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11 号
« 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已经2015 年10 月13 日省人民政府第5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ꎬ现予公布ꎬ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ꎮ
省 长 x x
2015年10月14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ꎬ 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ꎬ 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ꎬ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 ) 和 «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ꎬ 结合本省实际ꎬ 制定本办法ꎮ
第二条 x办法所称国家赔偿费用ꎬ 是指依法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ꎮ
第三条 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ꎬ 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ꎬ 依法管理ꎮ 未设立预算的乡 ( 镇 )人民政府ꎬ 其国家赔偿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ꎬ 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补充ꎮ
第四条 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ꎬ 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ꎬ 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 复议决定书、 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ꎮ
第五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受理赔偿请求人请求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ꎬ 可以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ꎮ
第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理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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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支付申请之日起7 日内ꎬ 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ꎬ 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 ) 赔偿请求人请求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ꎻ
( 二 ) 生效的判决书、 复议决定书、 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ꎻ
( 三 ) 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ꎻ ( 四 ) 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ꎮ
第七条 财政部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后ꎬ 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一 ) 申请的国家赔偿费用依照预算管理权限不属于本财政部门支付的ꎬ 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向有管理权限的财政部门申请ꎻ
( 二 )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ꎬ 收到申请即为受理ꎬ 出具加盖本部门印章的 « 受理国家赔偿支付申请通知书» ꎬ 并注明收讫日期ꎻ
( 三 )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ꎬ 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ꎮ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ꎬ 财政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ꎮ
第八条 财政部门受理国家赔偿申请后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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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日内ꎬ 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ꎮ
第九条 财政部门依法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ꎬ 应当自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告知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ꎮ
赔偿请求人收到国家赔偿费用时ꎬ 应当出具收据或者其他凭证ꎮ
第十条 财政部门受理国家赔偿申请后ꎬ 发现赔偿项目、 计算标准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ꎬ应当移交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处理ꎬ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ꎮ
第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责令有关工作人员、 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ꎮ
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决定后ꎬ 应
当在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有关财政部门ꎮ
赔偿义务机关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应当依照财政收入收缴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ꎮ
第十二条 x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ꎮ 1995
年12 月29 日省人民政府第 1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 « 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 同时废止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12 号
« 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 已经2015 年10 月13 日省人民政府第5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ꎬ 现予公布ꎬ 自2015 年12 月1 日起施行ꎮ
省 长 x x
2015年10月14日
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地理信息资源管理ꎬ 规范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行为ꎬ 促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ꎬ 提高服务政府决策、 经济发展、 社会治理、 应急保障和公众生活的能力ꎬ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等法律、 法规ꎬ 结合本省实际ꎬ 制定本办法ꎮ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及相关活动ꎬ 应当遵守本办法ꎮ
第三条 x办法所称的地理空间数据ꎬ 是指以数字形式表示的与地理空间位置及其时态有关的自然、 经济、 社会等方面的信息ꎮ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的领导ꎬ 建立健全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的协调机制ꎬ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ꎬ 促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ꎬ 提高地理空间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水平ꎮ
对在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ꎬ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第五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主管全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ꎬ 负责建设、 管理和维护全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 以下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ꎬ 组织采集、 更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ꎬ 建立健全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制度、 工作规范、 服务标准ꎬ 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全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规划ꎬ 建立完善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的运行机制ꎬ 指导市 ( 州 )、 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ꎮ
市 ( 州 )、 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ꎬ 根据全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规划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ꎬ 负责组织采集、 更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ꎬ 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设、 管理本地区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ꎬ做好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相关的工作ꎮ
第六条 省、 市 ( 州 )、 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当纳入基础测绘项目ꎬ 并按照全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规划及总体设计要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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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实施ꎮ
第七条 有关政府部门、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 以下称有关单位 ) 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或者由政府投入为主产生的地理空间数据ꎬ 应当实行交换和共享ꎮ 鼓励其他单位将合法拥有的地理空间数据参与交换和共享ꎮ
参与地理空间数据交换的有关单位ꎬ 可以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偿共享相关地理空间数据ꎮ
第八条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具备下列功能:
( 一 ) 联通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信息系统以及上、 下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ꎻ
( 二 ) 处理、 集成、 整合、 存储、 交换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ꎻ
( 三 ) 通过政务专网或者互联网提供不同层次的地理空间数据在线服务ꎻ
( 四 ) 展现由地理空间数据所表达的各类资源、 设施、 要素的空间分布状况和规律ꎻ
( 五 )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规划确定的其他功能ꎮ
第九条 其他单位可以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提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接入申请ꎮ对具备接入条件的ꎬ 应当接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ꎬ 共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地理信息ꎮ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接入条件ꎬ 由省测绘
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制定ꎮ
第十条 省、 市 ( 州 )、 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承担测绘成果管理服务工作的机构 ( 以下称地理信息服务机构 )ꎬ 负责有关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的处理、 集成、 整合、 存储、 交换、 管理以及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 维护等服务工作ꎮ
第十一条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以及有关单位采集、 更新地理空间数据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定位基准ꎬ 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地理空间数据标准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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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理空间数据标准由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拟定ꎬ 经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布实施ꎮ
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技术规范ꎮ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 « 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目录» 的要求ꎬ 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地理信息服务机构无偿提交目录确定的上一年度专题地理空间数据ꎮ 应当保密和限制使用的ꎬ 注明密级、 保密期限或者限制范围ꎮ
第十三条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目录实行动态管理ꎮ
有关单位提出调整 «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目录» 有关事项的ꎬ 由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单位进行调整ꎮ
第十四条 有关单位应当提交合法、 完整、准确、 规范的地理空间数据ꎬ 并对其真实性、 实效性负责ꎮ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对有关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核查ꎬ 对不符合要求的ꎬ 应当退回并要求修改补充后重新提交ꎮ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已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因建设、 管理和专项工作或者自然因素等导致变化的ꎬ 应当及时更新提交的相关数据ꎮ
第十六条 省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地理空间数据之日起 60 日内ꎬ 以
1 ∶ 10000 ( 城市规划区1 ∶ 5000 ) 及以小比例尺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为基础ꎬ 完成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的集成、 整合工作ꎮ
市 ( 州 )、 县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地理空间数据之日起 60 日内ꎬ 以
1 ∶ 500至1 ∶ 2000 及以小比例尺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为基础ꎬ 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的集成、 整合工作ꎬ 并及时将整合后的数据提交省地理信息服务机构ꎮ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在规定期限xx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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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地理空间数据的集成、 整合工作的ꎬ 经本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同意ꎬ 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期限ꎬ 但最长不得超过30 日ꎮ
第十七条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地理空间数据保管制度ꎬ 根据不同的环境提供安全、 有效的数据存储方式ꎬ 配备必要的设施ꎬ 进行地理空间数据的存储和档案建设ꎬ 保障数据资料安全ꎮ
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按照规定限制的地理空间数据的传输、 利用和管理ꎬ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ꎮ
第十八条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布地理空间数据目录、 获取相关数据的途径等事项ꎬ 提供浏览、 查询、 链接等服务ꎮ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面向社会的公益性地图网ꎬ 并无偿提供数字地图、 位置信息等公共地理空间数据服务ꎮ
第十九条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对用户提出的地理空间数据服务需求ꎬ 应当在3 日内给予回复ꎮ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提供地理空间数据ꎬ 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测绘成果管理的规定执行ꎮ
第二十条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对有关单位开发应用地理空间数据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ꎮ
第二十一条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不得利用有关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以及经集成、 整合后的地理空间数据从事经营性活动ꎮ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ꎬ 加强地理空间信息历史资料的收集、 整理、 加工、 保护和开发利用ꎮ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ꎬ 会同有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地理空间数据保障机制ꎬ 及时组织采集、 整合、 报送所需的地理空间数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ꎮ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ꎬ 有关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采集地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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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ꎬ 并无偿提供相关信息ꎮ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理信息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ꎬ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对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情况进行检查ꎬ 保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稳定、安全、 有效运行ꎮ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ꎬ 不依法组织采集和更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 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ꎬ 由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ꎮ
第二十六条 地理信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ꎬ 由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责令改正ꎬ 予以通报批评ꎻ 情节严重的ꎬ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 ) 未按规定完成地理空间数据集成、 整合、 更新的ꎻ
( 二 ) 未按规定公布信息、 提供服务的ꎻ
( 三 ) 利用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及其相关资料从事经营性活动的ꎻ
( 四 ) 对用户提出的服务需求未按规定期限回复的ꎮ
第二十七条 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ꎬ 由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ꎬ 予以通报批评ꎻ 情节严重的ꎬ 由有权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 ) 未按 « 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目录» 规定提交地理空间数据的ꎻ
( 二 ) 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定位基准或者未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采集和更新地理空间数据的ꎮ
第二十八条 x办法自2015 年12 月1 日起施行ꎮ
附件: 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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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目录
数据交换和共享单位 | 信息类别 | 数据 ( 信息 ) 内容 |
机构编制 | 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名称、 类别、 职能、 地址等信息ꎮ |
发展和改革 | 发展规划 | 主体功能区规划、 区域发展规划、 产业布局规划、 农业区划等专项规划成果ꎮ |
重点建设项目 | 重点建设项目的名称、 规模 ( 含建设时间、 投资额度等 )、 建设地点及建设单位等信息ꎮ | |
经济和信息化 | 工业区块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称、 类别、 所在地等信息ꎮ |
工商行政管理 | 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类别、 规模、 住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农牧民专业合 作社 | 农牧民专业协会、 专业合作社的名称、 位置、 联系方式等 信息ꎮ |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 社会保险机构 | 社会保险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医疗保险机构 | 医疗保险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人才市场机构 | 人才市场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职业介绍机构 | 职业介绍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职业技能鉴定 机构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职业技能培训 机构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人事考试机构 |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国土资源 | 地质 ( 地下水 ) 监测 | 地质 ( 地下水 ) 环境监测点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位置等信息ꎮ |
地质灾害 | 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起始值、 终止值、 坐标等信息ꎮ | |
矿产资源 | 矿产资源分布图ꎬ 或者其矿种、 规模、 位置等信息ꎮ | |
土地资源信息 |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城镇地籍图件目录ꎬ 乡 ( 镇、 街道 ) 行政界线图、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数量等信息ꎮ | |
国土资源规划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质勘查规划、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信息ꎮ | |
地质环境规划 |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信息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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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数据交换和共享单位 | 信息类别 | 数据 ( 信息 ) 内容 |
水利 | 水文站 | 水文站的名称、 代码、 类别、 坐标、 多年观测水文等信息ꎮ |
水利工程设施 | 水库的名称、 代码、 类别、 库容、 坐标等信息ꎻ 防洪工程、 河道治理、 灌渠调水工程的起止、 里程、 技术规格或分布图等信息ꎮ | |
