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GK01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公路”)。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第GK01标段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公路”)。 |
注: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查询到的工程咨询单位信息网页截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扫描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第GK01标段 |
/ |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受理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受理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等的咨询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咨询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受理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受理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以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为准。
5.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第GK01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担任过1个主线里程连续在4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四)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1)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等扫描件;(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受理通知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中未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工程规模、技术标准等资格条件业绩(或加分业绩)要求的等其它信息的,则还应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应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证明材料指:联合体牵头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的扫描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GK01标段 |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的情形。 |
注: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的内容填写。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