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5-16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成汇达”)使用自有资金11,221.13万元向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小贷”)增资并获得其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先锋小贷及其原股东凤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峻(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
2015 年 12 月 14 日,瑞成汇达按照原协议条款,完成了第一笔投资款的支付(500 万元人民币)。
因工商变更等客观原因,现需要对原协议项下的支付条款进行部分变更,经与签署协议的各方友好协商,协议各方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了《关于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原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二条 x次投资款的缴付
第 2 项 当下述条件全部成就后十(10)个工作日内(或本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时限内),投资人应将剩余投资款缴付至公司指定的增资专用账户:
(5) 与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及监事变动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第 3 项 投资人免于缴付出资的情形
(4) 非因瑞成汇达原因,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 2016 年 1 月 31 日前无法办理完成。
(二)补充协议修改后的主要内容第二条 x次投资款的缴付
1、删除了原协议第 2 项中第 5 款:与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及监事变动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删除了原协议第 3 项第 4 款:非因瑞成汇达原因,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在 2016 年 1 月 31 日前无法办理完成。
3、新增第 4 项:先锋小贷、凤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万峻(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xxx汇达完成全部投资款缴付义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但最迟不得晚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将与先锋小贷股东及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及监事变动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如非因瑞成汇达原因,先锋小贷未在 2016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按照延迟日期,每日向瑞成汇达支付相当于投资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延迟达十日的,瑞成汇达有权单方解除原协议,先锋小贷应退还瑞成汇达已支付的全部投资款并按照上述标准向瑞成汇达支付违约金。
四、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x次签订补充协议未改变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海南先锋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