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0 月,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TCP 集团成员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医药)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 标许可协议到期,且未予续期。天丝医药及许氏家族,在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向严彬先生及其拥有或控制的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就 2015 购销协议起诉海南红牛的诉求被全部驳回
【2019 年 6 月 6 日,北京】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由xx先生实际控制)作为原告就
红牛饮料代工合同纠纷起诉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由红牛创始人xxx先生于 1993 年创办,以下简称海南红牛)一案,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布,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2015 年 1 月 22 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海南红牛签订《红牛饮料购销协议》 (以
下简称 2015 购销协议),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委托海南红牛生产和加工红牛饮料产品并进行回购。海南红牛在已全部履行完《红牛饮料购销协议》情况下不再为已无权使用红牛商标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提供代工服务。2017 年 5 月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向海南红牛提起诉讼,要求解除 2015 购销协议,返还贷款和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查明,海南
红牛已于 2016 年 8 月如数交付了红牛产品,2015 购销协议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且无证据证明海南红牛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6 年 10 月,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TCP 集团成员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医药)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且未予续期。天丝医药及许氏家族,在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向xx先生及其拥有或控制的
数家公司提起了一系列维权诉讼,理由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与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红牛产品相关的其他行为。而xx先生在应诉策略上采取了拖延诉讼的手段,随后由xx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天丝医药及许氏家族提出了众多诉讼,例如商标权属案、股东资格确认等诉讼,试图拖延天丝医药及许氏家族提起的诉讼并对许氏家族享有的股权、红牛商标权属提出非法主张,误导公众对红牛商标许可和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认知。
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次证明了由xx控制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出的诉讼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将致力于积极推进诉讼进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并且对我们的诉求、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充满信心。我们相信诉讼将依法推进,正义和公正将得以伸张。
海南是许氏家族的祖籍所在地,二十多年前红牛创始人xxx先生在此设立了海南红牛,首次使用中文“红牛”命名,开启了红牛和中国之间的特殊缘分。今后,我们将和新的合作伙伴继续致力于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合法的红牛产品,书写红牛与中国长期发展的新篇章。我们将会适时提供更多信息。
关于天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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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丝集团是泰国领先的食品和饮料公司之一,拥有包括四个产品类别(能量饮料、电解质饮料、功能饮料和零食)的多元化产品组合和九个产品品牌下的 30 多个产品线。这其中包括
红牛,世界领先的能量饮料,由其创始人xxx先生于 1975 年研发成功。天丝集团是全球唯一红牛香精的生产商,与许氏家族共同拥有红牛全球商标。该公司在其总部、生产基地和
世界各地的合资企业共拥有 2600 多名员工。
xxx先生于1993 年在其父亲的出生地同时也是许氏家族的祖籍所在地海南省成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并首次在国内使用中文“红牛”命名。由于红牛饮料的日益流行,xxx先生和他的家人于 1995 年与其他股东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以向全中国的消费者提供红牛饮料。2018 年 9 月,在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到期并开始进行清算程序后,天丝决定采用新的合作伙伴以及全新商业模式,从而持续为广大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合法的红牛产品并为行业乃至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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