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网络中心不代为保管托管主机的用户名、密码等 信息,A 类托管服务器的任何软、硬件问题需由申请单位自行处 理。
附件 3:菏泽职业学院服务器托管协议
第一条 遵守《菏泽职业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申请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器用途。确需更改的,
需事先向网络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申请单位托管的服务器上不得存储或发布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有关规定的信息,不得存储含恶意脚 本或者木马的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单位负责。 第四条 申请单位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有版权问题以及由 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各单位对使用该主机引起的任何政治、经
济、法律等问题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 申请单位对存放在主机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 性负责。各单位应向网络中心提供管理该服务器负责人的联系 方式,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时通知网络中心,并在网络中 心需要时提供必要的协助,由于申请单位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 为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六条 申请单位指定的系统维护技术员须是熟悉服务器 系统且能长期维护的事业编制人员,对于不具备相关系统知识 专业维护人员的单位,不具有申请或使用托管服务器的权利。 第七条 网络中心提供放置 A 类服务器的标准机架、标准 电源、网络端口等资源。网络中心提供空调、服务器内网 IP 地
址。
第八条 网络中心不代为保管托管主机的用户名、密码等 信息,A 类托管服务器的任何软、硬件问题需由申请单位自行处 理。
第九条 网络中心有权对托管服务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 证网络正常运行。申请单位如违反以上规定,网络中心有权停 止其服务器的使用,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故障,网络中心不承担 责任;由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网络 中心负责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 网络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申请单位盖章: 网络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