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P-SZCG2024076A
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采购项目(宿州市)(一包)
项目编号: EP-SZCG2024076A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电子标)
采 购 人:宿州市应急管理局(盖章)
代理机构: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盖章)
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
2024 年6月
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
地址:xxxxxxx 000 x
监督电话: 0000-0000000
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xxxxxxxxx000x(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
电话: 0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 /szfront/
目录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采购项目(宿州市)(一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4076A
项目名称: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采购项目(宿州市)(一包)
预算金额:48.6万元
最高限价:48.6万元
采购需求:升级完善宿州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升级完善标签管理功能,实现安全生产企业、行业部门视频监控资源的全面汇聚实现对本项目建设的灾害风险视频监控设备的接入管理,形成统一的视频资源池,满足部、省、市三级级联调阅。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内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不少于30日历天),7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方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宿州”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xxx.xxxx.xxx.xx)]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招标文件不收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将通过在线视频直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
注:本项目通过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无直播二维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48.6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xxx、1800557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 000 x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3913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
电 话:18005570775、0557-3913635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采购项目(宿州市)(一包)
2
项目编号
EP-SZCG2024076A
3
采 购 人
名称: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18005570775
4
代理机构
名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xxx 000 x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557-3913635
5
采购内容和预算
升级完善宿州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升级完善标签管理功能,实现安全生产企业、行业部门视频监控资源的全面汇聚实现对本项目建设的灾害风险视频监控设备的接入管理,形成统一的视频资源池,满足部、省、市三级级联调阅。48.6万元。
6
项目类别
□货物类
□单一产品采购
□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 符号的为核心产品
☑服务类
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有效最低价
8
中标人个数
1个
9
招标文件的
澄清和修改
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0
招标文件的
质疑和答复
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1
投标人资格
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2
投标保证金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 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3
投标报价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0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14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
投标文件份数
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第七章
17
服务期限
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内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不少于30日历天),7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验收。)
1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0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21
公告公示媒介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
1、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供投标人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
23
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招投标系统。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
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
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0000000000或0000-0000000
0、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
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③恶意提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
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0xx0xx0-0xx0-00x0-0000-00000x0x00x0&xxx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00
24
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1.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业绩承诺函(如有)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
25
告知中标结果的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26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形式: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7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
操作提示
1、本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录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
2、本招标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15 分钟,若超过 15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3、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澄清流程:(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新系统登录;(2)选择项目-澄清答复;(3)点击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澄清问题要求回复;(4)回复完成后-点击生成质询回复单-保存提交。
29
其他
1、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治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
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本项目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别。评审顺序为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本次采购为第一包,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任意一个包别或多个包别响应,可中多个包别。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4年2月,《2024年地方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任务书》提出升级完善灾害风险视频监控汇聚系统,在多灾易灾地区部署风险监测视频监控终端,充分汇聚行业部门视频监控资源,提升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宿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其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开展本次宿州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升级完善建设,充分汇聚行业部门视频监控资源,提升宿州市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增强视频指挥调度手段,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采购内容
