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验收标准及本次招标产品描述:执行标准:GB 1886.64-2015;生产工艺:亚硫酸铵法;形态:液态;用途:用于低盐固态酱油生产。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十吨酱油用焦糖色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3月04日
一、基本要求
检验验收标准及本次招标产品描述:执行标准:GB 1886.64-2015;生产工艺:亚硫酸铵法;形态:液态;用途:用于低盐固态酱油生产。
产品招标数量如下:
产品 |
规格 |
数量(吨) |
焦糖色 |
30公斤/桶 |
90 |
框架合同:中标单位需按我司条款签订年度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详见附件2;
送货安排:确认订单后,7 天内到货;
送货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中标单位需按我司要求供货,中标单位主观故意拖延交货时间的,我司有权扣除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供货资格并不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扣除相应货款;
送货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资格审核: 投标单位报名后,需通过供应商审核和样品评测,经审核通过纳入合格供方,样品评测合格后,方能进行投标。供应商审核分为现场审核和文件审核两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审核方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资质、人员管理、采购管理、质量保证系统综述、质量控制系统、制造过程管理、设备等的保养和维护、实验室管理、客户投诉评审及处理和环境监测等方面,审核评分60分及以上认定为有条件合格供方。如有整改项,中标方需在一个月内提供验厂整改项的整改报告,经我司复核合格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方可签订此次招标采购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则中标无效;
二、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需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由我司物资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保证金汇入账户:镇江市工行润州支行110405000900001140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91321100608834062C
三、中标方式及说明
样品评测合格,符合我司要求前提下,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原则中标。如若出现价格相同且均为最低价的情况,则分别与最低价的供应商现场进行议价,最终决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账期要求付款,每月12号、27号为甲方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
五、投标文件要求和说明
1、投标书必须密封包装送达(或邮寄)给我司,所有封口处必须加盖骑缝章(如下图),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本次招标在恒顺醋业采招平台上电子投标为主,请投标单位再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含正副本)。投标截止2022年 3月31日17时之前;开标时间:2022年4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00x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门,曹先生收,联系方式:1585045019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在采招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正副本、生产许可证、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附件4 招标申请和声明承诺(需盖公章);
(4)报价单(加盖公章):请供应商在采招平台上传附件3报价单,报价含运费、产品检测费用、包装费、13%增值税;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3报价单;
(5)需提供样品给我司研发进行评测(可提供品质、价格对应的多套标样);
(6)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应放入的其他资料。
4、出现下列情况,标书作废标处理:
(1)标书资料不齐全;
(2)标书未按规定时间寄送到指定地点;
(3)标书未按规定进行密封;
(4)出现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行为;
(5)未在采招平台报价以及上传投标文件的,或者采招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5、为维护公司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
x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作为最终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xx: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框架合同: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年度框架合同
合同编号: HSCG-20 -
签订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江苏镇江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注册地址:
邮编: 邮编: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
邮件地址: 邮件地址:
传真:0511-85307722 传真: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标的数量、价格和付款条件
1.1 乙方承诺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条款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含税) |
交货周期 |
|
|
|
|
|
|
|
|
|
|
|
|
|
|
|
如有订单,具体品名、数量、规格、单价、金额以双方确认盖章的采购订单为准(订单作为合同附件),订单中未约定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2 乙方遵守甲方出具的检验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该标准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若乙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甲方报告为准),合同立即终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4 质量要求:乙方按照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本产品的质量等级为:。质量标准为:。
1.6 总金额包括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成本、运费、保险所有可以预见的及不可预见的风险,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7 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或以双方确认盖章的采购订单为准。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责任。逾期交货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仍应按日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1.8 付款条件:在甲方收到全部货物、乙方开具的全额货物发票入账后2个月后的每月12号、27号为甲方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
1.9 交货地点:。
第二章 技术文件
2.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 乙方应在每次交货前或随货提交全部技术资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发货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仍需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3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果不完整、不正确,则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周内无条件重新提供合格技术资料。
第三章 货物变更
3.1 甲方有权对货物规格、生产场地提出变更要求,并重新确定交货期。变更实施前乙方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通知,甲方变更通知发出前乙方已安排生产的订单如被甲方取消,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3.2 乙方无权对货物规格等做出变更决定,如确需变更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 交货
