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江高岭拦河闸主要建筑物结构尺寸如下:(1)拦河闸:拦河闸总挡水宽度为 284.14m,单孔净宽 15m,共 16 孔,采用两孔一联整体式结构;(2)左右岸水轮泵站:左岸装 5 台水轮泵,总宽 17.22m,总灌溉流量为 2.6m³/s,右岸装 1 台水轮泵,总宽 5.44m,灌溉流量为 0.52m³/s;
合同格式条款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鉴xxx拦河闸委托运行管理服务
(合同xx: )
xx: xx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乙方:
二○ 年 月 日
甲 方: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 0 x
x 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委托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范围:
(一)拦河闸概况及运行养护管理服务内容 1.鉴xxx拦河闸概况:
鉴xxx拦河闸是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航运、交通的Ⅰ等大(1)型拦河水闸,它由两岸连接段、拦河闸、左右岸水轮泵站、船闸等建筑物组成。拦河闸主要挡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 5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200 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地震设计烈度为Ⅶ度。
鉴xxx拦河闸主要建筑物结构尺寸如下:(1)拦河闸:拦河闸总挡水宽度为 284.14m,单xxx 15m,共 16 孔,采用两孔一联整体式结构;(2)左右岸水轮泵站:左岸装 5 台水轮泵,总宽 17.22m,总灌溉流量为 2.6m³/s,右岸装 1 台水轮泵,总宽 5.44m,灌溉流量为 0.52m³/s;
(3)船闸:船闸按照Ⅶ(2)级航道标准设计,可通 50t 吨位船只,尺寸 80m×8m×1.3m(长×宽
×门槛水深);(4)土坝:采用均质土坝,坝顶宽 9m,坝顶(防浪墙顶)高程 16.50m,交通桥宽 8.5m;(5)综合管理楼:扩建办公生活用房 880m2。
鉴xxx拦河闸承担xx、化州两市 10.02 万亩的农田灌溉用水和两市 55 万人生活及工
业用水,拦河闸正常蓄水位为 8.2 米。 2.运行养护管理服务内容
项目地址:广东省化州市xx镇。
本协议服务内容:对鉴xxx拦河闸进行日常运行管理(24 小时值守及调度运行)、日常安保管理(24 小时安保),对拦河闸管理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设备、机电设备、自动控制设施、辅助设备和附属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区范围内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用房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区范围内日常巡查、检查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闸前后水下地形测量及确保闸前后水下护坦外轮廓线以外至少 5 米范围内河床地面不低于护坦外缘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网络通讯、水闸设备、办公设备运维耗材、工程最少一次年度设备、设施全面保洁、喷漆及必要的河床抛
填等工作。
若因上级管理单位机构调整需要变更发包人,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移交工作,仍需严格按照本合同落实管理职责。
(二)运行养护管理服务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度汛方针,服从流域水量调度要求,落实水量调度运用计划。
3.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充分发挥工程灌溉、供水、航运的综合效益。
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不断提升运管水平。
5.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程、预案,按要求开展闸前后水下地形测量、消防演练、防洪演练,设置警示标志标语,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配置必要的防汛备汛物资。
6.坚持 24 小时值守,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发现违反拦河闸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活动应及时制止并酌情上报,确保调度运行及安保工作正常有序。
7.严格按照闸门操作有关规程规范运行管理,严禁闸门单孔或多孔瞬间全开,超出操作规程的动作应报告甲方并获得甲方准许方可进行,确保拦河闸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拦河闸运行养护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并签订拦河闸管理责任书。
8.拦河闸运行养护管理单位每天必须做好水闸有关资料记录,包括:水闸安全监测情况、值班信息(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水雨情信息(上下游水位情况、天气情况)、调度信息(拦河闸、水轮泵闸门启闭情况)、巡查情况(巡查人员、巡查位置、发现问题等)、检修情况(检修人员、检修部位、检修情况)、对外情况(收发文件情况、来访人员情况、对外协调情况)等,确保水文资料及有关事项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9.拦河闸运行养护管理必须做好管理范围内环境和工程设施的保护,做好保洁和绿化养护,确保管理区范围内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整洁、绿化良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维修、信息化系统维护、机电设备定期养护、安全检测、消防设施维护、白蚁防治等。
10.拦河闸运行养护管理配备的人员中必须有人持有安全员资格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特种设备作业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1.材料采购要求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维护、保养、消缺、年度检修所需的动力物料、消耗性材料、辅助材料等。
(1)所有项目所需的动力物料、消耗性材料、辅助材料(下列所列材料名称)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承担费用。
(2)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自行负责催货、现场验收、二次运输、保管等。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均应具有合格证明,并应选用省优以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
(5) 承包人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如因采购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故障),应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所有材料,发包人均有权进行检查,对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或劣质材料,可发出指令要求更换。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不得拒绝,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完成以下工作:配合各应急演练工作、配合各项检查、配合应急情况下各项应急工作等。
13.维护检修工器具
承包人应自备维护检修工器具、仪表、机修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 14.质量检查
(1)质量检查的依据是: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有关实施细则;经双方商定的有关技术措施、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2)维护检修项目中的质量检查与试验,承包人应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承包方编制的技术方案、措施执行;承包人应进行自检,保证质量,并提交规定份数的检查记录与试验报告,交给发包人复检签证。
(3)发包人有权在维护检修过程中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试验,但不免除承包人对合同应负的责任。