升级完善宿州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新建标签管理功能,实现安全生产企业、行业部门视频监控资源的全面汇聚实现对本项目建设的灾害风险视频监控设备的接入管理,形成统一的视频资源池,满足部、省、市三级级联调阅。升级10万路视频管理能力,升级600路流媒体转发能力。
三、货物服务清单
序号 |
采购品目 |
采购数量 |
单位 |
详细参数 |
备注 |
一 |
升级市级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 |
1 |
套 |
|
|
(一) |
视频管理系统升级 |
|
|
|
|
1 |
基础服务 |
1 |
套 |
1、系统满足国产化适配需求,支持银河麒麟、统信等主流国产化操作系统,支持人大金仓、达梦等主流国产化数据库,支持东方通等主流国产化中间件; |
|
2、具备统一的认证、鉴权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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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具备用户名密码认证方式及PKI认证方式,支持账户安全设置,账户密码有效期设置,支持登录类型(Web端、PC客户端、移动端)和认证方式(密码、PKI)的配置,支持根据角色控制,进入不同门户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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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具备门户管理、应用配置管理、用户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首页管理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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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具备配置管理,系统运行监控管理、系统备份还原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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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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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综合应用 |
1.视频点播,具备H5播放器等多种播放方式进行视频回放,包括录像回放、回放控制、快速定位、电子放大、播放录制、录像抓图、视频切换等;具备多通道同时进行回放,录像类型支持计划录像、手动录像、报警录像等,不同类型的录像加以区分。 |
|
||
2.实时预览,具备画面抓图、录像、电子放大、云台控制、音频播放、音量调节、对讲、切换录像回放、关闭画面等功能;具备即时回放功能,即时回放过程中支持控制回放时间、画面抓图、播放控制等功能;具备多画面保存为预案,包括多画面同时抓图、同时录像、全部关闭、批量收藏等功能;具备多屏播放,包括切换画面为1、4、9、16、25、1+5、3+4及自定义屏幕分屏,具备画面以4:3或16:9展示,具备全屏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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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轮巡预览,具备在不同时段多通道的轮巡预览功能;具备轮巡时间设置功能,可以用事先设定的触发序列和时间间隔对监控图像进行轮流显示等;具备组内轮巡、多组轮巡等多种轮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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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云台控制,对具有权限的云台设备,具备设置云台转动速度,焦距放大缩小,聚焦控制,光圈扩大缩小,一键对焦,云台重置;对于高权限用户具备抢占云台控制权限,并具备云台锁定,可设置云台锁定时长;具备设置、修改及快速选择预置点、云台巡航;具备通过电子地图点击摄像机控制云台转动到对应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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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录像下载与回放,具备录像批量下载、框选下载、多路同时下载;具备录像锁定功能,可以锁定重要录像片段,使录像长期保存,不被覆盖;具备按照目标点位等进行查询,并支持快速打开录像进行回放;具备多画面同步播放,即多个画面播放时间一致,统一进行时间控制,也支持多画面异步播放,即各画面播放时间不一致,分别控制;具备以不同颜色标记录像属性,并支持依照类型进行录像筛选;具备录像回放功能,包括基于绝对时间的顺序播放,倒序播放、多屏播放、倍数回放(快播、慢播)、回放定位、下载、暂停恢复等能力。 |
|
||||
6.大屏显示控制,具备电视墙配置和视频上墙功能,对电视墙进行控制、画面分割、通道关联等操作;具备实时视频、录像回放视频上墙;具备视频轮巡上墙任务管理。 |
|
||||
2 |
设备接入 |
1、具备将安徽省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中建设相关的多灾易灾区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系统; |
|
||
2、具备视频监控设备、单兵、布控球、车载视频、无人机视频等按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接入; |
|
||||
3、支持采用ONVIF协议接入以及SDK开发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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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支持GB/T 28181国标协议,升级视频管理能力,1、具备视频监控设备、单兵、布控球、车载视频、无人机视频等按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接入; |
|
||||
5、支持采用ONVIF协议接入以及SDK开发接入; |
|
||||
6、升级不少于10万路视频管理,实现整体视频管理能力提升。 |
|
||||
3 |
视频级联 |
1、具备通过平台级联的方式接入危化、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安全生产类视频,接入林火、水利、气象等自然灾害类视频,以及公安、交通等其他类下级平台的视频资源,上下级平台的联网对接应满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系统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的标准强制项要求; |
|
||
2、具备按照国标的方式向上级视频资源池进行视频资源的推送和共享,也支持通过国标协议的方式向各部门的应用平台开放、共享视频资源; |
|
||||
3、升级不少于10万路视频级联能力,实现整体视频级联能力提升。 |
|
||||
4 |
目录管理 |
1、具备将应急相关的视频设备资源添加到系统,进而实现系统对这些资源的管理,支持视频资源接入并提供对应的管理服务,视频点位监控设备的位置坐标数据应按照国标要求采用CGCS2000定位坐标系; |
|
||
2、具备对设备的经纬度进行坐标系转换,统一转成CGCS2000坐标系; |
|
||||
3、具备基础资源目录、部门资源目录和主题资源目录等方式,实现视频资源统一管理; |
|
||||
4、具备资源目录编制、挂载、查询和复制功能,支持一资源多次复制挂载,为用户提供更灵活的管理方式,满足不同场景下的需求; |
|
||||
5、针对下级级联或者第三方平台汇聚的视频资源,支持自动参数、属性的校验能力,通过汇聚规则校验自动产生属性异常数据信息并纪录保存,以便后续用户查询和修正信息,实现设备名称、设备经纬度等信息的治理、优化功能; |
|
||||
6、具备按照设备属性、组织属性、标签属性等多属性的目录查询; |
|
||||
7、针对汇聚的视频资源,支持按照应急管理业务逻辑,例如管理单位、行政区划、业务标签、行业等属性,具备按照业务目录规范快速搜索响应点位。 |
|
||||
5 |
媒体分发 |
1、具备统一开放的音视频流接入、处理和分发服务,帮助用户构建标准化流媒体能力,实现各个CS/BS用户、大屏端、第三方系统用户从流媒体资源池中获取视频资源; |
|
||
2、具备多网络线路取流,然后转发给不同网络线路的客户端; |
|
||||
3、升级不少于600路视频流媒体转发能力,实现整体流媒体转发能力提升。 |
|
||||
6 |
重要视频管理调阅 |
1、具备在灾害事故发生后需要快速调取现场监控,在查看监控的同时,可以通过紧急录像功能,对灾害事故对应视频片段进行存储; |
|
||
2、具备短视频在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进行上传、管理; |
|
||||
3、具备根据事件名称、类型等自定义文件目录;支持通过文件名称快速查找短视频片段; |
|
||||
4、具备MP4等多种格式在线播放;支持通过时间范围快速查找视频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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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具备查看录像时,手动打标签标注重要信息。 |
|
||||
7 |
智能事件管理 |
1、具备对应急管理类前后端智能分析事件进行集中管理,形成统一事件池; |
|
||
2、具备制定统一的事件处理规范,用户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需要,订阅相关的智能分析事件; |
|
||||
3、具备查看事件的详细信息,包括事件类型、事件来源、关联场景、事件时间等字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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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点位搜索 |
1、具备视频资源在多种筛选条件下的快速搜索,并以地图模式和列表模式结合展示搜索结果; |
|
||
2、具备标签搜索,按照资源目录、视频标签、管理单位等进行多维度复合检索的搜索方式; |
|
||||
3、具备空间搜索,以点、线、面的方式查询地图上的点位,对查询的点位按空间顺序进行轮巡浏览,一次轮巡点位支持不少于16 路,支持自定义轮巡时间间隔等; |
|
||||
4、具备空间搜索,在地图上框选、圈选、多边形选等绘制区域,查询地图上绘制范围内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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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具备保存用户关键字和标签组合为常用搜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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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具备显示基础信息、位置信息与标签信息等维度的点位详情。 |