4.1 在该合同1.7条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交货的,甲方要求交货时间应在发货前提前日通知乙方,紧急需求除外。
4.2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货物己备妥待运输前24小时,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以电话、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甲方。
4.4 如有任何危及交货的事件,乙方应当日通知甲方确认。
4.5 双方确定交货运输方式为:。
第五章 包装、检验和质保
5.1 乙方承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全部货物均应采用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在确认收到货物前发生的货损或灭失由乙方承担退换责任。
5.2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以便装卸和搬运。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5.3 乙方在交货前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但该检验不等同于甲方的最终检验合格。
5.4乙方交货时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在甲方确认货物外观完好、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等条件后,由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此为初步检验。甲方对货物的书面确认并不包括货物存在内在缺陷、质量问题、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或隐蔽性瑕疵的情况,如货物存在潜在缺陷或内在质量问题、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时,由甲方指定权威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并可归因于乙方责任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维修、换货或退货要求;如货物存在隐蔽性瑕疵的,乙方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换货。因维修、换货或退货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有权向乙方追偿与索赔。
5.5 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质保期为年,乙方保证供应产品均为最新生产时间,质保期从甲方书面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货物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从乙方更换到位并最终检验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5.6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且提供产品无毒无害相关检验报告或证明。
第六章 担保
6.1 乙方对其提供的货物做如下担保:
6.1.1 适于交易,原材料良好及工艺先进。
6.1.2 新生产的、未使用过的,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1.3 在工艺、制造、使用、外观等方面不存在缺陷。
6.1.4 不侵害第三方权益和/或甲方权益。
6.2 担保范围:
6.2.1 如违反6.1条任一款,乙方将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索赔、甲方直接损失、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调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章 索赔
7.1 在本合同5.4条初步检验期或质保期内,对于可归责于乙方的索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做出如下安排: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用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缺陷产品或隐蔽性瑕疵产品(以下缺陷产品指包括但不限于:破损、锈蚀、刮伤、异形、存在工艺缺陷、内在质量问题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质保期。不更换或更换不到位超过日的,甲方有权直接选择无条件退货并在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货款;超过日的,除退货并扣除相应货款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缺陷产品及隐蔽性瑕疵产品相应货款%的违约金。
7.2 因缺陷产品占用甲方仓储空间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标准如下:
自质管部清检单注明退货之日起,日内乙方需自费将该批货物退回厂家(当日不计)。如未能处理,滞留在仓库的,纸箱、商标等品种收取以5元/托盘/日的费用。如超过一个月不能作退货处理,则增加为10元/托盘/日;玻璃瓶类收取以1元/托盘/日的费用。如超过一个月不能作退货处理,则增加为2元/托盘/日,且甲方有权处理该批货物。
7.3如缺陷产品更换导致质检结果出现反复,产生的各类转拨、装卸、运输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7.4经甲方检验,如一次装运期/同批货物中的缺陷产品按甲方检验标准超过的(最终解释权归属甲方,甲方检验标准详见附件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5 未能在7.1条时间内更换完毕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相应货款。
第八章 延期交货
8.1 因甲方原因所致延期的,乙方顺延交货。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延期的,双方重新协商交货时间或直接解除合同,如超过甲方约定时间仍无法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8.2 除甲方原因外,因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定交货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8.2.1 乙方接到订单信息后应当日通知甲方。
8.2.2 卖方承担延期交货违约金,每延迟1日按照该迟交货值%的比例计算,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尚未交货部分的货款。
8.2.3 乙方无故延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延期交货货值%的违约金。
第九章 禁止商业欺诈的条款
9.1 任何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另一方提供虚假注册等级资料、资质证明、信息或是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另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合同项下总金额%的违约金。本条约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且不影响双方按照其它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章 通用条款
10.1 合同变更: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10.2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10.3 合同终止:除本合同特别规定以外,任一方构成根本违约或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时,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不免除任一方已经产生或因终止将产生的义务。有关担保、保密、义务、赔偿、适用法律等条款仍将有效。
10.4 适用法律和争议处理:
10.4.1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而出现的任何争议、矛盾、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提前终止本合同、或由此致使本合同失效,双方应当努力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4.2 在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无争议的合同部分。
10.4.3 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为实现权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保险保函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10.5 分包和转让:乙方不得将合同义务及责任分配给第三方;乙方资产、所有权、经营状况、名称的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必须经甲方书面许可后转让合同义务及责任。
