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2 年 8 月 23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荣成市政府”)签署了《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荣成市投资建设生活垃圾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生物质综合利用及城市集中供热等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规模:
公司通过调研、分析论证,拟分步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生物质综合利用及城市集中供热等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总投资额约 9.5-12.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额以正式投资合同为准)。
(二)、合作内容:
公司通过调研、分析论证,在荣成市分步投资、建设以下内容: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在荣成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额约 3.4 亿元人民币。年处理生活垃圾
31 万吨以上,首期年处理生活垃圾 18 万吨以上。
2、 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首期可建设日处理规模 100 吨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日后可根据污泥量增加,扩大处理规模),首期项目投资额约 4000 万元人民币。 3、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对当地的餐厨垃圾进行调研、论证后,确定建设
规模。拟采用沼气化技术,首期建设日处理规模 50 吨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投资额
x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4、 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论证荣成市及附近地区的秸秆及林业废弃物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投资建设 1×30MW 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项目投资额约为 3 亿元人民币。
5、 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若生物质资源量未能满足建设生物质电厂需要或除建设发电项目还有多余资源,则可建设年生产规模为 10 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化项
目,总投资约为 6000 万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建设规模为年生产能力 5万吨。
6、 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考虑三台 350T 生活垃圾焚烧锅炉供汽能力,1
ⅹ30MW 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供热能力及其他热源等,可解决大部分甚至基本满足城区和开发区用热需求。整个特许经营期(不含本条第 1、4、5 款的投资)集中供热项目预计需投资约 5 亿元人民币。
(三)、合作方式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干化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采用 BOT模式;
2、生物质发电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采用公司自主投资运营方式;
3、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采用由公司与其合作伙伴投资运营方式。
(四)、其他约定:
1、协议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务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前完成 BOT 谈判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否则,超过规定时限协议作废;
2、协议仅作双方在日后商订具体投资合作协议的原则,作为公司办理前期手续的必要支持,项目建设内容、方式及规模等,在双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前,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有关条款以正式投资合同条款为准。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旨在确定荣成市政府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
2、如协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清洁美化荣成市的生活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也有利于公司在生物质综合利用领域向前迈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3、本协议的签订、以及公司 2012 年 10 月 16 日前完成 BOT 谈判并签订特许
经营合同,预计会有前期费用产生;但对公司 2012 年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4、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协议为公司与荣成市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后期还需签订具体的投资合同。合同的签订时间、实施内容和进度仍具有不确定性。
2、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同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公司拟分步投资、建设协议的各项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资金来源将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获得。预计在项目筹建阶段会增加财务成本,并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4、后期具体投资方案、合同等将按相关权限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0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