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的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长城能源通过政府回购的方式向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售其位于深 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的两块宗地(G12203-0119、 G12302-0774)及相关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房屋配套系统机器设备等资产补偿),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56,211,5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