水资源信息 | 取水口、 水源地、 水功能区划的名称、 坐标等信息ꎮ | |
电力 | 输配变电设施 | 电力杆、 电力塔、 变电所、 开关站等主要输电、 变电设施的名称、 编号、 电压、 位置等信息ꎮ |
电力发展规划 | 电力发展及布局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等规划成果ꎬ 大型火电、水电等重要电源以及重要场地资源的分布信息ꎬ 电网廊道布局等信息ꎮ | |
民航 | 民航信息 | 机场名称、 位置、 航线、 承运能力等信息ꎮ |
铁路 | 铁路信息 | 铁路名称、 车站名称及位置等信息ꎮ |
交通运输 | 公路及附属设施 | 村道以上公路的名称、 编码、 技术等级、 起止、 宽度、 路面铺装材料等信息ꎬ 以及桥梁、 隧道等相关信息ꎮ |
水路及附属设施 | 内河航道及航道设施分布图ꎬ 或者其航道名称、 起讫点、 里程、 技术等级等信息ꎮ | |
码头 | 主要码头的名称、 吨级、 位置等信息ꎻ 主要内河港口岸线陆域和水域地形 ( 高程和水深 ) 等信息ꎮ | |
交通规划 | 公路建设规划、 内河总体规划、 内河航道规划等信息ꎮ | |
通信 | 各通信运营企业网点 | 通信运营企业及营业网点的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通信管线、 通信基站 | 通信缆线、 通信基站 ( 含通信塔 ) 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位置等信息ꎮ | |
邮政 | 邮政营业网点 | 邮政营业网点的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分区图ꎮ | |
集邮市场 | 名称、 地址、 主办单位等信息ꎮ |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市政基础设施 | 城镇道路及附属设施、 市容环卫设施、 广场、 停车场、 公共交通站点和相关地下管线等公共设施ꎬ 供水厂、 污水处理厂、 集中供热厂 ( 站 )、 天然气站、 液化气储配站、 垃圾处理场 ( 厂 )、 公共厕所等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ꎬ 或者其编号、 类别、位置等信息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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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换和共享单位 | 信息类别 | 数据 ( 信息 ) 内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园林绿化及附属 设施 | 公园、 公共绿地、 古树名木等园林绿化分布图或者其相关信 息ꎬ 风景名胜区分布图、 规划成果或者相关信息ꎮ |
建 ( 构 ) 筑物 | 建筑物、 构筑物分布图ꎬ 或者其坐落、 建成年代、 建筑结构、 总层数等信息ꎮ | |
城乡规划 | 城镇体系规划、 县 ( 市 ) 域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镇乡 总体规划、 村庄规划等规划成果等信息ꎮ | |
房地产估价机构 | 房地产估价企业资质编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地址等 信息ꎮ | |
物业管理企业 |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地址等信息ꎮ | |
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企业 | 勘查设计企业资质编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地址等信息ꎮ | |
城市地下管线及 附属设施 | 城市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分布图或者其他相关信息ꎮ | |
历史文化名城 |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 村镇分布图、 名称、 地址等 信息ꎮ | |
环境保护 | 环境监测点信息 | 环境监测点ꎬ 包括空气、 水质、 声等自动及人工监测站点分 布、 类别、 名称等信息ꎮ |
绿色环保单位 | 生态乡 ( 镇 )、 村等绿色环保单位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 别、 所属行政区、 位置等信息ꎮ | |
环境功能区划 | 水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布图等信息ꎮ | |
环境保护规划 | 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ꎬ 以及生态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等信息ꎮ | |
农牧业 | 农畜产品基地 | 农畜产品基地的名称、 类别、 品种、 位置等信息ꎮ |
草原资源 | 草原资源分布、 类型、 生产力状况等信息ꎮ | |
中药材资源 | 主要中药材名称、 产地、 产量、 分布区域等信息ꎮ | |
农牧业规划 | 农牧业发展规划等信息ꎮ | |
渔业养殖基地 | 渔业养殖基地分布图ꎬ 名称、 类别、 位置等信息ꎮ | |
渔业规划 | 渔业产业发展及保护规划、 水产养殖规划等信息ꎮ | |
动物检疫 | 动物检疫机构名称、 位置、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荒漠化土地 | 荒漠化土地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所属行政区、 位置等信息ꎮ | |
林业 | 林场 | 林场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所属行政区、 位置等信息ꎮ |
林地资源 | 林地资源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主要树种、 级别、 位置等信息ꎮ | |
野生动植物 | 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种类、 级别、 位置等信息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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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数据交换和共享单位 | 信息类别 | 数据 ( 信息 ) 内容 |
林业 | 湿地资源 | 湿地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位置等信息ꎮ |
自然保护区 | 国家、 省级、 县级等自然保护区分布图等信息ꎮ | |
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种类、 级别、 所属行政区、 位 置等信息ꎮ | |
沙化土地 | 沙化土地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所属行政区、 位置等信息ꎮ | |
商务 | 国家级开发区 | 国家级经济 ( 技术 ) 开发区名称、 类别、 地址等信息ꎮ |
集贸市场信息 | 名称、 类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旅游 | 国家 A 级旅游 景区 ( 点 ) | 旅游景区的名称、 级别、 位置、 景区介绍、 景区线路图、 联系 方式等信息ꎮ |
旅游星级饭店 | 名称、 星级、 地址、 宾馆介绍、 宾馆照片、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旅行社 | 旅行社名称、 位置、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星级乡村旅游点 | 星级乡村旅游点 ( 含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 的名称、 位置、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特色景观 | 旅游名镇 ( 村 ) 的名称、 位置、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 省、 市 ( 州 )、 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旅游集散中心的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ꎬ 旅游购物场所名称、 位置、 联系方式等信息ꎬ 自驾车营地名称、 位置、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气象 | 气象台站 | 气象台站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位置等信息ꎮ |
气候资料 | 常规气候观测资料的多年平均值ꎮ | |
地理信息 | 遥感影像资料 | 各类航空、 航天遥感影像ꎮ |
基础地理信息 数据 | 基本比例尺数字线划图、 数字正射影像图、 数字高程模型等基 础地理信息数据ꎮ | |
公共服务产品 | 电子地图、 三维模型、 街景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品ꎮ | |
地震 | 地震监测设施 | 地震监测设施分布图ꎬ 及其名称、 类别等信息ꎮ |
历史地震数据 | 已发生的地震分布图ꎬ 及其发震日期、 震级等信息ꎮ | |
地震重点监视防 御区 | 分布图、 名称、 位置等信息ꎮ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重大危险源 | 重大危险源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型、 位置等信息ꎮ |
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 应急救援队伍名称、 类型、 规模、 位置等信息ꎮ | |
应急物资储备 | 物资储备点、 仓库分布、 名称、 级别等信息ꎮ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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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换和共享单位 | 信息类别 | 数据 ( 信息 ) 内容 |
科学技术 | xx技术研究xx | xxxxxx、 xxxx、 xxxx、 xxxxxx、 xxxxxxxxxx等研究机构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地址等信息ꎮ |
xx技术园区 | xx技术园区 ( 含产业园区 ) 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位置等 信息ꎮ | |
xx技术企业 | xx技术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级别、 编号发证单 位、 发证日期、 有效期、 注销日期、 地址等信息ꎮ | |
农业科技园区 | 农业科技园区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位置等信息ꎮ | |
科学技术协会 | 科技类社会团体 | 组织机构代码、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科普教育基地 | 科普教育基地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教育 | 教育机构 | 各类教育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及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分布图ꎬ 或 者其名称、 类别、 级别、 师资情况、 地址等信息ꎮ |
文化新闻出版 | 文化活动场所 | 文化活动场所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物质文化遗产 | 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级别、 所属行政区、 相关介绍、 位置等信息ꎬ 历史文化保护区分布图、 规划成果或者其相关信息ꎬ 纪念建筑物、 古建筑、 古遗址、 寺庙、 石刻、 壁画、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分布图、 名称及地址等信息ꎬ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及地址等信息ꎮ |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称、 传承人、 类别、 级别、 位置等信息ꎮ | |
博物馆 | 博物馆、 纪念馆的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
新闻出版机构 | 组织机构代码、 资质、 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
广播电影电视 | 有线电视传输 设施 | 有线电视传输线路拓扑图等信息ꎮ |
卫生计生 | 医疗卫生服务 机构 | 医疗卫生机构的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 医生数量、 床位数 量等信息ꎮ |
体育 | 体育场馆 | 体育场馆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等信息ꎮ |
体育训练基地 | 体育训练基地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位置等信息ꎮ | |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类别、 位置等信息ꎮ | |
民政 | 救灾救济机构 | 救灾救济机构的名称、 类别、 地址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信息ꎮ |
社会事务机构 | 殡仪馆、 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类别、 地址等信息ꎮ | |
社会福利机构 | 社会福利机构、 福利彩票点的名称、 类别、 地址等信息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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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数据交换和共享单位 | 信息类别 | 数据 ( 信息 ) 内容 |
民政 |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名称、 地址、 从事工作内容等信息ꎮ |
行政区域界线 |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及界桩 ( 界碑 ) 分布图ꎬ 或者其名称、 编码、 类别、 隶属行政区等信息ꎮ | |
行政区划地名 | 县 ( 市、 区 ) 及县 ( 市、 区 ) 以下政府驻地的名称、 类别、 地址、 隶属行政区等信息ꎮ | |
民族宗教事务 | 民族宗教机构 | 民族宗教机构、 宗教院校的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宗教团体 | 名称、 负责人、 审批日期、 审批单位等信息ꎮ | |
宗教活动场所 | 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
统计 | 各类统计信息 | 经济普查、 人口普查、 农业普查、 各年度统计年鉴等信息ꎮ |
公安 | 户籍 | 居民户籍分布、 门牌号、 人口等信息ꎮ |
公安机关 | 各级公安机关、 基层派出所名称、 类别、 位置、 地址等信息ꎮ | |
管辖 | 城市公安机关、 派出所管辖范围ꎬ 警务执勤点、 报警点名称 ( 编号 )、 位置等信息ꎮ | |
交通事故多发地 段信息 | 多发地段名称、 位置、 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等信息ꎮ | |
司法行政 | 司法鉴定机构 | 单位名称、 服务项目、 地址等信息ꎮ |
律师事务所 | 名称、 性质、 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法律援助机构 | 名称、 编号、 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名称、 编号、 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公证机构 | 名称、 编号、 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ꎮ | |
财政 | 会计师事务所 |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资产评估机构 |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
金融 | 金融办 |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名称、 类别、 地址等信息ꎮ |
银监局 | 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
证监局 | 证券交易机构的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
保监局 | 保险机构的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
国 ( 地 ) 税 | 相关机构 | 单位名称、 地址等信息ꎮ |
人防 | 防空设施 | 人防工程分布位置、 名称等信息ꎮ |
海关 | 相关机构 | 名称、 类别、 地址等信息ꎮ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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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
青政 〔2015〕 84 号
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ꎬ 省政府各委、 办、厅、 局:
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ꎬ 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ꎬ 根据 « 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 ( 国发 〔2015〕 3 号 ) 精神ꎬ 按照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青政 〔2015〕 62 号 ) 要求ꎬ 现就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 一 ) 指导思想ꎮ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ꎬ 按照省委、 省政府决策部署ꎬ 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ꎬ 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 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ꎬ 研究政策目标、 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ꎬ 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ꎬ 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ꎬ 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有效性和可持续性ꎬ 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ꎮ
( 二 ) 基本原则ꎮ
1 统筹兼顾ꎬ 问题导向ꎮ 既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等问题ꎬ也要兼顾长远发展ꎬ 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民生改善、 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ꎬ 优化财政资金分配ꎬ 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ꎮ 针对各类规划之间衔接不够、 部分支出结构固化、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ꎬ 从政策内容和运行机制上查找原因ꎬ 以改革措施解决问题ꎮ
2 审慎稳妥ꎬ 突出重点ꎮ 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 财力状况、 偿债能力等相适应ꎬ 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ꎬ 切实加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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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ꎮ 以财政支出为重点ꎬ 依据重大改革和增支事项重要性排序择优选择ꎬ 集中财力投向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ꎬ 有计划、 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ꎬ 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ꎮ
3 滚动调整ꎬ 衔接融合ꎮ 按照三年滚动方式做好中期财政规划ꎬ 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ꎬ 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ꎮ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ꎬ 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ꎬ 再增加一个年度规划ꎬ 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ꎮ 凡是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 行业规划ꎬ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ꎮ 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ꎬ 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ꎬ 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重大项目ꎬ 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预算ꎮ
4 防控风险ꎬ 讲求绩效ꎮ 中期财政规划应对规划期内重大改革、 支出政策的影响进行评估ꎬ 研究判断存在的财政风险隐患ꎬ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ꎬ 严格防控财政风险ꎮ 中期财政规划期内的支出项目安排要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ꎬ 与预算执行进度、 监督检查结果、 实施效果等相挂钩ꎮ加大绩效考评力度ꎬ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运行机制ꎬ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ꎮ
二、 中期财政规划的框架内容
(一) 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ꎮ 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ꎬ 对未来三年财政收入、 支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 18
省政府文件
出及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预测ꎮ
1 宏观经济形势分析ꎮ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ꎬ 考虑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ꎬ 结合基期年 ( 规划期前一年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ꎬ 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地区生产总值、 投资、 消费、 进出口、 价格总水平、 就业率等主要指标走向ꎮ
2 财政收入测算ꎮ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现行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等情况ꎬ 综合测算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来三年收入ꎮ
3 财政支出测算ꎮ 按照现行支出政策ꎬ 测算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来三年支出ꎬ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ꎬ 社保基金预算分险种测算ꎮ 支出规划按照量入为出、 厉行节约、 统筹兼顾、 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ꎬ 编列至具体支出政策项目ꎮ
4 地方政府债务变动预测ꎮ 根据未来三年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ꎬ 并结合上级政府以前年度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ꎬ 预测规划期内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需求规模ꎮ
(二) 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问题ꎮ 坚持问题导向ꎬ 通过对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的预测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ꎬ 深入查找问题ꎮ
1 财政收入政策问题ꎮ 重点分析本地区宏观税负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匹配程度ꎬ税收优惠政策、 结构性减税、 普遍性降费的实施情况ꎻ 非税收入项目设置是否符合简政放权、 激活市场、 减轻社会负担、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政策导向ꎻ 部分税制改革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ꎬ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等ꎮ
2 财政支出政策问题ꎮ 重点分析现行支出政策设计中的长期xx考量机制ꎬ 政府与市场的边界ꎬ 一些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影响ꎬ 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因人口结构变化的增长情况ꎬ 针对不同群体、 不同区域的补助政策xx情况ꎬ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一些亟待解决问题在支出预算中的保障情况ꎬ已安排的财政资金由于各种原因形成沉淀的情况等ꎮ
3 债务风险问题ꎮ 重点分析规划期内xx财政收支所需新增政府债务规模情况ꎬ 包括是否突破新增限额ꎬ 债务率等风险控制指标是否超过警戒线ꎬ 制定的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化解计划是否切实可行ꎬ 存在的风险隐患等ꎮ
( 三 ) 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措施ꎮ 针对财政收支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ꎬ 认真研究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措施ꎮ
1 财政收入政策改革措施ꎮ 结合规划期内国家税制改革调整提出贯彻落实意见ꎬ 评估政策对经济和相关产业的影响以及企业、 个人税费负担的变化ꎮ 在地方管理权限内相关税收、 非税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社保缴费政策ꎬ 提出调整方案ꎬ 分析对本地区收入的影响ꎮ
