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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学院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阔视野,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助对象与计划
第二条 资助对象: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和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第三条 年资助人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视当年度研究生申请情况而定。
第四条 资助标准根据研究生访学期限以及其它实际情况参照学校规定确定。
第三章 访学期限与申请条件第五条 申请访学期限为 3~12 个月。
第六条 访学内容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关,具有较强的学科前沿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
第七条 访学单位应是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
第八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申请学年未受到学校和学院的处分和通报批评;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科研潜力大,成果突出;
(四)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听说能力,符合到访学国家和访学单位的相关语言要求。
(五)能按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四章 选拔程序
第九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和专家推荐、学院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评审、择优资助”的选拔方式。
第十条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申请表》;
(二)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及复印件(含中文翻译件);
(三)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成绩单及复印件;
(四)外语水平证明及复印件;
(五)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六)近五年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七)访学计划书(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认可);
(八)两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副高以及以上职称)的推荐信。
第十一条 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推荐人选,资助人选拟定对象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第五章 派出与管理
第十二条 受资助研究生的国内研究生导师为其担保人。受资助的研究生及其担保人须与学院签署《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协议书》,担保人承担访学研究生按时完成访学计划并按期回国的责任。
第十三条 获资助研究生须自行办理好出国(境)手续。
第十四条 研究生在国外访学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访学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则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及导师将加强与研究生访学单位和研究生的联系,履行培养和管理职责。导师承担研究生访学期间培养和管理的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访学研究生应保持与国内导师和学院的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第十七条 访学结束后,研究生按期回国报到,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访学考核表》、访学个人书面总结和专业学术成果至少一篇。研究生访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应以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访学结束两周内须在学院作一次公开访学学术报告。报告内容作为学院研究生培养资料须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保存。
第六章 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 资助经费由学院、导师和研究生本人按照资助标准各自承担三分之一。学院资助的经费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开支,导师资助的经费从导师的课题经费开支,主要用于研究生访学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含国际国内)、签证费、医疗保险费、生活费以及住宿费等。
第十九条 回国办完报到手续,按照第十七条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可报销相应额度的资助金。
第二十条 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断访学的,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资助金额。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不按时回国的访学研究生,学院将追回全部资助费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追回的费用,由担保人支付。
第二十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出国
(境)访学资助参考标准见下表:
实际访学时间 | 资助上限(人民币) |
3 个月 | 3 万元 |
4 个月 | 4 万元 |
5 个月 | 5 万元 |
6 个月 | 6 万元 |
7 个月 | 6.65 万元 |
8 个月 | 7.30 万元 |
9 个月 | 7.95 万元 |
10 个月 | 8.60 万元 |
11 个月 | 9.25 万元 |
12 个月 | 10 万元 |
第二十三条 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一)资助在限额内冲账报销,含签证费、往返旅费和基本生活学习费用,超支部分由访学个人承担;
(二)冲账报销时请随带《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出访学考核表》;
(三)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包干使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零用费等,每人每月标准如下:美洲、欧洲、大洋洲国家及新加坡 6500 元人民币,
日本、香港 6100 元人民币,台湾 4300 元人民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x办法由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