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红枣芽茶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施工合同
甲方:临县红枣产业局
乙方:吕梁市有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红枣芽茶产业发展,保证红枣芽茶原料来源安全、优质,促进红枣芽茶基地规模不断扩大,甲方将 2021 年临县红枣芽茶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 1 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1 年临县红枣芽茶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1.2 工程规模:共 595 亩。
1.3 作业地点:临县丛罗峪镇刘家山村、雷家碛乡双井沟村 。
1.4 质量标准:以临县 2021 年红枣芽茶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 地作业设计为准。
第 2 条合同期限
从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第 3 条 合同价款
x合同总价款 587320 元(大写:伍拾捌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平均每亩 987.09 元。
第 4 条 项目验收
4.1 验收标准
x项目验收标准是根据临县 2021 年红枣芽茶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作业设计和县红枣产业局的验收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4.2 验收程序
工程结束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初验,初验结束后向县红枣产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县红枣产业局聘请第三方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核查验收。
第 5 条 合同价款支付
5.1 完工验收及核查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结果支付相应价款,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5.2 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第 6 条 各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组织管理实施。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3)按验收结果支付相应价款。
6.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2)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批复的实施方案对项目区红枣经济林实施科学修剪、涂白、施肥、病虫害防治、耕地(翻地)、条带式整地
(每亩平均不少于 110 米)、刮粗皮等技术措施。 (3)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4)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确保劳务费用及时发放。
(5)加强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在合同期内安全事故、人员人身伤害事故及损害赔偿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 7 条 工程变更
工程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 8 条 违约责任
双方按合同约定及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本合同,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应按照本合同标的总额的 10%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
第 9 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10 条 合同效力
x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 11 条 合同文本
x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