2 财政支出政策改革措施ꎮ 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 可持续发展能力ꎬ 严格按照同级党委、 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ꎬ 研究确定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ꎬ 列出分年度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ꎮ 结合专项事业发展规划、 行业规划ꎬ 明确规划期内重大改革事项和政策及其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 政策期限、 预期绩效目标ꎬ 优先保障重大改革项目增加支出ꎮ 民生支出政策要说明资金使用对象、 保障标准等情况ꎻ 重大建设项目要明确投资规模、 筹资渠道、 分年度投资计划等事项ꎮ 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ꎬ 建立和完善可测量、 可比较、 可追踪的差别化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ꎬ 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ꎬ 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 制度、 管理等方面ꎮ
3 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ꎮ 根据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风险预测情况ꎬ 合理确定财政赤字规模、 政府债务限额等风险控制目标ꎬ 将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ꎬ 并制定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ꎮ 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可能导致突破限额或超过风险警戒线的地区ꎬ 应相应调整规划期内收入或支出安排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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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ꎮ 根据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ꎬ 测算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ꎬ 并进行综合xxꎮ
1 未来三年总量xx情况ꎮ 重大财税政策按规划实施后ꎬ 各级应合理安排分年度支出项目ꎬ 确保未来三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量xx、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xx、社会保险基金分险种收支xxꎮ
2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政府债务变动情况ꎮ 结合经济形势状况ꎬ 建立跨年度预算xx机制ꎬ 发挥财政 “ 逆周期” 调节器作用ꎮ 分年度测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 政府债务年度余额及增减变动情况ꎮ 在经济形势较好、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较快的年份ꎬ 适当控制政府性债务增幅ꎬ 并将剩余的收入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化解政府性债务ꎻ 反之ꎬ 则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适当增加政府性债务等措施xx当年度预算ꎮ
( 五 ) 评估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ꎮ 评估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 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及政府债务风险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ꎬ 并拟定应对措施ꎮ
三、 编制主体和程序
省财政厅牵头编制全省中期财政规划编制ꎮ全省中期财政规划对省本级年度预算编制起约束作用ꎬ 对市 ( 州 )、 县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起指导作用ꎮ 省财政厅要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启动之前ꎬ 提前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草案ꎮ 草案应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ꎬ 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ꎮ
各部门 ( 单位 ) 应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ꎬ 负责做好部门事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ꎬ 测算分年度收支数额ꎬ 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汇总xxꎮ 同时ꎬ 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ꎬ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ꎮ
各市 ( 州 )、 县财政部门要比照省上做法ꎬ编制本地区中期财政规划ꎬ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ꎬ 报省财政厅备案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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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 年起ꎬ 全省按照 “ 二上二下” 的程序编制启动 2016—2018 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ꎬ 以后年度依此类推ꎬ 滚动向前编制ꎮ 具体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ꎮ
四、 保障措施
( 一 ) 强化组织领导ꎮ 各部门要建立内部分工协作机制ꎬ 抓紧研究相关行业、 领域的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ꎬ 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工作ꎮ 各市 ( 州 )、 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组织领导ꎬ 明确责任主体ꎬ 认真做好本地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ꎮ 各地财政部门要因地制宜ꎬ 细化工作措施ꎬ 制定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具体办法和方案ꎮ
( 二 ) 增强协调意识ꎮ 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ꎬ 做好中期财政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专项事业发展规划、 行业规划、 区域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工作ꎮ 各部门 ( 单位 ) 要树立中期财政理念ꎬ 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规划ꎬ 应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ꎬ 不得一年一定ꎮ 对于农业、 教育、 科技、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 扶贫、 就业、 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ꎬ 有关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ꎮ
( 三 ) 夯实管理基础ꎮ 各部门要编制好本部门本行业的相关规划ꎬ 合理确定年度工作任务ꎬ及时提供部门基础信息和相关行业数据ꎬ 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提供良好支撑ꎮ 各市 ( 州 )、 县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管理责任ꎬ 督促财政和其他部门做好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工作ꎮ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数据信息管理、 支出项目管理和定额标准体系建设ꎬ 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ꎬ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ꎬ 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持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于印发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 〔2015〕 186 号
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ꎬ 省政府各委、 办、 厅、 局:
«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省政府同意ꎬ 现印发给你们ꎬ 请认真组织实施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0日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5〕 41 号 )ꎬ 全面加快我省高速宽带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ꎬ 提升宽带网络传输速率ꎬ 降低信息通信服务资费标准ꎬ 制定本实施方案ꎮ
一、 重要意义
宽带网络是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ꎬ 建设高速畅通、 覆盖城乡、 质优价廉、 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ꎬ 既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 拉动有效投资ꎬ 促进新型工业化、 信息化、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ꎬ 又可以降低创业成本ꎬ 为打造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 “ 双引擎” ꎬ 推动 “ 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ꎬ 对稳增长、 促改革、 调结构、 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ꎮ
二、 工作目标
2015 年ꎬ 信息通信行业宽带青海建设投入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超过50 亿元ꎬ 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大幅扩大ꎬ 接入速率显著提高ꎬ 城乡差距逐步缩小ꎮ “ 十三五” 期间ꎬ 信息通信行业投入累计超过 360 亿元ꎬ 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和普及ꎬ 光纤到户网络覆盖城市家庭超过100 万户ꎬ 3G / 4G 基站实现全省覆盖ꎮ 到 2015 年底ꎬ 全省省际互联网带宽出口达到 450G ( 吉比特每秒 )ꎬ 到 2020 年底ꎬ 省际互联网带宽出口达到3000Gꎮ
三、 工作任务
( 一 ) 加快推进高速宽带青海网络建设ꎮ城市已建区域实施 “ 光进铜退” 改造ꎬ 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施光纤到户ꎬ 实现核心城区 80%家庭互联网接入带宽超过 100Mbps ( 兆比特每秒 )ꎬ 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实现光纤到楼ꎬ 工业园区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00Mbps 光纤接入覆盖ꎬ 全面提升城市宽带网络带宽能力ꎮ 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 (4G ) 网络建设ꎬ 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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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移动用户向 4G 迁移ꎬ 提升移动宽带速率ꎮ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ꎬ 无线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ꎬ 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ꎮ
到2015 年底ꎬ 全省 ( 固定 )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70 万户ꎬ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40% ꎬ 光纤到户用户超过 40 万户ꎮ 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 20Mbpsꎬ 3G / 4G 用户超过
330 万户ꎬ 用户普及率超过57% ꎮ 全省重点企业
100Mbps 宽带接入率达到95% 以上ꎬ 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到 70% 以上ꎮ 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接入率达到 70% ꎬ 西宁市达到85% ꎮ
到2020 年底ꎬ 实现全省 ( 固定 )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65 万户ꎬ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50% ꎬ 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
100Mbpsꎮ 3G / 4G 用户超过 530 万户ꎬ 用户普及率超过 85% ꎮ 全省重点企业 100Mbps 宽带接入率达到100% 以上ꎬ 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到90%以上ꎮ 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接入率达到85% ꎬ 西宁市达到95% ꎮ
( 二 ) 开展农牧区宽带普及工程ꎮ 推进光缆到行政村建设ꎬ 实现农村、 牧区平均接入带宽能力达到 4Mbps 以上ꎬ 逐步提升农村、 牧区宽带村通水平ꎮ 将 700MHz ( 兆赫兹 ) 频段优先用于全省 4G 网络建设ꎬ 加快农牧区无线信号覆盖ꎬ 使全省 4G 网络发展走在全国前列ꎬ全省农牧民同步进入移动 4G 时代ꎮ 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示范村建设和评选工作ꎮ
( 三 ) 加快骨干网优化工程ꎮ 大力改进青海通往北京、 上海、 广州、 西安等核心城市的光纤宽带通道ꎻ 优化新疆、 西藏、 甘肃、 四川等方向的链路网络ꎬ 提升数据中心xx辐射能力ꎮ 积极推进光缆路由的优化改造ꎬ 实现西宁市骨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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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与成都国家骨干直连点的互联互通ꎬ 降低出省路由延时ꎮ 优化省内二级干线和城域传输网络ꎬ 建设大容量、 多路由、 多出口的承载网络ꎮ
( 四 ) 加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ꎮ 进一步提高视频等网络信息的响应速度ꎬ 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 广覆盖、 智能化演进ꎬ 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ꎮ 加大支持力度ꎬ 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ꎮ 提升网站服务能力ꎬ 增加主要业务应用带宽配置ꎬ 实现互联网信源高速接入、 网络流量高效疏通ꎬ 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ꎬ 持续改善用户上网体验ꎮ
( 五 ) 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ꎮ 创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式ꎬ 加快推进集中统一建设和专业化运营ꎬ 全力保障4G 网络建设进度ꎬ 促进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ꎬ 提高效率和效益ꎬ 避免重复建设ꎮ 全面推进 “ 三网融合” ꎮ
( 六 ) 开展网络安全提升工程ꎮ 建立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ꎬ 确保通信网络安全ꎮ 采用多种方式提升重要物理路由、 网络节点、 应用基础设施的抗毁能力ꎬ 保障网络畅通和应急通信需求ꎮ 有针对性部署高抗灾基站ꎬ 加强卫星电路资源储备ꎬ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ꎮ 加强流量分析和带宽控制能力ꎬ 准确统计和预测各类业务流量ꎬ 对潜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预判断ꎬ 根据业务等级对网络流量进行差异化管理ꎮ 加大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保护力度ꎬ 加快网络信息安全配套工程建设ꎮ
( 七 ) 推动电信企业降低网费ꎮ 电信企业要增强服务能力ꎬ 多措并举ꎬ 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ꎬ 将具备网络条件的 4Mbps 以下铜缆用户接入速率免费提升到 4Mbps—8Mbpsꎬ 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ꎻ 通过定向流量优惠、 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ꎬ 提升性价比ꎻ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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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流量不清零、 流量转赠、 套餐匹配等服务ꎻ 向社会发布网络提速降费方案计划ꎮ
( 八 ) 提高电信企业运营效率ꎮ 建立健全电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 广电企业、 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ꎬ 促进专业化分工合作ꎬ 探索产业链互利共赢发展模式ꎮ推动电信企业加大管理机制创新力度ꎬ 深化改革、 强化管理、 加快转型、 增强活力ꎬ 抓住 “ 互联网+”、 云计算、 物联网、 大数据等发展机遇ꎬ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 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ꎬ 丰富业务品种ꎬ 提高服务质量ꎬ 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ꎮ
( 九 ) 加强电信市场监管ꎮ 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ꎬ 为消费者提供高速优质服务ꎮ 加强资费行为监管和宽带接入服务监管ꎬ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 非法网站和应用程序窃取用户流量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ꎬ 规范市场秩序ꎮ加强互联网骨干网通信质量监管ꎬ 保障网间互联畅通ꎮ
( 十 )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ꎮ 深入推进实施信息惠民等工程ꎬ 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ꎬ 推进教育、 医疗优质资源共享ꎬ 普及应用社会保障卡ꎬ加快人社等信息实现全省联网ꎬ 充分发挥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扩大应用推动网络建设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ꎮ
四、 保障措施
( 十一 )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ꎮ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ꎬ 营造宽带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ꎬ 不断加大对宽带青海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ꎬ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ꎬ 改进行政审批工作ꎬ 简化申报材料要求ꎬ 努力为企业开展宽带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便利条件ꎬ 深入推动宽带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升级ꎬ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宽带信息通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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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ꎬ 对基础电信企业在融资、 用电、 选址、 征地、 小区进入等各方面给予支持ꎬ 形成政府、 企业和市场主体合力建设宽带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新局面ꎮ 加快推进 « 青海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立法进程ꎬ 加大对盗窃、 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与查处力度ꎮ
( 十二 ) 全面保障宽带网络建设通行ꎮ 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城乡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ꎮ 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ꎬ 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 协调费、 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ꎮ 进一步明确宽带网络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属性ꎬ 切实保障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行权ꎮ
( 十三 ) 规范通信建设行为ꎮ 加大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ꎬ 确保执行到位ꎮ 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备案等工作机制ꎬ 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ꎮ 对因征地拆迁、 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宽带网络设施迁移或毁损ꎬ 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ꎮ
( 十四 ) 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ꎮ 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ꎬ 加强组织领导ꎬ 明确工作责任ꎬ强化沟通协调ꎬ 形成工作合力ꎬ 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ꎮ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强与相关地区和部门的协调ꎬ 做好统筹推动和督促检查ꎬ 每年向社会公布全省提速降费工作实施情况ꎬ 接受社会监督ꎬ 重大情况及时报省政府ꎮ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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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序号 | 重 点 工 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实施 “ 光进铜退” 改造ꎬ 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施光纤到户ꎬ 光纤到户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ꎬ 实现核心城区 80% 家庭互联网接入带宽超过100Mbpsꎬ 全面提升城市宽带网络带宽能力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2015—2020 年 |
2 | 实现重点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光纤到楼ꎬ工业园区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00Mbps光纤接入覆盖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2015—2020 年 |
3 | 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 (4G ) 网络建设ꎬ 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ꎬ 鼓励移动用户向 4G 迁移ꎬ 提升移动宽带速率ꎮ 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ꎬ 4G 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ꎬ 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2015—2020 年 |
4 | 实现 “ 十三五” 宽带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累计超过360 亿元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2015—2020 年 |
5 | 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示范村建设和评选工作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6 |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ꎬ 推进宽带农牧区工程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农牧厅、 省金融办、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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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工 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7 | 争取将700MHz 频段优先用于4G 建设ꎮ |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省通信管理局、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8 | 优化省内二级干线和城域传输网络ꎬ 建设大容量、 多路由、 多出口的 IP 承载网络ꎬ大幅度提升 IP 承载网络的城域和省际出口带宽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2015—2020 年 |
9 | 改进青海通往北京、 上海、 广州、 西安等核心城市的光纤宽带通道ꎬ 优化新疆、 西藏、 甘肃、 四川等方向的链路网络ꎬ 实现西宁市骨干网络节点与成都国家骨干直连点的互联互通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10 | 建立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ꎬ 确保通信网络安全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网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 | 持续推进 |