|
||||
9 |
视频地图融合 |
1、具备对接EGIS、xx等主流地图,提供资源上图、地图联动、图上标记、图上研判等能力; |
|
||
2、具备根据地图缩放级别,将包含经纬度信息的资源通过聚合方式展示在电子地图上,当地图层级超过聚合层级时展示聚合图标,支持点位经纬度修改; |
|
||||
3、具备多条件查询视频点位,支持输入关键字匹配选中点位名称、编号等信息查询,支持通过场所、能力管理单位、区域、地名标签查询命选中点位,支持通过框选、圈选、多边形选等绘制区域,查询地图上绘制范围内的点位,支持将关键字查询、标签查询、空间查询、目标搜索的条件交叉复合查询出符合所有条件的点位; |
|
||||
4、具备在找点位的过程中,通过地理位置、监控点信息等进行检索; |
|
||||
5、具备在事故灾害发生后,在地图上快速定位灾害事故点位置,并手动做好标记,并联动xx视频监控; |
|
||||
6、具备通过测距功能,获取灾害点与重要目标之间的距离,通过测面积功能,辅助研判事故影响范围,视频智能分析报警自动上图; |
|
||||
7、具备地图上快速检索定位突发事件点及xx应急资源,可查看突发事件点xx视频监控,及时了解现场情况,辅助指挥调度决策 。 |
|
||||
10 |
视频智能运维能力 |
根据业务需求提供不少于1千路视频智能运维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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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提供运维平台基础服务能力,包括权限管理、故障告警及配置、巡检配置、资源管理以及在线率、录像完好率、视频完好率统计功能等; |
|
||||
2、具备上下级运维服务平台的配置功能,级联数据包括状态数据; |
|
||||
3、具备联网平台稳定性监控、联网资源监控、联网操作记录查询,并提供统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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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监控摄像机、编码设备、存储设备、解码设备等物联设备运行状态的采集功能,采集指标项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状态、录像情况、设备运行信息;支持设备运行状态的统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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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备常见摄像机故障的分析、判断和报警功能,检测内容包括信号丢失、图像模糊、对比度、图像过亮、图像偏色、噪声干扰、条纹干扰、视频抖动、视频遮挡等常见摄像机故障,支持诊断结果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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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具备查看设备最近告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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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具备以饼状图等形式展示联网资源汇聚点位的编码规范率、码流规范率、经纬度规范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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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备统计展示下级平台离线总时长、离线次数、在线率、最近离线时间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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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具备统计展示全量视频资源离线次数、在线率、最近离线时间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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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现场视频调度 |
1、通过接入GB-28181协议接入布控球、单兵(三防手机、执法仪等)、无人机等音视频资源; |
|
||
2、支持布控球、单兵(三防手机、执法仪等)等终端的地图展示和实时预览,并进行通讯调度,实现双向语音通话、视频通话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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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具备通过H.323或SIP协议,与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实现与布控球、单兵(三防手机、执法仪等)等终端音视频互通,推送视频至视频会议系统; |
|
||||
4、通过软终端APP,实现即时消息(支持文字、图片、文件、语音消息、视频消息等)、音视频通话、加入视频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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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标准RTSP/RTMP/HLS/HttpFLV协议取流,为各类视频调看客户端提供取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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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系统实现对前端布控球、单兵(三防手机、执法仪等)等设备的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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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软终端APP接受指挥中心双向音视频调度;系统最大支持50个移动客户端同时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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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视频标签管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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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签管理 |
1 |
套 |
1、具备视频点位标签能力,将点位与标签进行关联后,可基于标签快速检索需要的点位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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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按照标省级签体系或者自定义标签开展视频点位的标签标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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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为某个视频点位进行标注,也可以批量为一类点位进行快速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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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签级联共享 |
1、具备从省级系统中同步标签体系,实现统一的视频点位标签体系建设,规范开展本地视频标签标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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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将节点已经完成的视频点位的标签标注数据发送给省级系统,复用省级视频点位标签标注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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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接口开放能力 |
1 |
项 |
1.通用服务接口,具备取流接口、设备管理接口等查询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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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目录服务接口,具备提供区域信息、视频监控点信息的获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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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频标签级联接口,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视频资源池点位标签规则,支持标签编码规范,提供标签级联接口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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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频应用服务接口,提供基于标准取流协议(RTSP、RTMP、HLS)和SDK的实时视频流、录像视频流的获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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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件服务接口,提供事件码、事件详情获取服务及事件订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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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要求
