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服務契約書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甲方)為辦理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與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同意依行政程序法及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訂定之規定訂定本契約,共同遵守,其條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