11 | 提升网站服务能力ꎬ 增加主要业务应用带宽配置ꎬ 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ꎬ 持续改善用户上网体验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网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12 | 加大支持力度ꎬ 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13 |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ꎮ | 省政府应急办、 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军区、 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 省交通运输厅 | 持续推进 |
14 | 加快推进集中统一建设和专业化运营ꎬ 全力保障宽带网络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ꎬ 促进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2015—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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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工 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5 | 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ꎻ 鼓励电信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ꎬ 将具备网络条件的 4Mbps 以下铜缆用户接入速率免费提升到 4Mbps-8Mbpsꎬ 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ꎬ更多让利于民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16 | 引导和推动电信企业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ꎬ 提升性价比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17 | 鼓励电信企业向社会发布网络提速降费方案计划ꎬ 并进一步完善具体办法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18 | 建立健全电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 广电企业、 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ꎬ 促进专业化分工合作ꎮ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ꎬ 为消费者提供高速优质服务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19 | 推动电信企业加大管理机制创新力度ꎬ 深化改革、 强化管理、 加快转型、 增强活力ꎬ 抓住 “ 互联网+”、 云计算、 物联网、大数据等发展机遇ꎬ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ꎬ 丰富业务品种ꎬ 提高服务质量ꎬ 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商务厅、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20 | 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ꎬ 推动形成多种主体相互竞争、 优势互补、 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ꎬ 通过有序竞争持续促进提升宽带服务质量和降低资费水平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21 | 加强资费行为监管和宽带接入服务监管ꎬ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 非法网站和应用程序窃取用户流量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ꎬ 规范市场秩序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工商局、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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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工 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22 |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ꎬ 提高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审批效率ꎮ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各市 ( 州 ) 政府 | 持续推进 |
23 | 提高电信企业运营效率ꎬ 有序开放电信市场ꎬ 加强电信市场监管ꎮ |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24 | 深入推进实施信息惠民等工程ꎬ 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ꎬ 推进教育、 医疗优质资源共享ꎬ 普及社会保障卡ꎬ 加快人社等信息实现全省联网ꎬ 充分发挥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扩大应用推动网络建设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ꎮ |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农牧厅、 省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 | 持续推进 |
25 | 加大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我省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ꎬ 确保执行到位ꎮ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通信 管 理 局、 各 市 ( 州 )政府 | 2015—2020 年 |
26 |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同城镇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ꎮ |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 ( 州 ) 政府 | 持续推进 |
27 | 免费开放公共区域及所属建筑物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ꎮ | 各相关部门、 各市 ( 州 ) 政府 | 持续推进 |
28 | 普及电磁辐射知识ꎬ 消除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ꎮ | 省环境保护厅、 省通信管理局 | 2015—2020 年 |
29 | 加快推进 « 青海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立法进程ꎮ | 省政府法制办、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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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工 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30 | 对基础电信企业在用电、 选址、 征地、 小区进入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并加强对政策的落实ꎮ | 各市 ( 州 ) 政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 持续推进 |
31 | 建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拆迁赔补机制ꎮ | 各市 ( 州 ) 政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林业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 持续推进 |
32 | 加大对盗窃、 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查处力度ꎮ | 省公安厅、 省政府法制办、省通信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33 | 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ꎬ 纳入当地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ꎮ | 各市 ( 州 ) 政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持续推进 |
34 | 健全市 ( 州 )、 县 ( 区 ) 工作组织机构ꎮ | 各市 ( 州 ) 政府、 省通信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15 年底 |
35 | 及时通报ꎬ 强化监督检查ꎮ | 省通信管理局 | 2015—2020 年 |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意见
青政办 〔2015〕 187 号
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ꎬ 省政府各委、 办、厅、 局:
近年来ꎬ 特别是2011 年我省出台 «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 (青政办 〔2011〕 114 号 ) 以来ꎬ 社会办医政策效应持续显现ꎬ 全省社会办医机构数量规模稳步增长ꎬ 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有了大幅提升ꎮ 但从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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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ꎬ 社会办医的发展不xx和定位不准确、 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高、 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ꎮ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 〔2015〕 45 号) 精神和要求ꎬ 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 上水平发展ꎬ 尽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ꎬ 满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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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样化、 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ꎬ 结合当前实际ꎬ 经省政府同意ꎬ 提出如下意见ꎮ
一、 总体要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ꎬ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ꎬ 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ꎬ 合理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ꎬ 加强分类管理ꎬ 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ꎬ 加快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 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办医体系ꎮ 引导社会办医向 “专、 精、 特、 优” 的方向发展ꎬ 形成有序竞争、 错位发展和举办主体多元化、 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新格局ꎬ 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 优势互补、 相互促进、 共同发展ꎬ 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 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ꎮ 到2020年ꎬ 树立一批技术能力强、 服务质量好、 社会信誉高的社会办医品牌ꎬ 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不低于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25% ꎮ
二、 进一步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 一 ) 完善设置规划ꎮ 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ꎬ 研究制定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2016—2020年 )ꎬ 做好各地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整工作ꎬ 进一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方向、 种类、 数量、 比例和布局ꎬ 强化区域内各机构之间的功能定位及分工协作ꎬ 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ꎮ 重点做好西宁、 海东等中心城市和医疗需求较大的县 ( 市、 区 ) 的社会办医规划ꎬ 实行精准规划、 精准发力ꎬ 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ꎬ 并依据公立医疗机构开业、 更名、 停业等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ꎬ 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ꎮ 区域内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ꎬ 要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ꎮ 未公开公布规划的ꎬ 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ꎬ 不得禁止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配置医疗设备和限制执业范围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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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预留发展空间ꎮ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ꎬ不断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ꎮ 同时ꎬ 要按照总量控制、 结构调整、 规模适度的原则ꎬ 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发展规模ꎬ 向社会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 布局以及床位、 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ꎬ 按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ꎮ 科学制订辖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ꎬ 充分考虑社会办医的发展需要ꎬ 按照社会办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 20% 的比例ꎬ 预留规划空间ꎮ 不得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 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ꎬ 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ꎮ 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ꎬ 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ꎬ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ꎮ
( 三 ) 放宽准入审批ꎮ 医疗服务市场向社会资本开放ꎬ 鼓励和支持境外资本、 台港澳资本、企事业单位、 慈善机构、 基金会、 社会团体等其他社会组织在我省举办合资或合作等形式的医疗机构ꎬ 允许境外资本在我省设立独资医疗机构ꎮ鼓励和支持拥有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境外医疗机构与我省公立医院进行交流合作ꎮ 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 “ 非禁即入” 的原则ꎬ 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ꎬ 简化审批流程ꎬ 缩短审批时限ꎬ 提供一站式服务ꎬ 为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高效、 便捷服务ꎮ 社会资本申请设立100 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ꎻ 申请设立 20—99 张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市 ( 州 ) 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ꎻ 19 张以下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ꎮ
( 四 ) 拓宽服务领域ꎮ 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
地区ꎬ 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情况下ꎬ 支持并优先选择社会信誉好、 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力量ꎬ 通过合资、 合作、 收购、 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 ( 包括国有企业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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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的改制ꎬ 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PPP ) 等方式ꎬ 发展混合所有制医院ꎮ 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 品牌化、 规模化的专科专病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ꎬ 优先重点支持举办康复、 养老、 老年病、 精神、 儿童、 中医 ( 中西医结合 )、 护理院 ( 站 )、 临终关怀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和健康养老产业医疗服务机构ꎮ鼓励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 城乡结合部等资源薄弱地区举办综合医院ꎬ 发展基本医疗服务ꎮ 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零售药店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ꎻ 鼓励有资质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依法开办个体诊所ꎻ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纳入当地 “120” 急救网络和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ꎬ 以及招聘体检、 健康体检等定点医院ꎮ
( 五 ) 促进共建共享ꎮ 探索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ꎬ 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ꎬ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ꎬ 形成共建、 共用、 共享和共管机制ꎬ 促进资源充分合理利用ꎮ 大型设备配置饱和的区域不允许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新增大型设备ꎬ 鼓励各地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ꎬ 提高使用效率ꎮ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ꎬ 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ꎬ 实现医学影像、 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 ( 室 ) 等资源共享ꎮ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服务机制ꎬ 或共同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ꎮ 大力支持境外、 省外医疗机构与我省医疗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或合资合作ꎮ 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国外商业贷款ꎬ购置医疗设备或用于医院建设ꎮ
三、 进一步提升社会办医服务能力
( 一 ) 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和引进ꎮ 制定完善促进社会办医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政策措施ꎬ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医学教育、 全科医师培养、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ꎮ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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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人才培训工作ꎬ 通过政策引导和纳入全省培训计划等措施ꎬ 采取委托院校培训、 对口帮扶培训、 自主定期培训等方式ꎬ 重点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院长、 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现代医院管理知识、专业知识、 专业技能等方面培训ꎬ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教育培训经费自主开展培训ꎬ 着力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ꎮ
( 二 ) 推进医师多点执业ꎮ 认真落实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ꎬ 鼓励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师开展多点执业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申请多点执业ꎬ 重点审查医师资质、 执业类别和范围、 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条件等ꎬ 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ꎮ 探索建立专科护士多点执业新模式ꎬ 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ꎬ 按规定进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ꎬ 为多点执业创造有利条件ꎮ 鼓励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ꎬ 通过托管、 对口支援、 纳入医联体等方式帮扶社会办医疗机构ꎬ 定期派出专业技术骨干和管理团队到社会办医疗机构ꎬ 提高其规范化管理和医疗科研水平ꎮ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设立中藏医坐堂ꎬ 拓展特色服务ꎬ 方便群众就医用药ꎮ
( 三 ) 保障平等学术地位ꎮ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 开展新项目ꎬ 提供特色诊疗服务ꎮ 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职称评定、 科研课题申报和成果评价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ꎮ 卫生计生部门、 财政部门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ꎬ 将其统一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ꎮ 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医学高 ( 中 ) 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等ꎮ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在参加学术活动与业务竞赛、 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人员享有同等待遇ꎮ 各级医学类行业学会、 协会、 学术组织和医疗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平等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参与ꎬ 保证社会办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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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占有适度比例ꎬ 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行业学会、 协会中享有承担与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学术职务的机会ꎮ
( 四 ) 支持信息化建设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信息公开规定ꎬ 及时公布各类卫生资源配置规划、 行业政策、 市场需求等方面信息ꎬ畅通社会办医疗机构获取相关政策信息的渠道ꎬ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政策知情、 信息占用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享有平等权益ꎮ 积极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医院管理、 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ꎬ 并纳入全省医疗卫生信息管理平台ꎬ 实行互联互通、 信息共享ꎮ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远程医疗、 网上预约诊疗等医疗服务信息平台建设ꎬ 依法依规发布诊疗信息、 健康知识、 预约挂号等医疗服务信息ꎮ