(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复检维护检修质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维护检修项目发包人有权拒绝签证,直至下达“返工令”。
(5)在各项维护检修工作完成后,发包人发现或怀疑设备某个部位存在缺陷或故障,要求承包人查找,承包人不得拒绝,并承担相关费用。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
办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
16.承包人应每月按时向发包人提交运行管理报告,接受发包人的工作考核,工作考核以合同中《水闸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清单》为准,采用百分制,若单月考核低于 60 分或累计
两月低于 80 分视为考核不合格,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
到 90 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服务的年度时长占比支付运行管理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负责赔偿。
17.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承包人发生一般事故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除赔偿发包人损失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委托服务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直至协议终止。
2.有权要求乙方提交运行养护管理工作月报和运行养护管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文件资料。
2.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乙方。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对鉴xxx拦河闸运行养护管理具体事宜的执行权。
2.在保障拦河闸正常运行养护管理的前提下,有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权。
(二)乙方义务
1.xxx在签订本协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运行养护管理工作方案和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及简历。
2.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观测检查、维修养护、控制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资料整编、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范围内,管养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人员、养护与交通)由乙
方负责。
4.运行养护管理单位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拦河闸管理全过程的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对管理人员上岗前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检查。如因乙方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应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次尾款申请时向甲方报送当年运管档案,运管档案应满足甲方归档要求。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委托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以中标价总价包干,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中标价。
2.委托服务报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甲方在年度预算资金下达后的五日内通知乙方申请第一笔即总合同款的 40%运行管理费,在 6 月份申请支付至总合同款的 70%,在 9 月份经过初步验收后,申请支付至总合同款的 95%,在 12 月中旬申请支付尾款。除第 1 次请款外,其他时间请款需同时提交管理报告和发票、支付申请书,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到账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3.若工程招标受资金文件下达等影响而延迟,中标人应及时与鉴xxx拦河闸 2021 年度委托运行管理服务提供商办理交接进场,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年度时长占比支付进场前管理费给原服务提供商,并将相关佐证材料送甲方归档。
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 账号:
第五条 x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恢复或赔偿。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应向对方支付本协议金额的 30%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七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 发生不可抗力,水闸被损毁。
2. 本协议被甲乙双方上级部门中的一方或双方认为不适宜履行。
第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1.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 其他:
1.双方可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和补充协议中未确定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条 x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x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附录:《水闸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清单》
水闸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 检查项目 | 问题描述 | 分值 | 扣分 | 评价标准 |
(一)管理责任体系 | |||||
1 | 管护主体 | 无管护主体或管护主体不明确 | 20 | 无管护主体或管护主体不明确扣 20 分 | |
2 | 管护人员 | 未足额配备管护人员 | 20 | 未足额配备管护人员扣 20 分 | |
3 | 未经过岗位培训 | 15 | 未经过岗位培训扣 15 分 | ||
4 | 管理责任人 | 未落实管理责任人 | 20 | 未落实管理责任人扣 20 分 | |
5 | 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不到位 | 10 | 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不到位扣 10 分 | ||
6 | 经费落实 | 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未足额到位 | 15 | 经费不足扣 10 分;无经费来源 扣 15 分 | |
7 | 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足 | 15 | 经费不足扣 10 分;无经费来源 扣 15 分 | ||
(二)安全管理 | |||||
8 | 注册登记 | 未申请水闸注册登记 | 15 | 未申请水闸注册登记扣 15 分 | |
9 | 未及时变更登记事项 | 10 | 未及时变更登记事项扣 10 分 | ||
10 | 管理制度 | 未编制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 15 | 未编制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扣 15 分 | |
11 | 未制定并落实水闸运行管理制度 | 15 | 未制定并落实水闸运行管理制度扣 15 分 | ||
12 | 关键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图表未明示 | 10 | 关键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图表未明示扣 10 分 | ||
13 | 控制运用 | 未编制控制运用计划 | 15 | 未编制控制运用计划扣 15 分 | |
14 | 控制运用计划未按规定申请批复或备案 | 10 | 控制运用计划未按规定申请批复或备案扣 10 分 | ||
