭堂早、中、晚餐用膳所需的食品食材,包括:鲜肉(猪肉类、牛肉类等)、大米、食用油、面、禽蛋、鱼类、蔬菜、水果及调味品等。
采购人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
质量要求:
采购内容:蔬菜类、鲜肉类、鱼类、家禽、蛋类、豆类、水果类、海鲜类、干货类、大米、食用油、面粉、调味品等。
1.大米质量要求: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GB2715-2005)。大米具有
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食用油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杂物。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非转基因桶装密封植物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鱼类质量要求: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等。
(4)蔬菜类质量要求:瓜类、蔬菜类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配送的蔬菜类可追踪溯源,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蔬瓜供应要求:蔬菜瓜类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配菜品种按甲方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供菜重量须达到甲方的供货需求重量。
(5)水果类质量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质、洁净,而有毒有害物质在安全标准之下的果品,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配送的水果类可追踪溯源。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个头均匀,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等。
水果类供应要求:水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但要确保每周有 5 个品种,每个品种不少于 1 次。
(6)肉类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须是来源于政府指定的肉联厂,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配送的肉类可追踪溯源,所有货物规格符采购人提交的当日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7)面类的质量要求:面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包装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面粉不应加入增白剂;面粉颜色呈微黄或乳黄色,没有黑点;面粉闻起来要有麦香味,没有酸、霉等异味。
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调味品的质量要求:
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酱油的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一股浓烈的酱香味,味道鲜美。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红褐色或红棕色,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醋酸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其它异味。
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包”现象。色泽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鲜味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所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乙方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所需产品类别,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的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受,对抽检不合格、经告知不改正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本次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履约地点:汕头市xx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
方式:每期食品的供应易以供货单为准,乙方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甲方按审核后的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后得出的结算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 1 个月,每期货款在双方签章确认后,开具发
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付清。
付款条件:验收结果满足本项目全部商务和技术要求,无质量问题、无不安全事件发生,乙方履行了服务承诺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发票。收款方必须和乙方(出具发票方)的名称保持一致,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验收、考核后确定的甲方结算周期内应付金额。。
考核要求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配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响应及时程度等情况更换供应商。
2、甲方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考核标准: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每月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
4、退出机制
(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给乙方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考核管理办法(采购人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对考核管理办法及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
1、总体考核打分表
序 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 值 | 标分标准 | 扣分值 |
1 | 规章制度 |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材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材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 报告制度、食材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齐全,并公布上墙 | 3 | 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上墙扣1分 | |
2 | 岗位职责 |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材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 落实到人 | 2 |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25分,不上墙扣1分 | |
3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 1 |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 个扣1分 | |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 员从业资格证 | 1 | 缺一扣0.5分 | |||
晨检记录 | 1 |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 缺一扣0.5分 | |||
4 | 安全保障 |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 1 | 缺一扣0.5分 | |
食材卫生应急预案 | 1 | 如无扣1分 | |||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 1 | 如无扣1分 | |||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合 理、有防盗措施 | 1 | 缺一扣0.5分 |
5 | 货源组织 |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 及资质证明材料 | 6 | 缺一扣1分 | |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 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 6 | 缺一扣1分 | |||
6 | 质量保障 |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是否建立相应的追踪溯源体系、专门台账档案;是否有清晰的货物来源或产地;是否及时提供相关的票、据、证 等材料。 | 12 | 缺一扣3分 | |
7 | 各类台帐及时对帐 | 进出库记录 | 3 | 缺一扣2分 | |
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 4 | 缺检一样扣1分 | |||
48小时食材留样记录 | 2 | 缺一扣0.5分 | |||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 2 | 不及时每次扣0.5分 | |||
退换货记录 | 1 | 缺一扣1分 | |||
8 | 环境卫生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 录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有记录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9 | 食材储存 |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 垫仓板、货物标牌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 防盗) | 2 | 不符要求扣1分 | |||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 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 4 | 不符要求扣2分 | |||
10 | 食材配送 | 按时到位 | 6 |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1分 | |
指定品牌食材采购情况 | 6 |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牌 的扣1分 | |||
自购食材的质量情况 | 6 |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求 扣1分 | |||
11 | 价格执行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执行 | 10 | 不按按本项目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 执行一次扣2分 | |
12 | 采购人评价 |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 5 | 优5分,良4分,一般3 分,差1分 | |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 5 | 优5分,良4分,一般3 分,差1分 | |||
总分: | 100 |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 |||||
考核日期: 考核人: |
采购人不定期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评估成绩第一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10%;
2、评估成绩第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20%;
3、评估成绩第三次低于 90 分的或试用期内连续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30%,并与中标人解除服务,扣除相关款项。
2、内部人员考核打分表
序号 | 实施细则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扣分值 |
1 | 按要求穿戴工衣、配戴胸卡、佩戴口罩等 | 15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2 | 按时把食材送达到指定目的地 | 15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3 | 熟悉并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4 | 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 度,维护采购人单位形象和利益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5 | 熟悉应急服务预案,按时供货,保障质量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 |
6 | 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采购人 有效投诉(由业务实施部门提供数据) | 15 | 每次扣 5 分 | |
7 | 无合理原因拒绝受采购人合理工作要求。 | 15 | 每次扣 5 分 | |
合计 | 100 | |||
考核日期: 考核人: | ||||