( 五 ) 完善帮扶合作机制ꎮ 确定一批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 医疗技术、 人才培养等方面与社会办医进行对口帮扶ꎮ 创新帮扶模式ꎬ 公立医院可以无形资产、 管理团队、 医疗技术入股形式ꎬ参与经营或托管社会办医ꎬ 形成紧密型的合作机制ꎬ 提高帮扶实效ꎮ 鼓励支持公立医院医师到社会办医多点执业ꎬ 社会办医可认定为城市医院医师晋升前基层定点服务的医疗单位ꎮ 鼓励具有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通过医院管理集团等多种形式ꎬ 在明确责权关系的前提下ꎬ 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管理ꎮ
四、 进一步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
( 一 ) 建立财政资金扶持机制ꎮ 省财政应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ꎬ 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ꎬ 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人才培养等方面ꎬ 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ꎮ 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ꎬ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的卫生支农、 对口帮扶、 大型活动医疗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指令性任务ꎬ 政府应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偿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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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ꎮ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 医疗救助等定点范围ꎬ 并签订服务协议进行管理ꎬ 执行与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同等政策ꎮ 不得将投资主体和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前置条件ꎮ商业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等险种上应认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资质ꎮ 除了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外ꎬ保险公司原则上应认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ꎬ 将其纳入大病保险理赔定点范围ꎮ 鼓励支持各保险公司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ꎮ 规范社会办医与医保基金结算的票据ꎬ 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规范性医疗收费票据及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ꎬ 均可作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凭证ꎮ
(三) 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ꎮ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ꎬ 免征营业税ꎮ 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 土地ꎬ 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ꎮ 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 土地ꎬ 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ꎬ 3 年内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ꎮ 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ꎬ 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ꎬ 对其提供的医疗服务等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ꎮ 企业、 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捐赠ꎬ 按照税法予以税前扣除ꎮ 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按规定全额免征和减半收取土地复垦费、 土地闲置费、 耕地开垦费、 土地登记费、 房屋登记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ꎮ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不合理、 不合法的收费项目ꎬ 在接受政府管理的各类收费项目方面ꎬ 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收费政策和标准ꎮ
( 四 ) 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ꎮ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信贷产品ꎬ 支持社会办医积极探索以股权融资、 项目融资、 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ꎮ 拓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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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抵押担保物范围ꎬ 探索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明晰的房产等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申请抵押贷款ꎬ 也可以其知识产权作质押ꎬ 相关部门应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ꎬ 可以依据其现金流水认定授信额度ꎮ 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ꎮ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ꎬ 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医疗领域创新型业态、 小微企业开展业务ꎮ 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ꎬ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保险产品ꎮ
( 五 ) 多渠道保障药品和高值医用材料供
应ꎮ 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ꎬ 也可以从合法渠道自主采购ꎮ 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社会办医疗机构ꎬ 其药品零售价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ꎬ不得高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果确定的中标零售价ꎮ 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络平台要向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ꎬ 鼓励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省级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ꎮ
五、 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一)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ꎮ 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ꎬ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ꎬ 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ꎬ 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 骗取医保资金、 虚假广告宣传、 过度医疗、 推诿患者等行为ꎬ 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退出机制ꎮ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ꎬ 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ꎬ 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ꎮ
( 二 ) 加强财务会计制度监管ꎮ 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ꎬ 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ꎮ 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应参照执行 « 医院会计制度» 和 « 医院财务制度» ꎻ 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 « 企业会计制度» ꎮ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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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医疗机构自主经营、 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ꎬ 其出资财产属于举办者所有ꎮ 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回投资ꎬ其产 ( 股 ) 权份额可以转让、 继承、 赠与ꎮ 依法建立健全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ꎮ 社会办医疗机构应建立风险防范基金ꎬ 参加商业保险ꎬ 健全风险应对机制ꎮ
( 三 ) 加强医疗秩序维护ꎮ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乱摊派、 乱检查、 乱罚款ꎬ 变相增加其额外负担ꎮ 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医疗纠纷预防、 管理体系ꎬ 在发生重大医患纠纷时ꎬ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公安等部门积极指导和支持其依法依规处置ꎬ 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ꎬ 保障医疗秩序ꎮ 各级医患纠纷调解机构要做好社会办医疗机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ꎮ 鼓励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ꎮ
( 四 ) 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ꎮ 支持和鼓励有关协会、 学会和社会组织在职责范围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费用、 经营性质等方面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ꎮ 督促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ꎬ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ꎬ 引导社会办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ꎬ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ꎬ 推行诚信服务、 弘扬救死扶伤精神ꎬ 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ꎬ 促进社会办医可持续发展ꎮ
( 五 ) 营造良好氛围ꎮ 充分利用报纸、 广播、 电视、 网络等媒体ꎬ 大力宣传各地鼓励、 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方针政策ꎬ 宣传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ꎬ宣传和表彰社会办医疗机构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ꎬ 扩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影响ꎬ 形成有利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ꎮ
本意见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起施行ꎬ 有效期至2020 年11 月11 日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3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青 海 省 防 治 包 虫 病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 ) 的通知
青政办 〔2015〕 188 号
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ꎬ 省政府各委、 办、 厅、 局:
« 青海省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 ) » 已经省政府同意ꎬ 现印发给你们ꎬ 请认真贯彻执行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3日
青海省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 )
包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ꎮ 我省是全国包虫病流行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ꎮ 2012 年在全省 39 个县 ( 除西宁四区和海西三行委 ) 开展的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ꎬ 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为
0 63% ꎬ 部分地区患病率高达 8 93—12 38% ꎮ包虫病病程较长ꎬ 病情严重ꎬ 是导致我省农牧区群众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ꎬ 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ꎮ
2006 年以来ꎬ 我省分批分期启动实施了包虫病防治项目ꎬ 目前已覆盖所有39 个包虫病流行县ꎬ覆盖人口480 万人ꎮ 各项目县采取流行病调查、患者筛查、 患者治疗、 犬驱虫、 健康教育等综合性防治措施ꎬ 有力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ꎬ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包虫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ꎬ 收到了良好的效益ꎮ 但由于我省地理环境复杂ꎬ 自然条件恶劣ꎬ 人文环境独特ꎬ 农牧民群众疾病预防知识普及率较低ꎬ 部分地区包虫病流行尚未得到有效控制ꎬ 防治形势依然xxꎮ 为全面推进我省包虫病防治工作ꎬ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xꎬ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ꎬ 至 2020 年底ꎬ 全省包虫病流行得到基本控制ꎬ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ꎮ
一、 指导思想
ꎬ ꎮ
贯彻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ꎻ 坚持政府主导、 部门协作、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ꎻ 依法、 科学防治ꎮ 加强防治能力建设 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 工作目标
70%
至2020 年底ꎬ 全省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ꎬ以上的县人群患病率在 1% 以下且犬感染率
ꎬ 55% ꎮ
在5% 以下ꎮ 其中ꎬ 以县为单位ꎬ 同 2012 年比较 一类流行县减少 以上
三、 工作指标
( 一 ) 流行县分类及实施范围ꎮ 流行县分类以2012 年全国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结果为依据ꎮ
1 一类县: 人群患病率≥1% 或犬感染率≥
5% ꎮ 实施范围为: 达日县、 班玛县、 称多县、久治县、 甘德县、 玛沁县、 玛多县、 囊谦县、 治多县、 天峻县、 同仁县、 兴海县、 玉树市、 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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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河南县、 泽库县、 乌兰县、 祁连县、 共和县、 贵南县、 同德县、 德令哈市、 都兰县、 贵德县、 门源县、 刚察县、 海晏县、 循化县、 化隆县、 湟源县、 湟中县、 大通县ꎮ
<0 1% ꎮ 实施范围为: 城东区、 城中区、 城北区、 城西区、 大柴旦行委、 冷湖行委、 茫崖
行委
ꎮ( ) ꎮ
二 主要工作指标 为切实实现全省基本
2 二类县: 0 1% ≤人群患病率<1% 或 1%
≤犬感染率<5% ꎮ 实施范围为: 曲麻莱县、 格
控制包虫病目标ꎬ 必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ꎬ 到
2020 年ꎬ 要完成病人规范管理率、 监测点任务完
尔木市、 互助县、 尖扎县、 乐都区、 民和县、 平安区ꎮ
成率、 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 家犬登记管理率、家犬驱虫覆盖率、 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
≤ 3 三类县: 0 05% ≤人群患病率<0 1% 或0 1%
率、 流行区定居点安全饮水覆盖率等7 项重点工
犬感染率<1% ꎮ
4 四类县: 人群患病率<0 05% 且犬感染率
作指标ꎮ 省、 市 ( 州 )、 县相关部门要将重点工作任务与指标分解到各年度ꎬ 确保如期完成ꎮ
全省基本控制包虫病行动计划主要工作指标
序号 | 工作指标 | 2016 年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主要责任部门 |
1 | 病人规范管理率 | 85% | 90% | 95% | 强化措施ꎬ 巩固前三年 成果ꎬ 落实和提高指标完成率 | 100% | 省卫生计生委 |
2 | 监测点任务完成率 | 80% | 85% | 90% | 90% | 省卫生计生委 | |
3 | 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 | 80% | 85% | 90% | 90% | 省卫生计生委 | |
4 | 犬登记管理率 | 70% | 75% | 80% | 95% | 省农牧厅 | |
5 | 犬驱虫覆盖率 | 70% | 75% | 80% | 95% | 省农牧厅 | |
6 | 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 80% | 85% | 85% | 90% | 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 |
7 | 流行区定居点集中供水率 | 70% | 75% | 78% | 80% | 省水利厅 |
四、 防治策略
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ꎬ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中间宿主防制、 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ꎮ 一类县做到 “ 犬犬投药、 月月驱虫” ꎬ同时开展羔羊基因工程疫苗免疫ꎬ 主动开展人群病例筛查和监测工作ꎻ 二类县做到 “ 犬犬投药、隔月驱虫” ꎬ 同时开展羔羊基因工程疫苗免疫ꎬ重点区域、 重点人群的主动病例筛查和监测工作ꎻ 三类县做到 “ 犬犬投药、 按季驱虫” ꎬ 同时开展门诊筛查和监测工作ꎻ 四类县做到 “ 犬犬投药ꎬ 半年驱虫” ꎬ 以开展监测工作为主ꎮ
五、 防治措施
( 一 ) 卫生计生部门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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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病人筛查ꎮ 在一类流行县主动开展高发区域的人群筛查和日常监测工作ꎬ 在所有流行县开展门诊筛查和日常监测工作ꎻ 建立包虫病病人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ꎬ 开展网络化管理ꎬ 促进病人的规范治疗ꎮ
2 病人治疗ꎮ 对已确诊的包虫病患者100%
进行免费抗包虫药物治疗或规范的手术治疗ꎮ
3 健康教育ꎮ 编制形式多样、 生动活泼和通俗易懂的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ꎬ 省卫生计生委指导与配合教育、 广播电视、 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大众传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ꎬ 重点加强对流行区农牧民群众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ꎬ 加强对各级干部和中小学师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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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其对包虫病认知与防治知识水平ꎮ
4 疫情监测ꎮ 强化人群包虫病疫情报告ꎬ在包虫病流行县建立疫情监测点ꎬ 开展人群、 中间宿主和终末宿主的患病和感染情况监测ꎬ 掌握疫情的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ꎮ
( 二 ) 农牧部门ꎮ
1 犬登记管理ꎮ 建立犬只网络化登记管理制度ꎬ 完善犬驱虫、 犬只登记ꎬ 收集犬粪检查结果ꎬ 掌握犬只分布状况ꎮ 到 2020 年ꎬ 犬登记管理率达到95% 以上ꎮ
2 犬驱虫与控制ꎮ 实行驱虫措施ꎮ 按登记管理的家犬数实行 “ 犬犬驱虫ꎬ 区别投药” 策略ꎬ 指导村级防疫员和农牧民做好驱虫后犬粪的无害化处理ꎬ 定期指导乡 ( 镇 ) 政府及村委会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ꎮ 采取多种方法控制并减少犬只数量ꎮ 到
2020 年ꎬ 犬驱虫覆盖率达到95% 以上ꎮ
农牧区乡 ( 镇 )、 村和城市社区无主犬数量的掌握和管理ꎬ 协助乡 ( 镇 ) 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妥善处理无主犬ꎬ 逐年减少无主犬数量ꎮ 到
2020 年基本消除无主流浪犬ꎮ 林业部门负责做好野生啮齿类动物和食肉动物狼、 狐等的包虫病日常监测工作ꎬ 每年完成监测数量达到 2000 只以上ꎮ 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包虫病防治政策、 防治知识的宣讲ꎬ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就医ꎬ 并利用各种宗教活动向信教群众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ꎮ 民政、 扶贫部门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开展医疗、 生活救助和扶贫解困工作ꎮ 宣传部门负责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ꎬ 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防病意识ꎮ 精心组织包虫病防治的宣传报道工作ꎬ 及时刊播包虫病防治相关知识和工作
信息ꎬ 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ꎬ 营造社会
3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ꎮ 加强屠宰场 ( 点 ) 家畜的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ꎬ 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ꎮ 并对定点屠宰场所和集贸市场从事畜产品交易的重点人群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ꎬ 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ꎬ 使其了解和掌握不用病变脏器喂犬和对病变脏器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基本防治知识ꎮ
4 中间宿主免疫ꎮ 对青南地区、 环湖地区的新生羔羊ꎬ 在8 周龄左右进行首免ꎬ 首免1 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免疫ꎬ 此后每间隔 12 个月免疫一次ꎮ
( 三 ) 教育部门ꎮ 积极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ꎬ 开展以包虫病防治知识为重点的主题活动ꎬ 到 2020 年ꎬ 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以上ꎮ
( 四 ) 水利部门ꎮ 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ꎬ 负责开展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ꎬ 重点解决包虫病流行区居民使用污染严重的地表水问题ꎬ 优先保障定居点农牧民饮用水安全ꎬ 有条件的地区供水到户ꎬ 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供水到集中供水点ꎮ 到2020 年流行区定居点集中供水率达到
80% 以上ꎮ
( 五 ) 其他部门ꎮ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积极争取包虫病防治等重大疾控防治设施建设项目资金ꎮ 公安部门协调配合省卫生计生、 农牧部门对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各界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ꎮ
六、 保障措施
( 一 ) 组织保障ꎮ 包虫病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ꎬ 县级政府是落实属地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ꎬ 承担省、 市 ( 州 ) 工作部署及包虫病防治的具体工作职责ꎮ 流行区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包虫病防治领导小组ꎬ 加强领导ꎬ 落实责任ꎬ 逐步形成 “ 政府主导、 部门负责、 全社会参与” 的长效工作机制ꎮ 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国家针对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ꎬ 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ꎬ 完善政策措施ꎬ 统筹安排资源ꎬ 确保防治经费到位ꎬ 各项措施落实到位ꎮ 各地可根据当地包虫病流行状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ꎬ 促使包虫病防治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ꎮ