提升宿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视频管理能力,实现对宿州市视频监控资源的调阅与管理,具备设备接入、视频级联、报警数据推送、资源目录管理等视频联网共享功能,针对本次新建视频监控终端具备不少于15天的视频存储与下载、视频智能运维等能力。实现与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级联、视频监控资源共享。
宿州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本次升级完善的市级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部署在本地指挥中心设备间,接入辖区内新建视频监控资源,实现与省级视频监控汇聚系统级联,接收省级或终端推送的智能分析报警事件,支撑本级应用。
视频监控汇聚系统架构图
五、服务要求
1.集成服务要求:
实施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安排具有系统建设丰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承担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团队应不少于3人,分工负责实施方案制定、系统功能定制、系统部署、系统对接、系统测试、系统联调、项目资料档案编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妥善解决各类问题。项目团队需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实施团队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本项目实行项目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中标人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安装部署。宿州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本次升级完善的市级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部署在本地指挥中心设备间,接入辖区内新建视频监控资源,实现与省级视频监控汇聚系统级联,接收省级或终端推送的智能分析报警事件,支撑本级应用。市级电子政务云或一体化平台提供的数据库、中间件等相关软件无法满足系统部署需要的,中标人要免费提供正版的相关软件。
视频汇聚、系统对接。根据业务需求,完成与相关系统对接,按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国标等要求,完成系统视频级联、设备接入等要求。具体包括:
完成与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已建视频监控系统对接,与省级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对接,实现视频监控资源汇聚。
完成与市级林业部门森林防火、市级水利部门水利工程、市级公安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实现按需汇聚相关视频监控资源。
完成与现有身份管理与认证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统一门户管理与单点登录认证;
完成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实现视频流推送及终端视频实时回传、音频双向交互。
现场视频调度。完成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已建单兵、布控球、无人机等视频调度设备接入和治理。现场视频调度的前端设备接入分常态模式和“三断”模式。
①常态接入模式:依照标准GB/T28181国标协议,系统具备接入由4G/5G公网回传的无人机、单兵、布控球等前端设备(均需支持4G/5G SIM卡)音视频资源,将现场画面回传至指挥中心,与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实现指挥中心对前端设备的指挥调度。
②“三断”接入模式:依照标准GB/T28181国标协议,系统接入由卫星网络回传的无人机、单兵、布控球等前端设备音视频资源,将现场画面回传至指挥中心,与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实现指挥中心对前端设备的指挥调度。
点位治理。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采取多种方式对汇聚的视频点位基本属性、位置属性、管理属性等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点位编码、监控点名称、点位类型、摄像机朝向、设备厂商、摄像机类型、经纬度、行政区划、安装地址、开放属性、使用状态、共享属性、应用分类等)进行收集、核对、补充完善。
标签管理。提供成熟、通用的应急管理业务标签标准库,并结合安徽实际需要定制标签标准库,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应急重点视频点位的标签化治理。
视频智能运维。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应急重点视频点位的智能运维。
国产化要求。应按照财政部和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3〕33号、34号、35号)和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要求,完成数据库、操作系统、中央处理器的国产化适配,满足市级电子政务云资源部署要求。
兼容性要求。支持利旧复已建的视频监控汇聚系统和存储资源,需支持主流厂家前端设备接入,系统支持国标设备及RTSP流设备的直接接入,支持SDK方式接入设备,系统接入支持国标方式对接。支持国产主流浏览器使用。
安全要求。系统严格按照三级等保、密码评估的要求建设,确保系统顺利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评估。
2.培训要求
投标人须制定详实的用户培训方案和培训资料,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讲授和演示,确保采购人能够正确的进行操作、维修、维护系统和设备,达到良好使用效果。培训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线上培训、现场讲座、实际演练。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设备)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安全防范等。培训服务面向全市应急管理部门,人数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3.运维服务要求
在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1)投标人应建立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的运维服务团队,提供不少于1人的驻场保障服务,按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时间和要求开展工作,自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灾害事故防范紧要期、重大活动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增派技术人员并进行值班值守。
(2)投标人需提供系统运行监测、系统管理维护、故障诊断修复、点位治理、系统对接、驻场保障、优化定制服务、技术指导咨询等相关服务和支撑。
(3)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的系统运行监测服务,发现重要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迅速处理。定期提交系统运行监测报告。
(4)系统出现故障后,投标人需30分钟内响应,必要时,在1小时之内到达故障现场维修,故障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5)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视频点位的标签化治理,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
(6)按采购人要求配合相关系统对接工作,包括免费提供接口对接、联调联试、数据推送等服务。
(7)运维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运维服务规程,做好运维记录,详细记录运维过程,尤其是故障原因、故障处理经过、故障处理结果及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
(8)对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而提出的软件功能定制和系统性能优化需求,投标人应当无条件响应,并及时完成。
(9)未按以上运维服务要求进行运维服务,造成较大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
(10)免费运维期内,投标人及原厂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现场、远程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技术支持服务。免费运维期外,投标人及原厂商应免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和有偿维修服务。
4.安全要求
无偿配合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视频会议的等保三级及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
六、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质保、软件定制优化、人员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应对本次项目软件采购、集成、运维承担兜底责任,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七、交付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内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不少于30日历天),7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验收。
2.缺陷责任:投标人所供的产品应满足合同及投标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果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存在缺陷,应由投标人对产品负责。
3.项目验收:投标人依据采购人的验收方案进行性能测试、功能测试等,测试合格后出具测试报告,经项目监理、审计审核同意后,提交申请验收。采购人按合同及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所投的产品或系统API、SDK等对接接口,永久、无偿向采购人开放,积极配合相关业务应用系统调用和相关系统平台的对接,做好有关信息共享工作。投标人须保证在三年质保期内所投产品(含软、硬件)按照原厂的升级策略免费提供原厂升级、版本更新及利于系统运行与维护有用的技术改进,免费提供最新版本配套软件升级服务,包括固件和管理软件。
2.投标人须保证所投相关设备系统能与省级建设的相关平台对接,并在项目终验前完成对接,并提供免费的对接调试服务。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 求 |