采购人不定期进行内部人员考核(人数不小于 5 人),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一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1 万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 2、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二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3 万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 3、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三次低于 80 分的或试用期内连续二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5 万 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并与中标人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相关款项。 |
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货物装卸应当做到轻装轻卸,由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卸货并且将货物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堆放场地。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食品的外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规定,应当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留样—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均留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水产品中发现腐臭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5、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6、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需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
人签名确认。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3、关于甲方逾期支付(1)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2)在乙方未有违约的情况下,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放任不可抗力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条款争议时,乙方的履约质量不得劣于投标承诺。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陆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壹 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 自查表 50
2. 报价表 55
3. 投标函 57
4. 资格证明文件 59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66
6.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67
7. 实施计划 68
8.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70
9.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71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 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1C500FG123F1
(子包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 □不通过 □不通过 □不通过 □不通过 □不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见报价文件第(见报价文件第(见报价文件第(见报价文件第(见报价文件第( |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
2.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6.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 (折扣率)未超过 100%。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3.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
4.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 )页 |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6.“★”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7.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 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8.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9.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10.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11.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1.1 “★”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页 | |
6 | 见投标文件() 页 | |
7 | 见投标文件() 页 | |
8 | 见投标文件() 页 | |
9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见投标文件() 页 |
注:1.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1.2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1.3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2. 报价表
2.1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1C500FG123F1 子包号:
分项 | 折扣率(%) |
总报价(折扣率) | (大写)百分之 ( % ) |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2.总报价中必须包含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
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投标供应商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2.2 投标明细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1C500FG123F1 子包号:
一、服务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合 |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二、其他费用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明 |
合 |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三、总报价:人民币 表为准) |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 |
注:1) 以上内容必须《报价一览表》一致。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3.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21C500FG123F1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资格证明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 营 范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 职 务 , 有 效 证 件 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21C500FG123F1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职 务:
4.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 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xx) | 乙公司全称:(xx) | „„公司全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 ||||||
章)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4.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5.1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2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5.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6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
2.„„
3.„„
4.7 名称变更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8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日 期: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6.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报价供应商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7. 实施计划
7.1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7.1.1 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7.1.2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7.1.3 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7.1.4 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7.1.5 培训计划
7.1.6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7.2 项目人员安排
7.2.1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7.2.2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x项目拟安排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
7.3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7.4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7.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如有,请扼要叙述)
8.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中获中标(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1C500FG123F1),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对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费。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投标供应商法定地址: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 话:
传 真:承诺日期:
9.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
9.1 《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9.2 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9.3 《投标保函》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形式)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保函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x保函作为 (投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1C500FG123F1 的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重招)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保证金金额] (( 小写) ¥ 元 ):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
2. 投标供应商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果贵方和投标供应商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询问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 诉 书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