( 二 ) 技术保障ꎮ 将包虫病防治科研列入省重点科研计划ꎬ 由省科技部门牵头ꎬ 组织多部门、 跨学科的联合攻关ꎬ 深入开展包虫病病原生物学、 流行病学研究ꎻ 利用我省中藏药优势资源ꎬ 应用先进技术和手段ꎬ 进行药物筛选ꎬ 开发治疗包虫病的相关药物ꎻ 开展多房棘球蚴疫苗研究ꎬ 开发诊断试剂盒ꎬ 寻找 1—2 种包虫病早期诊断方法ꎮ 支持开展国际、 国内合作与交流ꎬ 引进先进技术ꎬ 推广适用的科技成果ꎮ 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包虫病实验
31
室网络能力建设ꎬ 提高检测和监测能力ꎮ
( 三 ) 机构和人员保障ꎮ 一是提高县级综合医疗机构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包虫病诊断、 治疗能力ꎻ 加大各级医疗卫生人员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检测技能的培训ꎮ 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ꎬ 采取多种培训方式ꎬ 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ꎬ 提高包虫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ꎮ 二是省级和市 ( 州 ) 级疾控预防控制机构、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设置专门的防治科、 室、 组ꎻ 县级疾控预防控制机构、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配备专职包虫病防治人员ꎻ 乡镇卫生院和畜牧兽医站设有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承担包虫病防治工作ꎮ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ꎬ 补充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ꎬ 从现有的各级其他卫生单位专业人员中选调一批人员ꎬ 通过集中培训后充实到市 ( 州 )、 县级包虫病防控专业队伍中ꎬ 使县疾控中心至少有3 名专兼职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 ( 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 实验室检验和 B 超检查人员各 1 名 )ꎬ 市 ( 州 ) 级至少需要 4—6 名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 ( 从事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和 B 超检查人员各 2 名 )ꎮ 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 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ꎬ 确保犬的驱虫、 新生羔羊免疫、 犬粪无害化处理等
附件1
防治包虫病措施的顺利实施ꎬ 同时保障防治人员特别是乡镇兽医技术人员、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护设施设备的供应ꎬ 确保防护人员安全ꎮ
( 四 ) 经费保障ꎮ 增加财政投入ꎬ 多方筹集资金ꎮ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ꎬ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包虫病防治的实际情况ꎬ 建立包虫病防治经费保障机制ꎬ 各级财政将包虫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ꎮ 同时应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ꎬ 支持包虫病防治工作ꎮ
七、 考核评价
各地要将基本控制包虫病的工作目标、 工作指标和防治任务层层分解ꎬ 落实到单位、 到部门、 到责任人ꎬ 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ꎮ 建立健全基本控制包虫病工作督导、 检查、 述职和通报制度ꎬ 督促及时解决问题ꎬ 确保如期实现计划目标ꎮ
附件: 1 青海省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
2
(2016—2020 年 ) 目标计划表
青海省 2012 年和 2020 年流行县分类表
青海省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 )
目 标 计 划 表
青海省 | 2012 年流行县 | 2020 年流行县 | ||||||||
一类县 ( 个 ) | 二类县 ( 个 ) | 三类县 ( 个 ) | 四类县 ( 个 ) | 合计 ( 个 ) | 一类县 ( 个 ) | 二类县 ( 个 ) | 三类县 ( 个 ) | 四类县 ( 个 ) | 合计 ( 个 ) | |
32 | 7 | 0 | 7 | 46 | 14 | 12 | 7 | 13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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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 18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附件2
青海省 2012 年和 2020 年流行县分类表
青海省 | 2012 年流行县 | 2020 年流行县 | ||||||||
一类县 ( 个 ) | 二类县 ( 个 ) | 三类县 ( 个 ) | 四类县 ( 个 ) | 合计 ( 个 ) | 一类县 ( 个 ) | 二类县 ( 个 ) | 三类县 ( 个 ) | 四类县 ( 个 ) | 合计 ( 个 ) | |
班玛县ꎬ 称多县ꎬ 达日县ꎬ 大通县ꎬ 德令哈市ꎬ都兰县ꎬ 甘德县ꎬ 刚察县ꎬ 共和县ꎬ 贵德县ꎬ 贵南县ꎬ 海晏县ꎬ 河南县ꎬ化隆县ꎬ 湟源县ꎬ 湟中县ꎬ 久治县ꎬ 玛多县ꎬ 玛沁县ꎬ 门源县ꎬ 囊谦县ꎬ祁连县ꎬ 天峻县ꎬ 同仁县ꎬ 乌兰县ꎬ 兴海县ꎬ 循化县ꎬ 玉树市ꎬ 杂多县ꎬ泽库县ꎬ 治多县ꎬ 同德县 | 格尔木市ꎬ互助县ꎬ 尖扎县ꎬ 乐都区ꎬ 民 和县ꎬ 平 安区ꎬ 曲 麻莱县 | 城东区ꎬ城中区ꎬ城北区ꎬ城西区ꎬ大柴旦行 委ꎬ冷湖行委ꎬ 茫崖行委 | 班玛县ꎬ 称多县ꎬ 达日县ꎬ甘德县ꎬ 河南县ꎬ 久治县ꎬ玛多县ꎬ 玛沁县ꎬ 囊谦县ꎬ玉树市ꎬ 杂多县ꎬ 泽库县ꎬ治多县ꎬ 曲麻莱县 | 刚察县ꎬ 都兰县ꎬ 贵南县ꎬ门源县ꎬ 祁连县ꎬ 天峻县ꎬ同仁县ꎬ 乌兰县ꎬ 海晏县ꎬ兴海县ꎬ 共和县ꎬ 同德县 | 湟源县ꎬ 尖扎县ꎬ 德令哈市ꎬ 格尔木市ꎬ 贵德县ꎬ 化 x县ꎬ 循化县 | 大 通 县ꎬ湟 中 县ꎬ城 东 区、城 中 区、城 北 区、城 西 区ꎬ平 安 区ꎬ乐 都 区ꎬ互 助 县ꎬ民 和 县ꎬ大柴旦行委、 冷湖行委、 茫崖行委 | ||||
32 | 7 | 0 | 7 | 46 | 14 | 12 | 7 | 13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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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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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1 本稿以 “ 全国包虫病防治规划 (2016—2020 年 ) ( 讨论稿 ) ” 为模版ꎬ 结合我省实际加以制定ꎮ
2 按目标要求ꎬ 至2020 年底ꎬ 全省包虫病流行得到 “ 基本控制” ꎬ 以包虫病流行县为单位ꎬ 70% 以上的县人群患病率在1% 以下且犬感染率在
5% 以下ꎬ 判定为达到基本控制水平ꎮ
3 2012 年和2020 年流行县分类表依据2012 年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数据为基础ꎮ
2015 18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4 根据年度目标要求ꎬ 每年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ꎮ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 〔2015〕 189 号
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ꎬ 省政府各委、 办、 厅、 局:
«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已经省政府同意ꎬ 现印发给你们ꎬ 请认真组织实施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4日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国办发〔2015〕
58 号) 精神ꎬ根据省政府«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 青政〔2015〕
48 号) 要求ꎬ现就在全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要求ꎬ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ꎬ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ꎬ转变监管理念ꎬ创新监管方式ꎬ提升监管效能ꎬ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ꎬ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xx的突出问题ꎬ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ꎬ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ꎬ激发市场活力ꎮ
二、工作原则
( 一) 坚持依法监管ꎮ 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履行监管职责ꎬ做到“ 法定职责必须为ꎬ法无授权不可为” ꎬ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ꎬ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ꎬ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ꎻ对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ꎬ规范监管程序ꎬ落实监管责任ꎬ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ꎮ
( 二) 坚持公开公正ꎮ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ꎬ实行“ 阳光执法” ꎬ规范行政权力运行ꎬ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xx执法ꎬ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ꎬ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ꎮ
( 三) 坚持便民高效ꎮ 以定时间﹑定比例﹑定规则的方式ꎬ将执法行为法定化﹐改变过去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ꎬ减少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ꎬ使市场主体能够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搞好经营和生产ꎮ 探索推行联合抽查ꎬ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ꎬ原则上一次性完成ꎬ提高执法效能ꎬ降低市场主体成本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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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坚持协同推进ꎮ 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ꎬ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ꎮ 把随机抽查与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方法结合起来ꎬ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ꎬ调动社会监督力量ꎬ落实企业首负责任ꎬ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ꎮ
三、工作任务
( 一) 各相关部门编制提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ꎬ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查ꎬ此项工作于
11 月10 日前完成ꎮ 凡是对市场主体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ꎬ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ꎬ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ꎬ适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ꎬ及时向社会公布ꎮ 编制清单的部门务于10 月25 日前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交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ꎻ11 月 5 日前ꎬ省政府法制办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查ꎬ并及时向各编制部门反馈意见ꎬ各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清单进一步完善
后ꎬ于11 月10 日前在各部门网站公开ꎮ
查搭建平台ꎮ 同时ꎬ在平台开辟专栏公开监管信息ꎬ形成监管合力ꎮ 积极探索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ꎬ对“ 双随机” 抽查做到全程留痕ꎬ实现责任可追溯ꎮ 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ꎬ制定工作方案ꎬ又要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ꎬ主动作为ꎬ尽快实现本部门数据信息在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共享ꎮ
( 五)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ꎬ确保必要覆盖面ꎬ防止执法扰民ꎮ 各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ꎬ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ꎬ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ꎬ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ꎮ 市 ( 州)、县级政府部门参照省政府各部门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开展随机抽查ꎮ 各级政府组织的联合抽查每年进行2 次ꎬ上下半年各1 次ꎬ每次按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总量的 3% 抽取ꎮ 坚持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ꎬ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列入定向抽查的范围ꎬ加大抽查的比例和频次ꎮ
( 六) 定期公布抽查结果ꎬ加强抽查结果运
( 二) 建立“ 双随机” 抽查机制ꎬ此项工作于
11 月10 日前完成ꎮ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随机抽取
用ꎮ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ꎬ接受社会监督ꎮ 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监管信息
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 双随机” 抽查机制ꎬ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ꎮ 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ꎬ安装摇号系统ꎬ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ꎬ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ꎬ率先在各部门实现“ 双随机” ꎮ
( 三) 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抽查工作ꎬ此项工作于12 月
10 日前完成ꎮ 由省、市( 州)、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具体负责联合抽查的组织协调及实施ꎬ制定联合抽查方案ꎬ按监管领域划分可实施联合抽查的主体ꎬ明确联合抽查的内容、方法、时间、比例和频次ꎬ确定联合抽查的牵头单位等ꎮ
( 四) 搭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ꎬ推动各级政府联合随机抽查ꎬ此项工作于2016 年年底前完成ꎮ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搭建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ꎬ要尽快实现各相关部门登记信息的互联互通ꎬ并将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纳入平台管理ꎬ为各级政府利用“ 双随机” 机制进行联合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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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和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ꎬ对抽查过程中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进行公开表彰ꎬ加大扶持力度ꎻ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ꎬ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ꎬ形成有效震慑ꎬ起到处罚一企警示一片的作用ꎬ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ꎬ强化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自律意识ꎮ
四、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ꎮ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ꎮ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ꎬ建立相应工作机制ꎬ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ꎬ细化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ꎬ确保推广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ꎮ
( 二) 严格责任追究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ꎬ大力推广随机抽查ꎬ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ꎬ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ꎮ 对监管中失职渎职的ꎬ依法依规严肃处理ꎮ 同时对各地区各部门随机抽查推进迟缓、协调配合不力ꎬ造成工作脱节、延误改革进程的单位和个人ꎬ要进行通报批评ꎬ严格问责追究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 三) 强化宣传培训ꎮ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ꎬ关系到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ꎬ集中性的对随机抽查进行全面解读和有力度的宣传报道ꎬ帮助各类市场主体了解随机抽查的程序方法等内容ꎬ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经营活动
中的自律ꎮ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ꎬ转变执法理念ꎬ完善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ꎬ不断提高执法能力ꎮ
各地区各部门对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ꎬ要及时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ꎮ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旅游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5〕190 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ꎬ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 青海省旅游协调联动工作方案» 已经省政府同意ꎬ现印发给你们ꎬ请认真组织实施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6日
青海省旅游协调联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第六次旅游发展大会精神ꎬ进一步树立“ 大美青海” 良好形象ꎬ建立协调一致、快速联动、工作到位的全省旅游协调联动工作体系ꎬ及时处置与旅游相关的各类应急与突发事件ꎬ制定本方案ꎮ
一、总体要求
在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的基本框架下ꎬ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政府ꎬ按照各自工作职责ꎬ在旅游旺季以及小长假、黄金周前后、重大节庆活动期间ꎬ做好旅游安全保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ꎬ为游客营造xx、安全、有序、便利的旅游环境ꎮ
二、工作原则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 一) 互为协调ꎬ互为联动ꎮ 根据旅游联动工作重点ꎬ各成员单位既是协调组织者ꎬ也是联动参与者ꎮ
( 二) 分类管理ꎬ统筹协调ꎮ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ꎬ属于本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自行开展ꎻ需要其他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则做好组织协调ꎮ
( 三) 快速反应ꎬ协同应对ꎮ 当发生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ꎬ与此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为第一协调人ꎬ参与配合处置的其他相关部门则为联动单位ꎮ
三、工作程序
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ꎬ需要其他成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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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联动配合时ꎬ由牵头单位提交联动工作方案ꎬ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ꎬ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协调联动会议ꎬ安排部署开展工作联动的相关事项ꎬ提出工作要求ꎮ 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ꎬ其他成员单位派人员参加ꎬ共同开展相关工作ꎮ
四、工作制度
( 一) 会议制度ꎮ
1 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召开两次旅游工作协调联动会议ꎮ 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当年旅游协调联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ꎻ第二次会议总结分析本年度旅游协调联动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ꎬ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难点的措施与办法ꎮ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 青海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的形式公布ꎮ
2 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ꎬ根据相关成员单位提出的旅游联动工作方案ꎬ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ꎬ启动联动机制ꎮ
( 二) 联络员制度ꎮ
1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旅游协调联动联络员ꎬ负责本部门与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联系ꎮ 联络员一般由成员单位负责安全工作或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担任ꎮ
2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ꎬ如有变更ꎬ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送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ꎮ
3 联络员通讯保持24 小时畅通ꎮ
( 三) 督导检查制度ꎮ
1 旅游旺季以及小长假、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ꎬ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ꎬ应对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ꎻ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联合检查ꎮ
2 每次督导检查结束后ꎬ各成员单位或牵头部门要向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督导检查工作报告ꎬ及时向督查对象进行通报ꎬ并督促整改ꎮ
( 四) 值班工作制度ꎮ
1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节假日和周末值班制度ꎬ设置值班专用电话ꎬ并保持通讯24 小时畅通ꎮ
2 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或接到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及相关成员单位事关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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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突发事件的通知后ꎬ应第一时间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汇报ꎬ并按协调联动的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ꎬ赶赴现场ꎮ
( 五) 旅游安全警告、警示通报制度ꎮ
各级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ꎬ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预告信息ꎬ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ꎬ经同级政府批准ꎬ适时通过旅游预警平台及相关媒体发布旅游预警信息ꎬ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ꎮ