10.6 保密:
10.6.1 甲乙双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合同价款、数量等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泄密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一切损失。
10.6.2 保密期限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限以及合同终止后年内。
10.6.3 合同终止或失效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保密信息,退还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载体介质。
10.7 双方在本协议中所留存联系地址、传真号码等真实有效,本合同中双方所留存的联系地址、传真号码、联系邮箱等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变化的,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所发的工作联系文件到达上述联系地址、传真号码视为送达。
10.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0.9 乙方的相关质量处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处理,同时也需遵守甲方的《不合格品供应商处置细则》各项条款。
10.10此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条款
11.1乙方须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的任何部分不涉及侵犯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章 廉政约定(详见附件阳光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人(签字): 签署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开户行:镇江市工行润州支行 开户行: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账号:
电话:0000-00000000 电话:
阳光协议
为了杜绝商业贿赂,防止商业贿赂损害和阻碍甲、乙双方发展正常的商业合作关系,共同约束双方员工,做到xx自律,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双方在签定业务合同的同时,共同签定约束双方员工的反商业贿赂协议书。本协议所指商业贿赂是指为争取己方利益,而给对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退佣”、“宴请”、“娱乐”、“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物质或精神上有直接受益的开支。
二、为避免上述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下承诺:
(一)乙方不以金钱方式贿赂甲方的业务人员、高管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质检、研发、生产、物流、设备维修等类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履行相关人员)。金钱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等,具体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证券等。
(二)乙方不以实物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实物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出借录像摄像设备、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
(三)乙方不以消费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消费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方式。
(四)乙方不以其他任何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性贿赂等方式。
(五)乙方同意并承诺本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与甲方或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乙方同意本单位和乙方关联公司不以任何形式雇用甲方员工(在职或离职)及其亲属为乙方工作,否则乙方应按与恒顺各单位已不低于发生全部营业额的3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送出的礼物,无论价值高低,甲方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均不得接受。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一方发现对方合同履行相关人员有出现第二条行为时,无论行为人是基于合法或非法目的,均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对方。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一方发现对方业务员、高管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向己方索要第二条任一好处,应予拒绝,并应在第一时间向对方通报。
甲方举报信息受理电话:0000-00000000 85307730;(监察专员办)
举报信息受理电子信箱:
举报信息邮寄地址:xxxxxxxxxxx00x;xx:000000
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将立即停止与其所有商业合作关系,且乙方需按如下标准承担违约金责任: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合同金额在50-500万元之间的,按照合同金额的6%支付甲方违约金;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金额的3%支付及甲方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或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为主合同书的补充内容,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保障人体使用食品安全,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守法经营,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1.乙方应为合法企业,能向甲方提供加盖供方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保证能力有关证明等企业相关资料复印件和开票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变更,一周内将新的资料提供甲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供方企业原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的产品首次供应甲方时,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标准备案件或质量标准、第三方检验报告书、物价批文和样品、说明书及标签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标签审核证明、口岸检验报告及通关单等资料,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发货。
4.乙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提供的产品批号应与发货单据所列保持一致,每批应有厂方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提供相关文件。 按照供货产品类别每年提供甲方一份有效期内的第三方形式检验报告,检测指标范围覆盖甲方明确的所有项目。
6.乙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或以上,特殊有效期产品除外。
7.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8.产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无生产日期、无使用期限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9.因经营过程中发现乙方伪劣产品或假冒专利产品等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甲方在经营或使用乙方所供产品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联系,双方应积极配合及妥善解决。
11.乙方应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产品存储要求的储存场所,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提供产品给甲方,乙方保证其供应产品为最新时间生产。
1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14.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一、关于包装材质的说明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贵公司产品包装材质如下:
例如:纸箱采用材质……………….