15 | 未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和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进行控制运用 | 20 | 未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和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进行控制运用扣 20 分 | ||
16 | 未建立闸门操作运行值班制度并有效执行 | 15 | 未建立闸门操作运行值班制度并有效执行扣 15 分 | ||
17 | 闸门运用未填写工作日志并做好记录 | 10 | 闸门运用未填写工作日志并做好记录扣 10 分 | ||
18 | 应急管理 | 未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5 | 未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扣 15分 |
19 | 已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未申请批复或报备 | 10 | 已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未申请批复或报备扣 10 分 | ||
20 | 未编制度汛方案或安全度汛工作落实不到位 | 15 | 未编制度汛方案或安全度汛工作落实不到位扣 15 分 | ||
21 | 未建立并落实汛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 15 | 未建立并落实汛期 24 小时值班 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扣 15 分 | ||
22 | 未储备或未落实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 10 | 未储备或未落实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扣 10 分 | ||
23 | 安全鉴定 |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 | 20 |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扣 20 分 | |
24 | 闸门和启闭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 | 10 | 闸门和启闭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扣 10 分 | ||
25 | 安全鉴定或认定意见建议提出的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 | 20 | 安全鉴定或认定意见建议提出的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扣 20 分 | ||
(三)日常管理与维护 | |||||
28 | 巡查、巡检 | 未按规定开展水闸检查(日常、定期、专项)工作 | 10 | 未按规定开展水闸检查(日常、定期、专项)工作扣 10 分 | |
29 | 无检查记录(报告)或检查记录(报告)不规范 | 10 | 无检查记录(报告)或检查记录(报告)不规范扣 10 分 | ||
30 | 检查未及时发现工程缺陷,或发现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处理 | 15 | 影响运行安全扣 15 分 | ||
31 | 维修养护 | 未进行日常维修养护 | 15 | 影响运行安全扣 15 分 | |
32 | 维修养护不到位,工程实体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 | 15 | 影响运行安全扣 15 分 | ||
33 | 安全监测及监控设备、设施维护(如果有) | 未对工程进行安全监测、采集监测数据 | 10 | 未对工程进行安全监测、采集监测数据扣 10 分 | |
34 | 未规范或未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 | 10 | 未规范或未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扣 10 分 | ||
35 | 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 | 10 | 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扣 10 分 | ||
36 |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情况 | 未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20 | 未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扣 20 分 | |
37 | 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有违章建筑 | 20 | 影响运行安全扣 20 分 | ||
38 | 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存在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 20 | 影响运行安全扣 20 分 | ||
(四)工程实体 | |||||
39 | 闸室 | 闸室结构(闸墩、底板、边墙等)或结构缝变形量大,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边墙有明显倾斜 | |||||
40 | 防渗排水结构出现破坏、异常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1 | 消能防冲设施破损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2 | 闸室两岸连接建筑物破损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3 | 地基不均匀沉降明显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4 | 闸室上、下游连接段 | 连接段存在破损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5 | 连接段河床存在冲刷和淤积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6 | 管理范围内的上下游河道和堤防及其他建筑物 | 上下游河道存在淤积或冲刷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7 | 两岸堤防存在破损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8 | 其他建筑物存在缺陷影响水闸正常运行 | 20 |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甲方扣 20 分 | ||
49 | 闸门 | 闸门、门槽等存在变形、卡阻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0 | 闸门、门槽存在锈蚀、损伤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1 | 闸门密封件破损、漏水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2 | 闸门其它部件存在缺陷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3 | 启闭设备 | 启闭设备不能满足正常启闭要求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4 | 启闭设备存在锈蚀、漏油等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6 | 配电设施 | 配电设施存在故障或隐患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7 | 备用电源不能正常运行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59 | 安全管理设施 | 无消防设施或不完善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
60 | 未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设施 | 20 | 未及时维护扣 20 分 |
备注:
承包人应每月按时向发包人提交运行管理报告,接受发包人的工作考核,工作考核以合同中
《水闸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清单》为准,采用百分制,若单月考核低于 60 分或累计两月低
于 80 分视为考核不合格,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 90
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服务的年度时长占比支付运行管理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负责赔偿。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