1 |
服务期限 |
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内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不少于30日历天),7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验收。) |
2 |
服务标准 |
见“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服务要求” |
3 |
提供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验收 |
投标人依据采购人的验收方案进行性能测试、功能测试等,测试合格后出具测试报告,经项目监理、审计审核同意后,提交申请验收。采购人按合同及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
5 |
付款 |
付款人: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预付款比例:4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40%,设备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项目验收后支付至剩余款项。 |
6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合同价的 2.5%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 (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 (6)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7 |
其他 |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评审程序
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
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
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
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 |
1 |
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4 |
依法缴纳税收 |
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7 |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8 |
信誉要求 |
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 |
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9 |
投标情况 |
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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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进口产品审核 |
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
本项目不适用 |
11 |
联合体投标 |
满足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12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 |
13 |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函》] |
供应商自行出具 |
1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 |
15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五、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4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文件四码查询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
6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备注 |
技术分(90分) |
技术服务水平(35分) |
一、总体方案(25分) 1.总体架构设计:投标人需充分描述系统总体架构设计,从总体架构、技术架构、系统架构、数据架构、联网设计等层面详细说明设计思路和内容; (1)对本项目理解准确,总体架构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总体架构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内容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得 3 分; (3)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总体架构基本适合采购人需求,方案内容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2.原系统现状分析:为保证本项目能够基于原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能力基础上进行升级建设,投标人需充分了解原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建设现状,包括原系统建设模式、原系统总体架构、原系统承载网络现状、原系统设备现状等内容; (1)对原系统现状分析准确,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对原系统现状分析基本准确,方案内容具有一定的完整性、针对性,得 3 分; (3)对原系统现状分析不准确,方案内容与本项目贴合性不高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3. 系统利旧融合设计:为了降低项目成本和风险,提高效率和可维护性,投标人需考虑充分利旧原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进行升级,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可行性等方面的因素,详细说明利旧融合设计,包括原系统能力的复用以及无缝对接等内容; (1)方案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强,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具有一定的完整性、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需求情况均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3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与本项目贴合性不高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4. 详细功能设计:要求各子项建设内容及功能全面、描述准确,与项目需求全面吻合,对应急业务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深刻理解,软件功能满足建设需要; (1)方案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强,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具有一定的完整性、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需求情况均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与本项目贴合性不高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5. 系统对接设计:投标人需要综合考虑系统的功能、数据结构、可靠性和性能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详细说明与其他业务系统进行对接; (1)方案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强,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具有一定的完整性、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需求情况均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与本项目贴合性不高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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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方案(5分)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有详尽合理的实施计划安排、测试与验收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和标准,实施方案考虑周全、重点突出等。根据投标文件中实施方案的内容综合打分: (1)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实用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得5分; (2)措施具有一定的计划性、针对性、实用性,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3)措施和方案有待完善得 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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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培训方案(5分) 投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符合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技术培训方案应具有合理性、规范性、完整性等,有详尽合理的培训计划安排。 (1)技术培训方案详细,内容具体,培训时间、地点、次数安排满足采购人需求,培训目标明确,针对性、实用性强,得5分。 (2)技术培训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实用性,培训时间、地点、次数安排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情况有待提升完善得的得3分。 (3)提供了简单的技术培训方案,有培训时间、地点、次数承诺,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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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35分) |