省卫生计生委提供重大疫情预警信息ꎻ省气象局提供特殊气象预警信息ꎻ省国土资源厅提供重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ꎻ省交通运输厅提供重大交通状况预警信息ꎻ景区主管部门提供景区最大承载量预警信息ꎻ省旅游局提供旅游线路、旅游产品信息ꎻ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责提供相关信息ꎮ
在加强各系统旅游信息交流的同时ꎬ通过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预警平台实现共享ꎬ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ꎮ
( 六) 督查、督办制度ꎮ
省政府对旅游协调联动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督办ꎬ发现工作不力、协调不及时、联动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ꎬ将予以通报并追责ꎮ
五、工作职责
( 一) 各市州政府ꎮ
组织、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交通疏堵保畅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ꎮ
( 二) 省公安厅ꎮ
1 利用现有的监控平台ꎬ开展旅游旺季期间以道路交通疏堵保畅为主要监管内容的应急联动指挥ꎮ
2 在重大节庆活动、旅游旺季之前和期间ꎬ安排部署和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旅游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作ꎮ
3 加大交通主干道、通往景区道路的监控管理力度ꎬ增设应急车道车辆行驶监控探头ꎬ严肃查处借应急车道超车、长时间行驶在应急车道上等违法违规的驾驶行为ꎬ保障道路交通秩序良好ꎮ
4 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发生的、或因旅游纠纷引发的各类治安案件ꎮ
5 建立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ꎬ做好应急处置准备ꎮ
6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检查整治工作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 三) 省交通运输厅ꎮ
1 利用现有的高速公路监管平台和交通运输厅现有的其他工作条件ꎬ做好交通道路相关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维护和道路畅通等工作ꎮ
2 在交通主干道路开展实地调研ꎬ结合地形等条件科学选址ꎬ建设停车场和观景平台ꎬ方便车辆安全停靠、 司机短暂休息、 游客停车拍照ꎮ
3 在交通主干道路主要岔口之前 1—5 公里处ꎬ合理选址设置交通道路实时路况电子信息发布牌ꎮ
4 在旅游旺季来临之前ꎬ牵头组织开展旅游车( 船) 公司各项安全检查ꎬ开展安全教育等ꎮ
5 建立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ꎬ做好应急处置准备ꎮ
6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检查整治工作ꎮ
( 四) 省卫生计生委ꎮ
1 严肃查处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和住宿企业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ꎮ
2 做好旅游目的地、旅游沿线疫情的监控及信息发布工作ꎮ
3 协调医疗单位开通旅游救治绿色通道ꎬ第一时间开展救治ꎮ
4 本着先抢救治疗ꎬ后收费的原则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游客救治工作ꎮ
5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检查整治工作ꎮ
( 五) 省工商局ꎮ
1 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发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ꎮ
2 牵头组织开展对旅游景区内、景区xx、旅游商品街区、旅游购物场所等区域和门店各类旅游商品经营情况的专项或联合检查ꎬ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ꎮ
3 查处影响交通的公路两侧、景区xx、景区道路两侧的摊贩ꎮ
4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检查整治工作ꎮ
( 六) 省质监局ꎮ
1 监管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ꎬ牵头组织开展涉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方面的专项或联合检查整治ꎮ
2 查处涉旅场所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3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检查整治工作ꎮ
( 七)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ꎮ
1 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区xx、旅游交通干线等区域的餐饮场所食品卫生专项或联合检查ꎬ严肃查处违反« 食品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ꎮ
2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检查整治工作ꎮ
( 八) 省安全监管局ꎮ
1 对全省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ꎮ
2 协调配合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ꎮ
3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ꎮ
( 九) 省体育局ꎮ
1 加强对高风险涉旅体育项目进行检查、监管ꎮ
2 查处未经审批的高风险涉旅体育项目ꎮ
3 依法处置各类高风险涉旅体育项目安全责任事故ꎮ
( 十) 省旅游局ꎮ
1 建立完善旅游预警信息平台ꎬ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ꎬ及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ꎬ并指导、协助景区主管部门做好主要旅游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测定ꎮ
2 做好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旅游联动机制的组织协调工作ꎮ
3 监管旅游企业旅游安全及市场规范工作ꎬ组织开展对旅游企业旅游安全、旅游市场规范的专项和联合检查ꎮ
4 指导景区做好观光线路、观光车停靠点设计ꎬ满足不同年龄段游客的需求ꎮ
5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检查整治工作ꎮ
( 十一)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ꎮ
做好青海湖景区旅游安全、旅游市场规范、旅游治安管理等综合工作ꎮ
( 十二) 省气象局ꎮ
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及专业气象服务信息ꎬ为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提供专题气象服务ꎮ
( 十三) 省通信管理局ꎮ
1 组织做好旅游重要活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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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指导、协调青海电信、青海移动、青海联通等三大电信运行企业ꎬ做好旅游温馨提醒公益短信服务ꎮ
( 十四) 青海保监局ꎮ
1 做好保险宣传工作ꎻ
2 督促保险公司按规定做好理赔工作ꎻ
3 督促保险公司做好受伤游客救治资金垫付工作ꎮ
( 十五) 青藏铁路公司ꎮ
在旅游旺季根据市场需求增开旅游专列ꎬ做好事故处置期间游客及家属进出青海的票务保障工作ꎮ
( 十六) 青海机场公司ꎮ
在旅游旺季根据市场需求增开航班ꎬ做好事故处置期间游客及家属进出青海的票务保障工作ꎮ
( 十七) 省政府应急办ꎮ
1 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ꎬ组织指导演练工作ꎮ
2 牵头组织应急救援工作ꎬ并为应急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ꎮ
3 根据需要请求国家驻本地、省范围内人民解
放军、武警部队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员搜救工作ꎮ
六、工作要求
( 一) 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ꎬ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ꎬ整合各自资源要素ꎬ在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组织下ꎬ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协调与联动工作ꎮ
( 二)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ꎬ强化对旅游协调联动工作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ꎬ提高快速处置能力ꎮ
( 三)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ꎬ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ꎬ加强与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ꎬ协力整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ꎬ共同优化旅游环境ꎮ ( 四) 各市、州人民政府ꎬ要按照属地管理的
基本原则ꎬ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和管理职权ꎬ做好旅游协调联动和联合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配合与联动ꎬ并通过协调联动建立起本地区旅游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ꎮ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5〕193 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ꎬ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旅游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和青海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ꎬ现转发给你们ꎬ请认真贯彻落实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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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3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省金融办 省财政厅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省旅游局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 青海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31 号)、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座谈会、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第六次旅游发展大会、« 2015 青海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要点» ( 青文改发〔2015〕3 号) 精神ꎬ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ꎬ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ꎬ现提出如下意见ꎮ
一、总体要求
全省金融机构要把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ꎬ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加民生福祉、建设生态xx、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ꎬ坚持落实绿色金融发展理念ꎬ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体系、明确支持重点、改善服务环境ꎬ努力提升金融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作用ꎬ为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联动发展提供融资支撑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ꎬ融合发展ꎮ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 一带一路” 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ꎬ将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结合起来ꎬ相互支撑ꎬ协调推进ꎮ
———突出重点ꎬ协调推进ꎮ 要围绕将我省打造成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国家生态旅游、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上黄金旅游目的地为目标ꎬ加大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景区建设、生态旅游项目及旅游产业链等融资支持力度ꎮ 强化对重点旅游区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域、旅游景区、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基础金融服务ꎮ
———因地制宜ꎬ体现特色ꎮ 要突出全省各地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品牌特色、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ꎬ因势利导ꎬ因地施策ꎬ发挥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功能特点和比较优势ꎬ实施差异化、特色化和创新型的金融服务ꎬ提供有效金融支持ꎮ
———防范风险ꎬ优化配置ꎮ 要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要求ꎬ坚持绿色发展、商业可持续原则ꎬ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ꎬ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ꎬ推动金融与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ꎮ
三、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作用
( 一) 加大文化旅游“ 全产业链” 的信贷支持
力度ꎮ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托全省文化旅游项目库进一步加大对“ 铁路、公路、机场” 及重点景区公路、乡村旅游公路等基础设施ꎬ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和特色文化旅游城镇、民俗文化旅游村等重点区域ꎬ“ 吃、住、行、游、购、娱” 等配套服务设施ꎬ “ 生态观光之旅、民俗风情之旅” 等旅游“ 拳头” 产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ꎬ文化产业项目、特色文化旅游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演艺娱乐、文物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ꎬ确保重点领域融资需求ꎮ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实力的文化旅游龙头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提供信贷服务ꎮ 要着力支持旅游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ꎬ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机制灵活、发展能力强的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ꎮ 要为特色乡村旅游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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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提供信贷支持ꎬ带动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ꎮ
( 二) 创新文化旅游产业信贷产品和模式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授信、同业合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PPP 及政府授权公司自营等方式ꎬ对文化旅游重点项目、重点景区和重点企业的融资支持ꎬ并积极争取上级行直贷或直接申请单列规模ꎮ 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旅游业的战略合作ꎬ发挥开发性金融对青海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持作用ꎮ 探索运用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联保联贷等信贷产品ꎬ加大对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及其延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ꎮ 对现金流稳定、项目收益可覆盖贷款本息的经营性资产进行“ 售后回租” ꎬ对需要购置大型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的企业ꎬ发放融资租赁贷款ꎮ 探索开展艺术品、工艺品资产托管ꎬ鼓励发展文化消费信贷ꎮ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综合运用统贷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ꎬ实行差别化信贷管理ꎬ合理扩大基层机构审批权ꎮ 要着力推动普惠金融服务ꎬ结合“ 双基联动” 合作贷款试点ꎬ积极创新适合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信贷产品ꎮ 支持成立文化产权( 品) 交易所ꎬ拓展文化产权( 品) 交易渠道ꎮ
( 三) 创新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担保方式ꎮ 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索道营运权、文化设施经营权、销售合同和门票收入等以现金流量为保证的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ꎬ积极探索建立文化旅游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ꎬ大力推广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ꎬ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ꎮ积极探索开展xx、农村宅基地抵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质押、草牧场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ꎬ激发乡村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活力ꎮ 对经营模式稳定、经营效益好的旅游酒店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探索发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ꎮ
( 四) 优化文化旅游产业信贷业务ꎮ 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专家团队和专门的服务部门ꎬ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ꎮ 要根据文化旅游行业的财务特征ꎬ制定和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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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符合旅游业经营规律的授信标准ꎬ改进和完善风险评价体系ꎮ 对国家和省上重点支持的文化旅游产业及项目、旺季旅游企业的短期小额贷款ꎬ要优化审批流程ꎬ提高审批效率ꎮ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要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对接、信息服务、业务培训、信用增进、资金支持等方式ꎬ促进文化、旅游与金融对接ꎬ扶持骨干文化旅游企业和小微文化旅游企业ꎬ搭建文化旅游金融中介服务平台ꎮ
( 五) 完善文化旅游产业贷款定价机制ꎮ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银监会“ 七不准” 和 “ 四公开” 要求ꎬ根据不同文化旅游企业的风险特征、经营状况、融资需求、项目周期和青海旅游的特殊性等实际ꎬ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差别化定价机制ꎬ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ꎮ对政府重点支持的旅游企业及项目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ꎮ 对有资源优势市场潜力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旅游企业ꎬ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ꎬ合理确定利率水平ꎬ主动让利企业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ꎮ
( 六) 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基础金融服务ꎮ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条件的文化产业区、旅游景点增设网点和自助银行服务机具ꎮ 对季节性强、地处偏远的旅游景点ꎬ要通过流动服务车、设置 POS 机等形式提供金融服务ꎮ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 大美青海” 银行卡或5A 级旅游景区银行卡ꎮ 扩大银行卡在旅游景点景区、酒店、餐饮、商业、交通、演艺、文化娱乐和旅行社等文化旅游相关行业的受理ꎮ 要持续推进“ 无障碍刷卡”示范商户创建活动ꎬ积极改善二级旅游区域、农家乐、牧家乐、休闲农庄、草原人家等文化旅游景点的用卡环境ꎮ 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ꎬ在主要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等建立畅通、高效的投诉、应诉和应急处理机制ꎬ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ꎮ
四、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
( 七)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上市挂牌融资ꎮ 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ꎬ鼓励旅游资源丰富、股权清晰、管理规范、综合竞争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优势明显且符合上市发行条件的骨干文化旅游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ꎮ 加强对文化旅游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等工作ꎬ探索建立文化、旅游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ꎬ研究分类指导不同类型文化、旅游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ꎬ重点培育一批有产业特色、发展潜力大、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在“ 新三板” 和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ꎮ 支持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开展旅游产业股权众筹融资ꎮ 鼓励上市公司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我省文化旅游企业ꎬ推动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产权出让等方式进行改组改造ꎬ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加快发展ꎮ
( 八) 鼓励引导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ꎮ 加快培育文化旅游企业发债主体ꎬ完善风险控制、信用增进等机制ꎮ 支持符合条件的、效益较好、偿债能力较强的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永续债、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发展资金ꎮ 建立和完善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担保机制ꎬ协调落实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缓释措施ꎮ
( 九) 探索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创业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融资ꎮ 鼓励设立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ꎬ引导境内外各类投资基金进入文化旅游产业领域ꎮ 组建旅游发展投资集团公司ꎬ对中小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ꎮ 对初创期、成长期文化旅游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ꎮ 积极发展文化旅游行业金融租赁公司ꎬ满足大型文化旅游设施的融资需求ꎮ 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及发行信托计划等方式融资ꎮ 针对民族特色村落、农家乐、民俗风情体验活动、民族文化演艺、文物资源开发等文化、旅游项目ꎬ积极探索“ 旅游公司+农牧户” 旅游产业融资和旅游资源收益权证券化的融资模式ꎮ 通过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实施大型旅游项目ꎮ 要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平台ꎬ在谨慎控制风险的基础上ꎬ运用 P2P、众筹等新模式ꎬ推进文化旅游业态创新ꎬ推动“ 互联网+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化”、“ 互联网+旅游” 产业融合发展ꎮ
五、加快提升保险等非银机构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能力