内衬袋采用材质…………………
塑料制品采购原料…………………
(注:其他类型包装依据实际情况写明材质)
特此说明!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二、产品不含转基因成分的说明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贵公司的产品不含有任何转基因成分,如有隐瞒愿承担因此给贵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特此说明!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三、产品含转基因成分的说明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贵公司的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转基因原料为,如有隐瞒愿承担因此给贵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特此说明!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贵公司产品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加工、不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产品在保质期内保证其安全,如有隐瞒愿承担因此给贵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模板适用于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原料。请在填写时,删除此备注。谢谢合作!
安全生产承诺书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贵公司产品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加工,所用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产品在保质期内保证其安全,如有隐瞒愿承担因此给贵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模板适用于对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产品。请在填写时,删除词备注。谢谢合作!
六、涉及商标产品承诺书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为恒顺醋业供应的涉及商标的产品不可以转售第三方,并且在生产中报废的产品以及退货的产品一律不予转售,商标销毁处置,如果发生涉及商标产品外流不受控等情况我司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模板适用于涉及商标的产品。请在填写时,删除此备注。谢谢合作!
七、关于过敏源调查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贵公司产品原辅料过敏源以及生产过程中带入过敏源如下:
1、识别过敏源物质,过敏物质如下:
2、防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措施如下:
备注:此模板主要针对于原材料。请在填写时,删除此备注。谢谢合作!
八、产品配料表真实性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供应贵公司产品所提供的原辅料配料表与实际生产原辅料一致,如有隐瞒愿承担因此给贵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九、供应商清洁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保证食品安全生产,使得供需双方在货物交接环节更省时方便,避免因运输商不了解本组织的运输要求而导致不能或延误交接,出现不必要的误会及损失,确保供应商交货的安全性、可靠性。
2、适用范围
所有原辅料、包材及成品供应商。
3、运输车辆要求
3.1供应商在货物装车前,应认真检查车体状况。对不清洁、不安全或者未按合同所规定提供运输设施的,必须及时提醒运输部门进行清洁、消毒或调换,符合要求后才能装入相关物资。
货物送达后,由我公司相关人员按HSMC75-0501-2015《食品运输车辆管理程序》规定,首先进行运输设施的符合性检查,确认是否可以及时进行交接。
3.2供应商必须根据物资的类型、特性、运输季节、距离以及产品保质贮藏的要求选择不同的运输设施。
3.3供应商在装运前必须进行货物质量检查。在货物、标签与账单三者相符的情况下才能装运。
3.4 装运过程中所用的工器具应清洁卫生,不允许沾染具有危害性的化学物品,防止污染所运输的产品。
3.5 运输包装必须符合食品类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应有明显的运输标志,内容包括:始发站、到达站名称、品名、数量、体积、收发单位名称、以及有机食品标志等。
3.6 不同种类的食品运输时必须严格分开,不允许性质相反和互相窜味的食品混装在一个车厢中。严谨与任何化学品或者其他有害、有毒、有气味的物品一起运输。
3.7供应商送达的货物,外观必须符合清洁的质量要求:包装箱上无明显的灰尘、水迹、脏痕及污垢等;材料正向码放,包装箱应完好无损;无塌包;地台板完好,无断裂等,如出现破损,塌包或地台板破损的现象,我公司可拒收。
特此承诺!
______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报价单:
报价单
报价:(必须盖公章)
产品 |
规格 |
品牌 |
单价(元/公斤) |
账期(天) |
备注 |
焦糖色 |
|
|
|
30天 |
只选择一种账期报价。不同意预付货款。报价注明含运费、产品检测费用、包装费、13%增值税。 |
|
45天 |
||||
|
60天 |
附件4 投标申请及声明:
投标申请及声明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 九十吨酱油用焦糖色 招标采购活动并投标。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配套法规执行。
3、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
4、同意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我司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5、如果我单位投标被接受,我单位同意履行招标方框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6、如果我单位投标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9、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