一、投标人综合实力(7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有一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针对相关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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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业绩(10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视频资源汇聚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5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5分(需提供合同证明)。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网站公告截图,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主要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或招标文件关键页及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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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团队人员(18分)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本小项满分6分: (1)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专业或计算机网络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本小项满分6分: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得3分;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3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本小项满分6分: (1)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专业或计算机网络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2)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CISE)证书,得1分; (3)工信部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物联网工程师,得1分; (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承诺函; (4)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分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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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20分) |
1.售后服务方案:日常管理服务措施切实可行,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售后服务承诺、人员配备、服务流程、应用培训等内容。根据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本项满分5分。 (1)售后服务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实用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具有一定的计划性、针对性、实用性,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有待完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2. 售后人员配备: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售后服务需求针对配备售后人员,为招标人提供及时的售后支持、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时收集采购人的反馈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人员配备方案的针对性与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价。本小项满分5分。 (1)售后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服务响应迅速,得 5 分; (2)售后人员配备较齐全,服务响应及时,得 3分; (3)售后人员配备分工一般,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3. 售后服务流程: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售后服务需求针对制定售后服务流程,以确保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时间的响应速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流程的规范性与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本小项满分5分。 (1)售后服务流程清晰完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的,得5 分; (2)售后服务流程基本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3 分; (3)售后服务流程待完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4. 应急响应措施: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售后服务需求制订针对的应急响应措施,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应对高效,从而保障系统稳定、数据安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措施的完善性与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本小项满分5分。 (1)应急组织、预案、处理方式及备份恢复策略清晰完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的,得 5 分; (2)应急响应措施较完善,能够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应急响应措施基本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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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10分) |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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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5)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询《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货物类适用)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
1.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服务项目:10%-20%)(工程项目:3%-5%)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 1%-2%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0.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0.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0.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0.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
1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1开标一览表
13.1.2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
13.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13.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15.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
15.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分包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网上提交部分:
sztf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9.2电子版投标书的制作和提交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如下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20d087cf-876c-448e-ae0b-575fa6bd6b43&CategoryNum=005002 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安装(安装软件之前一定要关闭所有的杀毒软件,比如:360安全卫士、金山毒霸等),安装完毕之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所需资质、承诺函等相关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谨慎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030326或4009980000
19.3注意事项:
19.3.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szzf格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19.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19.3.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 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
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21、联合体投标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五、开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制作在电子标书中的,待打开电子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2.2 开评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开始
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
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
6电子唱标。
7进行资格审查
8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9宣布评标结果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4.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6、定标方式
26.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
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7.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8、履约担保
2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8.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
八、质疑与投诉
29、质疑
2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9.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9.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30、投诉
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如有)
31、未尽事宜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项目编号:EP-SZCG2024076A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付款人: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
2 |
预付款比例:40% |
3 |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40%,设备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项目验收后支付至剩余款项。 |
4 |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合同价的 2.5%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 (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 (6)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5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 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服务需求”及“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 履约保证金
6.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 检验和验收
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9.4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1%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12. 仲裁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 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通过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 法人或法人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见证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中心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
标
书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万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投 标 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签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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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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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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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序号 |
内容 |
总价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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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供的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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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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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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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要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填写 |
偏离及影响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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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本表,详细列明“响应情况”、“偏离及影响”,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3、本表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七、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 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 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
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采购项目(宿州市)(一包) |
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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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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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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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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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业绩承诺函(如有)
我单位同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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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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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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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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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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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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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响应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采购文件中《投标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九、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五)、财务状况
(投标人自行出具财务状况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六)、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自行出具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自行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自行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九)、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十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十、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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