( 十) 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保险市场ꎮ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对信誉良好、风险可控的文化旅游企业量身定做并提供优质保险服务ꎮ 针对探险旅游、观光旅游、商务旅游等不同旅游方式ꎬ境内和境外等不同旅游地区ꎬ以及不同年龄群体ꎬ开发涵盖医疗救援、人身伤害、航班延误、旅程取消等保险产品ꎮ 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开发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重点景区、文化旅游重大活动公共安全保险及演艺活动财产保险、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文化旅游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综合保险产品ꎮ 发挥保险资金的融通功能和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ꎬ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文化旅游企业发行的债券ꎬ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投资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ꎮ 支持保险机构结合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ꎬ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ꎮ 推动保险公司通过电话、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为游客提供便捷的保险服务ꎮ 加强文化、旅游与保险合作ꎬ严厉打击文化旅游保险市场的不法行为ꎮ
( 十一) 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力度ꎮ 鼓励省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创新担保品种和服务ꎬ积极为文化旅游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贷款担保ꎬ为旅游景点、旅游项目、文化企业、民族文化商品开发提供融资担保ꎬ在担保费率上给予适当优惠ꎮ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文化旅游相关产业和配套设施提供贷款支持ꎬ积极探索文化旅游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ꎮ开展未来收益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草牧场等抵质押贷款业务ꎬ支持特色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ꎮ
六、完善文化旅游产业外汇管理和服务
( 十二) 完善文化旅游产业外汇兑换服务体系ꎮ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各项外汇改革便利化措施ꎬ充分利用“ 互联网+外汇” 开办网络外汇汇兑和手机外汇汇兑业务ꎬ提高旅游外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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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2015 18
青海省人民政府免职通知
青政人 〔2015〕 17 号
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ꎬ 省政府各委、 办、厅、 局:
因任职年龄到限ꎬ 免去:
xxxxx的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职务ꎻ
xxxx的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ꎻ
xxx同志的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ꎻ
xxxxx的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务产品的便利化和多样性ꎬ 扩大旅游外汇汇兑业务覆盖面ꎮ
( 十三 ) 服务文化旅游企业跨境投资ꎮ 积极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海外并购、 境外投资ꎬ 推进文化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结算便利化ꎬ 满足文化旅游企业合理用汇需求ꎬ 提高文化旅游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ꎮ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旅游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金融需求ꎬ 拓展国际结算业务ꎬ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ꎮ
七、 营造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 十四 )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ꎮ 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平台ꎬ 加强文化旅游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更新力度ꎬ 改善文化旅游企业融资的信用环境ꎮ 要积极协调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完善文化旅游信息查询系统ꎬ 建立金融机构与文化旅游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ꎮ 要借助 “ 双基联动” 合作贷款平台ꎬ 加强对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地区农牧户的信用创评工作ꎬ 改善金融服务乡村文化旅游发展的信用环境ꎮ
(十五) 强化信贷风险管控ꎮ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ꎬ 积极参与文化旅游项目的前期考察、 总体规划、 开发建设、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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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全过程ꎬ 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ꎮ 对出现较大风险的文化旅游融资项目ꎬ 要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 企业的信息互通和联动ꎬ 共商共议、 共进共退、 抱团取暖ꎬ 主动防控风险ꎮ 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ꎬ 建立文化旅游产业贷款风险补偿、 贴息等信用增级机制ꎬ 构建政、 银、 证、 保及中介机构等多方参与的风险缓释体系ꎮ 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文化旅游相关产业贷款的风险监测和提示工作ꎬ 切实保证风险监管的前瞻性、 针对性和有效性ꎮ
( 十六 ) 加强政策考核评估ꎮ 省金融办、 省财政厅、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省旅游局、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青海银监局、 青海证监局、 青海保监局等部门要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ꎬ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ꎮ 各级监管部门要将金融机构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与绿色信贷、 普惠金融、 股权和债券融资、 企业上市挂牌等重点工作考核结合起来ꎬ 建立监管考核制度和评价体系ꎬ 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督导ꎬ 提高导向力和执行力ꎮ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文化旅游相关产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ꎬ 结合文化旅游产业授信业务特点ꎬ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考核机制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 9
省 政 府 年 月 份 大 事 记
●9 月2 日 省长xx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ꎬ 学习传达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ꎬ 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工作ꎮ
●9 月2 日 省长xx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ꎬ 研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商贸领域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 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等事项ꎮ
●9 月2 日 副省长、 公安厅厅长xxx代表省委省政府ꎬ 受省委书记xxx的委托ꎬ 到互助土族自治县xx乡窑庄村亲切看望慰问xxx同志亲属ꎮ
●9 月2 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 “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ꎬ 安排部署全省推进 “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各项任务ꎮ 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并讲话ꎮ
●9 月4 日 我省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 周年座谈会在西宁召开ꎮ 省委书记xxx出席并作重要讲话ꎮ 省长xxꎬ 省政协主席仁青加ꎬ 省委副书记xxxꎬ 省委常委xxx、 xxx、 xxxꎬ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ꎬ 副省长高华出席座谈会ꎮ 省党政军群有关部门负责同志ꎬ 老战士、 部队官兵、 大学生代表参加了座谈会ꎮ
●9 月4 日 首届中国青海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在海东市乐都区开幕ꎬ 来自 21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5 支队伍参赛ꎮ 赛事组委会总顾问、 副省长xxxꎬ 省政协副主席xxx出席开幕式ꎮ
●9 月 6 日 省政府、 省政协召开 “ 十三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五” 规划专题协商会ꎮ 省长xx出席会议并讲话ꎮ 省政协主席仁青加主持会议ꎮ xxx、 xxx、 xxx、 xxx、 xx、 xx、 xxx、 xxx、 xxx、 罗朝阳、 xxx、 仁青xx、 xxx、 xxx、 xxx、 xxxꎬ 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 省政协办公厅及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ꎮ
●9 月 7 日至 11 日 副省长xxx在海西调研农牧业农牧区工作时强调ꎬ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ꎬ 把握新形势新任务ꎬ 加快推进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ꎬ 努力为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ꎮ
●9 月8 日 省委、 省政府隆重举行庆祝第
31 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ꎮ 省委书记xxxx 省长xxꎬ 省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xxxx 副省长程丽华亲切接见 “ 十杰教师”、 “ 十杰校长” 和中小学特级教师代表ꎮ xxxxx省委省政府向大家表示热烈祝贺ꎬ 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崇高敬意ꎮ
●9 月8 日 省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西宁举行座谈会ꎬ 省长xxꎬ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xxx分别讲话ꎮ 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xxx主持座谈会ꎬ 副省长xx出席会议ꎮ
●9 月8 日 民革青海省委、 青海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 70 周年暨xxx将军爱国主义精神研讨会ꎮ 省委副书记xxxꎬ 全国政协常委、 民革中央副主席xxx出席会议并讲话ꎮ 省政协副主席xxx、 xxx等作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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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ꎮ 全国政协常委、 民革甘肃省委主委xx城ꎬ省领导xxx、 xxx、 xx、 xxx、 xxx、 xxx分别出席有关活动ꎮ
●9 月10 日 省委常委、 副省长xxx主持召开我省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ꎬ 听取了申遗工作进展情况汇报ꎬ 研究讨论可可西里自然遗产提名地申报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预审稿ꎬ 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ꎮ
●9 月10 日 省政协召开 “ 双月协商座谈会” ꎬ 围绕 “ 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商讨论、 建言献策ꎮ 省政协主席仁青加主持座谈会ꎮ 副省长xxxꎬ 省政协副主席xxx、 xxx、 xxx、 xxx、 宗康ꎬ 省政府办公厅及省发展改革委、 省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ꎬ 省政协办公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ꎮ
●9 月11 日 由青海、 陕西、 甘肃、 宁夏、新疆、 内蒙古及西安市政府参事室、 文史研究馆共同举办、 我省承办的 “ 丝绸之路文化行—走进青海” 书画联展活动开幕ꎮ 副省长xx宣布开幕ꎬ 省政协副主席、 省文史研究馆名誉馆长xxx出席ꎮ
●9 月 11 日 全省旅游工作推进会召开ꎬ就贯彻落实全省第六次旅游发展大会和xx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ꎮ 副省长xxx出席会议并讲话ꎮ
●9 月12 日 省委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xxx在西宁会见了阿联酋经济部副部长xxxxxxx一行ꎮ 副省长xxx参加会见ꎮ
●9 月14 日 省政府召开1 至8 月全省工业
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ꎬ 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xxx主持会议并讲话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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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14 日 省政府、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举行
« 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ꎮ 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xxx出席并讲话ꎮ
●9 月14 日 由省司法厅、 省残联、 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的青海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服务团启动仪式在西宁举行ꎮ 副省长、 省公安厅厅长xxx出席并讲话ꎮ
●9 月 15 日 省公安厅召开 “ 三xxx”专题教育第二专题第二次党委中心组研讨会议ꎮ副省长、 省公安厅厅长xxx讲话ꎮ
●9 月15 日至16 日 省委书记xxx深入海东中心城区、 园区企业、 农村社区ꎬ 调研经济社会发展ꎮ 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xxx参加汇报会并讲话ꎮ
●9 月16 日至17 日 省委常委、 副省长xxx带领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ꎬ 了解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和编制 “ 十三五” 规划情况ꎬ 并就藏区有关政策、 重大项目、城乡建设、 生态环保大检查整改、 旅游业发展等进行调研ꎮ
●9 月 19 日 2015 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开考ꎬ 2090 人参加了青海考区的考试ꎮ 副省长xxx、 省政协副主席xxx到青海师范大学考点巡考ꎬ 并听取省司法厅 2015 年国家司法考试 ( 青海考区 ) 组织实施情况的汇报ꎮ
●9 月19 日 由省社会组织党工委、 省司法厅党委、 省律师协会党委共同举办的 “ 学党史、 知党情、 感党恩” 专题报告会在省会议中心举行ꎮ 副省长、 省公安厅厅长xxxxxꎮ
●9 月 20 日 武警青海总队在总队机关隆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重举行欢送退伍战士仪式ꎬ 副省长、 省公安厅厅长、 总队第一政委xxxx 武警青海总队司令员xxx出席并讲话ꎬ 总队政委xxx主持ꎮ
●9 月20 日 由省委组织部、 省委党校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举办的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在省委党校开班ꎮ 副省长匡湧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ꎮ
●9 月21 日 省政协召开 “ 双月协商座谈会” ꎬ 政协委员、 企业家代表围绕 “ 提高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能力和中水利用” 建言献策ꎮ省政协主席仁青加主持会议ꎮ 省委常委、 副省长xxxꎬ 省政协副主席xxxꎬ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及西宁市政府负责同志ꎬ 部分省政协常委、 委员和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ꎮ
●9 月 21 日 我省与意大利曼托瓦省在西宁签署了 « 建立友好省关系意向书» ꎮ 省委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xxx会见了曼托瓦省省长帕斯塔奇xx桑德罗一行ꎮ 会见前ꎬ 副省长xxx和xxxxx代表两省签署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与意大利曼托瓦省建立友好省关系意向书» ꎮ
●9 月 21 日 副省长xxx深入西宁地区部分文化企业考察调研ꎮ
●9 月21 日至23 日 省委组织部、 省扶贫局牵头举办全省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师资培训班ꎮ 省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xxx出席并作专题辅导ꎬ 副省长xxx出席开班式并讲话ꎮ
●9 月22 日 省关工委召开专题会议ꎬ 传达学习中国关工委成立 25 周年纪念表彰大会精神ꎮ 省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 省老干部工作领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小组组长、 省关工委名誉主任xxx出席并讲话ꎬ 副省长、 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丽华ꎬ 省关工委主任桑结加ꎬ 常务副主任xxx、xxxꎬ 副主任xxx、 xxx、 xxx、 xxx、 xx出席会议ꎮ
●9 月 22 日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西宁举行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 昂毛、 xxx、 xx、xxꎬ 秘书长xxx及常委会委员共 33 人出席会议ꎮ xxx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xxxꎬ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xxxꎬ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xꎻ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ꎬ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ꎬ 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ꎻ 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ꎬ 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社科联负责人ꎻ 西宁市、 海东市、 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ꎻ 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ꎮ
●9 月22 日 省委统战部、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胜利宾馆举行茶话会ꎬ 欢庆 “ 古尔邦” 节ꎮ 省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旦科ꎬ 省人大副主任穆东升ꎬ 省政府副省长xxxꎬ 老同志xxx、 xxx、 马进孝和省垣各界穆斯林代表欢聚一堂ꎬ 共叙友情、 共话团结ꎮ
●9 月24 日 省委常委、 副省长xxx主持召开9 月份投资和项目调度会议ꎬ 聚焦重点地区、 部门、 企业投资完成和重大项目保障要素落实及项目库建设ꎬ 结合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前一阶段情况ꎬ 梳理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ꎬ研究推动落实的相关措施ꎬ 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ꎮ
●9 月 24 日 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宁召开ꎮ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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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和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ꎬ 安排部署我省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ꎮ 副省长xxx出席会议并讲话ꎮ
●9 月 25 日 “ 学习尕布龙精神 践行 ‘ 三xxx’ ” 座谈会在西宁举行ꎮ 省委书记xxx、 新华社社长xxx、 中宣部副部长xxx、 中组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xxx出席座谈会并讲话ꎮ 省委副书记、 省长xx出席ꎬ 省委副书记xxx主持座谈会ꎮ
●9 月25 日 省委常委、 副省长xxx参加省统计局 “ 三xxx” 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一次学习研讨会ꎬ 并看望慰问了干部职工ꎮ
●9 月 28 日 省长xx召集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ꎬ 就做好四季度重点工作提出要求ꎮ
●9 月28 日 由文化部、 国家旅游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为期三天的第二届xxxxxxxxxxxxxxxxxxxxxx拉开帷幕ꎮ 省商务厅、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省旅游局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藏博会ꎮ 副省长xxx出席开幕式并巡馆ꎮ
●9 月28 日至29 日 省委在西宁召开了全省藏区工作会议ꎮ 省委书记xxx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ꎮ 省长xx对当前推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作了部署ꎮ xxx在总结讲话中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ꎮ 省政协主席仁青加ꎬ 省委常委多杰热旦、 xxx、 xxx、 xxx、 xx、 旦科、 xxx、 xxx、 xxx、 xxxꎬ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ꎬ 省政府副省长xxx、 xxx、 xx、 xxxꎬ 省法院院长xxx、 省检察院检察长xxxꎬ 武警青海总队司令员xxx出席了会议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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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29 日 省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ꎬ 听取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xxxx关于
« 生态xx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的解读辅导报告ꎮ 省委书记xxx、 省长xx、 省政协主席仁青加、 省委副书记xxx及省委常委ꎬ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政府副省长、 省政协副主席、 省法院院长、 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ꎮ 省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xxx主持学习会ꎮ
●9 月30 日 我省举行 “ 烈士纪念日” 活动ꎮ 省委书记xxx、 省长xx、 省政协主席仁青加、 省委副书记xxx等党政军领导来到西宁市烈士陵园ꎬ 与各界代表一起ꎬ 向烈士敬献花篮ꎬ 并参观了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ꎮ
●9 月 30 日 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仪式在西宁举行ꎬ 省长xx向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西杭街道办事处禅古村居民更求朋措颁发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利证书ꎬ 标志着我省不动产权利颁证工作正式启动ꎮ
●9 月 30 日 省长xx在西宁会见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xx一行ꎮ 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央企与地方合作、 共同推动清洁能源建设及相关产业发展交换了意见ꎮ 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xxxꎬ 副省长xx一同会见ꎮ
●9 月 30 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会议ꎬ 会议传达了xx省长对全省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ꎬ 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文件精神ꎬ 进一步做好全省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ꎮ 省委常委、 副省长xxx出席会议并讲话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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